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宗鏡錄略講下冊(第五十一章)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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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鏡錄略講下冊 (第五十一章)

  南懷瑾教授講述

  第五十一章大千眼開好識塵02

  律以心戒為宗

  律師十過者,一、但執外律,不識內戒;故被淨名诃。二、執律名相诤計是非,不識見心苦集。三、然戒定慧相資方能進道,但律不慧不禅,何能進道?四、弘在名譽,志不存道,果在三塗。五、不遵遺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木叉而住。六、執律方便小教以為正理。而障大道。七、師師執律不同,弘則多加水乳。八、不依聖教傳授,誤累後生。九、四眾不沾真法之潤,轉就澆漓。十、非止不能光顯三寶,亦乃破佛法也

  ‘律師十過者’,此‘律師’是佛教中戒律的律師,不是法律上打官司的律師。律師所犯的十種錯誤有:

  ‘一、但執外律,不識內戒;故被淨名诃’,一般講戒律的人,只知外形的條例,好比學法律不研究法理學。換言之,不研究法律哲學。例如四書五經、漢律、唐律,乃至宋元明清律是中國的法律哲學,建立在人倫道德上;而《禮記》等於中華民族五萬年的一部大憲法,也是最重要的法理學,所以我經常鼓勵學法律的人研究這本書。一般學校念的法律,不是大陸法系就是海洋法系的西方法律系統。我們的法律是參考日本演變而來,而日本則是學西洋法律,吾人自己的漢唐宋元明清所構成的法律系統,則無人研究。把自己的法律系統研究廣,再配合禮記和佛教大、小乘的律學,一定是一部非常偉人的法律著作。這是講到戒律,順便一提人類道德重整的問題。

  那麼,他說一般守戒律的只注重外形。譬如吃素,有許多解釋,可以說不在戒律范圍內,也可以說在戒律范圍內,因為生病時可不必,為什麼呢?因這些問題是偏於外在的,那研究起來多了!戒律最主要的是內心的起心動念,心滅了,菩薩戒律八萬四千法,都不犯,一切都在起心動念,動機有一點錯誤就犯戒,此是菩薩戒律。拿普通話說,‘居心何在’。

  所以他說一般講戒律的只曉得執外律而不識內在的戒律,內在沒有定力,一起心動念就犯戒。真講戒律,大乘戒律,妄念不斷等於是天天在犯戒,不管什麼妄念,甚至善的妄念也已經犯了禅定戒——根本菩提大戒。

  ‘故被淨名诃’,‘淨名’即維摩居士。佛的十大弟子持戒第一的優波離尊者也被維摩居士诃責。有兩個比丘犯戒,其罪應墮無間地獄,兩個比丘煩惱得要命,心理受自責自譴的壓力快要死了,後來被維摩居士痛罵一頓,連優波離律師也罵過去。結果兩個比丘聽了維摩居上的話後,當下悟道證得菩提。這是內律的道理,心念的關系。

  同是天涯淪落人,相诤不如共識

  ‘二、執律名相诤計是非,不識見心苦集’。只抓到戒律的名相,名即是觀念,邏輯的概念;相即是現象,戒律的條文是戒相。他說一般研究戒律的,只曉得抓住戒律外表的名相,因此沒有變成守戒,反而在心理上專門觀察別人的是非善惡,這本身已經犯了戒。看這個也不對,看那個也不對,那個人眉毛打個結,他為什麼不開心……,一天到晚觀察人家,這是錯誤的!守執戒律的名相,因而變得‘诤計是非’,在是非心上計較。

  我經常告訴同學,善惡之心的分辨就是是非。人類社會一切道德教育、法律、法治、民主等等人倫之道,就是明辨善惡是非,這是人道,很好。但是講形而上道,明辨善惡的觀念太厲害,即是非心太切,搞得嗔念太大,並且有許多是執在自以為是的善裡,便很有問題。‘厚善薄惡’也是一種嗔念,對壞人看不慣,無法包容,沒有慈悲心,也是一種錯誤。

  這是戒律內在的范圍,真正研究起來非常難,它不像普通人世間的法律,人世間的法律是比較刻板的,碰到了這個行為,以這個行為的事實來做判斷;戒律是除了事實,更重進一步追究心理動機。至於佛法究竟的戒律,管你心理善惡是非動機,任何一個動機都是錯,都是比量,都是非量,這就嚴重了!所以說起心動念都是犯戒。

  ‘不識見心苦集’,他說只知執著戒律的名相,诤計是非,善惡心分別過激,自己不能反省,執著了見取見、戒禁取見,心理充滿了苦,要滅掉一切苦,達到滅道,就得道了。

  等持三學心在道。

  ‘三、然戒定慧相資方能進道,但律不慧不禅,何能進道?’戒定慧是三位一體的。曉得持戒,持心念之戒;曉得修定,做工夫;曉得參慧,戒定慧三樣,平等平等,不可缺一,而且要真誠,不可輕忽。‘才能進道’,戒定慧等持,才可以談進入修道的范圍。‘但律不慧不禅,何能進道’,光曉得成[戒]律,智慧沒有,功夫也不到,如何開悟證道?

  ‘四、弘在名譽,志不存道,果在三塗’。動機在標榜持戒,不要等毀謗人家,其實已有毀謗他人的犯意。為了名譽而遵守戒律,真正的動機、發心並不是為修道,這個果報是墮落三惡道。外表看起來是做善事,實際上,善的外形會招來惡果。

  ‘五、不遵遺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木叉而住’。不管禅師、法師、律師,三種各異有所偏差,所以我常告訴大家修四念處,不淨觀、白骨觀、安那般那數息,都是四念處的范圍,(注:四念處又名四念住,即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身念處是觀身不淨;受念處是觀受是苦;心念處是觀心無常;法念處是觀法無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木叉而住,不管你修哪一個宗派法門,都是在破壞佛法,不是真正的修道,你看有多麼嚴重!

  ‘六、執律方便小教以為正理,而障大道’。戒律沒有研究清楚,專門抓住細行來否定一切大行為。這點尤其青年同學要特別注意!不但學佛如此.一個人干事業也是如此。據我自己的經驗,人,做任何偉大的事業,有個最大的弱點,喜歡在小事情上表現自己的精明,而且往往喜歡把自己的聰明用在小地方上。因此人很少有大英雄、大豪傑。大英豪小地方他一定知道,不知道那叫大糊塗蛋,不叫大英豪,但是知道了根本不在意,這是最難的,細行都知,而見地、著眼在大處,那才是大丈夫之行。

  這句話,請青年朋友注意了!不但學佛如此,就是在世間做一個了不起的人,也應如此!我們讀史書經常可以看到‘小人’,秦漢以後不大用‘小人’,漢朝歷史叫‘抽入’,閩南話也叫‘細人’,一點也沒錯,在小地方計較。我們學做人,尤其學佛,要把心胸、氣度放大。不過,我經常有經驗,某人本來蠻好,一學佛、一打坐,一下子變得大概踉找一樣越來越小了!最後變成‘人扁’了!

  這裡《宗鏡錄》說不要執律小教的方便,以為是正理而障礙自己的大道,應該在小處要知道,而在大處著眼。

  ‘七、師師執律不同,弘則多加水乳’。佛法從佛弟子以後,各個宗派、祖師,戒律規矩每個廟子不同,佛法變成牛奶加了水。‘師師執律不同’.每個老師所執戒律不同,雖然在弘揚戒律,若是加進自己主觀的意見,那等於滲水入乳。

  ‘十、非止不能光顯三寶,亦乃破佛法也’。法師、禅師、律師,每一種都有十種毛病。永明壽禅師非常客氣,實則從佛說的經典中全部節錄下來並不只十點,他老人家已經筆下留情,只列舉十點叫我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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