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儒法師:什麼是法執和所知障?
很多剛開始學佛的居士依名解義,認為佛法學的越多,儒法執越重,知道的越多,所知障越重。好像學習佛法越多,問題越嚴重,究竟是不是這樣?讓我們來看看究竟什麼是法執和所知障。 首先了解一下法執是什麼? 《成唯識論》中說到:“是故法執,皆緣自心所現似法,執為實有,然似法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所執實法妄計度故,決定非有。故世尊說,‘慈氏當知,諸識所緣唯識所現,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把這個定義轉化成現在的白話就是我們對於一切事物認識的時候,內心生起這些事物的形象,認為這些形象都是實在的。但是這些形象是因緣所生的,也是由我們認識所產生的幻相,非是實在的。由於我們對於內心所生幻相產生實在的認識,於是也對這些外部的事物也認為是實在的,其實外部的這些事物,也是因緣所生的,非有永恆不變的實在性,這就是法執。這麼說可能還是有點難理解,再簡單一點就是法執就是認為一切法都是實在的,而不知道一切法是無常的,是空性的。那麼我們就知道法執不是學的佛法越多,法執越重,這是錯誤的理解。 那所知障是什麼那? 《成唯識論》卷9:“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翻譯成白話就是,我們由妄分別所認為有實在的法和實在的我(我見)而為重要原因,各種邪見、疑、無明、貪愛、嗔恚、慢等,覆蔽了我們對諸法實相的認識,能夠障礙證得菩提,這就稱為所知障。簡單點就是由法執、無明、我見等,障礙了我們對於諸法實性的認識,能夠障礙我們證得菩提。這樣我們就知道了,不是我們所知道的佛法障礙了我們,而是我們不了解諸法的實相而障礙了我們。 我執大家都比較容易明白就是對五蘊所假合的身心認為是實在的我,從而產生我執。我執和法執是一對概念,煩惱障和所知障是一對概念,由我執導致煩惱障,法執導致所知障,煩惱障障礙涅槃,所知障障礙菩提。因我執產生各種貪嗔癡煩惱,因煩惱我們不能夠解脫,所以我執導致煩惱障,障礙煩惱解脫後的涅槃境界。由於認為一切法為實有的法執,而導致我們不能很好的認識到諸法的空性,所以產生了所知障,從而障礙了我們究竟成佛(菩提)。因此多聞思一點佛法吧,否則可能產生錯誤的認識,甚至是笑話還不知道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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