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律法師: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十八界本如來藏 妙真如性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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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題:十八界本如來藏 妙真如性

日期:2009.6.7--2009.6.12

片數:共3片(本片為第2片)DVD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合掌三稱)

打開楞嚴經講義。

[巳四 舌味識界(分四)]

舌根對味塵所引發的舌識。

[午初 標舉三界 二 雙以征起 三 分合難破 四結妄歸真 今初]

經文,[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

阿難!又汝所明,內的舌根和外的味塵來互為依緣,生於這個舌識。

[午二 雙以征起]

[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此識到底是因為內的舌根所生的識,以舌根為立舌識之界?或者是因為外塵(外面的味塵)而所生的味識,以味來立味識界?

[午三 分合難破(分四)]

[未初 破因舌生 二 破因味生 三 破因空生 四 破和合生 今初]

第一個,先破因舌根而生識。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姜、桂、都無有味,汝自嘗舌,為甜為苦?]

阿難!如果說這個舌識,是因為舌根自己產生的,而不必借重外塵的話,那麼,這個世間種種存在的味道就沒有意義了,因為舌會產生識,那麼,這世間所謂的甘蔗的甜、烏梅的酸、黃連的苦、石鹽的鹹、細辛和姜跟桂,這三種是辣味。如果沒有這些味塵來配合你的舌根,那都無有味,沒有外塵,所緣的這些外塵,那麼你的舌根也沒有辦法產生舌識,所以,單根不生識。意思就是說:如果單單舌根自己會產生舌識的話,那麼,外面這些甜、酸、苦、鹹、辣,都沒有意義了,因為這些味道並不重要,你自己舌根會產生舌識嘛,就變成都無有味,都不需要有這個外塵了。汝自嘗舌,現在你自己嘗一嘗你的舌頭,為甜為苦?到底又是什麼味道?

[此破識因舌生。若謂舌識,單因舌根所生,不藉味塵,自能了別其味,即以舌為識之界者;則諸(助語辭)世間,甘蔗甜味,烏梅酸味,黃連苦味,石鹽鹹味,細辛藥名,]細辛,藥名,是馬兜鈴科,多年生的草本,它的根可以做藥。[生姜、]大家都知道。[肉桂]它是植物名,屬於樟科,常綠的喬木,葉厚有光澤,長橢圓形,花綠黃色,有香氣,可以供藥用,[藥品,此三種皆辣味,都成了無有味。倘無有此等味塵,來合汝舌,]這些味塵沒有,那麼你自己嘗一嘗你自己的舌根,[汝自嘗其舌,到底還是為甜耶?還是為苦耶?]

[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舌不自嘗,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不自生,雲何立界?]

假設說舌性是苦的,這個苦當然是包括甜、辣、鹹等等的味道,如果舌性、舌根之性它是苦的,那麼,誰來嘗汝之舌,而知其是苦的呢?意思就是:舌根如果是苦,那麼,就不可能知道是苦,就像眼睛能見色,卻見不到自己的眼根。如果舌根是苦的,就沒有辦法嘗到苦味;或者舌根是甜的,那就沒辦法嘗到甜味;就像眼睛能看到外色,卻不能看到自己的眼睛一樣的道理。所以,舌性是苦,就沒有辦法嘗到那個苦味,舌不自嘗,舌當然不能自嘗其苦,那麼,誰為知覺?誰能夠知覺其舌是苦呢?意思就是:如果舌性是苦,誰來嘗汝之舌,而知道那個舌是苦的?舌當然沒有辦法自嘗,就像眼睛沒辦法看到自己的眼根;舌如果是苦,那麼,誰來知覺那個舌本身是苦的呢?

底下說:舌性非苦,如果說舌性若是非苦,那就是沒有味道,[非苦]就是也非苦、非甜、非鹹、非辣,這個[苦]代表一切味道。如果說舌性非苦、非甜、非鹹、非辣,什麼味道都沒有,就沒有味道了,味自不生,這味當然就產生不出來;味產生不出來,為什麼可以用味道、用舌根來立這個識界呢?沒有味道的舌根,那立什麼?舌識不存在。

[此明舌性,有味、無味俱非。承上雲:若自嘗其舌,舌性是苦,誰來嘗汝之舌,而知其苦也?苦字該甜等諸味。蓋舌不能自嘗其舌,如眼不能自見其眼。有孰(誰字解)為知覺,其舌是苦耶?若謂舌性非苦,即無有味,則味自然不生於汝之舌,雲何可立識界耶?]連味道都沒有,怎麼可以立這個識心呢?

[未二 破因味生]

前面是因舌根而生,立這個舌識不存在;底下是因為味道而生,意思就是:味道本身就可以產生識心。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雲何識知,是味非味?]

現在這段要轉另外一個方向,前面是單根不生識,現在是單塵也不生識。這舌識如果是單因味塵而生,而不必借重舌根的話,識自為味,這個[識]就是舌識,那麼,舌識自然為味塵。相同之理,於舌根、同於舌根,相同之理就是本身自然就是有這個味道。為什麼?這味道會產生識心,意思就是:味道本身就有識,塵生識,如果不必借重根的話,那就一樣了,跟前面所講的舌根的道理是一樣的——舌根不必借重外塵,舌根自己會生識,這道理一樣,應不自嘗,舌根是苦,不知道苦,就像眼沒有辦法看到自己的眼睛一樣,雲何識知,是味非味呢?這個味道會自己產生,不必借重舌根的話,那你如何來了知是味非味?因為舌根不自嘗,那麼,味塵生識的話,這也是一樣,不能自嘗其味。當然,不能自嘗其味,就不知道什麼是味道,到底有味或者是沒有味道。

整句把它貫串起來的意思是:前面是舌根生識,這段是:如果外面的味塵生識。此舌識如果單因味塵而生,就不必借重舌根,那麼,這舌識自然就是味,因為舌識就是味道,本身就有分別的作用。為什麼?味塵本身有識心,當然它本身就是舌識,本身就有味道,那麼,這樣就跟前面所講的舌根一樣的了,有這個功能,同時有這個識。但是,話講回來,如果味塵自己生識,那麼,就跟舌根一樣,不能嘗甜、苦。因此我們知道,如果味塵自己生識,那就不能嘗味道了,就跟前面講的舌根一樣。雲何識知,如何了別到底有沒有味道呢?為什麼?因為味塵所生的識,沒有辦法分辨自己。

[若言舌識,單因味塵而生者,識自然就是味。]因為識心本身就是味了,那當然[味不能自知其味,同於舌根,應不能自嘗其舌;既不自嘗,雲何而能識知,]到底[是有味,而非有味耶?]這個味覺失去了、味道失去了。為什麼?因為味本身就是識。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

這段是依據前面那段來講的: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就是這個識是從味道而產生的、味塵而產生。現在更進一步說:又外面的味塵,這一切味,非一物生,那麼多的味道:酸甜苦辣鹹,當然不是同一物所生的,[非]下加:[同],[物]下加:[所],非同一物所生,就更清楚了,一切味絕對不是同一物所生的。甘蔗的性生甜;鹽巴一定是鹹的;黃連是苦,這麼多味道怎麼可能是同一種東西所生?那麼,外面的味塵既然是多生,因為識是由味所生,所以,識體應多體,前面假設說:味能生識,就味等於識,所以,多味等同多識。

再講一遍:又一切味,絕對不是同一種東西所產生的,味道既然有多種而產生,當然,分別味的識就應當多體性,因為前面講的,假設說:識由味、味塵而生。

注解,[又味塵類廣,]就是味塵之類是很廣的。[一切之味,元非一物所生。]這大家統統知道的。[以能生之味塵,既從多物而生,而所生之識,自應從味亦有多體,]因為前面假設說:味能生識,當然母親多的話,兒子就多,大家都能生,[如母多,子亦應多,]一定的道理。如果把甘庶當作是母,甘庶生甜味,如果苦、辣、鹹也是這樣,[此以味多,而破識一也。]

[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

這段是繼續前面:[若因味生]——如果舌識是單因味塵而生的,這一段還在發揮。如果說:舌識這個體性只有一個,一個識體,就是只能辨別一種味道,因為它只有一個體性,這個識體當然又一定要因為味道而生,這味道而生,識體又只有一個,體必味生,而且這個舌識、識體當然又一定因為味道而生,那麼,這一些什麼鹹的、淡、甘、辛,都沒有什麼意思。為什麼?因為所生的識只有一個,識體若只一個的話,那麼那些味道還有和合的味道,[和合]底下加:[味],[俱生]底下加:[味]; [諸變異]底下加:[味],這是強調種種的味道。譬如水跟鹽合在一起,這叫和合的味道,就變了。還有俱生,黃連本來就是苦的,鹽巴本來就是鹹的,俱生味,本來就具足的。那麼,我們煎、煮、炒、炸,那都是變異味,加上現在這個美食專家,本來不是很好吃的,煮一煮就很好吃了,這就是經過了烹饪以後變異的味道。應當同一個味道,為什麼是同一個味道呢?因為識只有一個,而且這個識一定要由味道而生,那麼,這個味道就等於沒有味道,是同一味,因為識體就把它變成同一味。為什麼?沒有分別,因為識體是由味而生的,今識體只有一,當然就同一味,什麼東西吃進去,因為它的識只有一,就像一個大門,進來統統由這大門,只有一了。

再講一遍:如果舌識的識體只有一個,那麼,這個識體,又一定必須從味道而產生這個識,假設說這種存在,那麼,這些鹹的、淡的、甘的、辛的,和合味,或者是俱生的味道、種種的變異味,都沒有用!為什麼?因為同一個味道,因為識體只有一個,只能分辨一種味道,那麼,什麼味道進去,它就是一,應無分別。

[設若識體是一,其體必定因味生者,所生之識是一,能生之味亦應非多。]因為識是由味而來的,那現在識體堅固的說是一,那味道沒有用的。[如世間鹽之鹹、水之淡,蔗之甘,姜之辛(辣也),亦該酸苦,]當然包括酸的、苦的,[是為六味總相;和合俱生變異,是六味別相;如豆面鹽水,合而為醬,]我們常常講的豆瓣醬,都不離這個而產生的。[是為和合;如黃連生來便苦,其味與物,俱時而生,謂之俱生;如變生成熟,]煮一煮烹饪,由生變熟。[異其本味,如炮炙,][炮]是用少量的油,用猛火把食物炒熟,通常是用在肉類的,就是炒;[炙]就是現在很出名的烤肉。或者[煎煮之類,皆名變異。種種諸味,皆當同為一味,亦應無有分別,如子一,]兒子只有一個,不可能二個母親生的,二個母親共同生一個兒子,不成笑話了?一人生一半?兒子是一,[母亦應一,]所以,[此以識一,而破味多也。]

[分別既無,則不名識,雲何復名,舌味識界?]

這段是繼續前面[應無分別]那句講下去的,應無分別,連分別都沒有了,沒有分別,哪裡叫做識呢?識就是以分別、了別、有作用叫做識嘛,連這個分別都沒有,怎麼叫舌味識界呢?

[識以分別為用,承上諸味既合為一。則無鹹、淡、甘、苦、酸、辣之分別。能生之味,分別既無,所生之識,分別亦無,則不應名之為識。雲何復名,舌味為緣,生汝中間舌識界耶?]

[未三 破因空生]

破除因虛空而生識。

[不應虛空,生汝心識?]

那怎麼可能?虛空本身怎麼會產生我們的舌識呢?[以上根生、]不存在,單根不生識,[塵生,]單塵也不生識,[二俱不成,恐計從空而生,然空性頑鈍,故曰:不應以無知之虛空,生汝有知之心識耶?]

[未四 破和合生]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雲何界生?]

就是舌根和味塵來和合,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即於是中,在你所談論的這個中間它有問題:元無自性,你根本找不到中間之相。在根塵的中間其實本身並沒有自性,意思就是沒有根、沒有塵,根無自性,塵無自性,根不像根,塵不像塵,哪來的中間?元無自性就是根本找不到中間之相。雲何界生?怎麼可以說由根對塵來產生舌識、來定這個舌識界,說舌識界是由根塵和合而生的?這個根本就是不可能,根無自性,塵無自性,中間相也不可得,怎麼可以因為這樣來定舌識之界呢?

注解,[若以舌根味塵二者,和合生汝舌識者,舌是有知,塵是無知,一經和合,體性紛雜。如世間水土和合,水失流動之自性,土失干燥之自性,故曰:‘元無自性’能生根塵,自性既無,雲何識界,可從而生?本科四性推檢無生具足:不因舌生,是不自生;不因味生,是不他生;不因空生,是不無因生;不因舌味和合生,是不共生。]

[三分文難破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所以我們應當知道,舌味——舌根跟味塵來當作緣,來產生舌識界,三處都無:根、塵、識三處,都不存在,相妄性真嘛。則舌與味,及舌識界三,本來就不是因緣法,因為不由根塵所生;非自然性,也不可以說是外道講的無因。

那麼,這一段研究了有什麼好處呢?就是一個修行人,事實上不必在飲食上一直超過本分事的享受。重點就是說:能夠取得支持我們的色身修行的體力就可以了;但營養也必須照顧好。大部分的人由飲食生出病的人比較多,多是吃得太多而生病的,很少人是因為吃得少而病的。印光大師講,說:我們這個胃,能吃七分飽就好,感覺到飽就不能再吃。從醫學上來講也是這樣,如果我們吃到八分、九分飽,撐了,或撐到十分,胃就沒有空間來蠕動;多出來的東西沒辦法消化,就會產生強大的廢物,變成身體的一種負擔,排洩不掉,就會產生身體不必要的毒素,或者是血液上的消化不掉、排除不掉,因為我們的胃有一定的體積、容量。所以,大部分的人是吃壞了,不是餓壞了的比較多。也就是說:因為我們不了解飲食的一個定義,譬如我們吃到一個程度,胃已經飽了,但因為無量劫來的貪心,就會一直想要再吃。因為眼睛不會飽的,眼睛只用看的,它不曉得這個胃有多麼的辛苦:哎呀!你不要再喝了!為什麼大家喝酒喝到變成宿醉、回去一直嘔吐,就是眼睛欺騙了胃:這個酒肉那麼好!由於眼看(美食)、耳(聽酒桌上觥籌交錯的)熱鬧而忘記了胃所能承受的能力。

其實我們的生命裡面,不需要過得這樣自我懲罰,如果你吃到七分飽,感覺飽了,這個時候就是停的時候,你這個就是健康的飲食,因為你留有二分至三分的空間,讓它收縮,可以整個消化,變成能量跟氣化。但是如果過分的話,吃到嘔吐,像吃喜宴、龍門宴等等這些,就是吃了以後再去吐,吐了以後再吃,這是很傷身的,非常傷身的!我們一定要了解,多少對飲食上稍微知足,對身體也好、心靈也好,這是印光大師、還有醫學上特別的交代,讓胃一定有空間去消化食物。真正消化吸收,就會轉換能量;而使胃吃到過飽,就會完全沒有空間,就沒有辦法消化吸收,這個機器停頓,就會產生強大的胃酸,會一直嘔吐,消化不了。

[舌界,即舌識界。前三科系塵為名,曰色識界、聲識界、香識界,此科並後二科,系根為名,曰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余同上可知。]

[四舌味識界竟。]

看原文師父再解釋一遍,我們一氣呵成的解釋。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阿難!又汝所明了的,由內在的舌根,跟外在的味塵,來作為互相的依緣,而根塵所生的這個舌識,此識到底是由內舌根所生,以舌根為立舌識之界?或者是因為外塵的味塵所生的,以味塵為主要來立味識界?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姜、桂、都無有味,汝自嘗舌,為甜為苦?]阿難!若此舌識是因舌根自生舌識,不必借重外塵的話,那麼這些世間的甘蔗的甜、烏梅的酸、黃連的苦、石鹽的鹹、細辛、姜、肉桂的辛辣味,這些都沒有任何的意義,因為舌根自己會產生味,變成都無有味,如果沒有這些味來和合,那就變成舌根沒有味道了,沒有外塵的味。現在你自己嘗試舌頭看看,到底是甜還是苦的?

[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舌不自嘗,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不自生,雲何立界?]用假設來說明,如果舌性是苦的,那麼誰來嘗汝之舌叫做苦呢?舌不可能自嘗其舌,那誰能夠知覺其舌是苦的?就像眼睛不能看到自己的眼根一樣的道理。如果說舌性不是苦的,也不是甜、辛、鹹、辣,統統不是,那就表示沒有味道了,味不自生就是沒有味道,雲何立界呢?怎麼可以來立舌識界呢?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雲何識知,是味非味?]如果這個舌識是單因外面的味塵而生的,而不必借重內在的舌根,那這個舌識本身變成自己就是味塵,自為味,為什麼?因為味道本身有識,識本身有味,所以就變成跟前面舌根一樣的,應不自嘗,舌根苦就不知道苦,舌根甜就不知道甜,如眼不見其眼,因為味道如果是識的話,就變成跟舌根一樣的。雲何了別,是味非味?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又一切味,非同一物所生,味道既多,分別的識體也應當多。[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如果識體只有一個,這個識體又必須要借重味道而生,那麼,這一些所生的識變成一個,這些味道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譬如說鹹味、淡味、甘味、辛味、和合味、俱生味、變異味,種種的變異味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為什麼?因為舌識只有一個。

[分別既無,則不名識,雲何復名,舌味識界?]分別既無,連分別的能力都沒有,怎麼可以叫做識呢?雲何復名,舌味識界呢?[不應虛空,生汝心識?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雲何界生?]你說舌根和味塵和合,在中間產生這個舌識,是沒有道理的。為什麼?因為連根塵都是空無自性,如何有中間之相?沒有中間之相,怎麼可以立這個因根塵而有的舌識之界呢?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所以我們應當知道,舌根和外面的味塵為緣,而所產生的舌識界,根、塵、識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識界三,本來就不是因緣法,因為都找不到,都是無生;但是,也不能說無因而生,不能無因而生。

[巳五 身觸識界(分四)]

[午初 標舉三界 二 雙以征起 三 分合難破 四 結妄歸真 今初]

我們講完了眼、耳、鼻、舌,現在要講身觸識界。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

阿難,又你所明白的,以前所講過的,由身根跟外面的觸塵來互為依緣,而產生身上的身識。

[午二 雙以征起]

[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這個身識到底是單由內身根所生的,用身來立身識界?或者是單由外塵的觸塵所生的,以外面的塵來立身識界呢?

[午三 分合難破(分三)]

[未初 破因身生 二 破因觸生 三 破和合生 今初]

現在破從根而生識,[阿難,若因身生,必無離合,二覺觀緣,身何所識?]

阿難!如果說這是身識;[因]就是由,單由身根就自己可以產生身識,不必借重於離、合的外塵,必無離跟合,因為身體有感受性,離開了,身體就知道它離開了,接觸到身體了,就知道,所以離跟合,身體都知道。二所覺觀之緣,這個[覺]就是粗,細就是觀,粗跟細的二種心,叫做粗覺、細觀,這是對離、合說,離合碰到身體來講的話,有粗還有細,我們可以覺察,現在沒有借重離、合二種觸塵,當然也就沒有所謂粗覺跟細觀了。那麼,身何所識?身體沒有離合之境,怎麼能夠生識?

[此破單根,不能生識。覺觀二字,粗緣為覺,]很容易覺察。[細緣曰觀。有能覺觀與所覺觀之別;又有離時覺觀,合時覺觀二種。若謂身識,單因身根而生,不藉觸塵者,如是雖有身根,必定無有離合二種,]來配合,[所覺觀之塵緣,則惟身無境,安能生識乎?]

[此句又作一解:合離是觸塵,覺觀指識心。]意思就是:[謂必定無有合離,二種觸塵,為生覺觀識心之助緣,何能生汝身識乎?縱許能生身識,無有觸塵,將何所識耶?]沒有這個觸塵——沒有離、合,你的身體完全不可能知道有這個識心。[此計識因身生者,]這一段告訴我們:身識單由身根來生,[非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根一定要借重外面的合跟離二種觸塵,所以說單根生識是錯的,意思就是單身根是不可能生識的,因此如果說執著身根能生識,這個是不對的。

[未二 破因觸生]

底下破因觸塵而生身識。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如果說這身識是單由外面的觸塵而生的,那麼,身體的身識就不必,必無有汝身。為什麼?就唯塵無根,這變成不可能了。是不是?誰有非身,知合離者?天底下每一個人,哪裡有沒有依於這個身根而能夠判定是合是離?連身體都沒有!判定就是說是合、是離的觸塵。就像說:你兒子今年考大學考上沒有?他說:我連兒子都沒有,那裡有考沒考上大學這個問題?連身根都沒有,怎麼可能有知道什麼合跟離的觸塵?再講一遍:如果說這身識單因觸塵而生,而不必借重你的身根,也就是唯塵無根,天下之人,哪有沒有根身,而能知道合離之觸塵呢?不可能!

[此破單塵,亦不能生識。若計身識,單因觸塵而生,不藉身根者,必定無有汝身,惟塵無根,不成身觸為緣之義;世間誰有非依於身,能知合離之觸塵者?離卻身根,則能生之觸塵,尚不可得,則計識因觸生者,亦非也。]

根生不對、觸塵而生也不對,好,單根不生、單塵也不生,現在是[未三 破和合生]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

阿難,無情之物是不能自知有觸的,身知有觸,就是說:無情物是不能自己說有知道這觸知的,一定要有情物的身知,方才知道有這個觸塵。意思就是:一定要與身相合,才知道有觸。再講一遍:阿難!無情物是不可能自己知道有這個觸塵,一定要借重有情物的根身,才知道有這個觸塵。

[此標觸知之相。世間之物,不能自觸而成知,]因為世間之物是無情物。[必定與身相合,方知有觸。此二句,為下正破共生之張本耳。]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

知身即觸,知道根身變成所知了,即觸就是由能觸而來的,能觸就不是根身了,就像眼根就不是色塵,色塵就不是眼根。在這一段,能、所一定要分開,譬如說:眼根對色塵、耳根對聲塵,那眼根一定不是色塵,耳根一定不是聲塵,現在這段也是這樣子。知身即觸是什麼意思?能夠知道這個身,這就是由觸所產生的,所以在這裡要特別注意,即觸,這個[觸]是主動的,能觸,身是所知而已,附帶的而已,這是能、所要分開來。這段這色身,色身為所知,就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現在觸塵采取主動,站在主導的力量,因為根跟塵各有能所,根可以能、可以所,塵也可以能、也可以所。所以,知身即觸,就是知道這個色身的根身一定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所以,身是所,觸塵是變成能了,身但為所知,因為單單身根是不知道觸的,那麼,知道這個觸就一定有身根。在這裡能觸為主動,就是能,根身只是所知而已。

第二句:知觸即身,如果知道觸,就是由能知的身根而來的。意思就是:如果你能夠知道觸,這就是由身根所生,在這裡由能生的根身采取主動,而觸塵只是被動。就是說:眼如果能見色塵,那一定是眼根,知道色塵的一定是眼根,所以,這裡是眼根變成采取主動;叫做知觸即身,知道這觸塵的一定是由根身而來的,所以,根身是能,觸塵是所,因為觸變成但為所知,單觸、觸塵是不知道有根身存在的,因為有根身,才知道有觸,所以,身根就變成能,觸塵就變成所。

即觸非身,即觸就是由觸生的話,那就不是能緣的根身。即觸,如果知道是觸塵,即觸就是站在觸塵的角度來講,它就不是根身,站在能觸的觸塵,它是能,就不是所觸、所知道的根身。即身非觸,如果站在根身的角度來講,它就不是能知的觸,能知的身根來講,它就不是外在的觸塵。所以,站在根身的角度來說,它就不是觸塵,意思就是:能、所一定要分開,總屬於一邊,很清楚。眼如果見色,眼不是色;耳能夠聞聲,耳不是聲;鼻能夠嗅香,鼻當然不是香;舌能夠嘗味,舌當然不是味;身能夠知道觸塵,身根當然不是觸塵,我們一定要能、所分得很清楚。

第一句:知身即觸,第二句:知觸即身,第三句:即觸非身,第四句:即身非觸,那麼,一跟三是連貫的(知身即觸,即觸非身),二跟四是連貫(知觸即身,即身非觸),因為它是交叉在強調同一件事情,強調能,它就不是所;強調所,它就不是能。看一、三配合起來講怎麼說:知身即觸,即觸非身,聯合起來講:知道這身根的話,身根但為所知,即觸就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觸塵是主動,身但為所知,單身是不能生觸的。所以,知身即觸,即觸非身,知道這根身就一定是能觸的觸塵而來的,所以,觸塵變成是主動、能。根身是變成所知。第三句:即觸非身,知道這個觸,當然就不可以兼所觸的身根了,知道能觸的這個觸塵,就不可以說它是所觸的身根。

再來,第二句接第四句,知觸即身,即身非觸。知觸即身意思是:知道這個觸塵,我們就知道,它一定是由能觸的身根所產生的,所以在這裡,能觸的身根,就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所以,接第四句:即身非觸,就是能觸的身根,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因為能、所是很清楚的,就像眼睛一定不是色塵,耳根一定不是聲塵,鼻根一定不是香塵,舌根一定不是味塵,由眼色、耳聲、鼻香、舌味來討論,你容易了解,由身體跟觸,它是同時發生的,沒有能所,又必須要分開能所,這個就非常困難!知觸即身,知身即觸,它沒有能所,它同時存在的,但是,你又必須能、所分得很清楚,所以,變成根(身根)跟塵都是空無自性。

[此下文分三段,正破身觸和合生識,]正破身根、觸塵和合生識,[俱不成共生之義。此中首句知字,即上段身觸合處,所顯之知、屬識;身字屬根;觸字屬塵。此文承上,物不能自觸而成知,必與身合方知有觸,遂計身觸]二緣,[和合共生。]而生這個身識。[今以所生之識,無雙兼根塵二相為破。]意思就是:講能,就不是所;講所,它就不是能。[文有四句。上二約雙即,不得為共生;下二約雙非,亦不得為共生。乃以所生之識,仔細審察,還是知身乎?還是知觸乎?]到底是身?是觸?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者:若知於身,此識知,即從觸所生,]觸就變成能,身就變成但為所知,就變成所了。[並不兼乎身,]並不兼乎身就是:能觸就不是所觸的身根,這個不是很困難。[以身但為所知;]就是能所很清楚的。[若知於觸,此識知即從身所生,]如果知道觸塵,就知道是從能觸之身根而來的,身根變成能,觸變成所。[並不兼乎觸,]並不兼乎所觸之觸塵,[以觸亦但為所知;]因為能知的是身根,能知——身根,觸塵但為所知。[上句即觸所生,下句即身所生,其識知,皆單屬一邊,]能所分明,[何得為根塵共生耶?]

[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者:即觸即身,乃承上二句,]上面二句講得很清楚: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即身之文。若此識知,即從觸所生者,則非兼於身,]因為能不是所。[惟單屬於觸之一邊;若此識知,即從身所生者,則非兼於觸,]因為能不是所,能生的身根,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亦單屬身之一邊;]能、所還是很清楚的,根跟塵,我們都知道的非常清楚,就像眼對色、耳對聲一樣的清楚。何以故?[何以為共生乎?另作一解,以便易知。四句中,以一、三相連,二、四相連,解曰:所生之識知,若知身根者,此知即是從觸塵所生。接第三句:即是從觸塵所生之識,當非兼屬身根,何得為共生耶?第二句,所生之識知,若知觸塵者,此知即從身根所生,接第四句:即是從身根所生之識,當非兼屬觸塵,]意思就是:根不是塵,塵也不是根,[亦何得為共生耶?交光法師所雲:‘所生無兼相’者是也。]意思就是:所生之身識,不可以兼能所相,能就不是所,所就不是能,單屬一邊,叫做所生之身識不兼能所,不可以講能跟所同時,叫做無兼相。

經文,[身觸二相,元無處所,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這裡是說:內在的根身和外面的觸塵,二相元無處所,本來也沒有內外對待來講。以觸來說,只要一接觸到這個身體,感受到觸,就是身體的一部分,所以叫做合身即為身自體性。只要用觸來感受,感受到身、手,手有感觸,其實這個觸就是合,合於身體的一部分。所以,感受到這個腳有觸塵,這個觸塵也是身體的一部分,所以,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這八個字要連接起來念。用觸塵來講,觸到哪一部分,合在這個身,其實就是身體的自體性。為什麼?合腳,是身體的一部分;合手,也是身體的一部分;合頭的觸塵,也是身體的一部分,不可以分開,意思就是:觸就是身,沒有能所,沒有能所就是破除和合而生。離身即是虛空等相,如果離開這個身體來說這個觸塵,這便是虛空等等的色法了,那麼,離開身體來講觸,那就是不可能,色聲香味觸。

[此段以能生根塵,無內外對立之相為破。以身根之與觸塵二相,元(本也)無內外對立之處所。此二句標,下釋雲:以觸合身,即與身為自體,合而不分;]合而不分底下加:無身外之觸,觸外無身。合而不分意思就是:無身外之觸,觸外無身,觸塵以外絕對沒有身。[若觸離身,即是虛空等相。等指色法]等等。[身外無非色空諸相。]這個[色]包括色聲香味觸,還有虛空相。[此明合離,皆無身觸對立之相,]無論是合的觸,合就變成身觸了,合哪裡的觸,它就是屬於身體的一部分,剛剛講了,也沒有共生相;離,那就等虛空相,哪裡有觸呢?皆無身觸,對立就是能所,意思就是:沒有能生的根跟塵合起來所生之相,叫做皆無身觸對立之相,有能所就是有對立,能生。

[何能共生身識耶?]之相。[交師所雲:‘能生無對相’者是也。]講內根、外塵,其實都是二乘人,內根、外塵而生識,這個都是方便二乘人,因為他的智慧就到這個地方。所以,我們曉得的,二乘人所學的、權教菩薩所學的,是不究竟的,要了解,大乘菩薩是頓悟,不可以用析空,要用體空,當體即空。你用析空的話,那是意識心,用析空觀,那仍然屬於次第性的東西,那不是佛法。用分析一件事情,是永遠沒有辦法進入佛的領域,只能講:他在這個過程當中是很無奈的,你不講這個次第的話,沒有辦法慢慢引導他進入佛的領域;可是,如果你一直講這個次第,來剖析一件事情,那麼,就更不可能進入佛的領域;因為佛的領域,你一定要頓悟,沒有東西可以分析,當體就是空。也就是:一合相其實就是空,沒有東西可以分析,小乘、大乘的差別相,最大的就是這個地方,小乘用不淨、苦、空、無常、無我來分析給你聽,所以你要慢慢的遠離五欲六塵;大乘,連淨都沒有,哪裡有不淨?就像虛空,等虛空法界都是無相,哪來的能所?哪來的不淨?哪來的淨?這究竟義,單刀直入,你就必須要頓悟,沒有東西叫做不淨,也沒有東西叫做淨,父母沒有生你的時候,什麼是不淨?什麼是淨?沒有這個東西。所以,你用分析的、剖析的,慢慢引導一個,這只能說為拿一支拐杖讓他走路,他必須要依靠這一支拐杖慢慢修復,將來自己身體健康以後,就自己會跑,就把拐杖丟掉。

這釋迦牟尼佛也是這樣,叫你修止、叫你修觀,才能入於佛道;可是,這一句仍然是方便的,止無所止,觀無所觀。止,沒有能止所止,觀,亦無能觀所觀,絕對的空性,沒有東西可以止;絕對的空性,沒有東西可以觀,單刀直入,頓悟契入無生,無生,哪裡有生?無生,哪裡有滅?無生,哪裡有能?無生,哪裡有所?無生,哪裡有可以能觀?無生,哪裡可以所觀?能觀、所觀,仍然是微細的次第性,不能入佛的境界;能止、所止,仍然是微細的方便;不能入佛的境界;佛的境界:一念無生,即體即用,體即真如,用即般若,體用一如,這才是真正的佛道。因此在不得已的時候,講種種的語言、名字、名相,這也是很無奈的事情。就像一個人如果是靠著儀器來過日子的,這表示這個人是不健康的身體。

譬如說我不能呼吸,就裝這個呼吸的助呼器,這表示這個人面對的是病苦,他沒有辦法絕對自主;一個人還需要依靠佛法來安慰、依靠朋友來安慰、依靠師父來安慰,或者是依靠善知識來安慰,這個是很無奈的事情,因為你是凡夫,或者是需要佛法來慰己;如果用一個比喻來講的話,就是你必須靠這些拐杖你才能走路;必須靠這些助呼器,就像加護病房裡面的病患,你要推輪椅才能走路,要借重某一種東西,才能活下來,或者是行動方便,就表示這個人是殘障,是嚴重的接近死亡,送進加護病房的任何一個病人,都必須借重儀器,才可以存活;同樣的,一個修行人,一定要依靠某一種東西——語言來安慰、朋友來安慰,你才會快樂一點點,那這就離佛道很遠了。

這個佛道的最後念,你要知道,那一念契入的時候,一定要完全是頓悟,當體即空,與法界性同,沒有任何的次第、沒有任何的止、沒有任何的觀,沒有什麼九次第定,沒有!沒有內、沒有外,沒有能、沒有所,沒有任何的善巧方便;沒有語言、文字,二六時中,不倚一物,這個就是佛道,入於大寂滅涅槃海,也沒有寂滅之相;破除我空、法空、空空,也沒有我空、法空、空空之相,沒有!究竟成佛,也無成佛之相;究竟如如,亦無如如之相;說一切法不可得,不可得也不能說;說一切法本無,本無亦空,如是體悟,絕對的存在,性相一如,這個是佛的境界,沒有任何討論的空間,沒有任何的語言,不可以依靠任何的講經說法,單刀直入,就是顯現如來藏性,這個就是佛道,用次第性的東西,永遠沒有辦法進入佛,永遠沒有辦法!

[內外不成,中雲何立?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內根、外塵,這是二乘人所講的、權教菩薩所講的,連中間的相都沒有,內根、外塵,空無自性不成,中間之相怎麼可以成立呢?中間的相沒有成立,那麼,我們的身識就不存在了。所以,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呢?汝識識生,就是你的身識而生,到底是從根還是從塵來立界?根,根空無自性;塵,塵也是空無自性。

[此明根、塵、識三界,互不得成。上二句因能生根塵,內外二界不成,以致中間所生之識,亦何從而得安立?中二句,因中間所生識界,不復成立,致內外根塵之性亦空。末二句總結,不能共生。以上三界,皆不得成之故,則汝身識之生,畢竟從誰以立界耶?]

[三分合難破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我們應當了解,身根與外面的觸塵互為因緣,來生身識界,三處都不存在,根身不存在、觸塵不存在、中間所生的身識也不存在,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准上可知。五身觸識界竟。]

諸位翻回來經文,我們消文釋義一遍:身識界,[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阿難,又汝所明,身根與觸塵為緣,而產生的身識,此識是因為內根身所生,而以身根來立這個身識界?或者是因外塵所生,以觸塵為身識界呢?[阿難,若因身生,必無離合,二覺觀緣,身何所識?]阿難!如果這個身識是由身根單根,不必借重於外塵的離合所產生的覺觀之緣,那麼,只有根身,沒有離合之境,又怎能生識呢?[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如果這個身識,是單由外面的觸塵而產生的身識,那麼,就不必借重你的根身,意思就是:唯塵無根了。那麼,請問你:全世界的人,有哪一個人不必借重於根身,就能夠知道合、離這個觸塵呢?絕無是理啊![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阿難!我們知道,無情物本身並沒有觸知,這個觸知必須要有情物的身知,才知道有一個觸,一定要借重於身來相合,才知道有一個觸塵。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當我們知道根身的時候,一定很清楚,是由能觸的觸塵,來知道所知的身根;知觸即身,當我們知道觸,就知道這是由能緣觸的根身所產生過來的。所以知道前面:知身即觸,就是能觸的觸塵就絕對不是根身;知觸即身,就是能知道的身根就不是所觸的觸塵。即觸非身,能觸就不是所觸的身根;即身非觸,能觸的根身,就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所以,知道身,就知道它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知道觸,就知道它是由能知的身根而來的。所以,知道觸,它就絕對不是身根;知道身,就不是所知道的觸塵,能、所要分得很清楚。

[身觸二相,元無處所,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虛空等相。]何況內根、外塵二相,本來就沒有內外對待之處所,以觸塵來講,合身體的哪一部分,它就是身體的自體性,離開了身體來說觸是不對的,虛空就沒有觸塵,所以,虛空等法就是外面的,則外面的虛空等等這些法,當然就不構成觸了。[內外不成,中雲何立?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內外不成,中雲何立呢?內根、外塵是權教所說的,連中間之相都沒有,如何有這個身識呢?內外性空,那麼,你的身識,到底是依據什麼來立界的呢?[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是故當知:身根觸塵為緣,來生這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以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巳六 意法識界(分四)]

就是意根、法塵而所產生的第六意識心。

[午初 標舉三界 二 雙以征起 三 分文各破 四 結妄歸真 今初]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

阿難!又你往昔於我所教過的教法裡所能明了的,就你所明了的來剖析,內在的意根、外在的法塵,互為依緣,而生於意識之心。

[午二 雙以征起]

[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此識就是這個第六意識心,為復是第七識的意根所生的,以第七意識為意根為界?或者是因為外面的法塵落下來的影像所生的,以法塵為界,來立這個第六意識的意識心呢?

[午三 分文各破(分二)]

[未初 破因意生 二 破因法生 今初]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現在是單由根生。阿難!若因意生,如果說單由第七意識的意根而生第六意識的意識心,於汝意中,在你的第七意識的意根當中,就必有所思了,就一定會發明汝意,發明你的心意了,因為心意有所思,就會啟動你的意、意念。若無前法,意無所生,如果沒有前五根落下來的法塵(就是若無前法),如果沒有前五識落下來的法塵,好好的來思惟,怎麼樣?意無所生,意根、意識也無所生。離緣無形,離所緣的法塵,這個意根本來就是無形的,怎麼樣有辦法能夠生識呢?所以,這個意根,必須藉由法塵而生出意識心,現在如果沒有前面的五塵落下來的法塵,那麼,識將何用?意思就是說:也沒有意根,單意根沒有用;也沒有法塵,因為法塵是由五塵落下來的影像,現在法塵沒有,當然能生的意根也不存在了,所以就根塵雙泯,識將何用?根無、塵也無;塵無、根也是無,識將何用?你這個第六意識心有什麼用呢?

解釋一遍:阿難!如果單由意根而生的意識心,在你的意根當中就一定有所思,發明你的意根、意念;如果沒有前五塵落下來的法塵的影像,你的意根就無所生了,你產生的能思量的意就不存在。為什麼呢?離所緣的法塵,意根就沒有形相,叫做離緣無形,中間加一個:所,離[所]緣,那就很清楚了,[緣]底下就是:法塵。離所緣之法塵,無形就是:意根也無形狀,意根本來就無有形狀,能生這個識心,那麼,這個識將何用?沒有五塵的影像,你的識心沒有用啊!

[此約根塵存亡破。故呼阿難,而告之曰:若謂意識,]第六意識心,單單是由第七意識的意根所生的,[單因意根所生者,然汝意根之中,必有所思之法塵,方可發明汝能思之意根,]要有根,一定要有塵嘛,第七意識的意根,一定借重前五塵落下來的影像,有能、有所。所以,[以塵存則根存也;]以所緣之塵存在,才有能緣之根存在,這是一定的道理。如果沒有現前所思的,前五塵落下來的法塵,[若無現前所思之法塵,則能思之意根,亦無所生,是塵亡則根亡也。]所緣的塵亡,當然沒有能緣的根了。[離緣無形者:]離所緣的法塵,意根是無形的。[以意根離卻所緣法塵,根亦無形可得,雲何而能生識耶?若是根塵雙泯,識將何用?]

經文,[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同意即意,雲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雲何意生?若有所識,雲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雲何立?]

你要全神貫注,研讀《楞嚴經》就是這樣子,你不是要聽深的嗎?夠味、夠勁的嗎?這個就是夠味、夠勁!要注意聽!又汝識心,現在你的意識之心,就是你的第六意識心,跟第七意識的諸思量,因為第七意識是恆審思量,有種種思量的功能。兼了別性,因為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統統有了別性,為同為異?意思就是:第六意識的了別性,跟第七意識的了別性,是同樣還是不同?

這幾個字再解釋一遍: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現在又你的識心,這是指第六意識;與諸思量,諸思量就是第七意識。好!又你的第六意識的意識心,與諸思量意識——第七意識的恆審思量,有種種的思量功能。簡單講就是:第六意識的識心跟第七意識的思量,兼有了別性,同樣都是有能了別之性質,我現在請問你,到底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是同?還是不同?

同意即意,雲何所生?識心,如果這個第六意識的意識心,跟第七意識的意根這個識心是同的話,站在第六意識如果同於第七意識,同[意]就是意根,所以,[同意]就是:第六意識的識心,如果是相同於第七意識的意根,[即意],那就是意根了,怎麼可以分第六、第七?同意即意,第六意識同於第七意根,那麼就是意根了,不能分六、七。雲何所生?又怎麼可以說:第六意識心是為第七意識的意根所產生出來的意識心呢?不可以這樣講。同意即意,第六意識同於意根,它就是意根,又怎能說意識心是意根所生的?因為是相同嘛,不可以講意根生意識心。

異意不同,應無所識,如果異於意根而不同,那麼,應無所識,因為意根是能了別之識,不同於意根,那就無所識了,就是無知之塵。第六意識、第七意識,我們知道都有了別的作用,如果第六意識的識心不同於意根所生,那麼,第六意識就是變成無知之塵,應無所識。

若無所識,雲何意生?如果果真是無所識,那麼,則不是意根同類的。既不是意根同類的,意根生意,意根生出一個無所識,它根本就不同類,雲何意生?怎麼可以講第六意識的識心是第七意識的識心所生的?如果說不同,上面講的:如果是為異,如果第六意識心不同於第七意識,那麼,它叫做異類,第七意識是有知、能了別,第六意識是異類,異類就是無知之塵。如果是無所識,無所識就變成無知之塵,那麼,無知之塵就不是意根同類,怎麼可以講說第六意識的意識心是第七意識所產生的?因為變成有了別生出一個無、無知之塵。

若有所識,雲何識意?如果二者——就是第六意識若有所識,如果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統統有了別作用,識就是了別作用,這個[識]不是意識心的識——均有了別作用;雲何識、意?如何來分別,[識]是指第六意識心,[意]是指第七意識的意根心。如果二種——第六意識、第七意識,都有分別作用、了別作用,那我們又如何有能力來分別什麼是第六意識的識心?什麼是第七意識的意根心?因為第六意識有了別性,第七意識意根也有了別性啊。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雲何立?到底第六意識是同還是異?二性無成,為什麼?能生、所生均不成,如果第六意識的識心,是由第七意識的能生,那麼,能生就是同一個,由意根所生當然就是意。能生所生,是不是?那麼現在同跟異,異就是無所知之塵了。所以,這個同跟異,二性無成,同性也不對,同性,意就是意根;異性也不對,異性就變成由有知的生出一個無所識的無知之塵,二性無成,二性就是同或異都不能成立,都沒有辦法成立,根是意根之性,識是意識之性,二性無所成立。此意識之界由意根來立界,怎麼能夠成立呢?所以,是則以意根,為生識之界,非也。

再解釋一遍:看經文,又汝意識之第六意識心,現在要討論你第六意識的識心,跟第七意識的恆審思量,這二個統統有了別作用。為同為異?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到底是相同還是不同?這個識心如果同於意根的識心所生的,那麼,即意,就是意根了,何必要多列出一個第六意識心呢?雲何所生?為什麼說識心是意根所生呢?意根所生就是意啊,為什麼還立一個第六意識的識心呢?雲何所生?怎麼可以說意識心是意根所生的呢?異意不同,如果這個意識心不同於意根,叫做異意,意識心不同於意根,不同的話,應無所識,不同就是不同類了,不同類當然就是無知,意根是有知嘛,不同類就是無知。如果無所知、無所識,當然就不是意根的同類了,雲何意生呢?怎麼可以講:第六意識是由第七意識的意根所生呢?若有所識,如果二者都有所了別作用,第六意識、第七意識都有了別作用,雲何識、意,那麼,雲何來分辨,什麼是第六意識的了別性和第七意識的意根的了別性呢?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第七意識的意根性、第六意識的識心,都無所成,那麼,這個意根所產生出來的意識界,雲何成立?所以,意根來生這個識界是不對的。

我已經很努力了,很努力了,很少人講經說法一而再、再而三這樣子,怕你聽不懂,所以,我要准備,很辛苦的准備,不是為我個人,我已經通達了,不需要准備了。那通達為什麼要准備呢?就是為大眾而准備,我怎麼樣來講,讓你們這些上根利智的人才聽得懂?要不然這沒辦法了!

底下,看注解,[此約根識同異破。識心指意識;思量指意根,即第七識,恆審思量,為意所依之根。兼、同也。破雲:又汝意識之心,與諸思量之意根,同為能了別性,且道根識,為同耶?為異耶?同意即意四句,意指意根,若識心同於意根,則識心即是意根,雲何識心,又為意根所生?若識心異於意根,而不同者,則定同無知之塵;既是同塵,應無所識,若果無所識知,則非意根同類,雲何名為意生之識?若有所識知,則識心與意根,同為了別性,雲何可分此是意識之了別性耶?此是意根之了別性耶?]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者:承上結雲:唯同與異,根識二性,悉皆無成。]第六意識的識性、第七意識的意根性,都不存在。[何以故?若同意根,則識即是意,根識唯一,二性無成;若異意根,則不名識,根識二性亦復無成。則此意識之界,雲何可說從根而立耶?是則以意根,為生識之界者,非也。]

[未二 破因法生]

經文,[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

解釋一下:如果第六意識心,為單從因外面的法塵所生,不必借重於內在的意根,那麼,世間諸法不離外面的五塵實法;外面的五塵實法,你看看,汝觀色法,以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悉皆分明。這個眼根對色塵清清楚楚;耳根對聲塵清清楚楚;以對五根,就是用眼根等等來對這個色、聲、香、味、觸的五塵,非意所攝,都不是意根所攝,非意根所緣的法塵。

[首句法字,指內法塵,余六個法字,皆指五塵實法。若謂意識,單從法塵所生者,然而世間所有諸法,不離色、聲、香、味、觸五塵,今汝且觀,色等諸法,悉有相狀分明,以對眼等五根,均非意根所攝之法。意根所緣法塵,乃前五塵落卸影子,]外面的[五塵之法,決不能入於意根。]意根只緣內的法塵,所以叫做五塵之法,決不能入於意根。

經文,[汝識決定,依於法生,汝今谛觀,法法何狀?]

如果說你這個識心,決定是依於法塵而生的,法塵就是心中的影像,那麼,汝今谛觀,既有所生,就必有能生;既有所生,就一定要有形狀,那麼,第一個[法]是法塵,第二個[法]是五塵。你在法塵當中所見到的五塵落下來的影像的法塵,到底法法何狀呢?為什麼?全無自體性,空無自性,是借重於五塵落下來的影像,那是影像啊,沒有實體性。解釋一遍:如果此識決定依於法塵而生,那麼,既有所生就一定有所形狀;很可惜,意識心所緣的確實只是影像,那麼,法塵當中,你所現出來的五塵的法塵,到底是什麼?法法何狀呢?為什麼?全體無自性,空無自性。

[上二句牒定。若汝識心,決定依於法塵生者,既有所生,必有形狀。汝現今谛實觀察,法塵之法,畢竟作何形狀?上一法字,別指法塵,下一法字,同上五塵之法,此破內無自體也。]意思就是:你看到的那個法塵,其實是外在落下來的,只是影像而已。諸位!所有影像就會變成一種觀念跟回憶,回憶就會變成有過去、現在、還有未來的想像,落下來的觀念就著以為實,有觀念,就有種種的理想、想像、執著,執著以後,就變成一種自尊跟優越,剛強難化。所以,執著那個法塵,法塵如果由執、我執來包裝、還有法執來包裝,那個法、法塵,就是那個觀念,是沒辦法破的!

每一個人都很想保護自己,每個人的講話就一定會講一半。所以,全世界的人,沒有一個人沒有說過謊,為什麼?因為他要保護自己;也不能說他說謊,為什麼?他不想傷害對方,所以,也不得不說謊。譬如你打他的手機,剛好在跟對方討厭的人講話,喂!(摩西摩西,日文)你知道那人跑去哪裡嗎?我痛恨的人!為了怕傷害到他,所以,你不敢講,他就明明在我的前面。你一定講:沒有呢,我現在沒有看到呢,不知道呢!我幫你找找看。因為你知道他很氣他,所以你一定會說謊,全世界都這樣。還有,如果說男人外面有包二奶,或是女人,他也一定要說謊;而女人外面或是有沾惹到一些是非、麻煩,她也一定不會說實話,你問跟沒有問是一樣的答案,你問她,你不可能得到答案,她一定會有理由!為什麼?她不可能讓你知道,她要保護自己;也許說我要為了我的尊嚴,說:這是我的自由啊!或是說她為了這個家庭,我不能讓你知道這件事情啊,我也是好意,你知道這個事情,對你沒有什麼好處。所以,這個世間,聰明的人就不需要問,問跟沒有問答案都是一樣,因為他不可能讓你知道真相,永遠不可能!他有他的立場,永遠。每一個人都想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家庭,這是一定的道理。

我們無量億劫以來,就為了要這個自尊,為了這個面子,或者這個家庭;或者為了維護我們的權利,已經講了很多的謊,而這個謊變成不一定,在你看他是說謊;可是在他的角度的標准:我沒有說謊,我真的是在保護你啊,我不讓你知道,不是表示我說謊,我是想保護你,不希望你去麻煩。他轉一個念頭,又好象是慈悲。所以,這個世間有灰色地帶,各人的解讀就變成诤論,只要不要訴諸武力、訴諸強硬的態度,彼此之間有灰色的地帶,有時候變成一種美麗的畫面,彼此之間都包容對方的私生活,彼此之間不要戳破,反而是一種美麗。但是,如果硬要說:你要說真,你要說實話,你要說實話!話講回來,你又什麼時候跟全世界的人說過實話?一五一十的表露無遺說實話?所以,聰明的人不會去問任何事情,他不讓你知道,你問到死去活來也不會有答案,而且傷感情,這就是智慧。

你說今天智慧有什麼用?智慧太有用了,智慧的人轉一圈,他可以活一輩子快樂啊!為什麼叫轉*輪?*輪可以壓平你內心裡面的不滿啊!像我,看到那二個人竊竊私語,咬耳朵,我這個人一定不會過去,你最好不要告訴我你在講什麼,因為我不想知道,我根本就不想知道,你也不要告訴我!為什麼啊?我清淨心啊,日子多好過,你們二人盡管交頭接耳,耳朵咬爛了跟我沒有關系,就算是講我也無妨,沒關系啊!生命是一種觀念,智慧在一念之間,能夠把無上的智慧運用在你的生命,這個就是佛法。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

如果離開眼、眼根所對的這個相,就是色和空;動和靜就是耳根所對的;鼻子就是通跟塞;合、離就是身的觸塵,就是眼根的色空、耳朵的動靜、鼻子的通塞、身根的合離、意就是生滅,越此諸相,離開這種種的相,終無所得。

[此中五塵,甜淡味塵,含在四塵之中。生滅即屬法塵,此二字應連下解釋,越字作離解。謂汝之法塵,全系五塵影子,有形方有影,]有形狀才有影子。[若汝生滅法塵離卻色空等前五塵,豈能別有自體耶?當如離形,其影終無所得。]應當知道,離開這個有形狀的東西,它的影像是一定無所得的。

經文,[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雲何生?]

如果是第六意識心因外面的法塵所生,那麼,法塵若生的話,則必定與色空等諸法等生(就是等):同,同生,因為法塵是跟著外面——眼對色、耳對動靜、鼻對通塞、舌、身觸,意就是生滅,這些必定跟諸法是同生。法塵若滅,意思就是:外面所影現出來的色空等諸法就等同沒有,等滅就是等同滅了。意思就是法塵生,就是色空等諸法生;法塵滅,就是外面影現出來的色空法等滅、不存在,滅就是形狀、形滅了,影當然就滅了。

所因既無,諸位注意聽!連產生法塵的因都沒有,因為滅了嘛,色空等諸法都滅了,那麼,滅了就是所因既無,連產生法塵的因都沒有,因為所產生的這些生滅都是空無自性、都不存在,滅了就等同滅,沒有了,既無就是滅。因生有識,作何形相?那麼,因為法塵而生的識心,作何形相?

相狀不有,界雲何生?連相狀都沒有,那麼,法塵都不存在。就是相狀的法塵如果不存在,那麼,法塵所生的這個識心怎麼可能?因為法塵是由前五識落謝下來的影子,這個沒有,你怎麼可以說用這個法塵來立識心、識界呢?

再解釋一遍:第六意識的識心,因為外面法塵所生的,那麼,法塵若生,則必定跟色空等諸法同生;滅,則跟色空等諸法同滅。諸位,連產生法塵的因都沒有、不存在,那麼,因法塵而生的識心作何形狀?相狀不有,界雲何生?相狀都沒有,法塵所生的識心怎麼立界呢?

[等字作同字解。法塵生,則與色空五塵諸法同生,如形生影生;法塵滅,則與色空五塵諸法同滅,如形滅影滅,此破離外無體也。]離五塵外落謝的影子,那麼,第六識心就沒有自體性,就是完全要依靠五塵落下來的影子才有意識心,叫做破離外無體,離外塵(色空等五塵)就沒有自體性。[所因之法塵,]如果所依靠的外面落下來的法塵,[既無自體,因他生有之意識,]因為法塵而生出的意識心,[又作何等形狀相貌乎?既能生之法塵,相狀不有,則意識之界,雲何因法塵而生耶?是則以法塵為生識之界者,亦非也。此科無破根塵共生之文,以意根與法塵,皆無自相,意根乃七識,法塵為影事,況此文分破中,又極明根塵虛無,故無復共生之相可破。]

[三分文各破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故當知:意根與法塵互為因緣,或者是依緣,所生起的第六意識心,三處都無,都空無自性,則第七意識的意根,與前五識落下來的法塵,以及第六意識的識心,這個界限都不存在,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交光法師雲:此科可為理事無礙法界之由致,]理就是無生,事就是千差萬別。[雖不全具彼之諸門,][彼]就是華嚴宗所講的。[但悟此,而自可達彼諸門之義,]只要悟此,就達到《華嚴》的十玄門了。[故曰由致。良以凡夫著於事相,]不曉得千差萬別事相就是空。而全不見無生之理,[而全不見理,]無生就是畢竟無生。[權教隔乎事理,]對事跟理都不圓滿,所以,權教菩薩是佛一時善巧方便所說。[而兩不通融,]事不通融,理也不通融。[故皆不能入理事無礙法界。今經且將事相,]事相就是根、塵、識一十八界,全部說,[一一融歸於理。]事相就是包括六根、六塵、六識一十八界,一一融歸於理,理就是如來藏性。[即彼十門中,全事皆理門也。]在《華嚴經》有講十門,在這裡是全事皆理門,事就是生滅,全部的生滅當體即空,就是無生的理。[既達諸事即理,]了解生滅法,事相當體即空,就是無生的空理,無生之理。[則眾妙之門,自可相次而洞開矣,]都可以依次第而洞開。[非彼由致而何哉!]如果沒有悟到相妄性真,本非因緣,非自然性,種種的這個事,當體即空就是理,用這種功夫,由致,又怎麼能夠達到諸事即理,理事無礙法界?而何哉,怎麼可能呢?非彼由致而何哉?如果不是悟到全事即理,諸事即理,相妄性真,本非因緣,非自然性,又怎麼可以達到諸事即理,入於理事無礙法界呢?

[合上三科,丑二 會通四科即性常住竟。]

[楞嚴經講義第七卷終]

休息十五分鐘,等一下把這段貫串起來解釋一遍。為什麼我們要這樣子很辛苦?因為十八界本身很難,非常難!當然也不是說後面就很簡單,這相當的難!所以,我們一直很辛苦的,要把它诠釋得非常詳細!為什麼?一定要留給下一代的人一個研讀《楞嚴經》的機會,我們才需要這麼辛苦,因為我們有錄音跟錄影,就是為了下一代,為了那一些初學佛法的。我們在這裡能度二百、三百人,做出來的 VCD、DVD,就可以度好幾千萬、幾億人。所以,也是諸位給我的因緣跟功德,我感恩諸位,沒有能就沒有所,沒有所聽的聽眾,就沒有能演講的師父,所以,你們的功德比我大,也是互相平等,我感謝你們!

諸位,我們把它最後消文釋義,貫串起來,免得聽到前面一段忘記後面一段;聽到了後面一段又忘記前面這一段,因為我做過學生,我知道,當時候聽的時候很法喜,回去的時候講給我聽,都按照自己的意思亂講,跟師父講的都不一樣,然後認為自己是對,真的!所以,這個要貫串一遍,才知道它整體性是什麼。因為分段落的話沒辦法一氣呵成,那種不夠味、不夠勁,我們要有道味,是不是?味道要出來。所以,為什麼說不厭其煩?就是要把那個味道貫串起來。

意法識界: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阿難!就你以前所明了的、佛所教過的,內在的意根、外面的法塵互為依緣,而生於意識之心,此識為復意根所生,以內在的意根為界?或者是因為外面落下來的影子——法塵所生,以法塵為界?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阿難!如果單由意根而生的意識心(第六意識心),在你的意根當中就一定有所思,發明你的心思,如果沒有前五根落下來的法塵,那麼,意無所生,意根也無所生,因為意根必須藉前面的五塵,離所緣的法塵,意根也沒有形狀,根、塵都不存在,識將何用?若是根塵雙泯,識將何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同意即意,雲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雲何意生?若有所識,雲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雲何立?]又你的第六意識心,跟第七意識的恆審思量意識,同樣都是有能了別的功能,為同為異?到底第六意識跟第七意識的了別性,是相同還是不同?如果是相同,第六意識心同於第七意識心的意根,那麼,識心就是意根了,所以,這個就叫做意根了,不可以加一個多出來,說它是識心,因為它是由意根所生。雲何所生?又怎麼可以說:第六意識是第七意識所生的意識心呢?異意不同,如果異於意根而不同,那麼,應當是無所識,無所識就是無知之塵。如果說是無知之塵,無所識,那麼,這當然不是意根的同類,雲何意生?怎麼可以說:第六意識是由第七意識的意根所生?若有所識,雲何識意?如果二者——第六、第七意識都有能了別的作用,那麼,又如何來分辨,這個是第六意識的了別作用?這個是第七意識的了別作用?這二個了別作用為同為異?到底是同還是異?二性無成,第六意識的意識之心性,跟第七意識的意根的心性,二性無成,此意根之界,又怎麼能夠成立?是則以意根為生意識之界是:非也。不可能!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如果第六意識心,唯單從外面的法塵而生,而不必借重內在的意根,那麼,世間種種法,一定不會離開色聲香味觸這五個實法,你觀色法,以及聲法、香法、味法、以及觸法,相狀悉皆分明;也就是外五塵是實法,很清楚的,能緣、所緣非常清楚。以對五根非意根所攝,對五根就是:色對眼根、聲對耳根、香對鼻根、味對舌根、觸對身根,以對五根,五塵一定對五根,非意所攝,均非意根所攝,就是意根所緣的是法塵,跟意根沒有直接接觸。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汝今谛觀,法法何狀?]如果你識心決定依於法塵而生,你現在好好的觀察一下,既有所生,就一定有所形狀,那麼,法塵中見到了所現出來的五塵,法塵的影像,到底相相何狀?全無自體性。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如果離開了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就是離開,越此諸相,終無所得,如果這個意識心、第六意識心,離開了眼根所對的色空、耳根所對的動靜、鼻根所對的通塞、身根所對的合離、意根所對的生滅,離開這些諸相,終無所得。

[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雲何生?]如果第六意識心,是因為外面法塵所生,那麼,法塵生,則必定與色空等諸法同生;法塵滅,則一定跟色空等諸法同滅,連產生法塵的因都沒有,那麼,因為法塵而所生的這個識心,到底作什麼形狀?法塵都沒有,如何能夠產生識心呢?相狀不有,法塵的相狀都不存在,那麼,界又怎麼能夠生出來?怎麼可以因為法塵而立界呢?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是故當知:意根跟法塵為緣,所生起的第六意識心,三界都無,界都沒有,三處都空無自性,則意根第七意識,與前五識落謝影子的法塵,及第六意識心,界三就是三界——根界、塵界、意識界,根、塵、識三界,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好!把《義貫》請出來,我們困難的已經辛苦的講過了,那麼現在就是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把《義貫》浏覽一遍,再給大家一次白話的注釋跟解說,再給一次機會,因為熏習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又一次,佛法不怕多,佛法不怕煩,就怕什麼?怕不開悟、怕不見性,見性,煩有什麼關系?煩能見性,那這個可好了!我們現在聽經聞法,培養福報、培養善根,最後那一剎那恍然大悟的時候,哇!哈哈大笑:原來我爸爸是男生;原來我媽媽是女生;原來冬天真的就是冬天;原來熱天真的就是熱天,恍然大悟!

這個白話文《義貫》就簡單了,我現在就是解套了,很輕松了,把它念一遍,制造成VCD、DVD出來,讓將來沒課本的人看字幕,這是很重要的,也給大家再一次的熏習,佛法不怕煩,怕不能見性。

第四節 十八界本如來藏性,

經文:[復次,阿難,雲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注釋:[十八界]:六根、六塵、六識合稱十八界:十八界亦可用來代表一切世間法。又,界者,范圍、類別也。以佛眼觀之,一切世間法大略可分為這十八個范疇,故稱十八界。

1.眼色識界本如來藏性

經文:[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

注釋:[眼色為緣,生於眼識]:以眼根及色塵為緣;[緣],在此指[增上緣]及[所緣緣]二種緣:眼根為增上緣,色塵為所緣緣,此二緣和合,識生其中;這是小乘教及大乘權教的教法,是為如來之[化城]之教,——[化城]就是暫時善巧方便教化,化城叫做不究竟城。[化城]之教,非攝大根之究竟實法。如來在此為示導一乘無上之旨,故開示最究竟實法,因而慈悲破除權法之執,普令聞者捨筏登岸;以如來說法如筏喻故也。[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空],空間,即距離,此為眼識生起的四緣之一;四緣為眼根、色(外面的色法)、空(就是距離)、明(就是光線)。這個[空]不是指虛空,唯識也是這樣講的。此言,如果眼識是從眼根生的話,如是則單依眼根便能令識生起,才叫作眼能生識;既然單依[眼根]即能生識,就不需要[色塵]與[空]這二種緣了。然而如果沒有[色塵]與[空]二緣,便沒有可以被了別的東西了。[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青黃赤白]代表色塵。承上,既無色塵,則你所見的便沒有青黃赤白等色,因此就無從表示你所見、所識別的范疇,如此則怎能建立[眼色識界]呢?

義貫,佛言:[阿難,如汝所明]了的權教教理:以[眼]根及[色]塵[為緣],則得[生於眼識。此]眼[識為復因眼]根[所生,以眼]根[為界]?或是[因色]塵[所生,以色] 塵[為界]呢?[阿難,若]言眼識為[因眼]根而[生],則不需色、空二緣便能生,才能這麼說。然[既無色]塵與[空]間,便[無可]被[分別]者,如是則[縱有汝]能了別之[識,欲將何用]?(眼識即成無用,因為既無[所分別]之色,[能分別]者便成無用。然而事實不然,識還是有用於分別,是故並非無[色、空]二緣參與其中;結論:因此可知[眼識非只依眼根就能生]。)退而言之,若無色、空,則[汝]所[見]者[又非]屬[青、黃、赤、白]等色,便[無所](無從)[表示]你所見的范疇,如是則[從何]而建[立]眼色識[界]呢?(然而,眼色識界事實上是有被建立的,因此並非無[色、空]參與其中;結論:是故知言眼識為單獨依眼而生,不能成立。)

經文:[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雲何識知是虛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恆;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

注釋:[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如果眼識是從色塵生的話,則當色塵變異的時候,你一定也能識別它在變遷,此時,你的眼識如果不也跟著色塵一起變,則一變一不變,兩者不一致,這個界就無法建立了。[從變則變,界相自無]:[變],有變異與變滅之義,因色法生、住、異、滅,既開始變異,接著便是走向滅的路;是故一起[變異],即將[變滅]。故此言,若識隨從色塵變異,則兩者皆勢將變滅;色與識既變滅,則界相自然就沒有了,沒有色、沒有識。因此,識從色變也是行不通的。[不變則恆]:但若說識並不隨著色塵變滅,那麼此識便是恆常不滅的了?而且是固定不動的了?然而事實不然。[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又,此眼識既然說是從色塵而生的,而色塵是無情物,沒有認知性,故此識也應如色塵一樣是沒有認知的無情性,故應無法識知虛空之所在了。

義貫,再者,[若]說眼界是[因色]塵而[生],如是則眼見虛[空無色時](見空不見色時),[汝]之[識]體[應]由於無生識之色而[滅];因為本來是能生,現在滅掉了,看到虛空。若如是者,[雲何]見空之時仍能[識知是虛空性]?(可見,見空之時,雖無生識之色,然而眼識猶得生起而識知此空;結論:故知眼識並非從色塵而生。)又,若眼識為從色塵而生,則[若色]塵[變]異之[時,汝亦識]知[其色相]之[遷變],如果此時[汝]之眼[識不]隨著色塵而變[遷],則色與識一變一不變,兩者即不一致,如是則此眼色識[界從何]而得成[立]?(亦即,此界便不得成;然而確是有眼色識界;結論:故知眼識從色塵生,不得成立。)若眼識真的隨[從]色塵而[變]異,[則]二者勢將[變]滅,色與識若皆變滅,則此眼色識[界]之[相自]然[無]存。若你轉計說色塵雖變,而識並[不]隨著色而[變]若識能不變,不變者[則]應是[恆]常。(然而事實不然,諸識無常,沒有任何識是恆常不變的;結論:故言色變而識不變,不能成立。)又,[既]然此眼識是[從色]塵中[生],便是物性,既是物性便無知覺之性,如是眼識[應不]能[識知虛空]之[所在]才對。(然而事實不然,眼識確能識知虛空所在,故此眼識非無覺知性,故此識並非物性;結論:因此知此識非從色塵中生。)

經文:[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雲何成界?]

注釋:[若兼二種]:[二種],指二種生因。此謂,若眼識並非只有一個生因,而是兼有二種生因。[眼、色共生]:由眼根與色塵二因合起來共同生眼識。[合則中離]:[離],即縫隙。如果是兩種東西合在一起的,其間不論再怎麼緊密,都一定有個縫隙在。[離則兩合]:若有縫隙則因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東西湊合在一起的結果。[體性雜亂]:因為眼根是有情物,而色塵則是無情物;若勉強將有情與無情兩者湊合在一起,則有情體與無情體之性便會相雜相亂了。[雲何成界]:體性一雜亂,便不再是一個和合體,如何而得成為一個界呢?

義貫:[若]言眼識之生因非只一個,而是[兼]有[二種]生因,亦即為由[眼]根與[色]塵二者[共]同和合而[生];若是二法如此[合]在一起,[則]其[中]定有[離]隙;若有[離]隙[則]是[兩]種不同性質之物雜[合]在一起,如是即眼根之有情體與色塵之無情體性,兩種[體性]即成互相[雜亂];體性若雜亂則如何成為一和合體?若非一和合體,[雲何]能[成]為一整體的[界]?(然而眼色識界實為一界,而非雜亂體;結論:故知眼識界並非從眼根與色塵二者共同和合而生。)

經文:[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注釋:[三處都無]:[三處],指眼根、色塵、及眼色共同和合處。[都無],都無能生界者。此言,於此三處推求都無能生界者。[及色界三]:省略了眼與識二字,具言應為眼色識界。

義貫:[是故當知]:權教中所說的為[眼]根與[色]塵[為緣],而[生眼識界];然現以究竟實理言之,則於眼根、色塵及眼色共同和合[三處]推求之,實[都無]能生眼識之因可得。如是[則]知[眼]根[與色]塵[及]眼[色]識[界三,本非]權教所說之[因緣]所生,亦[非]外道所計無因生之[自然性](——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本如來藏妙真如不生滅性,循業幻現,相妄性真。)

诠論:在這一節裡,如來之意,即是要破十八界世間假相,以此假相一破,眾生對此假相即不迷惑、執著;若不迷執世間假相,即得入第一義谛實相。而如來如何破除此等假相呢?其方法即剖析十八界悉皆[無生]——沒有能生之因:即非單獨一法能生,亦非二法共同和合能生。譬如以眼色識界為例,探求此界為單從眼根生,還是單獨從色塵生,或是眼色二法和合共同而生,然而於此三處探求,能生之因悉不可得;然除此三處之外,更無別的處所是能生的了,因此得知眼色識界畢竟無生;畢竟無生則畢竟無滅;若如是了知畢竟不生不滅,即能契入空如來藏之無上智。所以,佛陀看到這個世間,是常、是永恆的、是淨土的,它就是淨土,不能離開此處去尋求淨土的;但是,因為這裡是眾生共業所感的世間,所以,只有佛能夠享受他的淨土,其他人沒有辦法,所以是境界的問題、是智慧的問題,同樣生存在娑婆世界,而釋迦牟尼佛他看來就是淨土,因為他證得永恆了。底下,畢竟不生不滅,而無生無滅就不是生滅、就不是苦的世間了。如是,其他三科:五陰、十二處、及七大(地、水、火、風、空、根、識)亦皆如是,畢竟不生不滅,本如來藏妙真如性,隨緣幻現,相妄性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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