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尚德教授:修楞嚴咒的道理


 2020/9/28    熱度:6530    下載DOC文檔    

修楞嚴咒的道理

張尚德老居士開示

一、福報

修楞嚴咒,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福報要夠,福報不夠不可能修楞嚴咒。第二個身體要好,因為楞嚴咒是大悲咒的七、八倍長,念修時很費力;身體好不一定修得好楞嚴咒,但身體不好一定修不好楞嚴咒;更進一步說,修楞嚴咒就可以身體好。如果你身體不好,只要你願意修--“信為道源功德母”,下定決心好好修,身體就會一定好,不但這一世好,而且生生世世都會好。當然最後會“無身”(即指證法身),那是楞嚴咒的極致,屬無修無證的層面。但未證到、歸到楞嚴咒以前,是要健全的心理與身體去修的。

至於福報呢?福報是靠自己去攝取的。你這一生下定決心修楞嚴咒,五逆重罪都可以消除。這個咒的力量非常大,可以消除一切等無間罪,不久即能得悟無生忍,安住在不生不滅的實相上面;在有事中無事,歸到常樂我淨、慈悲喜捨的菩薩境界上。也就是可以成就即此用、離此用三昧妙有的境界。

二、音聲與常寂光

楞嚴咒是音樂中的音樂,不是音樂哲學所形容的。《楞嚴經》楞嚴咒是放在密法裡面,歸屬於密部,所以楞嚴咒可以說是密的最高成就,它幾乎把整個佛法的秘密包括在裡面了,怎麼說呢?

首先是淨極光通達。楞嚴咒構成的本身,就可以達到淨極光通達的效果。我們要修到淨極光通達,走其他路線,那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達到。這光是指常寂光、本體光,不是宇宙光;不是指我們平常的電燈光或者太陽光,而是不變的,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與我們這個法身同體合在一起的,永久與我們生命和一切存在合在一起的那個常寂光。它非陰、陽,它是超越陰、陽的。阿彌陀佛的十二光,就是從常寂光派生出來的。楞嚴咒如果修得好的話,會產生淨極光通達,也就是說它會達到生命的絕對解脫、絕對歸元的效果。

淨極光通達、生命歸元的這個效果、這種方法是從那裡來的呢?除了歷劫修行外,它念咒的直接與佛道交,是它通過聲音所構成的一種效果,這種音聲陀羅尼-陀羅尼也叫做總持,就是整個生命綜合體的把握;綜合自己,掌握了自己,再把這種綜合與掌握和外界合而為一,叫做總持-可以產生我們對自己生命總體把持的一種效果。

三、擁有一切

楞嚴咒整個就是這樣表現的,所以在你還不懂,或念不出來的時候,它會怎麼樣呢?它會熱,它會產生陰陽的三百六十度,不斷的互相相挫,這陰電和陽電會熱得不得了。但是到了最後,你念得很熟,陰也把它轉化了,陽也把它轉化了,你自己歸到那個非陰非陽裡面,絕對的和楞嚴咒的本身合為一,就跟諸佛菩薩,跟自己合而為一了--徹底的自在,徹底的解脫--這效果出來了。楞嚴咒是這麼樣一種至真、至善、至美的表現,它是透過音質的轉變,所以把這個技巧抓住了,很快就可以進入楞嚴咒,那你生生世世就夠了:也就是說,你會很快成就如釋迦牟尼佛對觀世音菩薩所說的:“有楞嚴咒就擁有一切”!

楞嚴咒不要刻意背,先把把一個字搞熟,每一個字念清楚,然後每一句念清楚。念的時候聽到自己念得很清楚,同時觀想釋迦牟尼佛在對你念,觀世音菩薩也在對面,他是親自為觀世音菩薩念的,當然當時在座還有文殊菩薩等等很多菩薩。千萬不要昏沉念,也不要散亂念,昏昏沉沈、散亂念沒有效果反而不好,這時寧可去休息,不要昏沉。也就是說不要被自己的聲音、不要被文字拉走。我們十個有九個半,都是被自己的音聲、語言拉走的,我們人生都是這樣陷在語言中、音聲中。先把音節找出來,每一個字、每一句都搞熟了,然後你一接起來,稍為背一下,很容易就背下來了。現在不能背,背不熟沒有關系,不要為這個煩惱,會背得熟的。

音聲和我們這個存在,是地、水、火、風構成的,地就是骨頭,水是種種液體,火就是動能,風就是呼吸。我們在念楞嚴咒的時候,實際上是地、水、火、風在念。這個道理你要去參、去證。是我們這個骨頭、水、呼吸,還有動能、生命的熱能,另外加上空、識在念楞嚴咒。這咒子,有的人念得好,有的念不好,有的比較念的好,有的比較念不好,有的絕對念得好。那絕對的念得好,就是跟諸佛菩薩合在一起,是地、水、火、風、空、識在念啊!

怎樣才叫做念得好呢?當然是平衡,把地、水、火、風平衡起來。那最大的平衡是什麼呢?無論地也好、水也好、火也好、風也好,不管那一種,你只要在陰、在陽中就不平衡,這是楞嚴咒也是一切佛法的大秘密。你只要在陰中、在陽中就不平衡。所以楞嚴咒它是絕對的陰、絕對的陽,不斷的轉換,它透過音質,透過三百六十度的陽,三百六十度的陰,就像以前的紡織機,左來右去,不斷的轉換,陽一陰,陰一陽。它轉換的最後,化掉陰、化掉陽,讓你歸到非陰非陽,楞嚴咒就是這麼大的密。最後地、水、火、風讓位了,完全歸到非陰非陽,所以觀音菩薩修行法門一開頭就講“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就是陰與陽完全讓位,陰與陽讓位後再歸元。楞嚴咒就是這樣修的。

釋迦牟尼佛說:有楞嚴咒就擁有一切!

摘自《十方》第10卷第9、11期

台灣學佛網首頁居士文章     回上壹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