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觀法師:《心經系列》成觀法師 附錄 般若心經梵漢對照本 初版三刷跋文——“空義再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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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般若波羅蜜”之威神力之一

佛告憍屍迦:“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若人軍陣誦般若波羅蜜,若住若出,若失壽命、若被惱害,無有是處。若刀箭向者,終不能傷。何以故?般若波羅蜜是大咒術、無上咒術。善男子善女人學此咒術,不自念惡、不念他惡、不兩念惡,學是咒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薩婆若智,能觀一切眾生心。”

——摘自《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塔品第三》

【附錄】“般若波羅蜜”之威神力之二

爾時釋提桓因與四萬天子在會中者,與釋提桓因言:“憍屍迦,應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佛告釋提桓因:“憍屍迦,汝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若阿修羅生念,欲與忉利諸天共斗,爾時汝當誦念般若波羅蜜,以是因緣故,阿修羅惡心即滅。”釋提桓因白佛言:“世尊,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般若波羅蜜是無上咒,般若波羅蜜是無等等咒。”佛言:“如是如是,憍屍迦,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般若波羅蜜是無上咒,般若波羅蜜是無等等咒。何以故?憍屍迦,過去諸佛因是明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未來諸佛亦因是咒,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今十方現在諸佛亦因是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憍屍迦,因是明咒十善道出現於世,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出現於世。因菩薩故,十善道出現於世,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出現於世。若諸佛不出於世,但因菩薩故,十善道、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出現於世。譬如月不出時,星宿光明照於世間。如是憍屍迦,世無佛時,所有善行正行皆從菩薩出生。菩薩方便力皆從般若波羅蜜生。”

“復次憍屍迦,若善男子善女人供養般若波羅蜜經卷,恭敬、尊重、贊歎,得是現世福德。”釋提桓因白佛言:“世尊,得何等現世福德?”“憍屍迦,是善男子善女人,毒不能傷,火不能燒,終不橫死。又善男子善女人若官事起,誦念般若波羅蜜,官事即滅。諸求短者,皆不得便。何以故?般若波羅蜜所護故。復次憍屍迦,善男子善女人誦念般若波羅蜜,若至國王、若王子、大臣所,皆歡喜問訊,與共語言。何以故?憍屍迦,般若波羅蜜為慈悲一切眾生故出。是故憍屍迦,諸求短者,皆不得便。”

爾時外道出家百人,欲求佛短,來向佛所。釋提桓因作是念:“是諸外道出家百人,欲求佛短來向佛所。我從佛所受般若波羅蜜,今當誦念。是諸外道來至佛所,或能斷說般若波羅蜜。”如是思維已,即誦念從佛所受般若波羅蜜。時諸外道遙見佛,復道而去。捨利弗作是念:“何因緣故,是諸外道見佛而去。”佛知捨利弗心所念,告捨利弗:“是釋提桓因誦念般若波羅蜜。如是外道,乃無一人有善心者,皆持惡意來求佛短。是故外道各各復道而去。”

爾時惡魔作是念:“今是四眾及欲色界諸天子在佛前坐,其中必有菩薩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者,我當壞亂。”即化作四種兵向佛所。

爾時釋提桓因作是念:“魔嚴四兵來至佛所。四種兵相,摩伽陀國頻婆娑羅王之所無有,僑薩羅國波斯匿王亦所無有,諸釋子所無有,諸黎車所無有,今是兵相必是惡魔所作。是魔長夜欲求佛短,惱亂眾生。我當誦念般若波羅蜜。”釋提桓因即默誦般若波羅蜜。隨其所誦,惡魔稍稍復道而去。

——摘自《小品般若波羅蜜經·明咒品第四》


【附錄】般若心經梵漢對照本

初版三刷跋文——“空義再釋”

《心經系列》自從一九九七年初版及初版二刷以來,於今已六易寒暑矣。今年(二○○三)六月中,忽蒙美國佛教會沈家桢居士,來函謬贊,並發心美金一千元以助印此書;以此勝緣,故再發起本書第三刷之出版。筆者並藉此機緣,再將此千古公案式難題,再一次加以簡釋,冀有心之讀者得於此一目了然。

此文寫作之緣起,系於本年四月間,斗六雲林科技大學有三位副教授來訪,談論佛法。席間,有C君問:請問師父:關於《心經》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什麼叫作空?有沒有一簡單扼要的方法,能對初學者解釋清楚?”

我回答說:“首先,這問題決非初學者所能弄清楚的;雖然初發心的人都讀《心經》,但這四句話實非初學者所能理會的,因為這四句話已達空有無礙的地步,非初學者的境界。初發心人於此經文,熏習一些智慧善根是可能的,但要真正理解,恐怕甚難。”

我當時雖如此說,但隨即一想:我何不試看看,是否能更言簡意赅,更深入淺出,而令初學者亦能一窺此深理,作是念已,我於是作如下之闡釋:

要了解這四句話,首先須了解“空”之義。而要了解“空”,須知:它是佛法中的“專有名詞”、術語,而非“普通名詞”或形容詞,乃至動詞。換言之,這“空”字,不是平常或日常語中的“空”;平常語言的“空”是表示“空無一物”、“空空如也”之義;但佛法中的“空”,卻非如是;佛法的“空”有它特殊的意涵,表示:“無自性”,或“無自體性”,故“空”又稱“無自性空”,“無自體空”,這就是“空”最基本的定義。所以並非“什麼都沒有了”叫作“空”。

其次,什麼叫“無自性空”?以佛的智慧來看,一切法都是“無自性”的。為什麼呢?因為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而成,也就是:諸法都是集眾緣而成;世間沒有一法是由單一元素成就,而能獨立存在的。例如水,須由二氫一氧合成,故水實無水之自性,因“水之自性”是從二氫一氧中“借來的”,故所謂“水性”,並非本有;若是本有之性,應不必靠二氫一氧結合,即本自存在;然而,離於二氫一氧,水之性實不可得。

又,請再進一步觀察水之性:經雲:水之性為濕。然而請看水的組成分子!——“氫與氧”:氫與氧之性為:氫能自燃,氧能助燃,然而二者所合成的水,其性卻能熄火——滅燃!是故再深入而言:“水之自性為從其組成份子的氫與氧中來”,這個理論又不對了。再者,氫與氧的自燃與助燃之性,結合成水後,各自又到哪裡去了呢?水性卻完全既不自燃、也不助燃;可見,水之性初看似是從氫氧和合中來,然而此亦非然;是故深觀“水之自性從哪裡來?”這命題之後,即知:水性既非從“和合”中來,亦非離“和合”而有——水之自性實不可得,因而證知:“水無實自性”的命題得以確立。(即因明所言;“此立量極成”。)

因此依聖教而言,水本無自性,水性於氫氧和合之前非有,於氫氧和合之後,其水性亦不可說是從和合中生;故水性亦非從和合而有。因此,水之為物、及其自性,端是“因緣法爾,如幻顯現”,並無實自性——“三界一切有為法,悉皆如是:因緣法爾,如幻顯現,因緣幻生,因緣幻滅,本不生滅”:三界一切法皆依如是理而顯現;如來一切顯、密、性、相,權實聖教,亦皆依如是究竟極理而建立。

觀察過無情界的水,再以有情之身而言。色、心二法,或色受想行識,此五蘊之和合,稱為“有情身”,然有情身亦是無實自性:因為既是由五蘊合成,而五蘊都各有自性,到底哪一個蘊之自性,才能代表有情身的自性?不可能五個蘊的自性都是有情身之自性,否則一有情身便有五個自性,此理不成。然而,離於五蘊之性,有情身實無自性可得。

又,所謂“自性”,或“自體性”,即是“我”的代名詞;若有“我”、即有自性;若有“我”,即有自體。那麼,什麼是“我”?

“我”,在佛法及宗教或哲學上的意義為:

一、主宰為我——某物若是“我”、或“我的”(我、我所),“我”便可以作得了主,便可決定一切,包括我身體的生死、存亡、來去。然而,在這世間之中,沒有一樣東西是任何人可以自己主宰的,包括我們自己的身、家、性命、財產、妻子、兒女,我們都作不了主;甚至連我們自己的身心,我們自己都作不了主——它要喜要悲、要愁、要惱,要病、要死,我們都作不了主;因此佛說:“是心無主”,或“是身無我”,乃至“此身無我”、“一切法皆悉無我。”

二、恆常為我——任何一法,若能常住不壞的,才能稱為“我”,這“我”就是指印度外道所說的“神我”,亦即西洋外道所說的靈魂。外道的神我或靈魂是永恆不變的,因他們說“神我”或靈魂,是梵天或耶和華所創造的;因梵天或神是永恆的,所以其所創造的神我或靈魂,也是永恆不變的。然而佛以一切智觀察一切法實相,而說“一切法皆悉無常”,沒有一法是恆常不變的;以世間一切法皆無常變滅、剎那剎那生滅,其體不可捉摸、執取,故無常即是“體性不可得”,亦是無我,以無“我體”故,亦是無有自體性——如是等現象,總名為“空”。雖然其“性”是空,然其“相”還是因緣如幻而現有!

三、不可分割名我——外道乃至世間哲學,都將“我”或靈魂,認定為“不可分割的一整體”(an inpisible whole);這不可分割的一整體,即是《金剛經》所說的“一合相”;一切萬物雖皆是“一合相”(眾緣和合而成一相),然此“一合相”,實是假相,並無實體,系托眾緣假合而妄現之相。故經雲:“一合相者,實不可得,而眾生貪著其事。”

總而言之,三乘“空”理,實是:無自性、無自體、無我、無常、因緣、和合等概念的總稱。一切諸法“無自體性”,以無自體性故空;諸法以“因緣起”;“生”由因緣合,“滅”由因緣離,是故緣起性空;諸法性“無常”,以無常故其體不可執、不可取、不可得,是故其體性空;諸法無我,不可自主,以無主、無我故空。

其次,習般若空慧者,須知“空”是對治門,為對治“有”;以眾生有“有病”(貪著“三有”之病),佛為令度此病,以脫三有之系縛,故開“空”這帖法藥來對治它。所謂“對治”,即知它不是“究竟”;對治即是“方法”、“手段”之義,不是“目的”。吃藥是“手段、方法”,不是“目的”。其“目的”是為了“治病”,若病已愈,或本來無此病,即不用服此藥。如來正法亦復如是。故佛說:“應知我所說法如筏喻”。因此,“莫把手段當目的”。然而又更須知:“佛所說的法,不是為你一人而說”,因此,即使你很幸運,沒得此病,不需要這帖法藥,也不可輕謗此法門,因為佛說法,不只是為你一人而說,不只是為度你一人;而是為度無量眾生而說此法門。因此,更進一步說,你若真是發大心人,發無上心人,你即應發願“誓學一切法門,等心修學無量法藥,誓濟無量眾生”。至於於“般若空慧”,你應不作“‘空’是有、還是無?”之分別解。乃至於如來一切智慧法門,亦皆如是。離諸分別愛憎,等心修學。此即是《楞伽經》偈所言:“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亦是密契《金剛經》所言;“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最後,問;“應如何習‘空’?”

答;“你若不貪任何一法,空與不空有何干系?有何妨礙?‘空與不空都好,’”——須知,此“空”理就專為度你的“心中貪”而建立;汝心不貪,空有無礙;汝心若貪,空亦礙、有亦礙——學有執有、學空計空、乃至成就偏空、頑空、惡取空、斷滅空,且以此等邪見,而貢高我慢、劣慢、邪慢,目空一切——即一切成礙。是故須知:“法是為了心,不是心為法”。學者須勤求一切法,以法照心,如是即是“心地法門”;修習般若空理亦復如是:所謂“行深般若,照見五蘊”,即是此法門之深義也。

其次,為何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又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其旨為何?簡言之,這並非莊子式的“重言”(重復repetition)或強調,而是在體悟的層次不同,及顯示“色空一如”的境界。詳言之,即:

“色不異空”——破行者之色貪,以起空智,度欲界及色界系之一切苦厄。

“空不異色”——色貪既破,再起不空智,破空貪,度無色界系之一切苦厄,及度世出世一切空執,起一切因緣如幻不空妙法,度脫九法界有情之無始苦厄,入本不生滅之大覺一實境界。

“色即是空”——前二句之“不異”(not disparate from),表色空二者是“同質型”(Homogeneity),是消極的層次,以其用否定詞“不”字來表示。此句用“即是”這肯定詞,來進一步地表示積極的層次:亦即色空二者,不但性質相同(同質),而且是“同體”、“同一”(identical),亦即是同一物、同一體(one and the same),完全無別,即如數學中之“等號”。前面已說“色空同質”(色不異空),更進一步說“色空同體”,且非“一體兩面”,而是“即色即空”,令捨一切分別,當下觀入“即色而空”,不復思議而斷除色空之微細分別,離於法執,悟入“不空而空”,大乘不思議“空如來藏”的無上大涅槃境界。有別於二乘之有余依涅槃。

“空即是色”——復令不厭生死、不住涅槃寂靜、不落偏空、頑空,而開覺“即空是色”、更進一步頓悟“空而不空”之極理,契入大乘最深密無上之“不空如來藏”,即證三世一切如來無上菩提。

綜上所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二句是三乘共法,用以斷除三界色貪,乃至五蘊貪,度脫我苦、生苦,悟入三乘共涅槃解脫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句是大乘不共法,以斷除最深微細無明法執,悟入大乘“空不空如來藏”,證得三世如來無上涅槃菩提道。

由上可知,法非單向,亦非絕對、敵對、不相容:如色與空非絕對、敵對、不相容:而是互相融攝:“色中有空,空中有色”;乃至,以佛智眼觀之,色空乃不可分,實為一體。

又,習般若者,不要口但說空,而身語意照樣行惡,作殺盜YIN妄、飲酒、食肉,如同外道人:若貪嗔癡慢惡見不斷,不論如何談“空”,亦落於“有”的境界,與空智不相應:但有言說,都無實義。若修行戒定智慧,不貪、不嗔、不癡、不殺、不盜、不YIN、不妄、不邪見、不兩舌、不惡口等,即與空智相應,速得“人空智”與“法空智”(即“人無我”與“法無我”)。故“空”與“有”是認知與行為的境界問題,非但在口說。

最後,如何修證契入空智?由於篇幅所限,在此只能略為提示:

一、理上觀——深入觀察、思惟一切法之“如空自性”。所謂:“行深般若”。故知一切法不可執、不可取、不可得。

二、事上修——必須實修:“於一切法不愛不憎”;以了知一切法無自性,不可取,不可得;如是覺悟已,是故自離無始以來依於自心無明所生之一切貪愛、攀緣、執取、迷戀、執著,而起修“不愛不憎”,以不愛不憎故情亡,以情亡故即是“將自己抽離”(detach,disinterest);以將自己從現前情境中抽離、從一切法中抽離,故如《法華經·從地湧出口品》中所說:“有菩薩從地湧出,於虛空中住”,此經文中所謂“地”者,眾生自本源心地也。以此本源心地,本具佛性、菩薩性,故有“菩薩從地湧出”。“湧出”者,理事成就,因緣具足,水到渠成,自然而現也。“於虛空中住”者,“虛空”,即是離於空有,不著兩邊,不著一切法、不染一切法、不住一切境之大智也。而此“住”者,即契入、契合、不動也。此即是言:菩提薩埵由久修不愛不憎,速得契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之無上空慧,起世出世之大用。又,以修不愛不憎故,度眾之時,於諸世間無常之事,無有恐懼。凡人皆有恐懼感,或多或少而已;若修菩薩“不愛不憎”悲智雙運深法,即得速入“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之空慧。此即空慧之理事實修法門,以此深自修習,故得以“照見五蘊”無自性空,速度九界一切苦厄。易而言之:“空慧”是可以“作”的,如何作?即修不愛不憎:賢聖以不愛不憎,故見一切法空,度脫自他;愚夫以又愛又憎,故一切法雖本空,亦成“不空”,自纏纏他!此其大要。是為跋。

以上簡釋般若“空”義了。

釋成觀跋於台北·大毘盧寺

二○○三、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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