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中法師:止觀禅修之三十七菩提分法3
止觀禅修之三十七菩提分法3 根據南傳《大念住經》及巴利英譯長部第22經,《中阿含》增上心經。: (一)身身觀念處: A、觀呼吸(出入息):「念入息即知念入息,念出息即知念出息,入息長即知入息長,出息長即出息長,入息短即知入息短,出息短即知出息短;學一切身息入,學一切身息出,學止身行息入,學止口行息出。……如是比丘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身如身。」參考《中阿含》增上心經。(大正1,588a) B、觀姿勢:四種威儀(行、住、坐、臥):「比丘者,行則知行,住則知住,坐則知坐,臥則知臥,眠則知眠,寤則知寤,眠寤則知眠寤。……正知出入,善觀分別,屈伸低仰,儀容庠序,善著僧伽梨及諸衣缽。行住坐臥,眠寤語默,皆正知之。……如是比丘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身如身。」 C、時時徹知無常,正念照顧及圓滿覺醒。 D、思惟不淨:「此身隨住,隨其好惡,從頭至足,觀見種種不淨充滿:謂此身中,有發、毛、爪、齒、粗細、薄膚、皮、肉、筋、骨、心、腎、肝、肺、大腸、小腸、脾、胃、抟糞、腦及腦根;淚、汗、涕、唾、膿、血、肪、髓、涎、膽(痰)、小便,猶以器盛若干種子,有目之士悉見分明,謂稻、粟種、蔓、菁、芥子。如是比丘,此身…小便,如…身。」 E、思惟四大:「觀身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猶如屠兒殺牛,剝皮布於地上,分作六段。如是比丘,觀身…識界。如…身。」 F、觀墓園棄屍九相:「觀彼死屍或一、二日至六、七日,烏(至+鳥)所啄,豺狗所食,火燒埋地,悉腐爛壞,見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如本見息道骸骨青色,腐爛食半,骨鎖在地,……如本見息道離皮肉血,唯筋相連,……如本見息道骨節解散,散在諸方,足骨、膊骨、髀骨、臗骨、脊骨、肩骨、頸骨、髑髅骨,各在異處,……如本見息道骨白如螺,青猶鴿色,赤若血塗,腐壞碎末,……」 如是比丘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身如身。」 (二)受受觀念處: A.樂受。B.苦受。C.不苦不樂受。 「比丘者。覺樂覺時便知覺樂覺;覺苦覺時便知覺苦覺;覺不苦不樂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覺。覺--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樂食、苦食、不苦不樂食,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樂欲、苦欲、不苦不樂欲,樂無欲、苦無欲、不苦不樂無欲)覺時,便知覺樂身(…不苦不樂無欲)覺。如是比丘觀內覺如覺,觀外覺如覺,立念在覺,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覺如覺。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覺如覺者,是謂觀覺如覺念處」 清楚了知:正在經歷、執著、沒有執著,同時觀察感受當中不斷生起、滅去的現象,成就了只有了知和覺照,因而超越執著。 (三)心心觀念處: 1.貪<--> 離貪。2.瞋<--> 離瞋。3.癡 <--> 不癡。4.收攝<--> 渙散。 5.廣大(增上)<-->不廣大(停滯)。6.無上 <--> 有上(下劣)。 7.專注<--> 散亂。8.解脫 <--> 未解脫。 「比丘者。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真,無欲心知無欲心如真;有恚無恚、有癡無癡、有穢污無穢污、有合有散、有下有高、有小有大、修不修、定不定,有不解脫心知不解脫心如真,有解脫心知解脫心如真。如是比丘觀內心如心,觀外心如心。立念在心。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心如心。若有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心如心者。是謂觀心如心念處。」 觀察心中不斷生起、滅去的現象,成就了只有了知和覺照,因而超越執著。 (四)法法觀念處: A、觀五蓋(貪欲、瞋恚、懈怠、掉悔、疑惑) B、觀五取蘊 C、觀內外六處 D、觀七菩提分(覺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 E、觀四聖谛 「眼緣色生內結。比丘者。內實有結,知內有結如真;內實無結,知內無結如真;若未生內結,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內結滅,不復生者知如真。 如是耳、鼻、舌、身、意。緣(聲香味觸)法生內結。……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法如法。謂內六處。 復次比丘。觀法如法。比丘者。內實有欲(貪)知有欲如真。內實無欲知無欲如真。若未生欲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欲滅不復生者知如真。如是瞋恚、睡眠、掉(亦如是)。內實有疑知有疑如真。內實無疑知無疑如真。若未生疑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疑滅不復生者知如真。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法如法。謂五蓋也。 復次比丘,觀法如法。比丘者,內實有念覺支知有念覺支如真。內實無念覺支知無念覺支如真;若未生念覺支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念覺支,便住不忘而不衰退,轉修增廣者知如真。如是擇法、精進、喜、息、定(亦如是)。比丘者,內實有捨覺支知有捨覺支如真;內實無捨覺支知無捨覺支如真;若未生捨覺支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捨覺支,便住不忘而不衰退轉修增廣者,知如真。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法如法。謂七覺支。若有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法如法者,是謂觀法如法念處。」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八 雲何為身? 十四對 內容 注釋 一、內外對 內身、 外身 此中自己根塵色身名內身。 他人根塵及外非情總名外身。 二、根非根對 根所攝身、 非根所攝身 自他五根名根所攝身。 自他五塵及外五塵名非根所攝身。 三、情非情對 有情數身、 非有情數身 自他內根塵名有情數身。 山河草木等名非有情數身。 四、麤重輕安對 麁重俱行身、 輕安俱行身 未得靜慮名麤重俱行身。 已得靜慮名輕安俱行身。 五、能所造對 能造身、 所造身 內外四大是能造身。 自余根塵名所造身。 六、名色身對 名身、 色身 名身、色身者通舉名身相對故來,此中意取色身不取名身,是余三念住境。備述三藏解:緣內身中,義分名色二身。 七、五趣對 那落迦身、傍生身、祖父國身、人身、天身 祖父國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來皆望男女之所祭神祀皆有此顛,乃至上祖故言祖父國,廣釋如廣論。 八、有無識對 有識身、 無識身 又有識身者有命根身, 無識身者死人身。 九、中表對 中身、 表身 中身、表身者,內中間名中身。身之外相名表身。 十、變不變對 變異身、 不變異身 死經多時名變異身。 初死及未死身名不變異身。 十一、成不成根對 女身、男身、 半擇迦身 半擇迦身者,景雲:扇搋迦舊名黃門,半擇迦舊名缽咤,語不正謂無根相。 十二、親怨中人對 親友身、非親友身、中庸身 非親友身者,怨家身。 中庸身者,處中人身。 十三、劣中妙對 劣身、中身、 妙身 劣、中、妙身者,謂好丑異分劣中妙,或力有強弱分劣中妙,或就大小分劣中妙。 十四、幼少老對 幼身、少身、 老身 雲何為受? 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如說身受,心受亦爾。樂有愛味受、苦有愛味受、不苦不樂有愛味受。無愛味受、依耽嗜受,當知亦爾。樂依出離受、苦依出離受、不苦不樂依出離受。如是總有二十一受,或九種受。 二十一種受 九種受(有二說) (1)樂受、(2)苦受、(3)不苦不樂受;(4)樂身受、(5)苦身受、(6)不苦不樂身受、(7)樂心受、(8)苦心受、(9)不苦不樂心受;(10)樂有愛味受、(11)苦有愛味受、(12)不苦不樂有愛味受;(13)樂無愛味受、(14)苦無愛味受、(15)不苦不樂無愛味受;(16)樂依耽嗜受、(17)苦依耽嗜受、(18)不苦不樂依耽嗜受;(19)樂依出離受、(20)苦依出離受、(21)不苦不樂依出離受。 (1)樂受、 (2)苦受、 (3)不苦不樂受;(4)身受、 (5)心受; (6)有愛味受、 (7)無愛味受、 (8)依耽嗜受、 (9)依出離受。 (1)樂受、 (2)苦受、 (3)不苦不樂受、 (4)樂身受、 (5)苦身受、 (6)不苦不樂身受、(7)樂心受、 (8)苦心受、 (9)不苦不樂心受。 雲何為心? 謂有貪心、離貪心;有瞋心、離瞋心;有癡心、離癡心;略心、散心;下心、舉心;掉心、不掉心;寂靜心、不寂靜心;定心、不定心;善修心、不善修心;善解脫心、不善解脫心。 如是總有二十種心。 雲何為法? 謂若貪、貪毘奈耶法;若瞋、瞋毘奈耶法;若癡、癡毘奈耶法;若略、若散法;若下、若舉法;若掉、不掉法;若寂靜、不寂靜法;若定、不定法;若善修、不善修法;若善解脫、不善解脫法。 如是當知建立黑品、白品、染品、淨品二十種法。 雲何於內身等住循身等觀?雲何於外身等住循身等觀?雲何於內外身等住循身等觀? 第一義【內外對】第二義【根非根對】第三義【麁重輕安對】第四義【能所造對】 第五義【有無識對】第六義【中表、變、不變對】 第一義【內外對】 a、例住循身觀 ◎謂若緣「內自有情數身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非有情數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他有情數身色」為境住循身觀,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b、例住循三觀 ◎若緣「依內自有情數身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於內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若緣「依外非有情數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於外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若緣「依外他有情數身色所生受、心、法」為境住循三觀,是名於內外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 第二義【根非根對】 a、舉循身觀 ◎復有差別,謂若緣「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非根所攝無執、無受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非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b、例住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第三義【麁重輕安對】 a、舉循身觀 ◎復有差別,謂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自內不定地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他輕安俱行麤重俱行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b、例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第四義【能所造對】 a、舉循身觀 ◎復有差別,謂若緣「內能造大種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能造大種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依「能造大種色所生根境所攝造色」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b、例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第五義【有無識對】 a、例循身觀 ◎復有差別,謂若緣「有識身內色」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色於過去時有識性,有識身色於未來時無識性,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b、例住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第六義【中表、變、不變對】 a、舉循身觀 ◎復有差別,謂若緣「自中身:發、毛、爪、齒等相」為境,是名於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他中身:發、毛、爪、齒等相」為境,是名於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內表身變異、不變異、青(441c)瘀等相,及緣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為境,是名於內外身住循身觀。 b、例循三觀 如是若緣依前三色所生受、心、法為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三觀。 修習四念處之心態 立心正住 (漢譯中阿含經卷第24念處經第二) 1.堅定正住--熱切地、念念分明地、專注地觀察思惟。 (巴利英譯長部經第22經) 2.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不取自心相而取外相,然後退減,自生障閡。 (六一六) 3.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善攝心法住四念處。 (六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