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滿放生:保護野生動物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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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圓滿放生》

  4.1.1 受法律保護動物種類

  按照我國現有法律,可將受到法律保護的動物可分為國家保護和區域性保護兩種范圍。

  4.1.1.1 國家保護野生動物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的解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1988年12月10日,國務院批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並於1989年1月14日由林業部、農業部發布施行。名錄中列入陸生野生動物330多種,其中,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有大熊貓、金絲猴、長臂猿、丹頂鶴等共90多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有小熊貓、穿山甲、黑熊、天鵝、鹦鹉等共230多種。放生同道應該盡量熟悉其中遇見到可能性較大的,比如鳥綱、爬行綱、兩棲綱、魚綱等類別的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稱。

  1993年4月14日,林業部發出通知,決定將《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一和附錄二所列非原產中國的所有野生動物(如犀牛、食蟹猴、袋鼠、鴕鳥、非洲象、斑馬等),分別核准為國家一級和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2003年2月21日,國家林業局令第7號發布,將麝科麝屬所有種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調整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以全面加強麝資源保護。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的解釋,第十條:非法捕獵、殺害、收購、運輸、出售《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所列的非原產於我國的野生動物“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准,參照本解釋第三條、第四條以及付與其同屬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認定標准執行,沒有與其同屬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參照與其同科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認定標准執行。該“解釋”還給出了涉及犯罪數量的認定標准。詳細資料可登互聯網查閱。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加強對我國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國家林業局於2000年8月1日發布實施《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將合計5綱46目177科1591種及昆蟲120屬的所有種和另外110種動物納入了保護的范圍。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詳細資料可登互聯網查閱。

  (待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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