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慧法師:遵規守戒,把修行落實在具體生活中
遵規守戒,把修行落實在具體生活中 淨慧法師 (7月23日晚 觀音殿廣場) (明海法師:剛才方丈大和尚簡單介紹了這個活動的意義,我想補充一點,平常這個活動,參加的人是寺院常住的出家人和在這裡工作的居士,今天各位營員也在這裡,我們把你們當作常住的一部分,起碼在今天晚上是這樣。雖然你們有的剛進入佛門,有的還沒有正式進入佛門,但是如果你們真的發心想學佛的話,那麼你們也屬於佛教教團的一員,也有責任和義務來關心佛教教團的發展,了解佛教教團的一些情況,這樣能增強我們的責任感,使佛教的興衰這個責任在我們的心裡變得更加切實。) 共住規約 佛制戒律,祖立清規,本為僧眾安心修行,防非離過,調治身心,修戒定慧,息貪嗔癡,自淨其意,證菩提果。如或不然,來此何益。今與眾約,能相體悉,乃可同居;不肯遵行,毋勞共住。 一、全寺僧眾,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愛國愛教,以寺為家,勤修三學,恪遵六和,違者不共住。 二、住持、班首、執事均應忠於職守,盡職盡責,愛護常住,關心大眾,任勞任怨、廉浩奉公。如有玩忽職守、居職謀私、經批評教育不改者,免其職務。 三、全寺上下均遵佛制,戒行清淨,僧儀整肅,犯根本大戒者出院。 四、吃葷腥雞蛋、飲酒、吸煙、看戲、看電影、看YIN穢書刊、打撲克,下棋、賭博、聽唱流行歌曲者,罰以出院,若病非酒莫療者,白眾方服。 五、與壞人交往、危害叢林、攪亂常住者出院。 六、破口相罵、交拳相打者,不論曲直,責已出院;觸犯刑律者送公安機關處罰; 七、三五成群山門外嘻戲,雜話、放逸、有失威儀者罰,不服者出院。 八、米麥等物,不白住持私自賣用,侵損偷盜常住財物及砍伐樹木花果送人者,賠以出院。 九、信施護法入寺,執事和清眾私自化緣者,量事輕重處罰,不服者出院。 十、非為公事而私走檀越護法家及經常回俗家,經勸教不改者出院。 十一、師友親朋來寺探親,經主管執事同意後方可留膳宿,違者罰。 十二、早晚課誦,二時齋供、坐香、布薩誦戒、集體勞動出坡不隨眾者罰,不服者出院。公事、有病、年老體弱者除外。 十三、除公事,不在本寮學習,串至各寮,縱意放逸者罰,屢教不改者出院。 十四、普茶日聽宣讀規約,除公事,不隨眾者罰。 十五、常住所有公物,概不外借,有特珠情況,經客堂同意方借,並負責討回,違者罰。 十六、輕視耆德,惡聞直言,妄生誹謗,貼大小字報,寫匿名信及誣告謾罵人者出院。 十七、尊師重教,恭敬耆德,服從執事安排,遵守殿堂秩序,因私出門必須請假,如有不遵,給予教育、批評、記過,屢教不改者出院。 十八、長養須發,不扎褲腳,穿著俗服,暑天赤身者罰,屢教不改者出院。 十九、夜不歸宿,私自應酬經忏,經教育不改者出院。 二十、同居諸師經常保持殿堂莊嚴,環境清淨,僧房整潔,保護寺內文物及一切莊嚴法物,注意防火防盜,如有不遵,量情予以批評教育、賠償、記過處分。 二十一、叢林無僧值,則內外不正,弊何能除,法何能立。為僧值者宜盡心督察、不得循情,如有違犯規約者,常住清眾由僧值與客堂執事處理。 遵規守戒,一視同仁,同居大眾,各宜珍重。 柏林禅寺常住立 1992年9月20日 (以下為淨慧大和尚開示) 共住規約執行到現在已經有6、7年的時間,盡管還不是很完備,但正是有了共住規約的執行,才保證了柏林寺的僧團沿著一條健康的路慢慢地成長,壯大起來。除了共住規約規定的21條以外,柏林寺還有三條根本性的規定沒有包括在共住規約裡而,這三條是在這幾年管理寺院的工作當中逐步形成的。 第一條,根據百丈清規的規定,本寺私人一概不收剃度弟子、不收皈依弟子,只有住持代表常住收剃度弟子和皈依弟子。這一條也是根據戒律的規定。因為皈依三寶也好,剃度也好,本來都是僧團的事情,住持出面做為依止師、做為皈依師,只是起一個證明的作用,教育培養都由僧團負責。這一條可以說保證了本寺上下內外團結一致,沒有所謂結黨營私這樣一些弊端。 第二條,常住從住持開始,個人不得收任何供養,包括紅包在內,在寺院是如此,出外也是如此。個人所收的供養一律歸公,然後常住每個月發給大家一定的衣單錢。這一條體現了佛教的六和精神,六和精神中有一條叫做“利和同均”,也就是說從住持到清眾在經濟上是平等的。假設說,住持或者當執事的可以收紅包的話,那必然影響僧團的利益不平等、經濟不平等,就一定會影響到大家用功辦道的心態,所以住持、執事無論是在外邊還是在寺院裡,個人絕對不能收一分一文信眾供養的錢,信眾供養的錢一律交公。這一點非常重要,可以避免經濟上的不平等,可以避免有些地方出現的富和尚窮寺院的弊端。大眾缺乏什麼,常住可以為你解決,衣服鞋襪、治病,一切都由常住包下來;但是作為個人,可以說每個人都是很清苦的——一個月也就是60塊零花錢。做到這一條也有很多的困難,也有很大的阻力。但是我們一步一步地終於使它成為一種制度。我們在外邊收的供養有時候也不少,比如去年我們有三個人到法國參加一些活動。收的供養回來兌換成人民幣有20幾萬,如果這20幾萬就由我們三個人享有的話,那我們就對不起常住大眾,我們一分一文都把它登記下來,最後用這些錢建了一所希望小學,就在河北的行唐縣。再比如1994年春節期問,我們柏林寺的出家人參與中國佛教協會組織的一個中國佛教文化代表團,也是到法國,那一次所得的供養將近有40萬塊錢,我們一分一文地交給常住、修建了現在的流通處、老客堂以及前面的長廊。所以說我們從班首、執事、住持都帶頭執行常住的規定,使得我們僧團在利的方面做到了平等。不管是不是在這裡出家的,我們都一視同仁。比如說在本寺出家的,我們都成就他去讀書、受戒,來回路費常住報銷,學習期間有什麼困難常住也照樣給他支持;不在這裡出家的,比如外面來的沙彌,看到好的,我們把他留下來,也成就他去受戒,從戒費到路費到衣袍,缺什麼,常住就成就他們什麼。所以在柏林寺,在利和同均這一方面,可以說基本上做到了。 第三條,全寺上下吃一鍋飯,不燒小灶。除了有客人,對待外邊來的法師居士護法,有一些特殊的照顧以外。常住平常都是吃一碗菜、一碗飯。上下都一樣。 有這三條過硬的措施,保證了柏林寺這個地方比較團結、比較和合。這些制度我覺得對整個佛教界都有一些參考的價值,但是要實行起來還是有很多困難和非議,但是我覺得我們能夠傳播下去。 今天把我們常住的規定向各位營員公布出來,一方面是把各位當作我們整個教團的成員,另外一方面大家也可以監督常住,使我們僧團能夠健康地成長。居士護法能夠真正從清規戒律上做正面的監督是非常有效的。正面的監督,可以是正式地向住持、執事提出來常住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夠,但不要說小話、說是非,更不要把僧團裡邊不是很確切的事情在外邊傳揚;那樣做不好,那不是愛護這個教團。因為只有當一個健康的教團發展起來、成長起來了,我們在家佛弟子才有依靠,我們教團才有榮耀,這樣才有助於我們佛教的興盛。 下面我想借今天晚上的機會,就怎樣做一個在家佛弟子向各位來講幾點意見。 作為在家佛弟子,信仰佛教或者說加入佛教的一個先決條件就是皈依三寶。因為皈依三寶是我們建立信仰的基礎。皈依三寶不僅是在形式上要履行一個手續,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從思想上、從心靈深處,對佛寶、法寶、僧寶建立一種認同。這種認同是在完全自由、完全理智的情況下的一種自願選擇,如果我們一旦選擇了,那麼我們就一定要履行並保持這個選擇。 我們說信佛,首先就是要信我們每個人本來是佛,都具有真如佛性,這是在理上的一種信仰。然後在事上要具體地信仰佛、法、僧三寶。由事實上的信來顯示理上的信,有了理上的信才能夠真正圓滿事上的信,所以事上的信和理上的信是不二的,是相輔相成的。有的人說,信佛就在心裡信就行了,不一定要在形式上有這些儀式。但是不依規矩不能成方圓,不從事上做起,理上永遠是空洞的,在受大乘戒律的時候,比如說受在家菩薩戒、出家菩薩戒,首先就要建立起“四不壞信”,也就是信佛、信法、信僧、信戒。在這四個方面建立起了信仰,它是永遠不會壞的,永遠不會丟失,永遠能夠保持下去。所以作為一個佛弟子,加入佛教、成為佛教教團的一員,那麼首先就是要從信仰上解決信三寶的問題。我有四句話:以三寶為正信的核心,以因果為正信的准繩,以般若為正信的眼目,以解脫為正信的歸宿。我們只有把第一句話落實了,那麼後邊的三句話才能落實。 大家可能會產生一個問題:皈依三寶以後會不會在生活上有種種的不便呢?會不會帶來很多的約束呢?我想,我們首先不要考慮這個問題。比如說,皈依三寶以後,你是不是馬上就要在家裡供起一個佛堂來,早晚燒香磕頭?我覺得,當你還沒有這個條件,沒有這樣的機緣,或者說當你心靈深處還沒有這種迫切要求的時候,你可以不必這麼去做,因為在家裡要供起佛像來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比如你們都是小字輩的,在家裡還沒有獨立生活的地位,你想供個菩薩,父母就要干涉。如果你的父母都是信徒,家裡已經有佛堂了,那你加入就行了,不必另起爐灶。還有,家裡如果房子很小,你還要讓菩薩占一個位子,菩薩可能也會覺得太委屈你們了。所以我不鼓勵在家佛弟子必須每個家庭都要建立一個佛堂。但是如果條件成熟了,你的信心也逐步地成熟了,在這個時候,有一個很莊嚴但又是很簡單的佛龛,供一尊佛像,早晚燒一枝香,也有好處。但是絕不勉強,你要等全家百分之百地都認同了再去做,那樣你才能夠很順利地真正投入信仰生活。 除了供佛以外,皈依以後是不是一定要吃齋呢?我這麼想,我們要有慈悲心,這一條不能動搖。但是根據佛教戒律的精神,參照南傳佛教、藏傳佛教的一些做法,在家裡可以吃三淨肉,就是不見殺、不聞殺、不為己殺。佛這麼開許了,我們就不要在這上有懷疑,我們要相信佛說的話有絕對的權威性。那麼在吃三淨肉的時候,不要有貪心、貪口味,或者非得要葷不餐。特別是不要吃活鮮的東西,這和慈悲心不相符。人類的朋友可以說越來越少了,我們活生生地去吃這些朋友,怎麼下得了口啊!當我們慢慢地培養起慈悲心,三淨肉也可以不吃了,這是一個自覺的行為。所以希望各位不要在皈依以後吃葷吃素這個問題上有太多的顧慮。 還有,皈依以後是不是每天都要念經呢?在柏林寺皈依的在家佛弟子,我提倡他們早上誦《普賢菩薩行願品》,從早上開始就在奉獻人生的理念下接受佛陀的教誨;晚上誦《金剛經》,總結一天的生活,看看在覺悟人生上是不是有進步。如果我們天天能夠持之以恆地、孜孜不倦地來讀這兩部經,那我們就會受用無窮。這兩部經要是讀純熟了,有20分鐘就能念完一部。你就每天這麼讀。靜下心來讀,嘴裡在讀,耳朵在聽。心裡聽得明明白白,但不要管它什麼意思—“熟讀深思理自通”。我們有的教徒形容得非常好,他說每天讀《普賢菩薩行願品》和《金剛經》就像充電一樣,一天的精神都會好。這是一個行之有效的、可以持之以恆的修學佛法的方法。當然如果你時間充裕,早晚誦經以後還可以打坐.大家都知道上本下煥老和尚,90多歲的人了,每天早上起來要誦四遍《普賢菩薩行願品》,所以他老人家每一天簡直是有用不完的精神、聽說今年正月初一,他一天接待了兩萬多人,每個人來都要摸一下頭。弟子們叫他休息他也不休息,總是說:“我不累,我要多結善緣。”所以你們讀這部經,也一定會有很好的體會。 下面說一下受五戒的事。有的居士發心受五戒,但是又有很多的顧慮。實際上五戒沒有什麼難的,都是我們人生應該做到的五件事情。佛的五戒具有普遍的社會道德意義,絕不僅僅是宗教上的意義。我們把這五件事做好了,不但是一個好的佛教徒,更重要的是一個好的社會成員、好的家庭成員。但是我們如果從戒的角度來著,它就有了特殊意義,它會成為我們成佛的種子、成佛的根本。 有一些人擔心他們的工作環境、家庭環境還不能完全適應五戒,或者說,他們個人在思想上還沒有充分的准備。其實佛陀早就估計到了——可能有的人一次受五戒有困難,所以就有一個彈性——你可以次第受,就是說,你可以受一戒、二戒乃至五戒。五戒和具足戒、菩薩戒不同,它不需要你一次受滿分,可以次第受。受一條戒,就守一條,那麼就有一條的功德;受兩條,守兩條就有兩條的功德。這是佛的慈悲,從實際出發,為在家弟子開了一個方便門,不搞一刀切,這樣你就可以多次地受。所以有人說佛是一個教育家,從這點看,他做得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五戒的中心思想是諸惡莫做。它所戒的對象,一切是從人出發,比如說不殺生戒,主要是不故斷人命,然後再補充一句:乃至一切蚊蟲的生命。這就是說,如果你故意殺了人,那就不可忏悔。假設你誤傷了人命是可以忏悔的,就是說不是成心要把他人至於死地是可以忏悔的,乃至於誤殺了其他生命,也是可以忏悔的。所謂犯戒,一是主動的,二是已成為事實,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也就是說要結合動機和效果兩方面來判斷,這就好像國家判死刑一樣,如果是有計劃、有步驟的殺人罪,當然就要償命了,信佛的人,真正有慈悲心的人,我想殺戒是絕對能夠遵守的。 再比如說盜戒。只要是一個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人,他絕對不會去盜竊他人財物。所以在受五戒的時候,很多人都主動地承諾這一戒條,覺得自己可以受。 第三條是不邪YIN,這實際上是佛陀為了使在家弟子能夠過正當的感情生活的一條戒。希望在家佛弟子男女雙方都要感情專一、互敬互愛。這一條戒律該有多好啊!很多的在家弟子,比如說,他明年要到美國去留學了,妻子還在國內,他們都一起來受五戒,作為彼此在三寶面前的一種承諾,這種承諾可以說比任何承諾都更有保證性,夫妻雙方在三寶前建立起這種信賴,可以說對保證家庭的和睦、持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我們不妨看看當今社會的種種問題,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出於夫妻之間失去了信任,感情生活錯位了,弄得家庭不和睦,給社會帶來種種負面影響,也給下一代帶來不可挽回的創傷。 第四條是不妄語戒,包括不妄言、不绮語、不兩舌、不惡口四個方面。一個人說話要有人信,首先要從不妄語開始。人際關系要相處得融洽,就要說敬語、愛語、和語、軟語。在施捨法中,第一條就是愛語,就是說話對方容易接受。有些人把妄語理解得太片面了。比如說,你要到柏林寺來參加夏令營,可能你對家裡、對單位說要去探親或者旅游。這算不算妄語呢?不算。因為你這麼說對對方沒有任何損失和傷害,同時還成就了你自己的功德,這是一個善意的謊言。假設你要做一件壞事、做一件不正當的事,你要瞞著你的家庭,那是不對的。在經典上、在禅宗的典籍上,這樣的故事很多。馬祖底下有一位禅師叫慧藏,他原來是個打獵的。一天馬祖在那裡打坐,慧藏那時是一個獵人,他追趕一只鹿,這只鹿剛好從馬祖身邊向西跑過去了。獵人來了間:“老和尚看到一只鹿沒有?”馬祖說:“向東邊跑過去了。”獵人趕快向東邊追,追了半天也沒追到。你說馬祖打妄語了沒有呢?他沒有說實際的話。他為了愛護鹿的生命,使獵人不致再一次犯錯誤,所以他來了一個善意的欺騙。獵人沒有追到鹿,就回來質問馬祖。馬祖問獵人:“你一箭射幾只啊?”獵人說:“我一箭射一只。”馬祖說:“你的箭術不高明,我一箭射一群。”獵人說:“你真狠心,彼此都是生命。何必一下射那麼多啊?”馬祖答道:“你既然知道彼此都是生命,你何不自己射自己呢?”獵人說:“你叫我自己射自己,我就沒有下手處了。”他馬上把箭放下,洗手不干了。經過幾年的努力參禅,他成了一代祖師。這個公案很有啟發性,大家從中可以看到佛教的智慧,看到佛教怎樣地指導我們用智慧來生活。 最後是酒戒。有人問,肉我還戒不了,怎麼辦呢?我說,你就吃三淨肉,慢慢來改變飲食習慣。如果問,酒戒不了呢?我說,你一定要把酒戒掉。因為喝不喝酒與你生命的繼續沒有什麼關系。不喝酒能夠使你聰明,使你保持理智,不至於因喝酒以後做種種的錯事。河北人喜歡喝酒,前幾年石家莊大街上到處都是酒廣告。我當著政府的官員也說,為什麼要把酒廣告搞得豐富多彩呢?不要引導人們去喝酒。社會要安定團結,必須戒酒;身體要健康,必須戒煙。戒酒戒煙比戒肉還重要,因為佛沒有開酒戒,雖然它是遮戒,不是性戒,但只有在有病非酒不療的時候才可以開。佛沒有說平常少喝一點,因為一個喝酒的人,叫他少喝他做不到。所以我覺得不管是信佛的人,還是不信佛的人,可以吃三淨肉,但是酒一定要戒了。當然國家靠煙酒來維持很大一部分財政收入,這也是很無奈的事情。對於這種辦法,我持不同意見,我覺得國家要以善法來治國,以其他有利於人民身心健康的方法來創造財富,不應該以犧牲人民健康、影響安定團結的做法來取得稅收。 除了五戒,還有十善。十善主要強調眾善奉行。十善簡單地說就叫“身三口四意三’,基本上包括了五戒的內容,身口七支罪不做了,就變七惡為七善——不殺、不盜、不YIN、不妄言、不绮語、不兩舌、不惡口,再加上意三支——不貪,不嗔、不癡,就是十善。十善法是人類道德的一個普遍要求,它也具有全方位的意義,不僅僅是宗教上的意義。所以我們從“諸惡莫做,眾善奉行”這樣一種普遍的社會意義上來認同佛教五戒的精神,這祥就比較容易理解了。 聽說明天有一部分人要受三皈五戒,所以今天就在這個時候給大家隨便講一講。這些內容是佛教在具體的道德修養上可操作的一些項目,不是空談,因為我們學佛,不僅要在心靈智慧上有所提高,而且智慧上的提高一定要落實在我們言行上的淨化。如果一個人言行不能一致,人家就無法認同你是不是有智慧,你也得不到佛法的真實受用,我想你們的智慧首先是用來觀照自己,然後再通過自己的言行去影響別人。 課堂提問 問:偷稅漏稅是否犯盜戒? 答:戒律上有一條,我們要遵守國家的稅制,不能偷稅漏稅。 問:忏悔是一種心理活動還是一種形式? 答:忏悔既是心靈的活動,同時也是需要行為上有所表示。在行為上我們要真正地在佛前五體投地、發露忏海;在心靈上要做到從今以後再不重復這個錯誤。如果你磕了頭以後還重復這件事。就說明你沒有忏悔。所以說心靈上要升起忏悔之心,而且要改正這個錯誤,這樣才是真正的忏悔。 問:工作上不得已要喝酒,這時怎麼辦呢? 答:如果你真是為了單位的利益,你以一種忏悔的心,非常清楚明白地掌握好度,如果你能喝一兩,你就把杯子在嘴上挨一下就可以了。你一定不能夠趁著為公就痛痛快快地喝幾杯,那就是一種犯戒的行為。這個問題戒律上沒有說,這是我大膽地說一下,如果要承擔什麼錯誤的話,那麼我來承擔。但這一定是在特定的條件和環境之下,絕對不是普遍的。如果是普遍的,我就承擔不了。 問:誦經可默讀嗎?效果如何? 答:可以默讀,效果是一樣的。但是一定要專心。 問:您剛才講妄語戒的時候,說到不損害別人的利蓋,可我覺得剛才講的馬祖的公案,他損害了獵人的利益。 答:從打獵的角度來看,好像是損害了獵人的利益。打獵是一個惡法,損害了惡法,成就了他的善法,善惡之間有一條界限。剛才我說得非常清楚,這個善意的謊言如果是成就了善法你就可以說,如果是成就了惡法你就不可以說。 問:信佛的人可不可以離婚呢? 答:可以好合好散。
今天是常住例行宣讀共住規約、檢查落實共住規約的日子,我想各位營員參加這個活動,也會有一些體會和受用的。盡管我們每個月有兩次這樣的活動,但是每當要舉行這個活動的時候,我的心情還是很沉重。共住規約只有21條,比250條戒少得多,比菩薩的十重四十八輕戒也少得多,但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是不是圓滿地按照共住規約的要求做到了呢?我明白地告訴各位,這裡頭要打折扣。所以面對這個現實情況,我心情總是很沉重,覺得我們出家人這樣地來注意檢查自己,也還不能夠圓滿地落實這個規約。由此看來,做人很難,做和尚很難,真正做個遵守清規戒律的和尚更難。我們在很多的問題上可以誇誇其談,可以大而無當地說一些口頭禅,但是只要認真地把我們的言行與保證我們道德生活能夠兌現的條條框框來對照一下,我們才曉得在日常中要具體落實這些規矩實在是太難太難了。包括我自己在內,雖然說起來,好像自我感覺挺好的,但是和這些具體的要求來對照,我還是太慚愧了。我們讓大家參加這個活動,是想以這樣一種活動來推動所有的營員要把學佛落實在具體生活當中,落實在一言一行當中,要知道誇誇其談、高談闊論是絕對不能解決實際問題的。現在我們請當家師宣讀共住規約。然後我們常住的人再做一些檢查,之後我們再就佛教一些具體的修行來做一些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