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二十三)~D 604經(阿育王因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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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說《雜阿含》(卷二十三)~D

  (接前)即位不久的阿育王是殘暴的,如果我們考察其暴虐的根源,乃是為了鎮壓不同政見者,並樹立個人威信;而更重要的一點乃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即將王權絕對凌駕於臣權之上,這在當時戰爭紛纭、四分五裂的古印度,是必須之舉措。但是阿育王一旦被貼上“暴惡”的標簽,這種局面就很難在短時間內得以改觀。統治一個偌大的國度,光靠秦始皇那般的嚴刑峻法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有時候必須采取某種懷柔的政策,這便是統治者的馭臣術的范疇。清人趙藩在成都武侯祠題寫了一副對聯,叫“能攻心則反側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戰;不審勢即寬嚴皆誤,後來治蜀要深思”。這副對聯所言極是,尤其是下聯,治理政事,如果不能做到審時度勢,而一味地講寬講嚴,都是謬誤。當阿育王背上一個暴君的惡名時,此時就必須用“寬”去加以糾正,這就是後來有名的“法治”。這個“法”,就是從佛教中的“法”受到了極大的啟發。而大臣阿妙陀便敏銳地注意到了這一點,他對阿育王說:“王不應為是法,雲何以手殺人——諸臣婇女?王今當立屠殺之人,應有所殺,以付彼人。”從親手殺人,到找人替自己殺人,從某種意義上講,說明阿育王進步了。後來阿育王據說還造訪了地獄,並有幸遇到了一位道德修養極其高超的比丘。當阿育王極其虔誠了聆聽了比丘所宣傳的佛法的教誨後,開始對以前的種種暴行表示了由衷的忏悔:“時,彼阿育王於佛所極生敬信,合掌向比丘作禮:我得大罪,今向比丘忏悔,我之所作甚為不可,願為佛子,受我忏悔!捨心勿復責,我愚人今復歸命。”並立下誓言,要廣造佛塔,恭敬僧寶,對所有出家僧眾實行普同供養:“比丘諸眾尊,我今盡命歸”、“於此閻浮提,普立諸佛塔”。

  關於洗心革命後的阿育王推行“法治”以及畢生供養佛法僧三寶事跡,各種經典都記載得較為詳盡,此處不再一一贅述。(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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