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宗鏡錄略講上冊(第三十八章)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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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鏡錄略講上冊 (第三十八章)

  南懷瑾教授講述

  第三十八章明暗還天地01

  上次講到見性這個問題,引用了《楞嚴經》的經文。有很多同學提出來討論,例如,我們眼睛可看見,瞎子看不看得見?就有一位同學根據《楞嚴經》的說法,認為瞎子是看不見前面的東西,可是瞎子看見前面黑洞洞的,所以還是看見。另一個同學說,你講錯了,瞎子是看不見前面東西,但是能看見前面黑洞洞,那不叫做看見!那只能夠說能見的功能,‘能見’的‘能’看見。這是兩位同學很認真也很有趣的辯論。

  明暗之辯

  我們上次談過,開眼見明,閉眼見暗。明暗是兩個現象,就是開眼看到一切東西,閉著眼睛看不到一切東西,實際上閉著眼睛還是看見了,看見什麼?如果在燈光底下,就看見一片蒙蒙的,不過看不見東西而已,如困在黑暗底下,就是看見前面黑暗的,並沒有看到東西而已。實際上,那個黑暗和蒙蒙也是你所看見的。拿現代的觀念來說,你的眼神經的反應功能還存在。可是假使眼睛瞎掉了,是不是還是這個樣子呢?還是這個樣子,只是程度加深了,那就是說看到前面暗暗的,不過這個話還要注意。

  現代不像佛那個時代,而是個科學的時代,人類文化經過幾千年經驗的交流與融合,說法、理解又不同了。我們說,瞎子兩個眼睛,假使拿掉,看到什麼?‘什麼都看不見了。’‘那你有什麼感覺呢?’‘什麼都黑洞洞的。’好,根據這個理論,這個瞎子是因為他過去沒有瞎以前,曾有‘看見’那個經驗。假定他一生下來就瞎了,什麼也看不見,你問他:‘你看見什麼?’他會說:‘什麼叫看見啊!’對不對?‘我只曉得前面……’你說:‘是不是暗暗的樣子啊?’他如果跟著你說:‘是,暗暗的。’那麼,這個瞎子說了謊話。為什麼?他天生下來沒有看見過什麼光明、什麼黑暗,也怎麼曉得這叫黑暗呢?對不對?只能夠說:‘我也不懂,我只曉得前面……’,他講不出來的,因為他沒有這個經驗嘛!對不對?這是第一個道理。

  第二個道理,我們做夢的時候,往往以為看到很多東西,如果某人問你:‘你在夢中看見什麼?’你一定會說:‘噢!我看到很多奇怪的景象’,這個話拿科學、哲學的邏輯來講,是不對的。你是根據人清醒以後的習慣,講自己在夢中看見什麼,實際上你作夢時候並不是看見啊!眼神經並沒有張開看見東西,是你那個意識的境界。用弗洛依德的話來講,是潛意識所呈現的境界,嚴格講起來,不能說是看見,你只能夠說,我夢見。假使你說,我夢中這個眼睛張開看見了,嘿,老兄你注意,那不是夢,你醒了,發神經了,對不對?所以,這與見性不能混為一談。這些問題,大家肯討論,我覺得很好!對於常識研究會有進步,就怕不知道有問題存在。

  我們現在倒回來看,釋迦牟尼佛他當時的一段話:‘故《首楞嚴經》雲:佛告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這裡頭是有個大問題。

  這是個大原則,這四句話佛同阿難講,當你眼睛看東西的時候,‘是汝非我‘,是你看見,不是我看見。

  後面兩句話,講大原則,假使人以眼睛看東西的時候,‘見性周遍,非汝而誰’。你那個見性與明心見性,不能籠統混為一談。千萬注意!這個觀念把握不清楚,那就錯得一塌糊塗,非常嚴重。

  我們任何一個人眼睛能夠看見的這個見性,拿現在的話怎麼說呢?你那個能看見的功能,或者說你那個眼睛,能夠看的那個作用,叫它作用也可以,功能也可以。古代辭匯不夠,而中國人又是喜歡簡潔扼要,所以‘見性’、‘性子’、‘性能’、‘感性’、‘理性’、‘明心見性’都是使用這個‘性’字,一切功能也是這個‘性’。比如唯識論的‘諸法無自性’,一般研究唯識學的,都搞錯了,認為是絕對空沒有自性。實際上,‘諸法無自性’是講世界上每一個存在的東西,都沒有固定性,不是永遠在,同明心見性的空性不相干。可是近一、二百年來,大家研究佛學,沒有把這個觀念搞清楚。換句話說,邏輯的范籌混淆了以後,關於佛法、佛學,在見地、理解方面全錯,很嚴重。如果站在受戒的立場來講,那更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所以佛告訴阿難,你的‘見性周遍’,無所不在,當你意識看東西的時候,這是你意識見性的作用,如果這不是你自己的見性,還是誰啊?難道還是我替你看見嗎?

  ‘雲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你的見性這個功能很真實啊!‘性汝不真’,這個真實的見性的功能,在你的生命上的作用是真實的,你為什麼懷疑它有假呢?‘取我求實’,這個道理在你自己身上,你為什麼從我這裡求一個東西呢?

  ‘故知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這兩句話,不是《楞嚴經》原文,是永明壽禅師加上的。在古文的寫作方法上沒有錯,如果拿我們現在用邏輯的觀點去論辯這兩句話,就嫌文字太模糊,交代不清。問題出在哪裡呢?

  我們先看文字,‘故知’,所以知道是根據《楞嚴經》的說法,所以知道,‘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眼睛張開看到光明,眼睛閉著看不見光明,看見什麼?看見黑暗。明來的時候,暗就跑掉了;暗來的時候,明就沒有了。明暗有差別,有相待,互相接替的,所以‘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明和暗這兩件事情,有本位可歸還。

  比方說,就在我們這個房間,大家看到了光明是電燈的關系,把電燈關掉以後,這光明沒有來,那麼這個光明還給電燈去;把電燈打開,光明又來了,那樣黑暗還給黑夜了,其實也是還不了啦!這是邏輯觀念的假定,在我們的理念上,頭腦思想的意識,可以有個范圍把它歸納起來,光明還給燈光,黑暗還給夜晚。

  當光明還給電燈,黑暗了,那我們看見看不見?看見啊!看見黑暗來了。這個眼睛能見的見性,沒有變動過。換句放[話]說,可看見的現象有變動,我們能見本身的功能,沒有變動過,你說看到好看的,是看見什麼?看見好看的;不好看的給你,你看見什麼?看見了不好看的。好看與不好看,它兩個現象可以交換,你那個能見好能見不好的功能的那個功能呢?沒有變動。‘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我們理解了。

  但下面這一句,‘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之間的關系,永明壽禅師就交待不清楚了。在古文的寫作方法,中間可以不必加一介詞,但以現在的觀念來說,要不通了,拿邏輯來講更不能,中間交待不清楚,這裡要交待一句:‘以此理推。’也就是說,由這個道理推論,我們那個無始以來的那個‘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就交待清楚了。

  諸位年輕同學如果要寫作文,尤其是學法律、學論辯的,在這個關鍵地方,一個字不能馬虎,要交待清楚。

  當然大家一看《楞嚴經》,以為佛講的這個見性,就等於真如妙性嘛,就是本體功能嘛,馬上就把你搞錯了。尤其後世一般學佛的人,凡是研究聖人的經典,在心理上早就給聖人嚇住了,不敢變動。我們要知道,西方哲學家講:‘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作學問學道,要老實,我們敬我們的本師釋迦牟尼佛,更尊重釋迦牟尼佛的佛法。

  真理要交待清楚,現在我們加了這句介詞,‘由此推理’,接上,‘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我們無始以來的那個本性,在佛學上,那個‘本性’又叫作‘真如’。這‘真如’是永遠不變的,換句話說,變就是一切諸法無常。無常是指現象來說,一切萬有的現象都是無常,都要變化;那個能生萬有的本性,是寂然不動的。真如妙性不變,所以叫做:‘不變隨緣,隨緣不變’。萬有的現象是永遠在離合之中,所以是無常,而真如妙性是不變的,這個道理我們知道了。

  若隨物觀,局大小之所在;若約性見,絕器量之方圓。

  接著說明,‘若隨物觀’,我們一般人智慧不夠,跟著物理世界的變動,觀察一切的東西的時候。‘局大小之所在’;‘局’就是范圍、限制、局限的意思了。我們看見一個大的東西的時候,感覺這個很大,我們意識見性功能放大了;當我們看小的時候,感覺這個好小,那意識見性功能也跟著縮小了。他說這是眼睛見性的作用現象。

  ‘若約性見,絕器量之方圓。’‘約’,等於白話文所說的,就什麼觀點而論。這句話是說,若從性見的觀點來說,是不受器量的方圓的影響。比如這個茶杯就是器,它能容納的水就是它的量。這個器量有方的、有圓的,但能見的功能本身,不能說它是圓的或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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