證嚴法師:作為一個學佛的人首先最應當具備兩樣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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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社會的教育,必須經過一、二十年的學習,才能達到比較深入的程度;學佛亦然,要從凡夫到達成佛的境界,更需經過長久時間來學習。

  有人說,現在的社會很“黑暗”。其實,這裡所講的“黑暗”是指人的心地黑暗,也就是本性中的智慧光明無法顯發出來。不僅沒有照到外面,也不曾返照自心,因此會感到迷惑不安,這就是凡夫。

  凡夫本就具有佛性,只是被無盡的欲望所遮蔽,因此無法發光;若要使它發光,唯有修學堅忍美德,才能斷除迷惑。因為我們往往無法忍受境界的誘惑,所以容易生起迷惑。

  談到“忍”,學佛者要具備兩種忍:一是“法忍”,一是“生忍”。發心修行者,必須修“法忍”;為了求法,必須立定心志下苦功,為法忘軀也在所不惜,不要常常存有“小我”的私心。

  例如禮佛時,不要只是想:“天氣這麼熱,稍微拜一下就會流汗。晚上已經沐浴過,不要再拜佛了;以免拜完後又汗流浃背,很不舒服。”其實,如果有心希求佛法,就能忍受“流汗”的麻煩;反之,就無法去除“我”的存在而見佛性。

  有的人剛發心要修行,就想找個較清閒的道場——環境好,周圍干淨、沒有蚊蠅,職事又不會太忙、不用做很多工作,認為這樣的道場才適合修行。其實,佛弟子應該為法忘軀、難行能行,難忍能忍,才是真正能為法堅忍;也才稱得上是修行。佛理深無邊際,不增不減,不生不滅,要能透徹理源,必須安忍無悔,這就是法忍。

  再來是“生忍”,“生”就是生活。為了生活,我們必須忍苦耐勞。又如我們所幫助的阿公、阿婆、孤兒寡婦或是貧病交迫的人,抑或遭受天災人禍的苦難眾生,都是在生活中受盡苦難,雖是無奈,也得堪忍!

  以前,我常親自下鄉探訪“照顧戶”。有時候遠遠的就有人指引我們:那一間屋子就是某某人的住所。看他們住的房子,會感覺到還不如一間雞寮或豬捨。這哪像人住的地方啊!要進屋內還要彎著腰、半蹲著才能進入,一進去往往就看到阿伯或阿婆病倒在床。他們就在這樣的小屋裡,度過了幾十年的歲月,的確很無奈,但也不得不忍耐啊!

  相反的,有的人猶如置身天堂。他們住在高樓大廈裡,每天搭電梯上下樓,就像騰雲駕霧一般。只要用手指按個鈕、門一開就到了,這也是一種生活環境。他們夏天有冷氣,冬天有暖氣,但是,是否過得比窮人快樂呢?不盡然,因為人心總有追求不盡的欲望。

  有句話說“人心不足蛇吞象”,大象那麼大,小小的蛇卻想把它吞下去。這就像凡夫心,貪欲無窮,欠缺了一分“忍欲”之心。

  本文內容節選自證嚴法師《心靈十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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