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念祖:佛就是這十個涵義
佛是覺者,佛是最平等的,是覺悟的人。是覺圓果滿,覺都圓了,圓覺;果都滿了,果頭的佛,最尊!覺滿了,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三覺圓滿。自覺也圓滿,覺他也圓滿,覺行也圓滿,所以,成了佛。據《華嚴經》,佛有十涵意: 一、具一切智。 二、具一切種智。 三、離煩惱障。 四、離所知障。所知障,知識分子確實要注意。都知道煩惱障——貪瞋癡不好,而不知道本來不懂的,現在懂了,懂了很多很多,這些所知,可能就成障。不成障就是智慧;成障,就是所知障。 所知障非常麻煩,所謂事障易遣,理障難除。所知成障,就有一固定的成見,承認這個,不承認那個。要鬧派系,這宗說那宗,這一派說那派。固執一宗一家之說,不能圓融。 這些都是理障,以為就是自己這個意,其實呢,不見得。四十二章經:“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偏偏要信自己這個意,這個意就是所知障。所知都成障礙,佛就離開這個障。 五、於一切法,能自開覺。 六、能讓他開覺。 七、於一切種相,能自開覺。 八、於一切種相,能讓他開覺。 九、如睡夢覺,佛就是睡醒的人。我們就是在夢中的人,佛就是這麼平等。佛醒了,我們在作夢。作佛也是在夢中,大作夢中佛事。是個好夢,但是還是究竟沒醒。要知道它是夢。我們作夢都有此經驗,夢裡頭,“啊!我這是作夢嘛!”,這就要醒了。我們知道這是夢,那就要覺。佛就是睡夢中覺醒了。 十、如蓮花開,蓮花開了是極其自然的。每一個花苞都要開,佛開了,我們還沒開。 佛就是這十個涵義。(《華嚴念佛三昧論講記》,黃念祖著,中國書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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