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愚教授:菩薩、慈悲與布施(三)
菩薩、慈悲與布施(三) 作者:學愚 (續前) 布施:慈悲的實踐 佛教的慈悲思想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實踐成為佛教與社會聯系的橋梁。如果說慈悲是大乘佛教的根本思想,那麼布施就是在這種思想指導下的具體實踐。佛教的布施是菩薩修行成佛的六度之一,其內容十分豐富,甚至可以包含一切利他行為。一般來說布施有三:財施、法施、和無畏施。布施旨在建立一種正當的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系。就傳統而言,在家信眾供養出家法師為財施,而出家法師為在家信眾講授佛法為法施。大乘佛教強調慈悲,在家人可以法布施,出家僧眾亦可以財布施,從事社會慈善公益、醫療、和救濟工作。南北朝時,中國寺院設置質庫;唐宋時代設立養病坊制度,成立悲田院;饑荒時,寺院僧尼積極參與社會赈災活動。這種慈善布施的實踐奠定了佛教的社會基礎,也是佛教賴以在中國社會生存的根本保障。在明清以降,也許正是由於佛教僧團失落了這種布施的社會實踐、閉關於寺院森林、脫離了社會,從而導致了佛教的衰落。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以唯伯為代表的一些西方學者認為佛教是一厭世而出世的宗教,佛陀不關心任何與社會經濟、政治、以及公益慈善相關的問題。這種說法受到佛教界、特別是當今學術界的批評。許多佛教界領袖,如中國的太虛、斯裡蘭卡的法護、印度的阿貝達格等都堅持認為佛教是入世而救世的。羅睺羅法師認為,慈悲和利益他人是佛教的基礎。他甚至說:“佛教以反對社會不公平和迷信祭拜的精神力量而出現;佛教譴責了種姓制度的壟斷,從而倡導眾姓平等;佛教解放了婦女,給予她們精神自由。”[1]如果有人認為,佛教只有高尚的理想、倫理、和哲學思想,而沒有具體的社會理論和實踐,這是對佛教和佛陀一生及其思想的片面理解。佛陀和他的聲聞弟子們關心民眾的現世幸福,佛教所強調的只不過是現世的幸福不可能沒有以道德和精神為基礎的清淨生活;反過來說,沒有一定的物質基礎,道德和精神生活也是十分困難的、乃至是不可能的。佛教並沒有主張放棄經濟生活,而是認為這種生活並不是目的,但可以成為達到更高尚目的的方法。[2]在《轉輪聖王修行經》中,佛陀清清楚楚地表明,貧窮是社會道德墮落和犯罪的原因。(《大藏經》卷一,頁四十中)佛教的社會理論和實踐以中道為基礎,主張入世而不著於世,用正當的方法和自己的勞動積極進取、創造財富、好善樂施。 慈悲是一切善德的根本,而布施是一切善行實踐的總稱。就社會慈善公益而言,大乘佛教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崇高的理想,但問題在於如何把理論落實到具體的社會實踐中去,或者說如何在慈善公益活動中體現佛教的慈悲。這就有待於人們加深對布施理念的理解和實踐。布施是六度之一,其內容十分豐富,從一針一線的金錢財物、到身家性命。(『須大拏太子經』《大藏經》卷三,頁418-424)布施的形式多種多樣,根據不同的需要,布施的方式也不同。[3]這樣,每一個人都可以契機量力而行布施。在早期的阿含經典中,布施同持戒和升天是佛陀及其出家弟子常給在家信眾講法的內容。在這些經典中,布施一般指在家信眾對如法出家持戒修行者供奉一切資生辦道之物。出家人亦應精進不放修習聖道,並以善法教授在家眾。對於在家眾來說,布施與出家人的修行同等重要。這種布施的理念維持了在家出家二眾的正當關系。在這種關系中,在家眾布施出家眾,受施的出家眾應報恩於前者。佛陀在《增一阿含》中說: 檀越施主當恭敬如子孝順父母,養之、侍之,長益五陰,於閻浮利地現種種義。觀檀越主能成人戒、聞、三昧、智慧,諸比丘多所饒益,於三寶中無所罣礙,能施卿等衣被、飲食、床榻、臥具、病瘦醫藥。是故,諸比丘,當有慈心於檀越所;小恩常不忘,況復大者;恆以慈心向彼檀越;說身、口、意清淨之行;不可稱量,亦無有限,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使彼檀越所施之物,終不唐捐,獲其大果,成大福佑,有大名稱,流聞世間,甘露法味。(《大藏經》卷二,頁564中) 佛陀要求諸比丘尊敬布施者,並常懷報恩之心,這一方面是因為出家人的物質生活依附於在家信眾的供養,另一個方面也說明布施本身的重要性。布施之功德無量,不被任何盜賊所掠奪,能具足七寶國王之生,是升天之徑,乃至成就三十二相,最終覺悟成佛。布施能給受施者帶者莫大利益,“猶如與迷者指示其路,糧食乏短而給施食,恐怖之人令無憂惱,驚畏者教令莫懼,無所歸者與作覆護,盲者作眼目,與病作醫王,猶如田家農夫修治田業,除去穢草,便能成就谷食。”(同上)。 被佛陀稱為“布施第一”的給孤獨長者,又名阿那邠持長者,是佛陀時代僧團的第一大檀越,曾傾家建造祗樹給孤獨園,其家門永遠為出家眾敞開,“聽諸比丘隨所須物三衣.缽盂.針筒.尼師壇.衣帶.法澡罐。及余一切沙門雜物。盡聽弟子家取之。”阿那邠持不但供養僧團,而且常於四城門、街道市口、以及家中,給一切需要者廣行惠施,需食與食,須漿與漿,須車乘、妓樂、香熏、璎珞悉皆與之。佛陀聽說阿那邠持長者廣行布施,十分贊賞,有一天便問長者是否一直在行布施。長者告訴佛陀,他常常廣作平等布施,施食與一切有情眾生,及至其它動物,因為,他認為一切眾生皆由食而存其命,有食便存,無食便喪。佛陀聽後,大為高興,贊歎說: 善哉!善哉!長者,汝乃以菩薩心,專精一意而廣惠施。然此眾生由食得濟,無食便喪。長者,汝當獲大果,得大名稱,有大果報,聲徹十方,得甘露法味。所以然者,菩薩之處恆以平等心而以惠施,專精一意,念眾生類由食而存,有食便濟,無食便喪。是謂,長者,菩薩心所安處而廣惠施。《大藏經》卷二,頁565上)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看出:一、佛教布施的對象是一切需要布施的人,不僅局限於僧團;二、善於布施者即是菩薩,布施即是在行菩薩道,亦可成就無上菩提。布施理念在大乘佛教中得到更為廣泛的發展,其實踐更為具體和細致。《佛說寶雨經》列成就布施波羅密的十種法門:一、成就法施;二、成就無畏施;三、成就財施;四、成就無希望施;五、成就慈愍施;六、成就不輕慢施;七、成就恭敬施;八、成就供養施;九、成就無所依施;十、成就清淨施。《大藏經》卷十六,頁286)其中,無畏施即是觀想一切眾生皆為父母,故沒有不可以給予的,乃至自己的性命。無畏有兩層意思:其一就是施者克服一切困難、不畏艱巨,無所畏懼,懷有一種大無畏的精神,給予受苦受難者予以精神和物質方面的幫助;其二:這種布施的目的在於讓恐怖不安的眾生得到希望和力量,從而勇敢直面困境、想方設法脫離災難。財施即隨所有財產而布施,包含一般慈善公益方面的活動。慈愍施即給予慈愛和憐愍之情,見諸有情受於苦惱、饑渴、貧露、衣服、垢弊,孤獨無怙、無所依止,遠離福業、無所趣向,菩薩作是思惟,起慈愍心而布施,正如《佛說寶雨經》卷一所說: 我為利益彼有情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此諸有情受於苦惱,無歸、無怙、無所依處,流轉生死。我當何時為諸有情為歸、為怙、為所依處?由是菩薩慈愍纏心,於常常時、於恆恆時,隨所有物施彼有情。雖有饒益眾生善根,終不恃此起於高慢。是名菩薩成就慈愍施。《大藏經》卷一六, 頁286下) 大乘佛教強調了智慧和慈悲的同體性,故二者在實踐中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正如前面所討論,龍樹在巨著《大智度論》中,用了大量的篇幅對慈悲作了詳細地論述。他把大乘佛教的慈悲同智慧同樣地看成是每一個學佛者所必修,從而確立了大乘佛教悲智雙修的實踐。《寶行王正論》是龍樹寫給國王的一封信,教導他如何做好一位國王。其中,龍樹詳細地討論了佛教社會慈善和公益事業相關的實踐,其中包括教育、醫療、宗教、慈濟等。作為一個國家,無論大小,都應建造寺院、觀亭、和館驿,並在路旁造井開池,為路人提供茶水;對於那些病苦無依、貧困交加、沒有社會地位和生活保障、整日生活於怖畏之中的老百姓,行菩薩道之國王要慈悲攝受,勤心幫助,使他們能夠在和平的環境下安身立命、不受饑渴之苦,常常給予飲食、果菜、及新谷。如此慈悲布施的對象不局限於人,而是要廣及一切眾生,及至畜牲和餓鬼等。龍樹接著說: 災疫饑餓時,水旱及賊難;國敗須濟度,願汝恆拯恤;田夫絕農業,願給糧種具;隨時蠲租稅,輕微受調斂;施物濟貧債,出息不長輕;直防許休偃,以時接賓客;境內外劫盜,方便斷令息;隨時遺商侶,平物價鈞調;八座等判事,自如理觀察;事能利萬姓,恆恭敬修行;應作何自利,如汝恆敬思;利他雲何成,如此汝急思;地水風火等,草藥及野樹;如此或暫時,受他無礙策;七步頃起心,為捨內外財;菩薩福德成,難量如虛空。[4](《大藏經》卷三二,頁499上) 這是龍樹對國王的忠告,其中包含了廣泛的社會實踐。Robert A. F. Thurman認為,龍樹在此闡述了佛教的慈悲社會主義理念(Compassionate Socialism)。[5]這種理念雖是龍樹在約二千年以前提出來的,但仍然對當代社會公益和慈善事業的建設賦有啟發意義。佛教的慈善公益或布施不僅僅是一種理想,更是社會活動的核心。在這裡,有兩個問題值得進一步深入探討,一、布施與財富積蓄的關系,二、布施不是單純的給予。龍樹認為:“由昔施貧苦,故今感富財;因貪不知恩,廢施無更得;世間唯路糧,不雇無人負;由施供下品,未來荷百倍。”(《大藏經》卷三二,頁500中)。從三世二重因果關系和功德理念來看,布施是財富積累的途徑。現在的財富即是過去布施功德的結果,現在得到他人的布施應當感恩布施者,現在的布施可以成為生產未來財富的福田。過去既可指前生,又可以是今生此前的任何一段時間;同樣的,未來即指現在以後,包括今生。財富的獲得不是無緣無故的,而是個人辛勤勞動的成果,即使是他人的贈送或布施,也不是無因緣條件的。財富不是用來貯藏或貪執的,而是用來行善的,故佛陀主張家庭收入的四分之一用於布施;財富不是用來縱欲而是修習自我控制。布施的功德不但牢固不失,而且可以乘方的模式成倍的增長,由布施將獲得的財富利益也會以同樣的倍數增加。一個人布施的越多,其功德就越大,其生產的財富也就會越多。[6]相反地,那些堆積儲藏財物,吝惜不施者,結果是人財兩空,只能是一個守財奴而已。這樣,布施與財富、不布施與貧窮之間有著辯證的因果關系。(《大藏經》卷三二,頁493下)布施之功不唐捐,名義上是在幫助他人,實際上是在利益自己。 布施不是簡單的給予,而是智慧的奉獻;不是高高在上的施捨,而是三輪體空的實踐。就慈悲的精神來說,眾生需要什麼,菩薩就要滿足他們的願望而給予,這是理想的、無分別的慈悲,其重點在於契理。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布施還貴在契機。也就是說,有些東西是不可以給予的,如毒品、武器等。[7]布施者平等普施而無分別之心,但因受施者各種因緣不同,故布施的結果也不會一樣,真正的布施不但要考慮到布施之因,也應注意到布施之果。布施本身不能解決所有困難,其功用在於幫助受施者自己解決自己的困難,給予他們提供一個解決困難的增上緣,即幫助他們幫助自己。就物質而言,布施只不過是創造條件,使受施者最終能夠自立起來。[8]法布施和無畏施就是要讓受施者明白事理、建立戰勝困難的信心和勇氣。任何布施,無論是財施還是物施、乃至法施和無畏施都必須靠受施者個人的努力才能產生效應,他力終究要靠自力才能發揮作用,達到布施的目的。一般來說,一個人無法完全地享受他人的勞動財富,只能享受自己的財富;布施不是要滿足受施者的欲望,故沒有智慧的布施,往往助長不勞而獲的貪欲。如果說布施是慈悲的具體表現,而慈悲與智慧同體,那麼沒有智慧的布施不但得不到功德,有時反而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麻煩和不堪後果。 《轉輪聖王修行經》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當轉輪聖王之子繼承王位後,他放棄舊制而行新法,故“其政不平,天下怨訴,國土損減,人民凋落。”隨後,新國王即召群臣商議,如何治理國家,大臣們紛紛以先王治國之法告之。“王聞其言,即行舊政,以法護世。”但是,由於國家“不能拯濟孤老,施及下窮”故一般百姓變得窮困光可潦倒,乃至沒有了起碼的經濟生活基礎,其結果就是相互侵奪、盜賊群起,久而久之,社會不得安寧。隨後,國王下令打開國庫,以物資救濟偷竊掠奪之人,要求他們“供養父母,並恤親族”,試圖以此來消滅盜賊之害。但是,當其它人知道真相後,都以為只要做賊,國王就會贈與財寶,故爾,搶劫盜竊之風更為猖獗。最後,國王不得不以武力鎮壓,其結果就是暴力反抗,社會動蕩,各種殺、盜、邪YIN、妄語等罪惡行為充實於社會。(《大藏經》卷一,頁四十下~四一上)這部經典告訴人們,貧窮是人類道德墮落、社會不安的主要原因,布施是提升人生道德、安定社會的主要方法。但是,這種方法的使用必須由智能指導,不然則會弄巧成拙。 結語 當今世界,雖然科學技術發達,但是天災不斷、人禍橫生;貧富兩極分化;物質文明雖然滿足了人類的欲望,但也誘發人們的更大欲望,其結果就是人類的身心不安、社會不和、世界不寧。科學和財富無法解決自身給人類帶來的痛苦,宗教成為解決人類痛苦的一種選擇。當前,時代和社會對宗教解除社會和人生痛苦的期待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更為殷切當前,人們希望從宗教找到解決因科學的昌明和物質的發達而造成的人類靈魂空虛和精神失落等痛苦。也許正因如此,世界宗教都在努力重新诠釋其思想和傳統,紛紛投身於心靈拯救和社會公益慈善事業中去,試圖用宗教的思想和方法來解決人類所面臨的困境。佛教中潛藏著豐富的社會公益理論,一旦得以適當地開發和诠釋,並切實地落實到實踐中去,將大大推動當前社會公益和福利事業的發展。其中,菩薩慈悲思想顯得特別的重要,可以成為當前佛教徒從事社會活動的理論基礎和實踐指南,以慈悲為本的布施實踐能夠幫助消除因社會矛盾、貧富分化、和自然災害而造成的損失、減少人禍天災給人民的財產生命帶來的傷害。大乘佛教慈悲布施的理念和實踐,超越一切人為的障礙和宗教的局限性,可為所有人、社會、和國家接受和實踐,因為除了利益眾生、安定社會,佛教的慈悲布施沒有其它目的;慈悲布施一無所求,既不是為了宣教,也不是為了爭奪信眾,而是人性的呈現,是人性至佛性的升華,適用於一切社會人生活動。 菩薩慈悲思想和布施實踐對佛教在當代中國、乃至世界各地的重建和發展至關重要。科學的發達和物質的昌盛並沒有從根本上減輕人類的痛苦,反而造成更大的天災人禍。如何解決人類所面臨的種種痛苦?這是當代宗教所必須解決的問題。佛教的四谛法指出苦的存在性和可消滅性,菩薩的慈悲和布施可以幫助人們解決痛苦;不但可以解釋人們為什麼要慈悲,而且能提供如何做慈善布施的方式方法。慈善公益已經成為當代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無論是一個國家、宗教團體、還是企業集團都在不同層度上從事著慈善公益,但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國家機器重在罰惡,無法從正面喚起人們行善之心;雖然提倡慈善,但說不明為何要慈善的因。一神宗教雖然倡導“愛自己的敵人”,但最終目的是要使敵人信奉自己的上帝,公益慈善只不過是一種讓人皈依信仰的渠道和工具。佛教不同,人為什麼要慈悲他人?因為慈悲是人性本具。人類為什麼要做慈善公益?這是因為布施本身即是自利利他。佛教提倡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布施三輪體空、平等奉獻、一無所求;自他不二,這樣,慈悲他人就是慈悲自己、布施他人就是利他自利,布施沒有其它的目的,布施本身即是目的。但是,佛教的慈悲布施不是“爛慈悲”和“廉價的施捨”,而是在智慧指導下方便幫助利益諸有情。更為重要的是,佛教的慈悲不僅僅是希望得到他人的慈悲,更強調慈悲他人的實踐。在慈悲思想指導下的布施能有利於建構一個健康合理的社會,建設正當的人與人之間利他自利的關系,其范圍涉及到一切社會活動,如經濟、感情、政治、知識、乃至精神等領域。另外,大乘佛教曾在歷史上創造性地诠釋了菩薩思想和慈悲的實踐,這對當前佛教在中國的發展和慈善事業的展開有著深遠的啟發意義。如何創造新的菩薩思想、建立新的慈悲精神、實踐新的布施慈善體制,則是當前佛教界所必須認真對待和解決的問題。 (續完) 注釋: [1]Walpola Rahula, Zen and the Taming of the Bull: Essays, London: Gordon Fraser, 1978 [2]Walpola Rahula, “The Social Teachings of the Buddha,” in Fred Eppsteiner, ed., The Path of Compassion: Writings on Socially Engaged Buddhism, Berkeley: Parallax Press, 1985:104. [3]請參照『菩薩善戒經』《大藏經》卷三十,頁1013-1018; [4]作為一國王,應有義務維護社會秩序,故亦應懲惡,龍樹說:“毒亦許施彼,若此能利他;甘露不許施,若此損害他;若蛇嚙人指,佛亦聽則除;或佛教利他,逼惱亦可行。”《大藏經》卷三二,頁499中。 [5]Robert F. F. Thurman, “Nagarjuna’s Guidelines for Buddhist Social Action,” in Fred Eppsteiner, ed., The Path of Compassion: Writings on Socially Engaged Buddhism, Berkeley: Parallax Press, 1985:128-130. [6]這和資本的投資模式似乎是一致的:投資的越多,獲利也相對越多。布施是一種十分保險的投資,功不唐捐,沒有任何風險。 [7]Har Dayal, The Bodhisattva Doctrine in Buddhist Sanskrit Literature, Delhi: Motilal Banarsidass Publishers, 2004: 175. [8]中文翻譯中有“盲病根不具,可悲丐無依;於廟不得遮,平等與彼食”一說,但Robert A.F. Thurman把英譯“Cause the blind, the sick, the humble, the unprotected, the destitute, and the crippled, all equally to attain food and drink without omission.”這樣的翻譯似乎有“讓大家平等地獲得飲食”。見Robert A.F. Thurman, p.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