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直解
簡稱 佛心經直解
【唐】三藏菩提流志奉诏譯
廣東汕尾 余金成 敬解
卷上 十門玄談
壹、教起因緣
法不孤起,依境方生;道不虛行,遇緣即應。教起因緣,有通有別;通則總括本師釋迦佛一代時教,其說法因緣有五種。別則局限本經;佛說本經因緣有十種。現先釋通因緣:
(一)法應爾故:《法華經》“諸佛世尊,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為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知見故,出現於世。”又“諸佛本誓願,我所行佛道;普欲令眾生,應同得此道。”此道,即是生佛體同之佛性,可惜眾生迷而不覺,枉受輪轉;諸佛出世,無非為說此法,令眾生同悟共證此法爾天然之理體。
(二)酬宿願故:佛於因中修菩薩道,雖然發宏願,要廣度眾生;但限於福慧,心有余而力不足。現今已成佛,福慧具足,正是轉*輪,酬宿願之時。
(三)順機感故:眾生本具佛性雖然相同,但迷來已久,值遇各殊;煩惱有厚薄之分,智慧也有深淺之別。諸佛說法,無非隨順眾生根機大小不一,故說頓說漸亦不等。
(四)利今後故:佛每會說法,當時聽眾,無不得益,謂之利今;佛滅度後,弟子結集流通,令末法眾生,若見若聞,均沾法益,是謂利後。
(五)治重病故:眾生之病,或因父母所生之色身,四大不調而生;或因無明煩惱,障蔽法身而起。前者屬於身病,世間藥物可醫;後者屬於心病,非出世佛法莫能根治。佛為無上大醫王,觀眾生苦惱——苦谛;為說苦因——集谛;示以離苦得樂之妙方——道谛;令依教修行,斷煩惱,證涅槃——滅谛。進而開權顯實,彈偏斥小,歎大褒圓;令回小向大,直趣佛乘,斷無明,證法身,五住盡,二死亡,是名治重病。
以上五種,為佛說一代時教之總因緣,然佛說本經,為應十種因緣而說:
(一)救護十方難:本經開首,佛“遍觀十方,皆如火色”,“諸眾生不解我法,不知我心,不到我際,被魔所持”,菩薩慈悲不能感化,金剛神力不能懾服,護法神變亦不能導引。是故佛陀“悲愍入慈心三昧”,思維已訖,為救護十方眾生,故說此經。
(二)直指心中心:多有學人,偏執事相儀軌,披枷戴鎖,終日奔波,不知返聞自性、依心而修,佛陀於此經說“執法像法事法我都不為,唯有心法至心實際”。也有不少修行人,忙碌於六度萬行,慈悲喜捨,神通妙用,不能頓悟自心,了達一乘,究竟根本,佛陀於此經開示“唯有如來心中心,余不能及”,“我此心中心,常於我前,我未出世此心出世,我未受生此心受生,我未得定此心先定。如是定慧力,是佛住處、是佛行處、是佛定處、佛思惟處、佛覺悟處、佛行道處、佛決定處”。
(三)闡述心功德:世人常錯解空義,作斷滅見,二乘學人,亦偏墮孤空,然而如來法身真實不空,具足無量清功德智慧。此經佛陀“於大眾中忽起光明過百千日”又開示“此歡喜光,從心中心生”,如來為阿難說除疑偈,遍說佛種種無量不可說之功德都是“攝入心中心”“斯亦由是生”,可見自性並惟只是空法,真空妙有,方是真理,以是因緣佛說本經,以破妄執。
(四)證修十種持:眾生無始時來,惡習積重,放縱不羁,或雖聞法修行,但劣習不改,諸多過失,隨業受報,墮三惡道。故佛陀於傳授心中心咒之前,開示證修佛地十種持,令夯實根基,棄惡修善,超凡入聖。
(五)傳授咒印法:“妙高頂上,從來不許商量,第二峰頭,諸祖略容話會”,佛智深邃,眾生慧淺,若無善巧方便,凡愚勢難悟入,佛說此經,傳授咒印,令其心念耳聞,就路還家,直趣菩提。雖說咒印乃方便,但方便即是菩提。佛說“我此心咒,但行慈悲,日持千遍,得滿千日,佛力自成,所作自成,十地願力不能回也”,可見本經所傳咒印,功德殊勝,非同小法,不可思議。
(六)囑咐制神通:通常行者不悟自性,熱衷追求神通,且喜好以神通大小議論各人修證高低,可謂是本末倒置,混淆是非,更有人修此法目的以神通惑世,博取聲聞利養。故佛陀於此經叮囑“此法勿妄持之”“不依我此心法別得神通者,無有是處”“若不行我此心法者,欲貪我通,無有是處”,而且佛陀特別指出真正 “所謂通者,善通慈愍,普覆眾生,如佛無異”。
(七)如教取心法:依教中說,一切真言手印,必從師受。若未入灌頂輪壇,辄結手印作法,縱令有驗,如本經光明童子,“聽得我咒,復經明日,盜我即本結”,雖神通力與佛“二不相攝”,猶有行偽盜法之罪。故佛於此經說“必當如法依我佛心取佛心法,必當證效,更無異法,而能成我此心事者”。
(八)解說心相貌:諸佛菩薩由初發心,到菩薩大行、六度四攝,最終徹證佛果,皆為利益廣大有情,若無眾生,則一切福德智慧資糧無由積累,故佛於此經說“我與汝說心中心相貌,不離一切眾生”,並且詳細解說十二種心,令後學行持,冥證佛心。
(九)受持戒不阙:持戒是菩提之根本,入道之要門。佛陀最後叮囑“以戒為師”,如不持戒而修三昧者,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禅定現前,亦落邪魔外道。故佛於此經說修行須“持戒不阙”,戒有在家、出家,大乘、小乘之分,每戒有開、遮、持、犯之宜,然其根本皆以心性為戒體,故佛於此經說“一切凡夫能受持戒我此心者,實同我心,即同我力”。
(十)斷疑勤修學:信為道元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狐疑不決,難入法海,信堅願切,方獲大益,佛於此經,為啟大眾生信,遍召六方尊聖,喚叫光明童子,現身說法,作為師范。又為斷絕阿難疑心,示現大通,誓言“若有眾生持我此法,不得佛者,我即退位入阿毗獄更無壽生”。十方菩薩末後以偈贊佛,皆為鼓勵後學斷疑生信,勤修實證。
以上為本經之“教起因緣”。
貳、藏乘分攝
藏指三藏十二部;教指三時五教,或四時八教。佛說一代時教,不外三藏十二部。三藏即經律論:經诠定學;律诠戒學;論诠慧學。然亦有經诠律學:如《梵網經》、《璎珞經》等。亦有論诠律學:如大乘起信論等。本經“我此心中心,常於我前,我未出世此心出世,我未受生此心受生,我未得定此心先定”是為诠定學。經中證修佛地,十種行持,又涉律學。釋迦牟尼直指心性,毗盧遮那演說威光,則屬論議。故知本經,正屬經藏,兼涉律論。
十二部是:“長行重頌兼授記,孤起無問而自說,因緣譬喻及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論議共成十二部”。
(一)長行:依能诠之文立名,宇數不等,在西土名散花說,中國謂之記敘文。本經除少數偈頌外,余皆長行。
(二)重頌:或隨方土所喜,或為後來者說,用一定字句之偈頌,重述長行所诠之義理,名重頌。如本經篇末:“善哉此光明,是佛心中力”等。
(三)授記:記有善惡,佛為弟子,授記作佛,是善記。琉璃王誅釋種,佛記其七日,當墮地獄,是惡記。本經流通分:“其時大眾得佛授記,歡喜奉修,禮佛而去”,正是善記。
(四)孤起:雖亦偈頌,然诠義與前文異,名孤起頌,如《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本經阿難贊佛偈“善哉我師釋迦文,一音遍了大千界”,則屬孤起。
(五)無問自說:其義奧妙,非凡小思慮所及,故佛不假他問而自說。如《阿彌陀經》及本經六種手印等。
(六)因緣:有二義,一是善惡因緣,佛說善惡因緣,以警勵世人,令知因果,改往修來。二是一切法皆從因緣生。本經開首,佛遍觀十方,皆如火色,諸多救法,唯有如來心中心,余不能及,是授記心密法緣。
(七)譬喻:非借世間事相譬喻,無以了解佛法實相妙理。如《華嚴經》:“諸佛常清淨、究竟如虛空”以虛空喻佛身,本經說法,譬喻豐富,形象生動。
(八)本事:謂本門修行事跡,如《金光明經》之<流水長者子品>、<捨身品>,是佛自說本因地中,行菩薩道之事。佛於本經說雪山修道,皆屬本事攝。
(九)本生:是說及佛與弟子等,本因地中,曾生何處,作何佛事。如“我昔凡夫時,往尼佉羅山,見諸咒仙作種種法,我於彼時近得此咒,才經七日,其諸咒仙不識我身,為此惡人作種種惡術,欲降伏於我。盡其神力,以經七日,殊無所獲,唯自焦枯”。
(十)方廣:方是佛教化眾生之方便,廣是佛所證之理體。又本經心咒契印,是自行化他方便。本經所顯,佛心中心,正是廣義。
(一一)未曾有:本經佛初說法,放光明過百千日,是未曾有“事”,本經所诠藏性,佛心中心,是未曾有“理”;神變功德,作用廣大,是未曾有“用”。若體若用,皆眾人向所不知,今日方得見聞,是名未曾有。
(一二)論議:佛與外道,時有所辯;或與教內弟子,辯論妙理,皆論議攝。本經釋迦牟尼直指心性,毗盧遮那演說威光,皆屬論議。由上可知,本經概括三藏十二部。
佛教傳入中國,歷代大德,依所宗經論,判立教義,以統一佛之一代時教,以判定當經所诠之類別。
賢首國師立三時五教:
三時謂日出,日升,日落。日出時先照高山;如華嚴時,先照大機。日升時普照高山平地,喻阿含方等般若,三機普被。日落還照高原,喻法華涅槃時,仍照菩薩大機。
五教,謂小、始、終、頓、圓。小教:是為人天、及愚法聲聞之小機,但說人空,不明法空。始教說諸法空,為般若空宗之始,亦名分教。廣談法相,為唯識相宗之始,二皆大乘之始故名始教。終教如《楞伽經》、《起信論》,廣談法性常住,許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當成佛;方盡大乘之極說,謂之終教,以其談理究竟,亦名實教。頓教不立漸次,唯辨真性,但離妄緣,即如如佛,如《維摩經》等。圓教顯一真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如《華嚴經》:“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本經講七菩提分、八聖道、十善法是小教攝。本經言“自身不見苦,於法無所得是始教攝。本經:“我此心中心,常於我前,我未出世此心出世,我未受生此心受生,我未得定此心先定。如是定慧力,是佛住處、是佛行處、是佛定處、佛思惟處、佛覺悟處、佛行道處、佛決定處。”是終教義攝。“執法像法事法我都不為,唯有心法至心實際”是頓教義攝。“微小現十方,俱獲大功德”“ 將心示眾生,眾生即佛體”是圓教義攝。
華嚴宗立十玄門示此法界之無礙。名為玄門者,以通此則可入華嚴圓教之玄海,故曰玄門。今依《探玄記》所說十玄次第,引證經文,以明本經實具十玄,於是則確證本經正屬圓教。
(1)同時具足相應門。《華嚴》教理以緣起為主。法界一切盡成一大緣起。一法成一切法,一切法起一法。一時具足,圓滿顯現,故曰具足相應。《華嚴妙嚴品》曰:“一切法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今此經中,具顯此同時具足相應之玄門。如經中“毗盧遮那如來,復於身分,更開異色無量威德大端嚴光,其光普照乃至有罪無罪等,如是眾生皆得無怖”一佛放光,能於同時同處“普照乃至有罪無罪等,如是眾生皆得無怖”。可見華嚴十玄之總門,已舉體顯示於本經。
(2)廣狹自在無礙門。本經開首,佛偏住於此娑婆世界,於俱焰彌國金剛山頂說法,“以四十齒俱時齊密入慈愍定,計念心中心咒。作是念已,復以右手中指指於南方,以足大指案於地。其時所有世界及非世界,所有地獄,湧出虛空”。娑婆世界與其他世界有別,但不相妨礙,各各自在,故名廣狹自在無礙門。
(3)一多相容不同門。各種法門,彼此有別,但一中有多,多中有一,是為相容。而一多之相不失,是為不同。本經所傳如來心中心一法“能令諸魔生大慈故,能令諸法隨應現故,能令諸佛常不離故,能令諸菩薩為眷屬故,能令諸金剛施威力故,能令諸天眾常擁護故,諸大藥叉羅剎成助法眾故,能令一切諸大鬼神生歡喜故,能令所持誦者等佛力故、等佛心故、等佛智故、等佛威故,能令持者心所為作無不辦故,能令所有障難皆斷絕故,帝釋梵王常扶持故,能令一切直至菩提無退轉故,世間所有事業自明了故,乃至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世界有通無通、有智無智、有賢無賢,盡歸伏故“。一法作用遍於多法,顯一多相容不同之妙。
(4)諸法相即自在門。上顯相容,此表相即。譬如水之與波,波即是水,水即是波,彼此相即,而各自在,故雲相即自在。本經如來說偈“一切諸身中,莫過於佛體。所有要妙法,無過諸佛心。將心示眾生,眾生即佛體。”是為本經中顯現之第四玄門。
(5)秘密隱顯俱成門。隱處具顯,顯處具隱,顯隱二相,俱時成就,是為隱密顯了俱成門。佛於本經示現大通,“其通光明遍十方界,一一界量是佛及諸菩薩乃至聲聞四果等類俱得明見,無有疑滯”而“其時大地動搖三十六遍,星宿日月應時墮落遍於八方,所有魔及魔民皆捨魔業退其威神,即得佛通”是為隱顯俱成第五玄門之相。
(6)微細相容安立門。以上各門,鹹明廣狹無礙,一多相容之義。今此第六門,更指無論如何微細之中,亦可含容一切諸法,一毛一塵之中,無邊剎海,一切諸法,同時湧現,如一鏡中映現萬象。《普賢行願品》雲:“一塵中有塵數剎,一一剎有難思佛。”“於一毛端極微中,出現三世莊嚴剎。”正顯此義。本經大眾贊歎佛德“善哉救世者,普示大神通。微小現十方,俱獲大功德” 是為微細相容第五玄門之相。
(7)因陀羅網法界門。以上微細相容門,明一重之相入相即,而未明重重無盡相入相即之義。故假因陀羅網為喻,以明此義。因陀羅網者,帝釋天宮所懸之珠網。網有千珠,互相映照。一一珠中各現一切珠影,此是第一重之各各影現。而一珠中所現之一切珠影,復現於其余九百九十九珠之中。是第二重之影現。如是千珠重重映現,無有窮盡,以喻諸法之相即相入,重重無盡。本經中“諸佛能知廣大因起,各各安坐,皆自於身及心,放微細光,自想慰問”。可見本經正顯《華嚴》因陀羅網重重無盡、事事無礙之玄門。
(8)托事顯法生解門。謂一切事法皆互為緣起,隨托一事而觀,便顯一切事法,能生事事無礙勝解。事事無礙之理,並非抽象之理論,而為具體之事實,現象之實事即是緣起之法體,實事即是真理。所謂“青青翠竹盡是法身,郁郁黃花無非般若”。經中佛“忽起光明過百千日”而“此歡喜光,從心中心生”是正為“托事顯法生解”之玄旨。
(9)十世隔法異成門。此門表延促無礙。以上八門橫示圓融之相。此是豎示。十世者,過現未三世,每世又各有過現未三世,於是成為九世。九世互入,為一總世。總世與前九相合,而為十世。此十世隔歷之法,同時具足顯現是曰隔法異成。本經之中,“過去諸佛心,未來及現在,”“善哉我師釋迦文,一音遍了大千界”,同顯此第九玄門。
(10)主伴圓明具德門。此門乃就‘果’而言,以破眾生執於不能隨舉一法即一切法之疑障。謂於諸法中,隨舉一法為主,其余之法則為伴,周市圍繞,為唱為隨,主伴依持而無有障礙,如北辰所居,眾星拱之。比喻如來所說圓教之法,理無孤起,必有眷屬隨生。故十方諸佛菩薩互為主伴,重重交參,同時頓唱圓教法門,所說法門稱性極談,具足眾德。若能圓明了知,則凡觀一法,皆具足無盡德相。本經之中,“佛告阿難:我此句偈,如虛空花,以佛神力即便住虛空中成菩薩蓋,其此蓋下,復有百億殑伽沙那庾多不可說不可說世界無邊量化佛,復有如是不可說量法身佛,復有不可說量報身佛,一一眷屬皆是菩薩唱導之首。復有不可說量菩薩,一一菩薩復有無量眷屬,皆是人中唱導之師,皆是三地、四地及八地等而共圍繞。如是等佛及菩薩、聲聞、緣覺、四果聖人、一切諸天仙、無量世界四天王、梵王、帝釋、及阿修羅、及一切羅剎、夜叉、鬼神眾,一切大威德者、大神通者、大護念者、大慈悲者、大自在者,皆共圍繞此蓋,持心不退,受佛心中心法。其時即有大不可說不可說數地神,各持一千葉蓮華,承此如上持咒人足,游騰十方,現光明身,其光皆現紫磨黃金色。一一眾生見此光者,即斷有流得入佛定,即見大千世界所起因緣、所作事業,皆悉明了,無不獲果。”是為主伴圓明具德之相。
叄、義理分齊
佛經雖多,所诠義理,不外大小二乘。小乘經诠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或诠四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諸行皆苦,涅槃寂靜”。凡作是說,皆名佛說,否則魔說,故名法印。至於大乘經典所诠,唯一實相印。實相,亦名真如,亦名佛性。《圓覺經》名“圓覺妙心”;《華嚴經》名:“一真法界”;《般若經》名:“實相般若”。《淨名經》名:“不二法門”。《法華經》名:“一乘實相”。本經名:“心中心”。
釋迦牟尼佛言“同諸佛無印可故,同諸如來無所得故,一切諸相亦無見故,守慎諸根無捨離故,使諸魔怨不得便故,能遮魔王諸道路故。以是因緣,名心中心”。
毗盧遮那佛言“以是等菩薩,雖有大慈,慈不遍故,所以不知。雖有大悲,悲不遍故,所以不知。雖有大忍,忍不遍故,所以不知。雖有大通,通亦不遍。雖有大力,力亦不遍。雖有示現,示現不遍。雖有無礙,無礙不遍。如是不遍,一一菩薩皆悉有之。若得遍者,了見佛性,即能知我。此事佛性猶故未了,雲何能知如來量處?”
故知本經诠義甚深,並非權小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