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親債主之說否定了因果規律
當今在信佛的人群中流行最普遍的一種觀念是冤親債主之說。這種理念已成為信仰者往生淨土和實際生活修行的精神支柱。
‘冤親債主’的思想是把世間的一切都認為是討債和還債的關系。比如家庭裡兒子是來和父母要債的;父母是向孩子還債的;因為一方在索取另一方在付出;父母看兒女是過去的冤家來要債的;兒女看父母是過去世的恩人來還債的。從家庭到社會看待所有的人都是一樣類推。對我好的人是過去世欠我的人來還我債的,看成是親人;對我不好的人是過去世我欠他的今世來找我要債的,看成是冤家債主。要想解決這種債務關系,就是超度冤親債主。還有個說法是超度不完冤親債主去不了西方。因為冤親債主拉著不讓走。這些說法好像是小孩童話一樣的幻想理念。這並不足為奇。當今佛教徒還有一些不知情的講法者繼續在這樣宣揚行持著。把冤親債主的關系認定為因果關系。
因果的規律不是佛創造出來的,是釋迦牟尼佛乃至十方諸佛覺悟後發現了世間的自然規律是因果關系。因果是自然現象的延生,是由起因和眾緣和合而產生結果。同時結果又是未來的起因,它沒有絕對的開始和結尾。而果報的形成是由多緣和因結合而成的。經雲:因該果海。果徹因源。如果把因果斷開了去認定那就是斷滅論的強盜理念。也就違背了自然的規律了。比如:兒女被父母所養育是索取者,長大後又來孝養父母,父母又是索取者。所以這是互為因果的。隔斷了就講不通也行不通。佛法是覺悟的道理這樣違背現實的說法也是與因果律不符的。在三藏十二部裡就沒有‘冤親債主’這個詞。佛教的理念是‘視一切眾生如過去父母未來佛’。作為人的觀念來說,應該熱愛國家世界和人民,與人團結友愛互助,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理念。因為我們生存在這個世間中離不開所有人和社會對我們的互助和關愛,例如:我們的衣食住行和安全等等,都離不開眾生和國土對我們的養育,養育我們的人我們視之如母。每個眾生包括動物都有覺性,都有善的一面,經過教育都能改變惡習,都有覺悟的可能,所以我們視眾生如未來佛。世間的因緣和合取決與我們的理念,理念善了導向的果報就善了,理念惡了導向的結果也不好了。眾生之所以迷就因為執著於冤親憎愛而不能解脫。作為人理應愛護國家和群眾,而佛理更無冤親債主斷滅人性之說了。還有每天在超度冤親債主,超不完去不了西方,此說法更為荒謬。超度之人滿腦子冤親憎愛,喪失仁慈之念。如果這些人都去了西方,可想而知西方會有多麼恐怖。那善良的人應該考慮去往何方呢?
壇經雲:“東方人造罪往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往生何國呢?”本來淨土宗非常殊勝,未斷煩惱還可以生到淨土去了生死。可是當今大多數人信仰的淨土演變成為神教的唯神論信仰了。神教的信仰思想是只要能深信神的能力,發願和積極的祈禱神的保佑,通過神的能力把信仰者的所有的罪贖掉後就可以進入天堂永遠享樂。這是起初信奉神教人們的向往,時間久了逐漸形成為主觀主義的信仰。這種不現實的向往現在被人們奉為往生淨土的資糧。人們放下了佛陀的言教:念佛去貪嗔癡淨其心,以菩提願和十善行為助緣之因,形成臨終得生淨土的善果。而去用神教的唯神的信仰祈禱生西方,帶著怨憎的思想去往生淨土,顯然是不合乎邏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