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忍法師:佛陀與耶輸陀羅的因緣
佛陀與他妻子—耶輸陀羅曾於燃燈佛在世的時候已結緣。當時,佛陀的前生—雲童子因為難得有因緣見佛,而希望可以買一點花來供養佛;但是當時的國王下令收購全國的花朵來供養燃燈佛,所以雲童子買不到花來供佛。正當童子躊躇之時,遇上是宮女的耶輸,宮女正好有七朵蓮花,於是雲童子請求宮女把蓮花賣給他,宮女言:「我此花每朵值一兩金,我可以賣給您的只有五朵,其余的兩朵,請您代我拿去供佛吧!」童子當然欣然地答應了她。 二人自那時起便世世都結為夫婦,一直到佛陀成道的這一期生命,他們的因緣就如《佛說未曾有因緣經・第一卷》記述的那般: 釋迦如來。當爾之時。為菩薩道。以五百銀錢。從汝買得五莖蓮華。上定光佛(燃燈佛)。時汝求我。世世所生。共為夫妻。我不欲受。即語汝言。我為菩薩。累劫行願。一切布施。不逆人意。汝能爾者。聽為我妻。汝立誓言。世世所生。國城妻子及與我身。隨君施與。誓無悔心。而今何故。愛惜羅睺。不令出家學聖道耶。1 宮女賣花給童子之後,看他對燃燈佛的恭敬而對童子生起了欣賞之情,於是接著還要求他答應二人世世都可成為夫妻。童子說:「要我發願也可以,但你一定要答應,若我世世出家之時,你必定能捨。」宮女答應道:「願生生世世,不論好丑,皆為夫婦。一切盡捨,唯除父母。」今世的耶輸陀羅便是往昔的宮女,童子則是釋迦佛的前身。因為他們那時的因緣及願心,所以二人世世為夫婦,但是宮女(耶輸陀羅)總是願意支持、成就童子(佛陀)學道修行的願心。 省思: 耶輸陀羅在多生多世之後,仍然能夠遵行當年向佛陀的前生所許下的諾言,而護持佛陀出家修道,及後又能為了承諾而讓愛子隨佛出家。這個故事對於有50%離婚率(每兩對結婚,就有一對離婚)的當代人而言,應該甚有啟發。意思是:如果已婚的人士在婚後生活上都一直想起當年婚禮上所宣讀的那一段〈結婚誓詞〉:「在今天來到這裡的眾位見證人面前,我(新郎全名)願意娶/嫁你(新娘全名)作為我的妻子/丈夫。從今時直到永遠,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我將永遠愛著您、珍惜您,對您忠實,直到永遠。」而且對於這一生的承諾常常憶念、尊重,相信大家應該不會太輕率地提出離婚的決定,而且對於對方亦會愈來愈珍惜,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