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光法師:皈依法 離欲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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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法 離欲尊
--慧光和上開示--
 
    皈依「法」,「法」,就是真理。
 
    (以前)有(一個)禅師,學生來問---「經典裡面說些什麼?經典裡面寫什麼?」
    禅師說:「一二三四五」。
    學生不懂---「什麼是生命的真理?」
    禅師說:「眼前即是,毫無隱藏。」
 
    真理就在眼前、就在當下,毫無隱藏。但是什麼是真理啊,不懂啊,無字天書,看不懂啊。
    雖然皈依的是生命的實相、生命的真理。但是,一般的人,沒有這種慧根去領悟。
    因此,佛施設方便---透過言語、透過教法,去引導。但是言語思想,都不足以解釋什麼是真理實相。
 
    比如說你看到一個境界,去一個風景區,看到一個美如一幅畫的這個風景。在座的每一個人都來描述一下看到的境界,每一個人寫出來的可能都不一樣。不是同一件事嗎,怎麼寫出來都不一樣?
    實相---沒有辦法用語言描述,你只能夠捕捉到某一部分,你只能用你的語言去捕捉到某一部分。但是當你捕捉到這一部分,你就捨掉了某一部分。是不是?所以語言思想不能夠講清楚,但是又不能夠不運用。因為實際上一般的眾生,沒有那種善根、沒有這種慧根,去理解什麼是生命的實相。所以佛透過教法、語言、文字去教導眾生。
 
    皈依「法」,另外一個意思就是教法。兩個層次---一個層次講實相,是究竟的皈依,皈依法、皈依真理實相。但什麼是真理實相?不懂。那好,退而求其次,皈依法,皈依佛所教導的教法。
    法是我們的道路。我們現在要奉行它,執行它。佛也是這樣子走過來。
 
    向著太陽的人看到光明,背著太陽的人看到黑暗。這是自然的法則。當我們走在真理的這條路上,我們就向著太陽一樣,自然就會看到快樂、自在。當一個人背對著真理在生活,他的思想觀念、他的行為舉止、他的價值觀,統統都是違背了生命真理實相的時候,他就會看到黑暗、痛苦、憂愁、苦惱。
    所以我們要皈依法,走在解脫的道路上,與真理實相相應,不要違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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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2011-04-24《2011年菩薩寺三皈五戒講戒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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