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曼濤教授:中國佛教的思惟發展 二、中國思想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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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國思想之特性

  但是,要了解中國佛教思想的特質,觀察中國佛教的思惟發展,首先,亦即必須從了解中國思想的特性著手,然後才可進一步分析佛教的思想問題。思想和思惟,在這裡亦需先給它定一個簡短的定義,以便於在以下的分別談論,並求出它在本文中各自所具的意義。
  思想,我們通常是指的一種固定的有體系的名理內容。或者簡言之,是一種觀念的組合,但它的詳細解釋,卻不是三言兩語可盡,當我們面對一切紛繁復雜的事物之前,欲求其明了暢曉、條理貫通,這就是思想的指謂。而思惟,則是攻入事物的復雜現象,一一尋求其條理的通路,而獲得進入它的「真實」底層,亦即形成思想體系的力量。從思惟到思想,乃是同一性質的兩種程序。在探尋事物條理的過程,那是思惟,由探尋所得的定理,便是思想。秉此簡短的定義,來再分別討論中國思想和中國佛教的思惟問題,現且從中國思想的特性說起。
  中國思想的特性是什麽,這也許不是我們一時在這裡回答得很好。但就平常注意近人的意見所及,大致多認為中國思想的特質,是在於道德主體的呈現,以道德系統相對西方的知識系統而言,便正顯出了中國思想的特點所在。而就方法上說,由於呈現在道德系統,便特傾向思想的直觀。這又顯其與西方的特重分析、邏輯而迥然有異,從中西思想的對待比較中來察看中國思想的特性,似乎很容易就可以把握。的確,就以上述來說,中國思想的特性實在很易就可為我們認知。不過,以本文的立場言,我們卻不完全同意這樣簡單的對照,是的,以中國思想的全幅精神說,我們承認道德系統是中國文化的特質所在。但這,只是先秦以後,特以儒家為主流之所致,或者也可說此是中華民族意識的一個特別傾向,卻並不能把此一特別傾向,就可看作是中國文化思想、或者民族精神的整體。因為在先秦時代,中國文化已透出了多方面的思想形態。如所謂法家、名家、墨家、陰陽家、道家等等,在這些思想裡,它們並不以道德主體為思想的中心或思惟形態,它們有的是知識論的傾向,近於以邏輯、分析為中心的西方的思惟形式,如名家;有的是重宗教的、物理定則的思惟方式,如墨家、陰陽家之類;有的則重現實社會本身的整際問題,不以理性的實踐為主,而以批判的嚴厲的條法為主,如法家;有的則傾向於個性的解放,重視自然生命和個我生命,如道家的老莊思想。就這些思想看起來,我們不能說,在早期的中國思想界,它的特質乃在於道德主體的呈現,百家爭鳴,百花齊放正是一種多元角度的思惟表現,然而,自先秦以後,中國的民族,也許有了一新的覺醒,這覺醒也可以說是中國歷史的一特別展開,那便是道德主體的展現。此展現的主要動力,是基於理想的王道政治而來,由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一貫的德治主張,於是呈現了一種以道德為主的歷史精神,繼之由孔子之發揚,天心與仁心之相感,遂愈加速了此一歷史的展開,同時也即喚起了全民族傾向以道德為主體的覺醒,因是,到了後來,也就自然地以儒家的思想作為了中國文化的主流。中國人的意識形態,也就普遍地蒙蓋了此一層思想的影響。但是在全幅歷史上說,此一主流並未達到整個的彌漫程度。這也許是中國文化的內在面始終涵蓋著多元的潛在精神所致。或許也是人性之所必然,所以儒家的精神,雖自漢武開始,已成為了形式的與精神的統一局面,可是仍未深深地植基。
  或許由於浮在感性上的生活刺激,以及時代混亂的意識投射,宗教心理的向外沖動,後來此一純以儒家思想為生活規范的統一局面,終仍為各種因素所打破(實際上,當時的儒家,亦尚未十分完成),它在時代的尖峰隱形了換來的是陰陽五行、谶緯之學大肆流行,儒家在此時不但不能阻擋此一新思潮的突顯,且隨之成了陰陽、谶緯思想之附骥,在此種情境中,另一部分有覺醒力、沖撞力的知識份子,在對儒家思想失望之余,自然要找尋另一種符合精神的需要,以及可作對時代抗拒的一種思惟來安慰自己,解放自己。這便是何以道家會在漢儒衰落之後而頓起,從此種思想的發展看,我們亦可了解中國人在心靈中的一種內在沖激,它有道德主體的要求,亦有自我開放的要求,同時也有面對宇宙、自然、人生神秘傾向一面的要求。這些復雜、沖突而又交互影響的種種思惟,遂形成了中國思想中一種融匯、綜合的特性。而在思惟的形式上,正好語言又是一種講究簡練、缺乏分析結構的孤立系統,這幫助了中國人的內在的直觀發展,成一單一的直覺形態,鮮對客觀事物的抽象思惟或邏輯判斷。從這一特性,我們便可看出魏晉思想中一些基本問題,與佛教思想的根本異同,而同時可看出以中國人的特有的思惟方法,如何改變佛教的原始(印度式)精神。
  中國特有的思惟方法,我們除了文化背景及先秦諸子中可窺其一些特有的形式外,同時,從中國語言中,亦可窺其一正確的端倪。語言,在現代的思想方法論上,大多已肯認其是思惟的重要規范(軌則),甚至認其是一物之兩面。形諸於文字與聲音的是語言,內在於概念的是思惟。但這兩者究竟是一是異,仍然有著爭論(注5)。因為語言究竟先於思惟而存在,抑思惟先於語言而存在,或同時存在,迄今仍未獲得定論(注6)。一般說來,語言的產生原依據外界存在的事物,由於我們面對一切事物的形象,予其構劃一共同認知的符號,於是遂產生了語言。此種產生,按照實際說來,應是先於抽象的思惟而存在,思惟,則在試圖把握一切事物的實質,不論是存在的,抑或是非存在的。它已經超出了一般事物的表徵符號,因為符號,只能對形式或表象描繪,而不能透入事物的本質,和將事物的存在性、關系性,貫穿起來作總合與分析的觀察。可是,從主觀的立場說,又認為語言原出於一種意念表達的沖動。思惟,亦同是此一沖動的屬性,在同是意念表達的沖動屬性之下,則此二者亦可說是同時存在。然又可換一角度說,不論怎樣,思惟總該是根據語言的運作,當你思惟時,是一種內在語言的顯動,當你表達時,是一串語言符號的成。基於前者的說法,你可以標示--從存在事物的表象構劃產生語言,從語言的運作產生思惟。基於後者的說法,又可說為--從意念的沖動產生思惟,先由內在的思惟顯動,而後再形成外在的語言符號。則此二說,均可言之成理,但我們不管如何,是語言先於思惟,抑思惟先於語言,就本文言,均非重要,其重要者是,思惟與語言有其必然的關系性,則當無可置疑,就其關系性而言,則我們在此討論中國佛教之形成為中國佛教的問題,便當除了注視中國文化本身的背景外,亦當注意中國本身的語言,從此語言中可觀察中國佛教之成為中國佛教的思惟之特性。蓋必有其思惟之特性,始可形成中國佛教之一特殊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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