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之身心 處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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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佛教重要的理論范疇,合稱“三科”。

  五蘊——“色、受、想、行、識”

  十二處(六根+六塵)——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

  十八界——六識(眼識、耳識、舌識、鼻識、身識、意識)+十二處。

  五蘊

  “蘊”也作“陰”,《俱捨論》謂“聚義是蘊義”,即是“積聚”的意思。佛教認為,有情眾生是由“色、受、想、行、識”五種因素積聚構成的,稱為“五蘊”。

  色蘊

  色蘊相當於物質現象,它包括四大(地、水、火、風)和四大所造。四大所造是由四大所構成的各種物質現象。如輕性、重性、濕性、澀性等物質特性,以及冷暧饑渴及觸覺等各種現象。

  受蘊

  受蘊相當於感覺,是有情眾生在與外界事物接觸時所產生的各種感受。由於認識的器官不同,受蘊一般分成六種,即眼根所生受、耳根所生受、鼻根所生受、舌根所生受、身根所生受、意根所生受,包括了有情眾生的一切感受。而各種感受從道德性質上又可分成三種,即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想蘊

  想蘊相當於知覺或表象認識,是一種具有抽象思維能力的認識活動。如人們所了解的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等,都是想蘊的內容。

  行蘊

  行蘊相當於行動意志,是人們通過分析思辨以後形成的判斷性的意向活動。

  識蘊

  識蘊相當於意識,即統一各種心理認識作用於一身的根本意識。

  “五蘊”是一切物質現象與精神現象的總括,是一切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的總合。由於眾生皆是由五蘊構成,故五蘊又是有情眾生的代名詞。從某種角度講,五蘊就是全部佛教教義的研究對象,因此佛教各派都運用它來構建自己的理論體系,但對五蘊的解釋又有所不同。

  小乘佛教認為,五蘊依靠緣起的法則(六因四緣)生起萬物。人只是五蘊的因緣和合,是一種暫時存在的假象,故一切眾生皆非實在,世界上實在的只是構成五蘊的具體的法,故稱“人無我”而“法有我”。

  大乘佛教則主張,既然五蘊和合的“人我”並不真實,五蘊自身也就是不真實的。因此整個世界的一切萬物皆非真實,全部世界不過是一種幻象而已,由此又得出了“法無我”的結論。

  “十二處”

  處亦雲入,生長義。六根、六境能生長“心、心所法”之作用,六識必托根方能生起。內六根處是識所依,外六境處是識所緣。由根及境為增上緣,識得生起。意即認識的產生,有能取的六根和所取的六境。此中以六境為中心,沒有此六境,能認識和所分別失去聯絡,不能分別境界。

  “十二處”是佛教解釋人生的又一理論范疇,分成“內六處”與“外六處”兩種。佛教從人的生理特點和認識活動出發,將分屬人身六個部分的眼、耳、鼻、舌、身、意稱為“六處”或“六入”(六入是六處的古代譯法),實際上是人的六種感覺認識器官。此為“內六處”,又稱為“六根”。佛教對“內六處”是非常重視的,因為它們是眾生一切知識的主要來源。《俱捨論》謂“生長門義是處義”,意為“六處”能通過自身對外界事物的攝取與認識,以促進人的身心功能的發展。

  “內六處”的認識對象與認識能力各有不同,眼、耳、鼻、舌、身五種是生理器官,能分別認識色、聲、香、味、觸五種對象,認識對象是單一的,只能分別自己所對的對象。第六意處則是一種純粹綜合的認識,它以五根所得的知識為基礎,能對事物現象進行全面綜合的認識,對事物進行總體把握。與“內六處”相對的是“外六處”,即是色、聲、香、味、觸、法。“外六處”一方面是“內六處”的認識對象,另一方面則是“內六處”的認識活動所得到的感受知識。其中,色指事物的形體、顏色等方面的特征;聲指外在的聲音;香指外界事物香氣;味指外界事物的的氣味;觸指身體所接觸到的外物;法則泛指外界的一切萬物,被認為是意的認識對象。

  在佛教看來,人的認識活動是非常復雜的,尤其是意識的活動,不僅能認識外界事物,同時也能對五根活動所得到的知識進行綜合的認識分析。此六種對象是認識的六種外界知識,佛教稱為“六境”。它們與“內六處”一一對應,互為認識主體與認識客體,兩者合在一起稱為“十二處”,反映了人的認識活動的生長過程。

  “十八界”

  界是種族義,謂十八法種類自性各別不同。又能持義,能持諸法自相義名界。又種子義,十八界種各別為因。六根緣六境而生起六識的覺了。識所依所緣的六根六境為能生因,六識是所生果。此為十八界。

  除“五蘊”、“十二處”之外,“十八界”也是佛教理論的一種重要范疇。所謂“十八界”,就是在“十二處”的“內六處”(六根)、“外六處”(六境)之外加上“六識”構成十八種法,稱為“十八界”。《俱捨論》謂“種族義是界義”,也就是說,“十八界”是指一切萬法可分為“六根”、“六境”、“六識”等十八種諸法種族。“六識”即是眼識、耳識、舌識、鼻識、身識、意識。

  佛教認為,人的六根並不具有直接的認識能力,不過是認識活動所不可缺少的感官而已。所以,認識活動如要順利進行,還必須有作為實體的認識能力存在,這就是“六識”。一般說來,“六識”中的前五識只能分別認識各自的對象,即色、聲、香、味、觸。而第六識意識則是一種綜合的認識能力,不僅能直接認識自己的對象,又能統攝前五識,以構成一種綜合認識,整體把握事物現象。佛教認為,六根、六境和六識之間存在著一種因緣和合的關系,根境和合而生起識,只有六根與六境之間和合作用,人的認識活動才能正常進行。

  “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佛教對人生與世界的看法,被合稱為“三科”,意為佛教徒必須學習的三種基本理論。

  一般來說,“三科”的內容基本是一致的,除“五蘊”內容略窄而外,“十二處”與“十八界”的內容可以說是完全相同,“十二處”中的“意處”,就是“十八界”中“意界”與“六識界”全部內容。可為什麼佛教不厭其繁,又將之分成“三科”呢?佛教認為,這是由於信徒的根機不同,故佛陀對機說法而分為“三科”,上等根機的人以“五蘊”就能解脫;中等根機的人聽了“十二處”解脫;下等根機的人以“十八界”解脫。

  實際上,“三科”的確立,有著自身特殊的意義,“五蘊”是用以分析眾生的生命現象;“十二處”則用以分析認識活動的產生與發展;“十八界”則是以認識活動為中心,對一切萬法進行總的概述與說明。“三科”的側重點與作用是不同的。故佛認為,“三科”之間相互依存,不可缺少。而學習“三科”的目的在於破除我迷,掌握無我的真理,掌握佛教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在佛陀的一生中,降魔成道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件,是佛陀從凡俗轉化為覺悟者的轉折點。所謂降魔成道,實際上就是佛陀克服自身種種精神障礙,達到心靈的寧靜。佛陀在菩提樹下禅悟,戰勝了思想中的愛欲、憂惱、饑渴、貪欲、昏沉、怯懦、疑惑、虛偽、自私、追求名利等世俗的羁絆,戰勝了自我的精神障礙也就是降伏了魔羅。佛陀戰勝魔羅的思想武器就是他在禅悟中建立的四谛、十二因緣、五蘊、八正道等原始佛教教義。這些既是戰勝魔羅的武器又是降魔斗爭的勝利果實,佛教理論在破魔中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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