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簡言3
(五)分別瑜伽品——本品是以彌勒菩薩與佛陀一問一答的對話形式,全面介紹了瑜伽止觀禅修法門。說明“諸法唯識所變現”的道理,開示如何修習止觀禅修法門,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從而出離生死苦海,獲得徹底解脫,令法身得以成滿。 《解深密經》在印度是瑜伽行派重要的依據經典;漢譯後,為大乘唯識宗所依的重要經典。瑜伽原來是印度各宗教所共通的修行方法之一;在大乘佛教中,以彌勒和無著菩薩為代表的學派,就叫“瑜伽行派”。瑜伽,詞義為“連接”,在這裡引申為“心連接於一境”的修行法。 它首先告訴你,諸法乃唯識所變現,就是說觀的“三摩地”(又稱“三昧地”,是住心於一境而不散亂的意思。)所行影像,並不是外在的實境,而是內在的“心識”起作用而生。心是能緣,境是所緣,心生時,就相似有三摩地所行的影像顯現;心不生時,也就沒有三摩地所行的影像顯現。凡夫由於錯誤顛倒的認知,對於心所變現的影像境界,不能如實了解是唯識所現,認為是心外有一個真實的外境存在,於是生起分別與貪執心。 那麼,如何修習瑜伽止觀禅修法門呢?首先要以“法假安立”和“菩提心願”為依、為住。要把握好四種所緣境事:即“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事邊際所緣境事”,“所作成滿所緣境事”等。 “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是說所聞、所見、所了知的事,在心中形成“同分影像”(指所知事的相似性顯示),對這“同分影像”只行寂靜心,令心安住,此為“奢摩他”(止)所緣,即止的境界;“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是說對這些“同分影像”,進行分別抉擇、觀察審定功德過失,此為“毗缽捨那”(觀)所緣,即觀的境界。“事邊際所緣境事”,有“盡所有性”和“如所有性”二種:“盡所有性”,是從外延觀察諸法,指緣五蘊等;“如所有性”,是從內涵實質觀察諸法,指緣“七真如”(1、“流轉真如”,是說一切行無先後性;2、“相真如”,是說一切法、補特伽羅無我性及法無我性;3、“了別真如”,是說一切行唯是識性;4、“安立真如”,是說佛所說諸苦聖谛;5、“邪行真如”,是說佛所說諸集聖谛;6、“清淨真如”,是說佛所說諸苦聖谛;7、“正行真如”,是說佛所說諸道聖谛。)等。“所作成滿所緣境事”,是指修行成就時所緣的境界。 修習奢摩他、毗缽捨那,就是以清淨戒、清淨聞思所得的正見為因,以善清淨心、善清淨慧和世出世間所有的善法為其果。但在修奢摩他、毗缽捨那時,會遇到“五系”(是指心被“五系”系縛住,而不能放開。如顧戀身系、顧戀財系、於諸聖教而不得隨欲系、樂相雜住系(指樂於在熱鬧繁華地方與雜眾在一起)、於少喜足系等)、“五蓋”(是說清淨心被許多東西覆蓋住,令善法不生。如貪欲蓋、嗔恚蓋、昏沉睡眠蓋、掉舉惡作(掉舉,指心浮躁靜不下來,即修習念頭提不起來;惡作,指作壞事令心不安。昏沉和掉舉,是初修定力時常見情況。)蓋、疑蓋等)和“五散動”(是指五種散亂心:作意散動、外心散動、內心散動、相散動、粗重散動等)的障礙,只有徹底排遣這些障礙才能得“圓滿清淨”。 如何排遣這些障礙呢?佛教把修菩薩行分為十地,說針對這些障礙,分別在十地級次中對治:在初地“極喜地”中對治惡趨煩惱業、生、雜染障;在第二地“離垢地”中對治微細誤犯現行障;在第三地“發光地”中對治欲貪障;在第四地“焰慧地”中對治定愛及法愛障;在第五地“極難勝地”中對治生死涅槃一向背趨障(背,即背離);在第六地“現前地”中對治相多現行障;在第七地“遠行地”中對治細相現行障;在第八地“不動地”中對治於無相作功用及於有相不得自在障;在第九地“善慧地”中對治一切種善巧言辭不得自在障;在第十地“法雲地”中對治不得圓滿法身證得障。菩薩行十地之後,是第十一如來地,即佛地。在如來地中對治極細微、最極細微煩惱障及所知障。行者如果能夠永遠排遣這些障礙,就可以究竟證得無著無礙的一切智見,而依於“所作成滿所緣”建立最極清淨的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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