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平法師:《普賢行願品》偈頌 講記 15
入不思議解脫境界 第二講 ④ 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凡夫是無法作到不犯罪的,身口意三業肯定有不清淨的時候。佛在經書裡曾說,他有兩種健兒,一種是三業清淨不犯罪的,那當然是最好的,沒有任何過失,但此非凡夫所能作到;還有一種健兒,是三業雖不淨,但犯罪後能如法忏悔的,佛說這也是他的好弟子。雖然我們當不了第一種健兒,但努力一下,第二種健兒還是有希望的。 假如我們有罪業,在普賢行願裡希望我們能夠如教去忏悔。 “我昔所造諸惡業”,“我”當然指自己了,“昔”就是“過去”,指在這一刻之前,我的種種過失,所造的種種惡業。這些過失因何而犯呢?誰指使我去犯的呢?這樣的惡業因為什麼而發起呢? “皆由無始貪瞋癡”,是無始以來的貪,無始以來的瞋,無始以來的癡,以此三毒指使我去犯了種種的過失。那麼這些過失從什麼地方表現呢? “從身語意之所生”,由身、語、意表現。眾生造業皆依內心的貪、瞋、癡指使,發動的身、語、意三業,表現為說不好的話,做不好的事,意業不清淨。以此三業造作種種不如法事情。 “一切我今皆忏悔”,對這一切過失,我現在虔誠面對著諸佛菩薩,發露忏悔無有覆藏。 關於忏悔我們要明白,在戒律裡,有性戒和遮戒兩種不同。什麼叫“性戒”呢,性就是性質的性,也就是說這個戒,不論我們受未受戒,只要我們違犯了就算犯戒。哪些算性戒呢?就像我們很熟悉的十惡業,如果造了十惡業,不管你是否佛教徒,不管你是否已經受過戒,只要犯了十惡業的戒,就有因果,就要去承擔以後的果報。所以我們把它稱為性戒,它的本性就是惡的,是傷害眾生的。 十惡業大家很清楚吧,常常被歸為身三、口四、意三,即身業有“殺、盜、YIN”,口業有“妄語、绮語、惡口、兩舌”,意業有“貪、瞋、癡”。犯十惡業時候,就不管我們是信基督教的也好,信回教的也好,還是我們根本什麼教也不相信,反正只要一犯就有因果,就要受這種惡業的懲罰。 那麼除了性戒之外,還有一種戒被稱為遮戒,遮就是遮止的遮。那麼什麼叫遮戒呢?這樣的戒主要是受了這個戒,以後又犯了戒,才有過失。比方說,我們居士戒裡的“酒戒”,不飲酒。如果受了居士五戒,這個酒戒就要受持,假如說我們受了五戒,又不持不飲酒的戒,那就有過失了。但假如我們不是佛教徒,我沒有受這樣的戒,那飲酒算不算犯過失呢?如果沒有受這樣的戒,那是沒有過失的。包括比丘、比丘尼戒律裡的很多戒條,如果受了這樣的戒,卻沒有完全受持,都算犯戒。但對於那些沒有受戒的人,則不算犯,這個大家要搞清楚了。 但是從十惡業來看,不管我們受戒、沒受戒,都要認真去遵守,因為他的性質是惡,是損害眾生的。比如說殺生,就算未受殺戒,犯了也要招感果報。從果報上來講,殺生下墮惡道,報盡雖生為人也會顯現多病和短命。為了不要去招感這樣的惡業,我們盡量地要護生,不要去傷害眾生。 說到護生的時候,如果能夠發心吃一天素,就有吃一天素的功德了。除此之外,能夠在行動上很小心,就像我們看弘一法師的傳記,他坐椅子一定要先搖一搖,為什麼呢?他害怕椅子的縫隙裡有蟲子,如果這樣很伧促地坐下去?可能會把蟲子壓死,所以從他的護生心出發,先把椅子搖一搖,讓蟲子走掉。學習弘一法師,如果我們平時留意一下腳下,作事稍微仔細一點,都能夠少一些生命死去。 在說到護生,我們有時候會想,因果是非常微細的,當我們承擔果報的時候,有可能不知道自己過去做了怎麼樣的惡業。但是開了悟的聖者們,諸佛菩薩他們都看得到,所謂“因果真實不虛”。
——《普賢行願品》偈頌(15)
果平法師 講授
時間:2007年8月26日——29日
地點:新加坡居士林
忏悔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