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成居士: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直解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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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爾時大眾得此契力,即共同聲贊歎佛德:
   
  時諸大眾,得此契力,得未曾有,歡喜踴躍,同聲贊歎佛德。
   
  善哉救世者,普示大神通。
   
  “善哉”乃稱贊之辭。如《法華經》方便品曰:“梵音慰喻我,善哉釋迦文”;“救世者”乃佛陀之異稱。佛陀轉無上*輪教化諸菩薩;教化安立無數眾生,令住無上正真之道,故稱救世者。
  此句偈文,大眾贊歎佛陀為彼等普遍示現大神通。
   
  微小現十方,俱獲大功德。
   
  佛陀以微小身而普門示現十方世界,使無數眾生俱獲大功德。
  此句為華嚴宗微細相容安立門境界,微細之中,可含容一切諸法,一毛一塵之中,無邊剎海,一切諸法,同時湧現,如一鏡中映現萬象。如《普賢行願品》雲:“一塵中有塵數剎,一一剎有難思佛。”“於一毛端極微中,出現三世莊嚴剎。”
   
  佛身即凡體,德力等十方。
   
  佛金剛身即凡愚肉體,其威德智力與十方虛空平等無異。
  此句為華嚴宗諸法相即自在門境界,譬如水之與波,波即是水,水即是波,彼此相即,而各自在,“佛身即凡體”正顯波水不二,相即自在。
   
  微妙淨法身,下愚決定有。
   
  微是潛而不明,妙是不可思議,淨是潔白污染之意。“微妙淨法身”即深遠而非凡智所能得知之不可思議清淨法身。此句為贊歎法身的語詞。如《法華玄義》第七卷上雲:“本極法身,微妙深遠”。
  “下愚”為低劣、卑賤之愚昧凡夫,然此不可思議清淨法身,眾生本具,決定不缺,如《華嚴經》曰:“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故本經言“下愚決定有”
   
  親族證此果,鹹遍於未來。
   
  “親族”為親緣關系群體,然於此經,非特指釋迦牟尼佛所屬的釋迦族,但凡聞佛說法,依教奉行者,皆為佛陀親族。“果”為佛果,“鹹”普遍、全部之義。“未來” 又作當來、將來、未來世。
  此句表大眾預言佛之後世弟子,修持心中心法,能親證佛果者,鹹遍於未來,不能窮盡。
   
  當願凡夫音,同佛語無異。
   
  佛語為佛之言說。與佛說、金口等同義。此句表大眾願望凡夫能開悟證果,度生說法,與佛無異。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等,復以神通遍告十方而贊歎佛:
   
  文殊師利,梵名Man~jus/ri^ ,音譯作曼殊室利、滿祖室哩,意譯為妙德、妙吉祥、妙樂、法王子。又稱文殊師利童真、孺童文殊菩薩。或謂其為已成之佛,如《首楞嚴三昧經》卷下載,過去久遠劫有龍種上如來,於南方平等世界成無上正等覺,壽四百四十萬歲而入涅槃,彼佛即今之文殊師利法王子。或謂其為實在人物,如《文殊師利般涅槃經》謂,此菩薩生於捨衛國多羅聚落梵德婆羅門家,生時屋宅化如蓮花,由其母之右脅出生,後至釋迦牟尼佛所出家學道。此外,亦有說文殊菩薩為諸佛菩薩之父母者。如《心地觀經》八曰:“三世覺母妙吉祥。”《放缽經》曰:“今我得佛,皆是文殊師利之恩也。過去無央數諸佛,皆是文殊師利弟子。當來者亦是其威神力所致。譬如世間小兒有父母,文殊者佛道中父母也。”
  一般稱文殊師利菩薩,與普賢菩薩同為釋迦佛之脅侍,分別表示佛智、佛慧之別德。此菩薩頂結五髻,以表大日之五智,手持劍,以表智慧之利劍,駕師子以表智慧之威猛。此文殊有種種之差別,如一字文殊,五字文殊,六字文殊,八字文殊,一髻文殊,五髻文殊,八髻文殊,兒文殊等。此中以五字五髻文殊為本體。
  大眾同贊佛德,然佛德深邃,猶未言盡,非文殊菩薩大智不能勝任。故於此時,文殊菩薩復以神通遍告十方而贊歎佛。
   
  善哉聖師子,慈光遍世間。
   
  “聖師子”為佛之尊號。佛為聖中之王,猶如獅子為獸中之王,故名。如《法華經》方便品曰:‘我聞聖獅子深淨妙音。
  “慈光”為佛陀大慈光輝。“世間”即世界之分類,‘世’有遷流之義,‘間’為間隔之義。據《俱捨論》卷八等舉出二種世間,即:
  (一)有情世間,又作眾生世間、有情界。指一切有情眾生。
  (二)器世間,又作物器世間、器世界、器界、器。指有情居住之山河大地、國土等。
  又據《大智度論》卷七十等舉出三種,即:
  (一)眾生世間,又作假名世間。假名者,乃於十界、五陰等諸法上假立名字,各各不同。
  (二)五陰世間,又作五眾世間、五蘊世間。指由色、受、想、行、識等五陰所形成之世間。
  (三)國土世間,指器世間。即眾生所依之境界。
  另據《華嚴經孔目章》卷三等舉出三種,即:
  (一)器世間,指三千世界,此乃如來所化之境。
  (二)眾生世間,指如來所教化之機眾。
  (三)智正覺世間,指如來能化之智身。
  然而不論二種世間或三種世間,佛陀大慈光輝皆遍照無礙。
   
  微妙淨法身,顯現希有事。
   
  此句言明佛陀之稀有慈光從清淨法身顯現而出。如《思益經》卷一 ‘如來身者,即是無量光明之藏。《千手陀羅尼經》:‘當知其人即是光明身,一切如來光明照故。’
   
  久修而不了,放光即菩提。
   
  此句言二乘偏墮孤空者,由其見不真故,將事理、性相打成兩截,故久修而不了知,放光即菩提。佛性真空妙有,內含無量功德智慧,如《起信論》曰“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修德若臻,性德自現。佛放種種不思議光明即是無上菩提。
  此句亦為華嚴宗托事顯法生解門境界。現象之實事即是緣起之法體,實事即是真理,所謂“擎拳豎臂,觸目皆道”,“青青翠竹盡是法身,郁郁黃花無非般若”等,所托之事相,即是彼所顯之理,非托此別有所表,以破眾生執事與理異之疑。
   
  如此諸佛身,是我大師力。
   
  “大師”為佛之尊號。《瑜伽師地論》曰:“能善教誡聲聞弟子,一切應作不應作事故名大師。又能化導無量眾生令苦寂滅故名大師。又為摧滅邪穢外道世間出世間故名大師。”《資持記》上一之一曰:“大師者所謂天人之師即十號之一。以道訓人故彰斯目。然以師通凡聖加大簡之,是則三界獨尊九道依學,唯佛師聖得此嘉號,自余凡鄙安可僭稱。”
  文殊菩薩此句文偈言明,佛如此殊勝稀有之大光明身,是我佛陀修德圓臻所力證。
   
  當知盲聾道,無過此慈悲。
   
  “盲聾道”即指二乘學人。佛於華嚴會上,直談緣起即是性起,正明識海即是性海,二乘在座,如盲如聾,故名。
  此句言,當知佛之德力,不可思議。二乘學人,未見佛性,未證佛果,於此佛慈悲光明,亦如盲如聾,不能過及。
   
  唯願後覺人,亦同我今日。
   
  此句表願望後知後覺者,亦如文殊菩薩今日得此心中心法契力,神通自在。
   
  爾時如來說偈曰:
   
  大眾及文殊菩薩贊佛已,如來為重申法義,即說佛偈。
   
  一切諸身中,莫過於佛體。
   
  “諸身”即指六道眾生之正報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菩薩等三乘聖人於界外淨土所受之正報。一切諸身,皆莫如佛身之圓滿、清淨、莊嚴。
   
  所有要妙法,無過諸佛心。
   
  “要妙”即諸法之要處,真理之妙旨。如《無量壽經》下曰:“深入諸法,究暢要妙。”所有要妙法旨,皆無過於諸佛心中心深奧徹底,究竟了義。
   
  將心示眾生,眾生即佛體。
   
  將此心法開示眾生,眾生即佛。但以語驚凡聽,理越常情,佛既罕言,生多不信。當知諸佛,言皆真實不虛,只怪自己未悟,並非諸佛妄談。“眾生即佛體旨意如《華嚴經》曰:“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亦如《圓覺經》曰:“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成就者,於此無修,亦無成就。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於中百千萬阿僧祇不可說恆河沙諸佛世界,猶如空華,亂起亂滅,不即不離,無縛無脫;始知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如昨夢。”
   
  如此大聖力,菩薩不能知。
   
  “大聖力”通“大神力”。 此言佛心中心法具大神力,菩薩亦不能知。蓋凡夫著有,聲聞著空,菩薩離二邊著於中道,均不全超諸有,故不能知佛心中心。
   
  有劫恆河沙,我始一付囑。
  若能依修者,即同我此身。
   
  “劫” 譯為時分或大時,即通常年月日所不能計算的極長時間。此心中心法,佛於恆河沙劫之長,始一付囑。若能依教奉修者,決定等同佛身無疑。
   
  若有至誠者,夢授與菩提。
  我說夢中因,汝等當善聽:
   
  如此無上大法,恆河沙劫亦難遭逢,但若有至誠求法者,佛即感而隨通,於其夢中傳授之。夢中得法之法相因緣如何,佛將為具說,囑咐大眾善聽。
   
  若欲見法時,必見化樓閣,
  諸佛乘空往,臨頂即自安。
   
  若於夢中得法者,或見幻化樓閣,諸佛凌空而往,臨樓閣頂上而安住。此暗喻如法修持,能萬德具備,作無上士。
   
  或見臨大河,陸船隨手造;
   
  “陸船”猶今北方之旱船,南方之蕩湖船,供游樂之用。得法者或見面臨大河,能隨意憑手制造陸船。此暗喻佛法如舟航,眾生依佛法修行,能渡生死苦海,到達涅槃彼岸。
   
  或見高山上,通自無根栽;
   
  或見於高山上,其植物皆自無根而栽種。此暗喻佛法超塵脫俗,生死污泥不染,涅槃高山不住。
   
  或見作浮圖,騰空自往來;
   
  浮圖與佛圖、浮屠同為佛陀的另一音譯。意譯為淨覺。得法者或見自身作佛,騰空而自由往來。此暗喻如法修持,能來去自在,往趣妙法。
   
  若見說法會,身自為法王;
   
  法王為佛之尊稱。王有最勝、自在之義,佛為法門之主,能自在教化眾生,故稱法王。得法者或見參加法會,而自身為法王。此暗喻如法修持,能入法王室,繼法王位。
   
  或見素像時,舒手即嚴飾;
   
  “嚴飾”為裝飾美盛之義。得法者或見素白畫像,即舒手而嚴飾之。此暗喻如法修持能得福慧二嚴,“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是則名為,香光莊嚴。”
   
  或見諸經卷,引手即執持;
   
  或見諸多經卷,得法者引手即便執持之。此暗喻如法修持能生智慧,於法自在。
   
  若見諸樓閣,其身自安坐;
   
  或見諸多樓閣,得法者自身於其中安坐。此暗喻如法修持能直趣菩提,歸還寶所。
   
  或見大江河,入裡無沒溺;
   
  或見盛大江河,得法者身入其裡而不沉溺。此暗喻佛法能導眾生,出生死苦流,至涅槃岸。
   
  如是諸法相,即成得法因。
   
  以上諸種法相,皆為得法因緣。
   
  普示依持光,必須依我覺。
  若不依我此,未見有菩提。
  縱於契經中,所習多疑滯。
   
  “依持光”即依佛光加持之修行者,佛於此普示,必須依佛覺證而流出之教法去修行,則可覺證佛所覺證,若不依此,則修法無益,未能覺證菩提。縱使窮經皓首,至死不倦,所習亦多有疑滯。
   
  爾時大眾聞此法已,歡喜奉行,禮佛而退。
   
  大眾聞佛說法,得佛印可,得無上法益,是故皆大歡喜,信樂受持,向佛作禮而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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