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智居士:生活中的佛教 天台忏法與社會和諧發展
生活中的佛教 天台忏法與社會和諧發展 “天台止觀”向有四種三昧、二十五方便、十乘觀法、十境、百法成乘等,智者大師將其概括成“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和“圓頓止觀”三種。圓頓止觀不歷次第,初後不二,一塵一香,法法互具,當處圓融。其修持之法,具如《摩诃止觀》所述,此法門是智者大師在天台山華頂峰妙悟後之極談,是大師實踐門之真髓。天台宗圓頓止觀的修行方法,一向是以清淨持戒、忏罪悔過為基礎,進而修止觀以得定發慧,這正與中國佛教行之久遠的“禮忏”息息相關,甚至可以說中國忏法的精神含義與實踐要領,皆源於天台的教觀思想。而其中時常以忏悔罪業,來警惕自身之身口意三業,可使常人探取良知,對社會道德的提高,能起很大的作用。因此,可以說天台忏法對我們今天的構建和諧社會,能發揮其重大的作用。 概 述 “忏法”是指依諸經咒之說而忏悔罪過之儀則,故又名忏儀。依照這些儀則修行,則稱之為修忏。忏悔原是將自己生活中所犯的過失,於一特定日,在眾僧前告白,表示忏改悔過。釋其義,則含有人類精神整體之六根忏悔,與身、口、意之三業忏悔兩類。忏法之分類方法甚多,據道宣律師之《四分律羯磨疏》卷一,有制教忏與化教忏兩種;據智者大師《摩诃止觀》卷二上及《金光明文句》卷三所載,忏分為事忏與理忏兩種;另又分忏法為作法忏悔、取相忏悔和無生忏悔等三種。前二者屬於事忏,後者屬於理忏。 此外,於佛前舉行忏悔之前,須先行禮贊,稱為禮忏儀;在忏悔之後再行發願回向,稱為忏願儀。我國佛教中之忏法,起源於晉,盛行於南北朝,自南朝梁代以來,取自大乘經中的忏悔與禮贊內容,編成忏儀以種種形式流行,從而產生了許多禮贊文及忏悔文,俗稱科儀。唐道宣律師編的《廣弘明集》二十八卷《悔罪篇》中所載,有梁簡文帝《涅槃忏啟》、《六根忏文》、《悔高慢文》,沈約之《忏悔文》,梁武帝之《慈悲道場忏》、《金剛般若忏文》、《摩诃般若忏文》等。隋唐之間,佛教宗派漸起,由於各宗所主經典有別,則形成多種忏法。 天台宗智者大師集其大成,撰有《法華三昧忏儀》、《方等三昧行法》、《金光明忏法》、《請觀世音忏法》等四部忏法。 其後,淨土宗有善導大師撰《淨土法事贊》,法照大師撰《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贊》等。華嚴宗有宗密大師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華嚴經海印道場九會諸佛儀》。三階教有信行法師撰《禮佛忏悔文》。密宗有不空譯《佛說三十五佛名禮忏文》。唐末悟達國師以宗密《圓覺經修證儀》述《慈悲水忏法》三卷,至今仍盛行。 宋代可說是忏法的全盛時期,特別是天台宗的法師,承智者大師遺教,以禮忏為修習止觀之行門,專務忏儀。天台宗巨匠知禮、慈雲、志盤諸師既著忏儀,又行忏法,遂使忏法大行於世。 金代有王子成所集之《禮念彌陀道場忏法》十卷,簡稱《彌陀忏法》行世。 明初,太祖朱元璋屢建法會於南京蔣山,超度元代末期死於戰爭之亡靈。此後忏法即廣為流行,僧侶常以應赴世俗之請而作忏法佛事,稱“應赴僧”。“這些僧人以行瑜伽三密行法,又稱為瑜伽教僧,略稱教僧。洪武十五年(1382)制定佛寺為禅、講、教三宗制度,並於南京能仁寺開設應供道場,令京城內外大小應赴寺院僧人集中學習,作成一定佛事科儀。洪武十六年(1383),由僧錄司頒行。”此時的忏法轉向應赴,與天台宗諸大師為求修證之作忏本意,開始有了距離。其後為求滅罪、消災和濟度亡靈為主要目的應赴佛事,和台、淨、密各宗以修持為目的忏法同時發展。明末,雲棲大師重訂《水陸道場儀軌》、《瑜伽集要施食壇儀》(即後代流行的《水陸》與《焰口》)。影響所及,又有智旭大師撰《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贊禮地藏菩薩忏願儀》,受登法師撰《准提三昧行法》、《藥師三昧行法》,禅修法師作《楞嚴忏法》,如惺法師作《龍華忏儀》等。到清代又有《准提忏法》、《藥師忏法》、《供諸天科儀》等出現。現代通行的忏法有《梁皇寶忏》、《水忏》、《大悲忏》、《法華忏》、《藥帥忏》、《淨土忏》、《地藏忏》等。另有《金剛忏》、《八十八佛洪名寶忏》、《千佛忏》、《萬佛忏》等,亦為一般常行的忏法。 中國漢傳佛教由於歷代祖師,特別是天台宗大師們的不斷努力,編集了許多優秀的忏儀,如:《金光明忏法》、《方等三昧行法》、《法華忏》、《清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瞇儀》、《熾盛光道場念誦儀》、《千手眼大悲心咒行法》、《往生淨土決疑行願二門忏》、《往生淨土忏願儀》、《觀自在菩薩如意輪咒課法》等等。忏內既有道理的解釋,還加入了拜佛、念佛、誦經、持咒、觀想等有極大忏悔與滅罪功用的內容,它融合了事忏與理忏,並以事忏和理忏包含了作法忏、取相忏和無生忏。在忏儀上十分強調忏悔的次第,更注重事忏與理忏的連貫性,而且漢傳的忏法兼有忏悔、滅罪和修行的多種作用。 天台諸大師有關忏的理論和實踐,後面還會講到,現先舉唐代宗密大師,在他的《圓覺經修證儀》卷十六所說的.一段話,來做個說明: “夫忏悔者,非惟火惡生善,而乃翻染為淨,去妄歸真,故不但事忏,須兼理忏。事忏除罪,理忏除疑。然欲忏時,必先於事忏門中,披肝露膽,決見報應之義。如指掌中,悚懼恐惶,戰灼流汗。口陳罪狀,心徹罪根。根拔苗枯,全成善性,然後理忏,以契真源。” 由上可以看出,我國忏儀有很強的連貫性。它先由事忏,然後進入理忏,理忏才容易達成;而事忏之後,冉行理忏,事忏才能圓滿與究竟。 在適用場合方面來說,我國漢傳佛教的忏法,都是出家、在家四眾通用的。 我國忏法於有上述特點,易於彼大眾所接受。加上各宗祖師的著力推行,連一向勸人念佛、反對經忏佛事的印光大師,《增廣文鈔·復鄧伯誠居士書三》中,也勸鄧居士修忏悔說: “佛經告人常行忏悔,以期斷盡尢明,圓成佛道。雖位至等覺如彌勒菩薩,尚於二六時中禮十方諸佛,以期無明淨盡,圓證法身,況其下焉者乎?而博地凡夫,通身業力,不生慚愧,不修忏悔,雖一念心性與佛平等,由煩惱惡業障蔽心原,不能顯現。” 故忏法一直在社會上廣為流行。 修忏是天台宗的重要行門 南北朝時期的佛教學風,由於受當時社會上文風的影響,南方的僧侶偏重於義學講經;北方則以坐禅誦經為重,各執一隅,造成了“南論北禅”的局面。 由於南朝的輕禅重講,就使得當時的僧侶莫不傾心於經典義學的鑽研,甚至失去自己實踐修持之反省求道心。故智者大師在《摩诃止觀》卷十內說:“夫聽學人,誦得名相,齊文作解,心眼不開,全無理論。”北朝的佛教,則與此相反,側重在坐禅與誦經,形成重禅輕講的局面。 北地的高僧,雖有精通經論而更以習禅為本務者,然大都以“無我之理”為修心之要,根基淺者就難免墮於無知,甚至陷入蒙昧之邪行,真實的教義研究反而無人問津。 智者大師有鑒於此種時弊,遂將南朝的輕禅重講與北朝的輕講重禅之偏,予以均等,倡“解行並修”、“教觀雙運”之旨。大師之教觀並重思想,於其巨著中歷歷可睹。《摩诃止觀》則著重說明天台圓頓止觀的修證方法,在該書的《修大行》這章文字中,列舉了“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種三昧的修法。至宋代,四明尊者更作《修忏要旨》,闡明以上四種三昧,及依止觀修忏的要領、忏悔意義及修忏的功德,末尾以修忏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更顯出修忏之殊勝作用。由於這個原因,故天台宗歷代祖師,均對修忏十分重視。並給後人留下了許多實用的禮忏儀規。 歷代天台宗大德,皆繼承智者大師的遺法,講述之外,多以禮忏為天台宗修習止觀之重要行法,故屢行不衰。 法智(960—1028)大師諱知禮,是宋代“卓識超群,妙證一心三觀、圓滿三谛,深入止觀妙旨的大德”。二十歲,隨侍義通大師學天台教觀,三年後就代座講法,大師一生弘揚天台教觀,不是講道便是修持止觀和從事著述與寫經,是理論和實踐兼具的高僧,故於天禧四年(1020)蒙真宗皇帝賜“法智大師”之號,被尊為“四明尊者”,為天台宗十七祖。 鹹平三年(1000),大師曾與遵式、異聞大師等為祈雨修“光明忏”,獲應甚驗。據史料載,大師一生曾修: 《法華忏》,三七日為一期,共計5遍; 《金光明忏》,十日為一期,共計20遍; 《彌陀忏法》,七日為一期,共計50遍; 《請觀音忏》,七七日為一期,共計8遍; 《大悲忏》,三七日為一期,共計10遍; 又結十僧,長期修《法華忏》達3年; 請十僧修《大悲忏》3年; 又曾燃三指供佛,造佛像不計其數,每歲建念佛施戒會。 據《佛祖統紀》卷八中的《知禮傳》所載,宋天禧元年(1017),知禮與異聞等十人,結修《法華忏》,誓於三年滿期,焚身供養《法華經》,大師虔敬修忏之心,由此可見。大師對於修證三昧也十分注意忏儀,曾作《金光明最勝忏儀》、《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及《修忏要旨》,今分述如下: 1.《金光明最勝忏儀》,依《金光明經》所修之忏法,又作《金光明三昧忏》,略稱《金光明忏》。《國清百錄》卷一所載之本忏,傳為智者大師所作,宋代有其同門遵式大師所撰的《金光明忏法輔助儀》,大師所集之忏加上“最勝”兩字,是異於天台、遵式大師,而依據唐譯《金光明最勝王經》的緣故。 大師所集之忏,以頂禮十方三寶、香華供養、奉請、持咒、贊歎、供養及散灑、禮敬三寶、忏悔、勸請、隨喜、回向、發願、旋繞自歸等科,明禮忏之儀規。著重說明忏悔時必須運想順逆十心,以明白過失及對治。 2.《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是依唐伽梵達磨三藏所譯的《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所作的忏法,略稱《大悲忏》。本書特點是先述作忏原因,再判四種三昧,再詳立十科行法之儀。在忏中更依《法華經》之奧義,細述開顯之圓意,以作弘揚台宗止觀實踐法的先導,修此忏者宜加注意。大師在書中詳述十科的三昧行法為:一嚴淨道場,二淨三業,三結界,四修供養,五請三寶諸天,六贊歎申誠,七作禮,八發願持咒,九忏悔,十修觀行。 3.《修忏要旨》一卷。本書是法智大師於天禧五年(1021),受真宗皇帝所請,而舉行修法華三昧三晝夜,以祈禱國泰民安的忏法道場時,受內侍俞源清之請,為其了達修忏法之要旨所著。本書旨在依《摩诃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以闡明法華三昧之要領,但其所述修忏要旨,非僅限於法華忏法,更及於大乘經典,以其著重於忏摩用心要,故修忏時所用之誦文則無記載。 本書內容分為三章,首敘大乘經典的四種行法,包括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和非行非坐,及修法華三昧之功德。次依《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之文,詳述忏悔之意義。末後以修忏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本書前有科文,文末附有《香華運想偈》。全書文雖簡短,然止觀實修之大要皆已涵蓋。 上文已講到順逆十心是修忏之本,接下去必須明白什麼叫做順逆十心? 先明順流十心,順流十心即是說眾生由此十心,隨順煩惱流轉生死之十種事: 1.無始來今,由愛見故——無明昏暗,諸眾生從無始來,暗識昏迷,無所明了,廣造諸業; 2.內計我人,外加惡友——謂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更惑我心,不修善業; 3.不隨喜他,一毫之善——說明渚眾生既具內外惡緣,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再對他人所行善事,亦無隨喜之心; 4.唯遍三業,廣作眾罪——諸眾生恣縱身、口、意的三業,無惡不作; 5.事雖不廣,惡心遍布——說明眾生之起惡心遍布一切處所,常欲惱害於人; 6.晝夜相續,無有間斷——眾生所起的惡心,是晝夜相續不斷的: 7.覆諱過失,不欲人知——謂眾生有了過失之後,不自發露此惡行,無悔改之心; 8.不畏惡道——說眾生不明岡果,不知戒律,無惡不為,如此之人當墮惡道而不懼怕; 9.無慚無愧——諸眾生造了惡業之後,還不知慚愧; 10.撥無因果——說諸眾生邪見嚴重,撥無一切善惡因緣果報。 逆流十心,是說修行者有此十種心,則可翻轉除去由順流十心所造之惡法,即: 1.深信因果——深信因果,破除撥無因果之心; 2.生重慚愧——破無慚愧之心; 3.生大怖畏——破不畏惡道之心; 4.發露忏——破覆諱過失之心; 5.斷相續心——破惡念相續之心; 6.發菩提心——破遍布之惡心; 7.斷惡修善——修功補過,破三業造罪之心; 8.守護正法——破善不隨喜之心; 9.念十方佛——破隨順惡友之心; 10.觀罪性空——破無明昏暗之心。 總之法華三昧及其他所有三昧忏法之意,全在用逆流十心,以翻破順流十心,修忏者則必須苦到懇切,甚至不惜身命力行。否則,悠悠泛泛,而欲求其感應道交,亦是不可能的。 修忏能忏悔業障,使戒根清淨,以利於三昧的修習;而修忏本身又是修三昧的行法,不過與現今的經忏佛事中的拜忏相比,則非可同日而語。因佛事之忏只重儀式,忽略了末尾最重要的一項——坐禅實相正觀法,同時於前各項儀式之中,只重形式,很少兼具觀行。如此,就有失祖師制忏之本意,雖是行忏,亦難以收到禮忏的應有效果。故天台學人欲以忏法進修三昧,必應熟知法智大師的《修忏要旨》,即本《摩诃止觀》中智者大師所述修圓頓止觀之事儀理觀去行,日久當得大成就。對近代忏法弊端的反思 先講按忏儀禮忏滅罪之因。作法忏:就是於佛或眾僧前坦白罪過,或通過誦戒、誦經、禮佛、念佛、持咒、觀想等等來忏罪,依靠有關事相來達成忏悔的目的。取相忏:於定心中忏悔觀修,以見到佛摩頂等瑞相為滅罪之驗。無生忏:則是觀察惡業的由來,了知業性本空,由無生之理的體會,而自然達到忏悔之目的。理忏:就是從理上對道理的了解,來達到忏悔的目的。 念佛、禮佛:有很大功德,如“念佛一聲,福增無量。禮佛一拜,罪滅洹沙。”《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說:“時藥上菩薩說是過去五十三佛名已,默然而住。爾時行者即於定中,得見過去七佛世尊毗婆屍佛而贊歎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所宣說五十三佛,乃是過去久遠舊住娑婆世界,成熟眾生而般涅槃。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及余一切眾生,得聞是五十三佛名者,是人於百千萬億阿僧祗劫不墮惡道;若復有人能稱是五十三佛名者,生生之處常得值遇十方諸佛;若復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者,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皆悉清淨。以是諸佛本誓願故,於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觀無量壽佛經》說:“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持咒:《大悲心陀羅尼經》中說“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干佛出世不通忏悔,縱忏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忏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祗物、污淨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唯除一事,於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輕業亦不得滅,何況重罪。雖不即滅重罪,猶能遠作菩提之因。”持《往生咒》之功德,非但能生淨土,亦能滅重罪:“於佛像前胡跪合掌,日夜六時各誦三七遍,即滅四重、五逆,十惡、謗方等罪,悉得滅除。” 由於中國的祖師大德所編的忏儀,大都將印度的三種忏融合在一起,它既可總忏各種罪業,而又能究竟罪源,所以非常方便。由於太方便了,後世之人也不注重、更不會去探討原來祖師制忏的本意,禮拜時根本不全神貫注,只是依忏本文字從頭至尾念誦一遍,禮佛幾拜,便算了事。逐漸走向形式化,從而失去它本有之忏悔真義。 有些地方,可能念誦得太熟了,只是像唱戲一般的演一遍,根本不假思索,如此作能消罪業嗎?忏儀中的觀想早給去掉了,沒有了觀想還算是修止觀嗎? 更有甚者是把誦經、拜忏演變成了“經忏佛事”,有些地方明碼標價,這也太商品化了,這就更不可與祖師制忏目的同日而語了。 真要忏悔罪障,修忏者必須有發自慚恥與懼怕遭受苦報而有誠心之外,對所從事的忏悔方法,必須具足信心,要絕對相信它可以滅除本身的罪業。能有此心,又有何罪不可消滅呢?因為罪業依附於妄心的執著而有,一旦心中沒有妄執,再重的罪業也消除了。所以我們再禮忏時就要理解剛才所說的道理,佛經所言不虛,我們只有至誠懇切地禮佛、念佛、誦經、持咒,就能滅除最重的罪。 最後還須告訴大家的,就是經過如法忏悔後,罪一定能滅,但已忏悔之罪業,絕對不能重犯!為此,發心修證佛法的四眾弟子,還要“善待忏悔”。 修忏與和諧社會之關系 佛教認為眾生,包括人在內,都是依自己之業力而流轉生死。佛教信徒要修行證果,必須持戒清淨,如不慎而有所違犯,則須勤加忏悔,方可使染污的“三業”恢復清淨。因而信仰佛教的人,慎守戒律如履薄冰,雖犯小罪亦當忏悔。 忏悔是改過自新的無上良藥,是佛教最慈悲的一面。有了忏悔,才能使犯錯誤者有改過的機會,免久沉罪惡的深淵。 忏悔必須有慚愧心和知恥心,如能有此心,不管你造了大大小小的罪,不管輕重都可以依佛教的取相忏、無生忏得以忏除。但必須注意的是不要以為可以忏悔,就不在乎作惡破戒,絕不能以為什麼罪都可以忏悔,犯了戒以後再去忏悔就好了。這就大錯特錯了,因為明知那種行為是不對的,卻一再去作,便是無慚無愧的人,無慚無愧就乖離了忏悔的本意,這樣的人做作法忏、取相忏和無生忏時,一定不會有真心實意,其罪業也就不能忏除了。 所以,作為一個佛教信徒,一定要小心謹慎,最好不要犯錯,如無意中犯了錯誤或破了戒,必須立刻發露忏悔;如果自恃忏悔可滅罪,便不在乎犯戒造業一錯再錯,那到業報臨頭時就後悔莫及了。 《優婆塞戒經》中說:“業四種:一者現報;二者生報;三者後報;四者無報。業有四種:一者時定果報不定;二者報定時不必定;三者時定果報亦定;四者時果二俱不定。時定者,所謂現在、次生、後世。若時不定,果報不定,是業可轉。若果報定應後受者,是業可轉現在受之。何以故?善心、智慧、因緣力故;惡果定者,亦可轉輕。何因緣故,名果報定?常作無悔故、心作故、立誓願故、作已歡喜故,是故是業得果報定。除之外,悉名不定。”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除了業報現前之外,不管過去造了什麼罪業,只要有真實忏悔之心,都可以轉變——重業可以輕受,輕業可以不受。所以,犯有過錯的人應好好地忏悔。對於知錯不再犯,具有慚愧心、知恥心,真心實意要消除業障、改過自新的人,不管他過去造了多大的惡業或犯了多重的戒,依照大乘佛教的取相、無生等忏法,都可以滅除罪業,重獲清淨。 話再說回來,由於人的智商不一,理忏當然最好,但如未經事忏便直入理忏,除了上根利器之外,大多未能心安,所以必須經過依法忏悔之事忏。事忏是講究形式的,例如:發露先惡,請求寬恕,悔後不作,乃至禮佛、念佛、持咒、誦經、拜忏……等等,都有它一定的形式。造業結罪有它的事相,事忏忏悔也不離事相。如此,便符合了“從因緣而生,則可從因緣而滅”(見《三昧水忏》)。如此,不論用作法忏還是取相忏,不論是禮佛或拜忏,都能將剩余的罪障消除。 惡業雖然是虛妄、是空的,但造作之後,總會令心不安,如果不消除它,必然會牽引我們,為所造的惡業付出代價,以補償欲傷害者的過失,這便是因果報應;不但要受惡報,它還會障蔽道業的進展,故忏悔對於修行者來說,十分必要! 所以,忏悔對於佛教徒來說,是在實際修行中必不可缺的功課。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人是很容易犯錯誤的,可以說人在一生之中,都不犯錯誤是沒有的。《慈悲三昧水忏法》中說:“人之居世,誰能無過?學人失念尚起煩惱,羅漢結習動身口業,豈況凡夫而當無過?但智者先覺,便能改悔,愚者覆藏,逐使滋蔓。”因為犯錯誤就是造業,造了惡業就障住了修行前進的道路。 因此,有許多同修都覺得自己業障深重,難解難消。據我與同道們——不管是出家師父,還是在家居士的長期接觸,他們總是覺得自己的業障很重,修行太難。看起來,業障又有心理和生理兩個方面:如有的人在平時覺得很好,心態也很平衡,但一到用功修行之時,或遇事對境之時,就會覺得有障礙現前,這是心理上的障礙;又有一些人覺得自己的身體老有病,經常那裡疼痛,這裡不舒服,去看醫生,連名醫也看過了,還花了很多吃藥的錢,但還是沒有治好。這些就是業障,它既困擾了我們的日常生活,也障礙了修行的進度,有的甚至產生了修行的退心。 業障是什麼?所謂業障,就是我們學佛修行的障礙,使我們難以達到修行的目標。因此,我們想修行有所成就,就必須先消除業障。 究竟是什麼原因會使我們產生這許多業障,業障又怎樣去消除呢?我們要消除業障,必須先知道產生業障的原因,還必須懂得忏悔業障的正確方法。方法不當,事倍功半;方法正確,事半功倍。本文講天台圓頓止觀的修忏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關系,因為修忏關系到佛教徒的忏悔業障,也是佛教徒修行的好方法。 業障重的原因不外乎“業重”與“福薄”,由於往昔所造惡業太多,今生緣熟,所以果報來臨,這是業重;也因為過去所造善業少、惡業多,故福德較少,即是福薄。而且這兩者是相互關聯的,在事相上我們要消除業障,必須培植福德,就是要多做有益於人類社會,乃至一切眾生的善事功德。 我們應做的善事之范圍非常大,故可稱之為“萬善”。佛弟子應作之善,有世間善及出世間善二大類。永明延壽禅師於《萬善同歸》中說世間善有:“種樹園林,造井廁橋梁,平治坑塹,開通道路,造立船筏,於要道建造亭台,在路旁栽植花果,濟往來之疲乏,備人畜之所行;懷慚抱愧,常生慶幸之心,識分知恩,恆起報酬之想;敬養父母,承事尊賢。或稱揚彼德,開舉善之門。或贊歎其名,發薦賢之路。成人之美,助發勇心。喜他之榮,同興好事。削嫉妒之虿刺,息忿恨之毒風。” 又說出世間善有:“常於三寶中,恭敬供養無疲厭;深信正法,勤行六度;讀誦大乘,行道禮拜;寶炬、蘇燈續命供佛;散華供養,以華獻佛;燒香塗香,懸幡塔廟,莊嚴佛事;稱揚佛德,贊歎大乘,勝報無邊,殊因最大。贊一偈有超劫成佛之功,頌一言獲舌相妙音之報;勸請諸佛,不般涅粲,悲濟含識;隨喜贊善,助他勝緣;晝夜六時常行三事:一禮十方佛,忏三世罪。二隨喜十方三世諸佛所行功德。三勸請諸佛初轉*輪,及久住世間。行此三事功德無量,轉近得佛;若作諸善,悉皆回向;發大願者,萬行之因,能長慈悲不斷佛種,大事成辦所作克終;造新修故,立像圖真,興建伽藍,莊嚴福地;書寫大藏,啟發真诠;放人出家,紹隆佛種,開出離之道,施引接之門;成他大業,助發菩提,作增上之緣,為不請之友;飯僧設供,資備修行,開大施之門,建無遮之會;造經房禅室,或施華果園林,供給所須,助成道業;行道路、佛塔、僧房,除去磚石荊棘不淨,乃至看病浴僧,義井圊廁,扶危拯急,濟用備時;備辦香水,澡浴眾僧;瞻病施藥,飲食知足;受一日戒,或持八關齋;起四無量之心,攝物同己;成四安樂之行,利益有情;如此等等,不勝枚舉。此外如忘身為法,禁絕邪師,建正法幢,斷魔弱索,朗慧日於無明暗室,蔭慈雲於煩惱稠林,使信邪者趣三脫之門,俾執見者裂八倒之網;放生贖命,止殺興哀,可斷燒煮之殃,釋籠罩之絷,續壽量之海,成慧命之因,於世出世法皆大有裨益。” 簡言之我們應做的實事是:持戒、布施、供養三寶、弘法利生、扶貧救災、慈善助學等事。另外,在心理上要“懷慚抱愧,常生慶幸之心。識分知恩,恆起酬報之想”等。若能勤行以上之事,此即是不造惡業,多行善事功德。這不但可以培植本身的福德,也同時具有消除業障的功用。 如果佛教徒都能勤於忏悔,不犯或少犯錯誤,並照著永明延壽大師所說的萬善去做,不信佛的常人則只要做好世間善這一部分,那麼一個和諧的社會必然出現,故說佛教對構建和諧社會能做出大貢獻。 認識修忏意義為證圓頓止觀而努力 修忏之意義,上文已略有談及。修忏時如法運想,不乖行儀,當具足十法,“以理觀導於事儀,則一禮一旋,罪消塵劫;一燈一水,福等虛空。”故口說六根罪時,心存作法、取相、無生三種忏法,如是其罪可消,觀法堪進。如只口唱誦而心不在焉,罪何能消。故修忏者欲破障顯理,明心見性者,必須苦到忏悔而復本心源,究竟清淨。 修忏悔之法,當依《摩诃止觀》中“若欲忏悔二世重障,行四種三昧者,當識順流十心,明知過失;當運逆流十心,以為對治。此二十心,通為諸忏之本。”法智大師於《修忏要旨》中,亦說:“所謂逆順十心,通於迷悟兩派,故迷真造惡,則有十心逆涅槃流,順生死海。始從無始無明起愛起見,終至作一闡提撥因撥果,所以沉淪生死,無解脫期,今遇三寶勝緣,能生一念正信,先人後己,改往修來,故起十心逆生死流,順涅槃道,始則深信因果不忘,終則圓悟心性本寂,一一翻破上之十心。不明前之十心,則不識造罪之相,若非後之十心,則不知修忏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