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殺生的因果公案
益西彭措堪布 摘自《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三冊 墮胎是殺生惡行,以事、意樂、加行、究竟衡量,事是胎兒,並非無情法與低等生命,而是極為寶貴的具命有情。意樂之中,想是於胎兒作胎兒想;煩惱是貪、嗔、癡任何一種,譬如未婚懷孕為了遮人眼目,或者不想撫養兒女,而自己墮胎,或者古代一夫多妻,妻子嫉妒小妾有孕,下藥墮胎;等起為樂墮胎欲。加行是服藥打胎或作人工流產手術。究竟,是胎兒斷命根。因此墮胎即是殺人,墮胎者成為殘忍殺害親身骨肉的殺人犯。 《感應篇匯編》中有一則公案說:郭印有位叫引鳳的女兒,被鬼卒追攝,遍游了十八地獄。在最後一所地獄中,她見閻羅王端坐在大殿之上,下面站立好幾百位女人,每個女人身邊都有一個小孩抱著腳索命。小孩當中,有些是母親以生育女兒過多而投水溺死的,有些是以家裡貧窮,生而不能養育的,有些是妻嫉小妾懷孕而用藥打墮的,有些是私胎而自己毒死的,有些是以爭斗損胎致死的,有些是看護不慎死於非命的。閻羅王一一追查,這些犯了殺罪的女人手腳帶著刑具,看起來身體都是枯槁瘦弱。引鳳回來後,把地獄中的見聞詳細告訴父親,並且書寫在天寧寺壁上,作為後人的警戒。 我們知道,當中陰身進入母胎和受精卵和合成為名色時,便開始獲得再度做人的寶貴機會,這種難得勝過盲龜值遇轭木之孔。身為人母,本來應負起精心孕育新生命的責任,可是人以私欲喪盡天良,竟狠心把自己的骨肉扼殺在腹中。胎兒不是無情物,他們被打墮時有著強烈的痛苦,母親殘忍地剝奪他們作人的權利,會引起他們的極度憤恨,從此血肉相連的母子將變成不共戴天的仇敵。如果不以四力忏悔,解釋怨結,決定會因此墮入惡趣。世人何苦為了短暫的貪欲之樂或者眼前的生活方便,作出這種禽獸不如的殺子惡行呢?《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有十種業,能令眾生得短命報,一者自行殺生,二者勸他殺生……七者壞他胎藏(就是自己墮胎),八者教他毀壞(就是教人墮胎)……以上十業得短命報。” 下面講一位現代女士的親身經歷:她姓曾,曾就讀於中文研究所,結婚三年半,有一個男孩。後來,不幸被強暴,內心受到很大打擊。為了撫平內心的創傷,她每天虔誠地誦經拜佛。一段時間之後,她回到一家寺院,見到過去關心過她的師父,師父對她的遭遇深表同情,要她到佛前燃香,懇請冤親債主出來釋冤解怨。當時她以十分忏悔與懇切的心加以祈求,沒想到不久有一個小女嬰附在信徒身上,表示要找她,而且以極為懷恨的態度表示自己是她墮胎的孩子,使她嚇了一大跳。後來她回憶起,在剛結婚不久,有一次害怕太早懷孕無法負擔養育子女的費用,她和先生商量,結果到西藥房買了避孕藥服用,想不到吃了就發生墮胎效用,無意中殺害了一條無辜的小生命。 這個女嬰後來表示,為了報復她,經常故意把她兒子弄得啼啼哭哭,而且每次都哭很久。她的孩子有時很頑皮,獨自一個人出去玩,又不聽話,叫他不准玩危險的東西,他偏要玩,有時自己走上大馬路,任憑母親在後面追也不回頭,有時非常任性,竟然還會狠狠的打母親。曾女士忍無可忍時,常常打孩子出氣。但是奇怪的是,孩子一有機會接近師父或聽到佛號時,他又顯得乖巧馴服,比平常溫和許多。 曾女士服用避孕藥而導致墮胎,以誤殺尚且引起胎兒的怨恨,何況現代人多數是有意墮胎,如不忏悔,只有到地獄去了結這筆孽債。古人有尊重生命和因果報應的觀念,人們視墮胎為邪行,可是今天墮胎卻成了司空見慣的普遍現象,不以為是罪惡。據報道,目前中國每年的人工流產為一千萬例,其中有一半是未婚女性,換句話說,每年有一千萬胎兒被父母殺死,相當於數十倍南京大屠殺的受害人數,流產胎兒的身肉堆積起來是一座巨大的屍山。因果觀念的泯滅,導致這樣舉國若狂、家家草菅人命的惡相。所以,要想挽救世道人心,首先應從因果著眼,只有人人注重因果,才能化戾氣為吉祥。 下面是一則胎兒求救的現代真實事例:事情發生在1987年,主人公是台灣屏東縣的林美惠女士。她婚後生了二女,再懷第三、第四胎時,因為害怕又生女兒,就和丈夫商量把胎兒拿掉。當時雖然未信佛,但內心仍抹不去一份愧疚和難過。 到了十一月,她又懷孕,雖然他們家很希望生個男孩,矛盾的是害怕又生女兒。當時她上班很忙,暫時不想生孩子,就和丈夫商量,決定把胎兒拿掉,並跟丈夫說好,等他有空,就去婦產科拿掉胎兒。做這個決定的當晚,她不知不覺做了一個夢,不同於以往模糊的夢,而是很清晰的夢。在夢中,她看到一尊雕像的觀世音菩薩,穿著白衣,非常莊嚴,接著天空放出一望無際白色的大光明,面對這個境界她非常歡喜。這時耳邊忽然響起小孩的聲音:“媽媽!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聲音很細柔、很好聽,可是她無心去欣賞這樣好聽的聲音,脫口就說:“不行啦,萬一又是女兒怎麼辦?”小孩繼續求著:“媽媽!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我會很乖很乖的啦。”她仍然拒絕:“不行啦,萬一又生到女兒怎麼辦?”結果聲音消失,她就醒過來了。 當時她不信佛,也不在意這個夢兆,仍舊照常上班下班。奇怪的是,晚上又做了同樣的夢,只是觀世音菩薩不再顯現,直接望見一望無際非常漂亮的大光明,隨後又響起輕柔的聲音:“媽媽!求求您留下我好不好,我會很乖很乖的啦。”非常誠懇的乞求,但她依然拒絕:“不行啦,萬一又是個女兒怎麼辦?”相同的夢境大約持續七天左右,小孩總是在請求得不到回應後,消失於夢中。當時夢中清楚地覺得是兩個人在對話,但又感覺好像自言自語似的。 第七天晚上夢中,小孩又來了,仍然很誠懇地祈求留下她,而且是不斷反復請求,林美惠也是反復地拒絕,最後一次小孩說:“媽媽!求求你留下我,我會很乖很乖的啦,我跟兩個姐姐不一樣喔!”說完之後,不等林美惠回答,小孩就不再理她,直接消失於夢中,她也隨即醒來。林美惠做夢之後,就和丈夫商量,考慮到這次夢境很特別,連續一個禮拜小孩一直這樣祈求,而且還說和兩個姐姐不一樣,他們認為應該是個男孩,就決定把孩子留下。 後來生下來是個女孩,孩子從小和佛菩薩有緣,對三寶有信心,幼小的心靈就知道慈愛眾生。在她三歲那年,農歷除夕在婆婆家過年時,婆婆忙著殺雞,她把小臉挨過去問婆婆干什麼,婆婆說:“我在殺雞,拜過之後,挑最大的雞腿給你吃。”孩子聽了竟然板起面孔,一只小手叉著腰,大聲說:“你們殺雞雞,以後雞雞就找你們算帳。”在她四歲那年,一次母親為她洗澡,她突然說:“媽媽你出家,要帶我一起出家!我不像兩個姐姐要嫁給別人。”這就是她和兩個姐姐不一樣的地方。 將心比心地想一想,如果是胎兒,我在母親腹中最希望什麼?最希望母親孕育我,使我有做人的機會,我不希望她剝奪我作人的權利。以佛法來說,多劫以來輪轉惡道,多麼希望生在人間,如果能得人身,發展智慧和慈悲以成就生命的大義,我該多麼感謝母親!所以使我成人是對我最大的恩德。如果母親把我扼殺胎中,那想作人也沒有機會,不作人在三惡趣中輾轉墮落,那將多麼慘痛。這樣為胎兒著想後,確實應盡力給他作人的機會。 有一位台灣東海大學畢業的李麗慧居士,一次她到醫院婦產科作產前檢查,醫生由超音波看出,她的腸子全部都脹大了,而且腹內積有很多腹水,整個腹部脹大,醫生判斷胎兒先天不正常,是個畸形兒,建議她墮胎。根據婦產科醫生的診斷,胎死腹中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以當時腹部脹大,看起來即使是胎死腹中,也無法從陰道自然生產,必須要剖腹產。在這種情況下,李居士沒有絲毫遲疑,她馬上就說:“即使胎死腹中,需要剖腹來產出一個死胎,我也願意,我絕對不殺死我的小孩。”因為她曾經受過五戒,以她堅持要守這條不殺生戒的強烈願心,以及作為一個母親的愛心,支持她突破這個困難的障礙。當時發現胎兒畸形時,她去拜見廣化老法師,法師堅決地告訴她:“好不容易得到人身,怎麼能傷害他呢?只要還沒有生下來,一切都可以轉變,給它取名叫進成,成功的成,一定要它成功生下來。”而且法師為胎兒作了胎內皈依,又介紹她去拜訪道源老和尚,老和尚也很堅定地為孩子取名為平安。 李居士為胎兒作皈依後,每天受持《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持念觀世音菩薩名號一萬聲,她以虔誠的信仰堅定地念觀世音菩薩,終於平安地生下了“成平安”。一直到她生產之後,醫生都還不敢說孩子是正常的,還一直為他作各種檢查,但是檢查到最後,證實孩子是正常的。所以,觀世音菩薩大慈大悲,讓這樣的難產兒平安生產。近代印光大師在文鈔中,再再慈悲教導婦女,臨產時要出聲念“觀世音菩薩”,保證不會有痛苦難產之事。 通過以上事例,我們體會到以善惡業所描繪的景象截然不同,當一位母親決定寧可剖腹產也決不摧殘生命時,我們會被她愛護生命的崇高品格深受感動,以她的善良、以她為成全孩子甘願受苦的德性,終於使因緣變得吉祥、美好。相反,一位母親只圖自己方便,隨意扼殺胎兒時,她變成一個劊子手,失去了母親的人格,以及使自己成長的最好機會,未來要背上殺子的沉重業債,備受良心的譴責。所以天下的母親們,在人命攸關之時,是想作羅剎,還是想作菩薩呢?在業的取捨上不能草率,一失足即成千古恨。 以前有位獵人射中一只母猴,母猴知道自己快死,就忍著中箭的痛苦,摘下樹葉,努力擠出最後一滴奶水,存在樹葉當中,設法留給孩子吃。又有一只母熊,被獵人打中要害,竟然還能端坐不動,沒有倒身在地。獵人感到奇怪,上前去看,原來母熊已死,還緊緊抱著一塊大石頭。為什麼呢?因為熊子在石頭下的溪水裡玩水,母熊怕石頭掉下去打中小熊,所以自死也堅忍抱石不放,這種不可思議的母愛感動了獵人,從此他不再獵殺生命。連旁生都能慈悲地愛護自子,作為萬物之靈的人類,難道就不能以偉大的胸懷無私地孕育生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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