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宗鏡錄略講下冊(第六十七章)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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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鏡錄略講下冊 (第六十七章)

  南懷瑾教授講述

  第六十七章 佛國隨俗世還真03

  學問裡嘗得禅滋味

  第二對理事二定無礙,謂分別事相應入事定,而入理定;欲觀性空應入理定,而入事定,以契即事之理而不動故。入理即是入事,制心即理之事,而一緣故。入事即是入理,而經文但雲入正定,不言事理及乎出觀,境中即雲分別色相,斯事觀也;根中即雲性空寂者,理觀也,亦合將根事對於境理,以辯無礙。

  這一段就是佛學,一些年輕同學看現代白話寫得佛學很好看,這一段卻是佛經的話,每一句話含意深廣,都是可以寫專書的。

  《華嚴經》所提出的第二對是‘理事二定無礙’。理是理性的,剛才講的理性就是學問之道,從佛學的思想進入;事是做功夫,專門從打坐、從修戒定入慧下功夫。理與事二者皆能達到如來大定最高境界,沒有障礙,不起分別。本來理與事二者是相對的,我們經常感覺到,孔子說四十而不惑;孟子說四十不動心,而我們很難得不惑、不動心,有很多地方是我們搞不清楚、無法搞定的。世界上有許多事,在道理上這樣做絕對通,到事實面來行不通,這類矛盾多得不勝枚舉。譬如錢,在理論上,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資源是大家的。天下的錢乃天下人的,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理論上通,事實上做不到。世上有許多事,理與事二者很難合一。‘理事二定無礙’我們在理上懂了,應該馬上悟道、立刻入定,結果不能入定,可見事理二者絕對有障礙。做到了‘事理二者無障礙’,達到最高境界,就是所謂悟道、圓通了。他先講原理,原理也是事。

  ‘謂分別事相應入事定,而入理定’,我們用邏輯方法去思維、推理,完全靠意識起分別作用,分辨到極點,也就是管子所講,‘思之思之,鬼神通之’。最後由事理窮到極點,分別事相,‘應入事定,而入理定’,應該走到定的境界裡,結果契入形而上最高的理,那就是宋儒所講:‘思入風雲變幻中’。

  精神可以入神,真正作學問,思想到極點,分別事相,理窮到極點而得定,事理無礙。

  ‘欲觀性空應入理定,而入事定’,契就是相合,事理合一。所以禅宗所講的證悟是事理合一,即由契理而使禅定到了家。此所以為什麼禅宗以禅為標榜,以事入理為重要;以修定起慧為重要。因此契到相合於事理,自然到達如如不動境界。所以說,‘入理即是入事’,真正學問到達了,一定得定、成佛。所以釋迦牟尼佛在中國古文的翻譯為‘釋迦文佛’,換言之,他的文化成就登峰造極。

  同樣的道理,‘制心即理之事,而一緣故。入事即是入理’,有些人從功夫入手,只要制心一處,修定修止觀,用任何方法,‘制心即理之事’,這事修便是理性的開發。要注意!很多學佛的朋友,尤其年輕同學,我們也從年輕人過來,很入迷於方法,這裡學個法,那裡求個法,反正這種事很簡單,要哄他,隨便編個東西就是一法,他就被你這個法給困住了。其實任何方法有個基本原理,就是要你制心一處,‘而一緣故’,因為你做到心一境性,制心在一緣上,‘入事即是入理’,你功夫到了,理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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