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濤法師:孩子到底是緣還是債?
問:因為先生有外遇,兩人已經離婚兩個月,我有三個孩子的監護權,大女兒跟我住,小女兒、兒子跟先生住。現在小女兒一直哭著要回來跟我住,因為這小孩的腦筋發展遲緩,家人勸我不要一個人帶三個孩子,我的經濟勉強可以養三個小孩,但是家人擔心離婚還帶三個孩子會拖累自己。請問孩子到底是緣還是債? 答:各位!你都要想這是好緣,這樣就好了。佛經說我們欠人家債這是事實,但是我們一定要跟他結好緣,所以離婚的錯誤,難道要讓這三個孩子分離嗎?所以你不應該為了先生有外遇跟他離婚。我們過去還沒學佛不知道,現在學佛了,今天先生有外遇那是自己的業報,你嫁給誰都一樣有這個業報在,最主要是我們要有忍辱,為了照顧三個孩子不要離婚,這樣才對。既然已經離婚了,當然你要怎麼做都可以,你也可以跟你先生說,干脆我回來跟你在一起,再繼續照顧這三個孩子,你要接受那個外遇,這樣也可以,這是一個菩薩的行為。 所以是不是連小孩子也要放下不要理他,不能這麼說,因為男人要帶小孩子很困難,媽媽比爸爸帶更好這是事實,當然孩子也有孩子的因緣,這個孩子會出生在我們家,父母離婚,當然這個孩子也有過去世的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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