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心法師:十番顯見——《楞嚴經》的核心
十番顯見——《楞嚴經》的核心 我們應該知道,楞嚴大定是性定,是如來禅的根本。這個自性之定的修行有兩種途徑。一是據因望果,二是依果行因,區別在於見不見性。
因此,七處征心、十番顯見是最關鍵的,也是《楞嚴經》的正宗分。七處征心,意在破心。十番顯見,必欲親見楞嚴之性。這裡通過了,顯見的目的就達到了。先見楞嚴之性,這樣就會讓後面的修法有了依止。
先見楞嚴之性,是一真,一真現,百妄自伏。修定易見工夫。若不見楞嚴之性,雖觀潮來潮往,心卻隨著聲塵蕩漾。這只能是據因望果,按住葫蘆瓢又起,效果不好。關鍵問題是無依修定,就象拿著個橛子不知往哪兒釘一樣。
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老實按照經上,釋尊的開示過程,象脫衣服剝玉米一樣,一層一層地剝開。釋尊為什麼要反復顯見呢?甚至用得上十番之多。可見其重要性。
楞嚴大定是理定,是性定。普門,十番顯見,就是為了讓大家見“性”。見性之後修圓通,是有依止的。如果不見性呢?修楞嚴定是沒根的。
我說的帶果行因,就是指老實參悟“十番顯見”的部分,這是如來密藏、凡聖都是一樣的。一旦親見這個見聞覺知之性,就不要再退轉,老實觀煉熏修,觀想純熟。這個就是“帶果行因”中所指的那個“果”。讓它作主修定。
凡夫知見,我執法執,就象是“薪”,而大道就象是“火”。你又想保住身心知見這個“薪”,不捨得燒掉,又想讓火焰不滅,可能嗎?十番顯見,顧名思義。為什麼要“顯”?因為不顯不行,這個“見性”已經被東西層層包裹住了。
因此,應該按經上所說,顯一番就燒一層包衣,再顯一番再燒一層包衣,直到十番觀想純熟,就可以“見性”了。
開悟的《楞嚴》,學《楞嚴》卻不能見性,豈不可惜啊?要做帶果行因的,不要做據因望果的事,這是我給你的建議。
三漸次之說,是方便之方便。除五辛,斷YIN殺,違現業,這都不是根本。外面大雨,當備雨具。但當你進入室內之後,還用得著雨具嗎?楞嚴大定是自性之室,若能登堂入室,又何須這些雨具啊?進不了屋的時候,雨具才重要。明白了嗎?
體真止是根本,做不到才需要系緣止。一真斷百妄。目標從來鎖定的都是一真法界。萬眾歸一,萬法歸一,萬聖歸一。不要把目光停留在兩岸的風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