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裡的故事:殺害​動物不得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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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句譬喻經》上記載:從前佛陀在祇園精捨講經說法時,有一位很有錢的長者,住在通往精捨的路旁。他的財富多得難計數,可是只生了一個寶貝兒子。這個兒子長大後,二十歲時就結了婚。結婚不到七天,因為夫妻恩愛,就一同到後花園游玩。後花園有一棵奈樹長得很高大,樹上開了很美的花朵。新婚的妻子想要這種花,剛好四周又沒僕人在場可以代勞,他的丈夫就親自爬到樹上,越爬越高,所攀踩的樹枝,因為太細而折斷了,人就從高空摔下來,一命嗚呼哀哉,全家大小都非常傷心,哭個不停。

  佛陀憐愍長者,來到長者的家中慰問。並且告訴長者“萬法無常”、“有生必有死”、以及“罪福產生的原理”,接著又說了一首很有哲理的詩偈:

  命如華果熟 常恐會零落

  已生皆有苦 孰能致不死

  從初樂愛欲 可淫入胞影

  受形命如電 晝夜流難止

  是身為死物 精神無形法

  假令死復生 罪福不敗亡

  終始非一世 從愛癡久長

  自作受苦樂 身死神不喪

  長者聽了佛陀的這段話,心開意解,忘記憂愁,跪下來問佛陀說:“我的獨生子前世到底造了什麼罪業,為什麼這麼早就夭折了?請您告訴我吧!”

  佛陀說:“過去有一個小孩子拿著弓箭在游戲,旁邊有甲、乙、丙三個人陪著。這個小孩子看見樹上有一只鳥,想射殺它。旁邊那三個人就慫恿這個小孩說:“你假如能夠射中樹上的這只鳥,你就是頂天立地的男子漢!”那小孩子被美言所動,拉開弓箭射中了小鳥,小鳥當場死亡。甲、乙、丙三人都在旁邊喝采,大家都很高興地離去。

  這三個人因為見殺隨喜,所以生生世世常受喪子之痛。這三個人當中,某甲因為過去種的福較多,出生在天上,某乙出生在海中做龍王,某丙則出生在人中,他就是您老人家。而那一個射殺小鳥的孩子前兩世出生在天上做某甲的孩子,也因為從樹上摔下來而命終。後來又投生在海中做龍王的兒子,他出生的那一天就被金翅鳥吃掉了。今天投胎做您的孩子,也只活到二十歲就夭折了。因為您過去世曾經見殺生隨喜,所以今生遭到喪子之痛的果報。您的孩子因為過去世曾經殺害無辜的動物,所以今生受夭折的果報。真是因果報應,如影隨身,絲毫不差。”

  接著佛陀又說了兩句啟發性的詩偈:

  識神造三界 善不善五處

  陰行而默至 所往如響應

  色欲不色有 一切因宿行

  如種隨本像 自然報如影。

  聽了佛陀的教誨,長者全家大小都非常歡喜,當下證得初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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