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心經譯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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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懷瑾大師《心經譯文》10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

  何謂無明?眾生十八界不能放下,十八界蓋覆佛性,佛性不明,名之無明,經雲:

  “真如不守自性,一念不覺,而有無明。”

  真如人人有,但不守自己的崗位,經雲:“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便是真如守自性,凡夫真如不守自性,一念不覺而妄動,故有無明,無明無實體,有了無明必定有行,所謂不覺是無明,妄動就是行,行分善行、惡行、不動行,總稱為業行,行必有識,善行有善識,惡行有惡識,不動行有不動識,行即業,人業有人識 ——例如見水是水,天業有天識——見水如琉璃,餓鬼業有餓鬼識——見水成火焰。

  有了識,業牽識走去投胎,識與父精母血,三緣和合而成胎,是為名色,色是父精母血,自己的識是心,心有其名而無作用,所以稱為名色,名色七日一變,四十九日後有五個胞:即頭、雙手、雙腳,十個月後六根成熟,六根有入六塵的功能,故稱為六入,小兒出生後與六塵相觸,所謂六入緣觸,觸境有苦有樂,屬受,故觸緣受,受是果報,受果報時心生系著,故受緣愛,若樂受愛其長合,若苦受愛其常離,愛合愛離而生取,取即作業,若依理而取屬善業,若非理而取屬惡業,故取緣有,有即業,有業故有生,生故有老病死憂悲苦惱。

  由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受[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名十二因緣,若以般若智觀,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苦惱滅,十二因緣是空的,可以證辟支佛果,若以般若觀照諸法的實相,不但無無明,無凡夫的無明,亦無辟支佛的無明盡。

  【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無凡夫的老死,亦無辟支佛的老死盡。以般若觀一切法,可以超越世間法無明,超越出世間法——無明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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