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念祖:佛教中的“四依法”非常重要
“了義中無上了義”。“了義”是什麼呢?簡單說來,就是分明顯了真實究竟的義理。注解中的“分明顯了”,就是常說的了了分明。其中的“了”字,也即是“了因佛性”中的“了”字。 台教說三因佛性:一正因,即“是心是佛”;二緣因,即“是心作佛”;三了因,即“究竟成佛”。 這三因佛性也有個比方。木中有火,喻正因佛性。上古燧人氏發明了鑽木取火。鑽了木頭才能取出火來,所以鑽木就是緣因佛性。那麼什麼叫了因佛性呢?火出來了,木頭也燒盡了,一切都了了,就是了因佛性。 以下再引證幾段經文。《寶積經》說:“若諸經中,有所宣說,厭背生死,欣樂涅槃,名不了義。若有宣說生死涅槃二無分別,是名了義。”又《涅槃經》說:“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維摩經》《寶積經》也都有同樣的指示。 所以佛教中“四依”非常重要。“四依”就是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依法不依人,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依智不依識”。我們不能依靠意識。在八識中,眼耳鼻舌身和阿賴耶識都沒有問題,出生毛病的在於第六識和第七識。第六識就是要分別,第七識就是執我。如果依第六識、第七識當家作主,那就是認賊作子。所以要依靠智慧。《大智度論》說:“智乃本心照明之德,可與法性契合。學人宜定止妄識,策發真智。”這就是“依智不依識”的道理。 “依義不依語”。“語”是語言,“義”指實義,即是中道第一義谛。這本來不是文字語言所能表達,所以對於經裡的文句,應當深入思維其中的實義,而不是死抓住這一句的語言文字。如果這一句被你執死了,你自己也就被這一句執死了。所以禅宗說死於句下,就是說你在這一句下死了。所以不應該依語言,而是依止其中的真實之義。 “依法不依人”。學法、求法、修法,所求所行的都是法。依靠法可以入道。關鍵是法。凡夫所說,若能契於正法,也應信受奉行。假令有人雖能顯現如佛之相好,但所說不契正法,於其所說,也應捨離,萬不可依靠。我們尋求善知識,不是看他是什麼地位:這位是佛學權威,那位是佛教團體的首長。專去聽這些頭銜,這就是依人。應該不論這些。我們只是看他的法如何,是不是契理契機。 《圓覺經》告訴我們,凡夫想要得成聖道,首須尋求正知正見的人。經雲:“末世眾生將發大心,求善知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怎麼認清善知識呢?應從他的正知正見,而不是從別的條件來選擇的。 “依了義不依不了義”。都是佛經,經就有“了義”與“不了義”的分別。明白開示中道實相之義的是了義經。《涅槃經》說:“聲聞乘名不了義經,無上大乘乃名了義。”了義經說明究竟真實之理,如煩惱即菩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等。但在小乘法裡頭只是講苦集滅道、十二因緣,不說人人可成佛,只說證阿羅漢,這就是不了義的。 所以說《法華》時就改變了,佛說阿羅漢,那是化城啊!又例如大乘始教,說修行三大阿僧祇劫才可以成佛,但闡提不能成佛。這是因為當時眾生根器不夠,只有這樣說才容易接受。 但到後來開權顯實,就說人人都有佛性,闡提也成佛。這不就是矛盾了嗎?那麼依哪個呀?到底能不能人人成佛呀?我們應依了義教所說,人人有佛性,闡提也能成佛。這是實說。 當我們發現經典中有矛盾,我們只能依了義的經典。凡是宣說中道實相妙理的經典,即是了義經。我們現在正念的《阿彌陀經》,就是以實相作為體性,統統說的是實相,所以是了義教。(《淨土資糧》,黃念祖著,中國書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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