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成居士: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直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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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玖、通釋名題
   
  《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
  今依天台宗,五重玄義,解釋經題。謂釋名,顯體,明宗,辨用,判教相
   
  一、釋名
   
  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是一經之名題,為十卷宏文之綱要。如衣有領,舉領縷縷皆齊,如網之有綱,提綱眾目皆張。全經要義,盡攝於題,欲明經中要旨,須明經題之總綱。“佛心”、“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異於諸經,故名別題。經之一字,同於諸經,故名通題。諸經別名雖多,然古德判定,不出七種。謂人、法、喻、三單、三雙,具足一。
  第一、以人為名。譬如《佛說阿彌陀經》、《維摩诘所說經》等。佛、阿彌陀佛、維摩诘居士,均是人名。
  第二、以法為名。如:《涅槃經》、《摩诃般若波羅蜜多經》等。涅槃、摩诃般若波羅蜜多,均是佛所說的法。
  第三、以喻為名。如:《梵網經》。
  第四。以人法為名。如:《佛說仁王般若經》,是佛對十六個國王,即人王而說的。佛和人王都是人,而般若是法,所以是以人法為名。
  第五、以法喻為名。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般若波羅蜜多是法,心是比喻。
  第六、以人喻為名。如《菩薩璎珞經》。菩薩是人,璎珞比喻莊嚴之意,所以是以人喻為名。
  第七、以人法喻為名。比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方廣是法,佛是人,華嚴是喻。比喻證得大方廣之果佛,其因地要修十度萬行,如花層層開放,以莊嚴果上功德。
  以上是佛經的七類命名。前三種或以人、或以法、或以喻為名,均是單數,是單名。後四種或以人法、或以法喻、或以人喻、或以人法喻為名,均是復數,是復名。
  《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
  《佛心經》是本經正名,因《普遍光明清淨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經》、《佛說隨求即得大自在陀羅尼神咒經》、《金剛頂瑜伽最勝秘密成佛隨求即得神變加持成就陀羅尼儀軌 》、《大隨求即得大陀羅尼明王忏悔法》,與本經部類相同。故名為《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亦有人簡稱《佛心中心經》。
  以現代文法,此經名可句讀為:
  《佛心經 | 品亦通 | 大隨求陀羅尼》
  今釋名,先釋“佛心經”三字。
   
  “”字,以下約名,約義,約德,約喻,約教,約觀心,約因緣,約本跡,約六即,約時處,十義釋之。
   (一)約名:佛名有通有別,通具十號。
  (1)、如來,是仿同先德號:以今佛出世,如先佛再來故。
  (2)、應供,堪為福田號:以佛惑盡德圓,堪受眾生供養故。
  (3)、正遍知,遍知法界號:以實智證理究竟為正知,以權智通達法界事相因果為遍知,權實不二,名正遍知。
  (4)、明行足,是果顯因德號:明謂智慧,行足謂諸福德,福慧二嚴,成無上道,以顯因中福慧雙修故。
  (5)、善逝,善往菩提號:眾生背覺合塵,來去皆為善惡業緣所牽,不得自由,故曰不善;諸佛菩薩,來時乘願而來,去時自知時至而去,來去自在故曰善逝。
  (6)、世間解,達偽通真號:以其了達世間諸法,相妄性真故。
  (7)、無上士,調御丈夫,攝化從道號:但求自利曰下士,自利兼他曰中士,廣修六度萬行曰上士,二行究竟,萬德具備名無上士。佛為無上士,能調伏眾生,心猿意馬,攝化從道,謂之調御丈夫。
  (8)、天人師,應機受法號;以佛為三界導師,四生慈父,人天無不以佛為師故。
  (9)、佛,三覺圓明號:亦名覺悟歸真號,以佛自覺萬法唯心,心外無法,且以此理遍覺一切眾生,二利成就,修證究竟故。
  (10)、世尊,十界獨尊號:以佛智為十界之最,佛德為世間所尊故。以上十號通於諸佛,謂之通號。至於佛之別名,各各不同,如娑婆教主,號釋迦牟尼;極樂教主,名阿彌陀;過去佛,名迦葉;未來佛,名彌勒等。今說此佛心中心大法者,正是娑婆教主,釋迦牟尼佛。釋迦譯為能仁,牟尼譯雲寂默;能是般若,仁是慈悲,寂默是法身,佛以三德立名,故曰釋迦牟尼。
  (二)約義:佛是覺義,三覺圓明故。佛是光明義;心有智光,身有常光故。佛是真實義;破妄歸真故。佛是安樂義;常樂我淨故。佛是大富義;聚無量功德法財故。佛是威德義;攝諸邪魔外道故。佛是希有義;懸遠值遇難故。佛是最尊義;九界聖凡所共尊故。佛是清淨義;無諸垢穢故。佛是甚深義;功德智慧,深邃無底源故。佛是廣大義;心包太虛,量周沙界故。佛是自在義;攝物利生,無不自在故。佛是莊嚴義;福慧二嚴,身相圓滿故。佛是吉祥義;所到之處皆吉祥故。《華嚴經》天王贊佛:“迦葉如來最無上,彼佛曾來入此殿;是故此處最吉祥”。佛是過量義;凡小心思,所難測量故;《華嚴經》雲:“有量無量,牟尼總超越”。佛之功德,佛之含義,說之無窮,贊莫能盡。如《普賢行願品》雲:“如來功德,假使諸佛,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相續演說,不可窮盡”。
  (三)約德:德謂諸佛利生之功德。佛具三身四智,五眼六通,七才八解,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等功德。“一一功德、皆雲無盡”華嚴經又雲:“如來一毛功德聚,眾生億劫難思議”。《法華經》亦雲:“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又:“如來復有無量無邊,功德智慧,力無畏等,諸佛法藏”。又“善哉!迦葉,善說如來真實功德。誠如所言,如來有無量無邊,阿僧祇功德,汝等若於無量億劫,說不能盡”。故知佛德,贊莫能窮。
  (四)約喻:諸佛甚多以喻立名,如日光佛,月光佛,日月珠光佛,日月燈明佛,日月淨明德佛,日月燈王佛,山王佛,海王佛,樹王佛,龍王佛,須彌佛,須彌山佛,須彌光佛,須彌燈王佛,師子佛,師子吼佛,師子游戲佛,師子奮迅佛,象王佛,天王佛,香王佛,旃檀王佛,琉璃光佛等,皆以喻立名。今以喻釋佛義:則佛喻天,以佛大慈大悲無所不覆故。佛喻地,有情無情無所不載故。佛如日,無暗不破故。佛喻月,能除熱惱故。佛如父,能生育眾生,法身慧命故。佛喻母,能培養眾生,菩提幼苗故。佛喻虛空,究竟清淨,無所不容故。佛喻蓮花,生死污泥不染,涅槃清水不沾故。佛喻寶王,能生法寶滿眾所願故。佛喻醫王,能治眾生,煩惱重病故。佛喻藥王,無病不除故。佛喻樹王,普蔭法界眾生故。佛喻須彌山王,以戒定慧陀羅尼四寶所成故。佛喻海王,佛之境界如普光摩尼香水海,莫能盡其邊際,窮其底源故。佛喻獅王,謦亥彈指,十方世界六種震動故。佛喻龍王,能雨法雨,令大地眾生,皆獲清涼故。佛喻轉輪聖王,以三乘五乘統令大千,法界眾生,皆共成佛道故。佛如大導師,能導眾生,出生死海,至涅槃岸故。佛喻船師,不住生死此岸,不住涅槃彼岸,亦不住煩惱中流,恆駕大願船,往返生死,入俗利生故。
  (五)約教:教謂藏、通、別、圓、四教。轉生滅四谛*輪,是藏教如來。轉無生四谛*輪,是通教如來。轉無量四谛*輪,是別教佛。轉無作四谛*輪,是圓教佛。本 “將心示眾生,眾生即佛體”皆指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是诠無作四谛理。故約教釋,此中該是圓教佛。
  (六)約觀心:心謂眾生本具真心,前約名、約教、約德、約義、約喻、釋佛,總不出一心。縱經無量劫修行,亦不過顯此真心本具之功德。故馬祖雲:“即心是佛”。若觀心從緣生,無常、苦、空,不淨、無我、是藏佛教。若觀心即空,非滅故空,既無自他心境,亦無能觀所觀,是通教佛。若觀心,先空、次假、後中、是別教佛。若觀心即空、即假、即中,是圓教佛。
  本經诠“執法像法事法我都不為,唯有心法至心實際”即空;經中佛“忽起光明過百千日”而“此歡喜光,從心中心生”即假;“微小現十方,俱獲大功德”即中,舉一即三,言三即一,故本經是圓教觀心。
  (七)約因緣:眾生雖本具佛性,然必假修德方顯,修德因緣,有親有疏,親緣謂自己發心,疏緣謂善友資助。如本師釋尊,初居凡夫,為大光明陶師,因值遇古佛釋迦,發菩提心。初阿僧祇劫,行菩薩道,至毗婆屍佛,共值七萬五千佛,於其中間,一一佛所,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復從毗婆屍佛起,第二阿僧祇劫行菩薩道,至燃燈佛,其間共值七萬六千佛,一一佛所,亦皆供養承事。時燃燈佛,即與授記,將來成佛,號釋迦牟尼。復從燃燈佛起,第三阿僧祇劫行道,至屍棄佛,中間共遇七萬七千佛,一一佛所,承事供養,皆蒙授記作佛,是謂三祇修福慧。復從屍棄佛起,經百劫種相好因,至迦葉佛世,蒙佛授記,一生補處,名護明菩薩。生兜率陀天,於此娑婆世界,賢劫中第九小劫,人壽減至百歲時,降生中印度,迦毗羅維國,母名摩耶,父字淨飯,號名悉達多,十九歲出家,三十歲成道,此約因緣釋佛。
  (八)約本跡:本謂本來,跡是示跡。前三祇修福慧,百劫種相好;是本師釋尊,跡門示現之成佛因緣。若約本來,久已成佛,《梵網經》雲:“吾今來此世界八千返”。《法華經》亦雲:“我自成佛以來,甚大久遠,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於其中間,所經國土,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為微塵,一塵一劫,我成佛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法華經開跡顯本,故知釋尊,實已久遠成佛。
  (九)約六即:六即之理,遍於諸經。而隋朝智者大師,始發明其名。
  (1)理即佛,又作理佛,指一切眾生。蓋一切眾生本具佛性之理,與諸如來無二無別,皆即是佛,故稱理即佛。
  (2)名字即佛,又作名字佛。指或從善知識處聞知,或從經卷中見得,而了知此‘理性即佛之名’之人;此等之人,於名字中通達解了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故稱名字即佛。
  (3)觀行即佛,指既了知一切法皆是佛法,進而依教修行而達於心觀明了、理慧相應(即境智相當)、觀行相即之人;此等之人,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言行一致,以證此位,故稱觀行即佛。此位分為五品位,即:隨喜品、讀誦品、說法品、兼行六度品、正行六度品。
  (4)相似即佛,指於前述‘觀行即’位中,愈觀愈明,愈止愈寂而得六根清淨,斷除見思之惑,制伏無明之人;此等之人,雖未能真證其理,但於理仿佛,有如真證,故稱相似即佛。此位分為十信位。
  (5)分證即佛,又作分真即佛。指分斷無明而證中道之位;無明之惑有四十一品,由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位,漸次破除一品無明,而證得一分中道。
  (6)究竟即佛,指斷除第四十二之元品無明,發究竟圓滿之覺智者,即證入極果妙覺之佛。
  此六佛雖因智(悟)情(迷)之深淺,而有六種之別,然其體性不二,彼此互即,故稱為“即”。六即雖同名為佛,然相去天淵,聖凡有別。若知六而常即,則不生退屈心;若知即而常六,則不生我慢想。本經顯理,是六而即,即而六。六而常即故,即事即理;即而常六故,即理即事。事理圓融,正是究竟即佛。
  (十)約時處:時通三世,謂過去、現在、未來。處通十方,謂東、南、西、北、四維、上、下。十方三世,無不有佛。本經所談之佛,既非過去迦葉佛,亦非未來彌勒佛;既非東、南、西、北、四方,亦非四維上下,而是中央娑婆國土本師釋迦牟尼佛。今釋尊雖已入滅,然其所說法寶,尚在人間,塔寺所供,皆釋尊捨利,及其聖像;故得謂之現在佛。
  十義釋畢,歸納言之,經題之“佛”字,非獨指釋迦牟尼佛,乃十方三世一切佛之簡稱。
   
   “”字,心有多種——有草木心、肉團心、緣慮心、精要心、真如心。
  (一)、草木心乃指草心、花心、樹心等無情之物,但有生長,毫無作用。
  (二)、肉團心,屬生理物質,即五髒六腑之心,但有形質,全無知覺。
  (三)、緣慮心,即吾人現前見、聞、覺、知、對境攀緣,發生分別思慮之妄心,此心有明了意識、獨頭意識二種差別。明了意識,同前五識,俱時而起,緣五塵境界。又名五俱意識;獨頭意識,緣法塵獨影境,即前五塵落卸影子。二種意識,俱有分別,又名妄相心。
  (四)、精要心,是為取喻,如中心、心要等,但取其義,沒有實質。
  以上所說四種心,除借喻精要心的意義之外,余者皆非本經所取,本經題其所取者,即第五真如心。即人人本有,豎窮三際,無有初後,橫遍十方,無有邊涯之實相般若之真心;為萬法總持,乃眾生佛性。
   
  “經”是通題。梵語修多羅,或蘇怛覽、譯善語教,或名契,或名經,古德合稱名之為契經。契有契事、契理、契教、契機之分。經有出生、顯示、湧泉、繩墨、結鬘等義。
  事謂佛以方便權智,說因果修證等法,皆與事相相應,謂之契事。
  理是佛以實智,所說第一義理,如富樓那贊佛:‘大威德世尊,善為眾生,敷演如來第一義谛’是名契理。
  聖是十方諸佛,釋尊降生娑婆,說法利生,與十方佛無二無別。如華嚴經諸菩薩說完住、行、向、地。有十不可說佛剎微塵數諸大菩薩,同名法慧,同名功德林,同名金剛幢,同名金剛藏等,贊曰:‘善哉善哉,汝等佛子,所說真實不虛;我等國土,亦說此法,乃至文字名句亦同。’是名契聖。
  機是眾生之根機,眾生根機雖大小不一,然依經修行,無不得益,是名契機。
  依佛經教修行,能出生一切善法因果,是出生義;
  佛所說經,能顯示世出世間,事理因果等法,是顯示義。
  佛說經教,一一字中總一切法,含無量義;如水之泉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是湧泉義。
  佛經诠理,能令眾生,分辨邪正,知因識果,去惡修善;如木匠之繩墨,能定曲直,知所取捨,是繩墨義。
  以線穿花成鬘,作裝飾品,謂之結鬘;佛經能貫串事理因果,令不散失,是結鬘義。
  此外經尚含有舟航,藥王,威德,莊嚴,安樂,希有,等義。
  《金剛經》雲:“我所說法,如筏喻者”,眾生依佛法修行,能渡生死苦海,到達涅槃彼岸,故經是舟航義。
  世間藥物,可治色身生理之病;佛所說法,能治慧命心理之病,眾生依經修行,能遠塵離垢,康復法身慧命,故經是藥王義。
  眾生誦經持咒,能降魔制外,諸患不侵,故經是威德義。
  又誦經持咒,能得福慧二嚴:‘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是則名為,香光莊嚴。’故經是莊嚴義。
  又經咒功德,能斷惑證真,獲自受用,常樂我淨,故經是安樂義。
  《法華經》雲“諸佛興出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於世,說是法亦難;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譬喻優昙花,一切皆樂愛,時至乃一出。”又“佛所說法,譬喻大雲,雨一味雨,潤於人花,各得成實。”故知不獨《法華經》希有,一切佛經皆為希有。
  又經喻日喻月,喻水,喻鏡,如路亦如門。
  以依經修行,能破一切煩惱暗故喻日;
  能除一切煩惱執,故喻月;
  能蕩除一切煩惱污垢,故經如水;
  能照徹邪正,明辨事理,故喻鏡,
  能直趣菩提,歸還寶所,故經如路;
  能入法王室,繼法王位,故如門。
  若依字義,則經者、經也、法也、常也。意謂佛所說經,不但示人法度,軌則,更能示人成佛證果之正途。此法則,此正途,諸佛同由,萬聖共臻;古今不改,歷劫常新,故謂之經。
  綜上所述,若本《佛心經》經題之“心”字作“精要心”解釋,是為人喻立名,若作“真如心”解釋,是為以人法立名,實際此“心”字,含義甚廣,故也可為人法喻立名。
   
  “佛心經”講畢,先解“大隨求陀羅尼”六字,再釋“品亦通”三字。
   
  “大隨求”,梵名Maha^ -pratisa^rah! ,音譯作摩诃缽羅底薩落。乃觀音菩薩之變身。具名大隨求菩薩,略稱隨求菩薩。系密教胎藏界曼荼羅觀音院中之一尊。觀音菩薩之變身別名也。念此菩薩,誦其真言,則隨眾生之求願而施與,故稱大隨求。其形像,身呈深黃色,有八臂,作貢高無畏狀。其右第一手持五钴跋折羅,其余三手依次持鎊鉾、寶劍、钺斧鉤;左手四臂依次持蓮華、梵筴、寶幢、索,坐於蓮華上。密號與願金剛。種子為揬(pra)或傆(hu^m!),各代表此尊之眾德及大日之分德。其隨心真言為:唵(om!)跋羅跋羅(bhara bhara)三跋羅三跋羅(sam!bhara sam!bhara)印捺哩野(inariya)尼戌馱寧(vis/uddhane)吽吽(hum! hum!)噜噜(ruru)左黎(cale)娑縛賀(svaha^)。誦其真言,可息諸災、滅罪障,一切願求皆得滿足。
   
  “陀羅尼”,華譯為總持,即總一切法,持無量義。《佛地經論》五卷雲“陀羅尼者:增上念慧,能總任持無量佛法,令不忘失。於一法中,持一切法;於一文中,持一切文;於一義中,持一切義。攝藏無量諸功德故;名無盡藏。此陀羅尼,略有四種。一、法陀羅尼,二、義陀羅尼,三、咒陀羅尼,四、能得菩薩忍陀羅尼。如瑜伽論廣說其相。雲何唯於一法等中,普能任持一切法等?謂佛菩薩,增上念慧不思議力,自心相分,一法相中,現一切法。文義亦爾。又能示現無量無盡功德法門。見分自體,亦具無邊勝功能故;任持一切,令不忘失。如是念慧不思議力,名陀羅尼。”
   
  “大隨求陀羅尼”,梵名Maha^ -pratisa^ravidya-dha^ran!i 。又作隨求即得大自在陀羅尼、大隨求無能勝陀羅尼、隨求即得真言。略稱隨求陀羅尼。指消滅一切罪障,破除惡趣,隨所求即得福德之陀羅尼。
  此陀羅尼之字句,諸經所載不同,明本不空譯《普遍光明清淨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經》載列二九○句,寶思惟譯《隨求即得大自在陀羅尼神咒經》高麗本列二五○句,明本列二五二句。內容可分三段,首段揭示歸命諸佛菩薩與三寶之理,次段敘說隨求菩薩拔濟一切眾生所有罪障、恐怖、疾病,而令身心安樂、所求圓滿。末段宣示受持此陀羅尼者可得諸天、龍、神等之守護,與一切如來之護念。
  關於其靈驗,據《普遍光明清淨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經》所載,迦毗羅大城中,羅侯羅童子仍於其母耶輸陀羅胎內時,母曾投火坑;時,羅侯羅以憶念此陀羅尼故,火坑頓成蓮華池。又摩伽陀國王施願手無子,以此陀羅尼書帶於其夫人頸下而終償宿願。此外,於隨求菩薩感應傳卷三,更載有各種有關之靈驗,要之,聽聞、受持讀誦、書寫、傳布大隨求陀羅尼,可得:火不能燒、毒不能中、降伏鄰敵、破無間獄、除龍魚難、產生安樂、免除王難等諸種功德。
   
  “品亦通”,乃指本經品目章節,與大隨求菩薩其他經典、行法相通。如本經“一切佛心中心大陀羅尼”與《佛說隨求即得大自在陀羅尼神咒經》之心中心咒、《金剛頂瑜伽最勝秘密成佛隨求即得神變加持成就陀羅尼儀軌》之心中真言相通,本經“菩提心契”即《大隨求即得大陀羅尼明王忏悔法》之“忏悔印”,本經“一切佛心中心大陀羅尼”亦為“大隨求陀羅尼”之心中心咒,其功德力用亦相通不二,故本經經題為《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
   
  二、       顯體
   
  一切大乘經典皆以實相為經正體。“實相”,於本經名:“心中心”,也即如上所釋,第五真如心。即人人本有,豎窮三際。無有初後。橫遍十方。無有邊涯之實相般若之真心;為萬法總持,乃眾生佛性。
  何故名為“心中心”?佛於本經言“同諸佛無印可故,同諸如來無所得故,一切諸相亦無見故,守慎諸根無捨離故,使諸魔怨不得便故,能遮魔王諸道路故。以是因緣,名心中心”。
  須知佛立此“心中心”之名相,初破緣慮妄想心不可得,次破真心亦不可得,何以故?《楞嚴經》曰“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中論》雲:“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待”若對妄立真,真外有妄,乃至有印可、有所得、有所見皆是塵勞妄想。
  然於此真、妄以及一切分別對待,言語思維,皆不可得、不可印、不可見之時,亦有學人墮落無為深坑,於百尺竿頭,未能更進一步。故佛說心中心,接引學人,即此不可得、不可印、不可見亦不住,而虛靈不昧、了了常知者,正是一切佛心中心。其義如《圓覺經》雲:“諸幻盡滅,覺心不動”;“幻滅滅故,非幻不滅,譬如磨鏡,垢盡明現”。
  行人若能現量親證,則知此心中心,亘古至今,真常不遷,不生不滅,本經言“我此心中心,常於我前,我未出世此心出世,我未受生此心受生,我未得定此心先定。如是定慧力,是佛住處、是佛行處、是佛定處、佛思惟處、佛覺悟處、佛行道處、佛決定處。”
  又此心中心離一切相而遍一切法,離一切相故,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能離虛妄之相,即見實相。遍一切法故,盡十方世界,是沙門一只眼,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譬如依金作器,器器皆金。故相外無性,性外無相。
  又心中心具恆沙功德故,作用廣大,隨染緣現六道;隨淨緣現四聖,作依作正,作法作報,作自作他。全體是用,全用是體.具造百界千如,而不可言其有。究竟了不可得,而不可言其無。
   
  三、         明宗
   
  前顯體是約法身,今明宗則著重般若。般若有三:一實相般若,即法身;二觀照般若,即實智;三文字般若,即權智。本經之宗,屬於實智,以不分別之實智,與不生滅之理體相應,即名如來。若但隨分相應,是名菩薩。聲聞緣覺,是相似相應;若不知根本,錯亂修習,別成天魔外道,是全不相應。
  本經依咒印為法,速證心中心,圓成果地修證,方名究竟相應。故知本經之宗,是速證心中心為宗。
   
  四、 辯用
   
  用有宗用,用用之分;若以速證心中心,是宗;則救護十方眾,於法無所得是用。
  本經依咒印為修法至究竟妙覺,則為宗用,如經言“能令諸魔生大慈故,能令諸法隨應現故,能令諸佛常不離故,能令諸菩薩為眷屬故,能令諸金剛施威力故,能令諸天眾常擁護故,諸大藥叉羅剎成助法眾故,能令一切諸大鬼神生歡喜故,能令所持誦者等佛力故、等佛心故、等佛智故、等佛威故,能令持者心所為作無不辦故,能令所有障難皆斷絕故,帝釋梵王常扶持故,能令一切直至菩提無退轉故,世間所有事業自明了故,乃至過去、未來、現在一切世界有通無通、有智無智、有賢無賢,盡歸伏故。”此十八種作用,皆為宗用。
  成佛後從體起用,廣利群生是用用;每會說法,皆令聞者,轉迷為悟,轉凡入聖是用用;如本經“諸菩薩等從地而起,即有赤色雲現,雨諸一切細末栴檀之香,灑大眾身。次雨香水,浴諸大眾。浴大眾已,應時即得此通自在。得自在已,具修此法,經七日已,普同佛身”皆是用用。
  而用用中,有出世用有入世用;法會大眾,“應時即得此通自在”,是出世用,佛傳隨心陀羅尼,其中求財、召呼、求雨、除病等等是入世用。
   
  五、.判教相
   
  上以賢首國師之三時五教論本經藏乘分攝,今以天台智顗之五時八教論本經教相。五時即華嚴時,喻為牛初乳;鹿苑時,喻為酪味;方等時,喻為生酥味;般若時,喻為熟酥味;法華涅槃時,喻為醍醐味。
  今按此經,若依通五時,其義理因緣,通於前後。
  如本經實具十玄,性海圓融,應屬華嚴會(詳見上文藏乘分攝)。本經亦講七菩提分、八聖道,則屬鹿苑時。若據彈斥經義,應屬方等會。本經雲:“爾時阿難於其悶中,心有少省,強自意持,即起問毗盧遮那言:世尊,其此光者唯說諸佛耶?佛言:是,善男子,唯佛能知。雖有菩薩,未同佛見。”此皆彈偏斥小,意令捨小入大之文。
  佛於般若時說諸法皆空,淘汰大小別見之執情,本經雲:“自身不見苦,於法無所得”應屬般若會。
  佛成道後四十余年,見眾生根機漸熟,遂於靈鹫山說法華八年,開方便之權門,顯一乘之真實,並授二乘作佛之記,此為法華時。又臨入滅之一日一夜間,為現前之弟子與末代之眾生說涅槃經,謂一切眾生悉具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之真理,此為涅槃時。法華、涅槃二經皆說大乘教,又同配醍醐味,故共一時。佛於本經,直指佛心真常,眾生即佛,與會大眾,得佛授記。應屬法華涅槃會。
  若依別五時,本經經義要旨,則屬判歸法華涅槃會。
  八教:謂頓、漸、秘密、不定,化儀四教;及藏、通、別、圓,化法四教。
  頓教中有部相之分:謂華嚴了義大教,令諸菩薩,頓解頓證是頓教部;修行不立階次,一超直入,縱然小乘,亦可初修,便證四果,無須經歷初二三果,是頓教相。
  漸教亦有部相之別:若以阿含為漸初,方等為漸中,般若為漸後,诠義由淺入深,如登高山,如入大海,從卑至高,由淺至深,名漸教部。若漸次修行,歷住行向地,位位深入,名漸教相。
  秘密亦分部教:一切陀羅尼咒,是秘密部,同於佛前聞法,由於根性不等,得益各異,互不相知,名秘密教。
  得益雖殊,彼此互知,名不定教。若頓若漸,若秘密若不定,皆無體用,但有化儀,名化儀四教。
  藏教以阿含為經藏,毗尼為律藏,阿毗昙為論藏;诠生滅四谛理:謂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是有苦集可斷,有道可修,有涅槃可證。必以所修道法,滅除世間苦集二谛,而生起出世涅槃寂滅之法,謂之生滅四谛。正化二乘,傍教菩薩;三人同行,證果各殊,名藏教。
  通有二義:一指利根,通後別圓;鈍根通前藏教。二是共不共般若,通於三乘行人,诠無生四谛理:謂諸法緣生,當體即空;既無苦之逼迫相,亦無集之惑業相;五陰諸法,本自不生,今亦不滅;雖曰修道,然能修所修,同一真空,本無生滅,謂之無生四谛。正教菩薩,傍化二乘,三人同行,共證空理,名通教。
  別教之教、理、智、斷,行、位、因、果,既別於藏通,亦別於圓教,诠無量四谛理。謂苦有無量,二種生死不同故;集有無量,五住煩惱不同故;滅有無量,諸波羅蜜不同故;道有無量,恆沙佛法不同故;謂之無量四谛。純教菩薩,不兼二乘。別教行人,修次第三觀,先觀因緣即空,證真谛理;次觀因緣即假,證俗谛理;後觀因緣即中,證中道理。此隔歷三谛,次第修證,中道不具諸法,佛性超出二邊,故名但中。
  圓教诠法界圓融之理,以事理相即,五陰諸法無非藏性,故無苦可捨;塵勞妄想,本來清淨,故無集可斷;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故無道可修;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故無滅可證;謂之無作四谛。唯教利根菩薩,顯圓三谛理,圓修圓證,名圓教。前三皆權,唯此屬實,共名化法四教。
  本經於化儀四教中;亦頓亦漸,亦秘密,亦不定。以其頓修頓證,一超直入,故屬頓教。以六印一咒,輪修證取,屬漸教。壇城神咒,是密教。法會大眾,聞佛說法,皆得自在;唯阿難潛然憂愁,狐疑不決,是不定教。
  於化法四教中,本經七菩提分、八聖道是藏教;“自身不見苦,於法無所得”是通教;六度四攝、十二相貌是別教;本經所诠,教理行果,無一不是圓教。故知此經,具化儀四教,而於化法四教中,正屬圓教,兼攝藏通別三。
  【唐】 三藏菩提流志 奉诏譯
  “唐”為中國歷史朝代之一,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全盛時期。佛教於唐朝達到了鼎盛階段。
  “三藏” 藏即含藏之義也。三藏即修多羅藏、、毗奈耶藏、阿毗達磨藏,謂經律論三。各含文理。故名三藏。一大乘經藏經。法也。常也。謂《華嚴經》等諸大乘經。唯談法界中道之理。诠示大乘菩薩修行證晨之法。是名大乘經藏。二大乘律藏律即法也。謂《梵網經》等經。唯制大乘菩薩所持之戒。是名大乘律藏。三大乘論藏論即論議。謂起信等論。唯決擇诠辯大乘菩薩修證之法。是名大乘論藏。
  “菩提流志”(562~727)梵名Bodhiruci 。意譯作覺愛。初名達摩流支(梵Dharmaruci ),南天竺婆羅門出身。天資聰睿,十二歲出家,師事婆羅奢羅外道,通曉聲明、數論,又通陰陽歷數、地理天文、咒術醫方等。年六十始悟釋教之深妙,隱居山谷,修習頭陀。又從耶捨瞿沙學三藏,未及五載,皆悉了達,遍臨諸講肆。唐高宗遙聞其雅譽,遣使迎之,長壽二年(693),至長安。則天武後厚禮之,敕住洛陽佛授記寺,同年譯出佛境界、寶雨等十一部經,中宗神龍二年(706),移住長安崇福寺,譯不空罥索神變真言經、一字佛頂輪王經等。又繼玄奘之遺業,譯大寶積經,歷經八年,遂畢其功,新譯二十六會三十九卷,新舊合有四十九會一二○卷。後辭譯業,專事禅觀,壽過百歲,道業不虧。開元十年(722),入住洛陽長壽寺。十五年九月絕飲食藥餌,而神色與平常無異,十一月五日奄然示寂,世壽一六六(另一說為一五六)。帝追贈‘鴻胪大卿’,谥號‘開元一切遍知三藏’。師所傳譯凡五十三部一一一卷,為唐代譯經之雄。
  “奉诏譯”即指菩提流志法師奉唐朝皇帝命,翻譯此經。按法師生平,此經估計為唐高宗或唐中宗時期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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