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和居士:從佛學因緣理義看人生
從佛學因緣理義看人生 一、緣起 最近一段時間先後從一些報刊上看到有關家族病史和家族命運的報道,提出了一個如何看待家庭和家族病史以及命運的問題。比如有報紙報道一些家庭悲劇的遺傳時,以香港著名功夫片影星李小龍為例,說他正處在演藝事業最為輝煌的時刻,33歲的他卻在拍攝《死亡游戲》時的片場忽然暴死。而令人感到驚奇的是,20年後他的兒子在好萊塢拍片時又因中彈而死,致死他的那把道具槍本不該裝子彈的,但卻陰差陽錯地裝進了子彈。對於這種家庭悲劇的遺傳,有人還以肯尼迪家族為例,說約瑟夫。肯尼迪和羅絲的長子約瑟夫在29歲時死於1944年的一場空難。他的侄子約翰。肯尼迪,即美國前總統肯尼迪的兒子,在1999年7月同樣死於飛機失事,年僅38歲。除了一些類式的事例報到外,筆者還看到有一些有特殊家族病史的人在報紙上的求救,求救人因親眼見自己的親人過早地因家族病而一個個地離去,自己又到了這種該去的年齡,故而心中十分恐懼,無奈只好向社會呼救:如何才能解除這種家族病的制約。每當筆者看到類似報導,心裡總會頓時生起無限悲憫之情。 不少科學工作者將這種家族悲劇的遺傳和家庭病史的延續,歸結為某種基因的遺傳或者說是DNA的復制,國內外有不少科學家認為是DNA不僅是遺傳父母體貌特征,而且可以復制家族的歷史,也即是說復制家族的命運。科學家們的基本工作依據無疑是從同種病史的家庭人員的身體中,找到某種同樣的基因,或者說是相同的DNA,於是就得出這個結論。我想,這個結論與其它科學成果一樣,都是從現實存在為研究的著力處,這種研究結果可以表明一定問題存在的事實和存在的物質形態,但卻不能究竟為什麼會有這種存在,若是將其簡單地歸為遺傳、復制,是否完全准確也還值得商榷。現代科學從物質客觀存來認識事物的出現,應該說是有依有據的,但對於認識為什麼會有這種存在,認識是什麼因素產生的這種存在就顯得無力了,基本上都是一種推測和估計,因為科學研究都是從存在的物質形態著手,這就是現代科學技術的一大特征,或者說是一種認識上有限。 眾所周知,佛學是研究生命而誕生的,佛學對生命的研究方法與科學不一樣,佛學是從根本上揭示了世界包括生命在內的一切成、住、壞、滅的奧秘。因此,我們不妨對生命中的這個問題用佛學的理義來作解答,或許我們可以從中找到一條光明的解脫之路。 二、佛學關於世界和生命形成的基本原理 佛學是佛學創始人釋迦牟尼從思考人生、思考生命入手,歷經艱幸,親身證法,以大徹大悟世界真相,生命真谛而創立的。在佛學揭示宇宙萬事萬物生、住、壞、滅的奧秘時,有一項最為基本的理義:那就是諸有為法都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也正是這一真理告訴了我們,生滅於宇宙的一切事、物與眾生,都必有適當的因,配合適當的緣,才能以種種不同的形態,顯現在不同的時間與空間裡。也即是因緣存在,才能導致相應的法的存在,一旦因緣消失,相應的法便消失。從這理義出發審視宇宙一切事物及生命現象,萬法相依相存,他必須以因緣合和而生。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此無故彼無,沒有一法可以脫離萬法而獨自生存。以這一理義來認識生命現象,無疑他會給我們帶來一條新的出路。 佛學關於萬法因緣生的原理也同時告訴了我們:宇宙間的一切事物及現象都沒有屬於自己永遠不變的本性,故而佛學中有“一切即一,一即一切”(《六祖壇經》)之理。那麼如何又以一生萬法而形成千姿百態的物質世界呢?佛在揭示世界物質的形成時指出:“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無同異中,熾然成異,異彼所異,因異立同,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如是擾亂相待生勞,勞久發塵,自相渾濁,由是引起塵勞煩惱,起為世界,靜成虛空。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同異,真有為法。”(《楞嚴經》)。佛在這裡指明,世界的本體與本體所發生的妄動原本是一體的,但有妄動產生之後就有了相同相異的對峙,並由此對峙而產生種種變化,久遠的對峙運動就生成了種種物質而形成世界。中國道教中《道德經》經中也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之說,其理亦復如是,與佛學理義如出一轍。世界是因緣和合而有,生命現象也是如此。佛學在指出生命的成因時指出:“明妄非他,覺明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逾。以是因緣,聽不出聲,見不超色,色香味觸六妄成就,由是分開見聞覺知。同業相纏,合離成化。見明色發,明見想成。異見成憎,同想成愛。流愛為種,納想為胎,交遘發生,吸引同業。故有因緣,生羯羅藍,遏蒲昙等,胎、卵、濕、煞費苦心隨其所應。卵為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情想合離,更相變易,所有受業,逐其飛沈 ,以是因緣,眾生相續。”(《楞嚴經》)。佛在這裡十分明白地告訴我們,一切生命無論是胎生卵生,還是濕生化生都是依各自因緣而生。生命的因是什麼呢?以胎生人類為例,因是自性妄動業力所產生的識心種性。緣有三種,一是父母交遘的精卵,這是增上緣;二是胎胞所依賴的母體的種種營養,這是所緣緣;三是生命本身存在的種種善惡作為,又產生和增加新的善惡業力,這是等無間緣。簡單而言,要有生命出生,必有父、母及中陰身這三緣和合。少任何一個條件都不可能有生命出現。這裡所說的中陰身是心識之種,是以佛學所講的組成物質的“四大”中的風大為主,不是我們常人的地大為主,故而常人不可見。 文前我們在說生命之種性心識時引用了一個業力的概念,心識由什麼構成,由業力所成。中陰身也是一樣,由業力構成。佛學的理義告訴我們,一切生命的存在,都是靠業力的支持。因此可以說一切生命都是業力所造,業不同,生命的現象就不同,也是因為業不同,世間才會呈現出千姿百態。我們肉眼所看到的一切,可以說都是種種業果的呈現。除此之外,別無其他。業力成就生命,實質上也就是因緣成就生命,這裡的因就是業力,而一切促成業力成熟的條件、環境都是緣。 業是什麼呢?是生命的身、口、意的一切行為所造。按今天的話說,業也即是生命的一種能量,是生命再續不斷的一種連續的能量,生命就靠這種能量支撐。業所積累形成的牽引力就稱之為業力。業依其性質分有善、惡、無記(非善非惡)三種。正是這三種不同性質的業的錯綜復雜的構成,造就了生命的種種不同命運。比如說為什麼有的人福貴而有的人卻貧窮;為什麼有的人長壽而有的人卻短命;為什麼有的人六根不全而有的人六根具足;為什麼有的人健康活潑而有的人卻孱弱癡呆;為什麼有的人美麗高貴而有的人卻丑陋卑賤;為什麼有的人聰明福有而有的人卻蠢鈍赤貧等等,這都是生命中業的作用。業的性質決定著生命的一切際遇,也即是命運。 三、改變命運的可能性 人的命運可能改變嗎?改變命運的根據和出路又在哪裡?對於這個問題佛學作了圓滿的回答。命運是可以改變的,為什麼?因為生命也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佛學告訴我們生命是由業力構成,這個業力就是生命的因,而一切促成業成熟的條件都是緣。而生命的一切業又都是生命自己所為,非外力所加,這就為我們改變命運找到了契機:改變業力就是改變生命,解脫業力也就是解脫生命,這就是出路所在。生命的業力變,因就變,因變緣必隨之而變。因緣改變生命的運作軌道必然變化,也即命運必變。 改變業力這一說法從佛學理義上來說並不准確,因為此說有悖於佛學關於對業力運作規律的揭示,只是筆者為了使讀者對改變命運有一個比較簡明的認識而立此說。要稍為准確的表述改變業力,應該是改變業力的結構。為什麼?我們不妨先認識一下業力的基本特性。因為佛學關於生命由業力構成的學說,從根本上解說了人們對生命的任何質疑,回答了人類所要關注生命的一切問題。這一理義使我們找到了一個認識生命的根本,也即認識業就是認識生命,就是認識宇宙,解脫業就是解脫生命,就是控制生命,控制宇宙。佛學所揭示的業的原理極為復雜,故而佛學裡有“業力不可思議”之說法。但我們可以根據本文認識生命所需,粗略介紹一下業的基本特性,簡而言之業有以特性。 一是業一旦建立在未形成果報前不會自行消失。也即是業會不斷累積,直至聚集成一定的量生成業果,這就是佛學上所說因果。在這裡一切業皆是因,而一切促使業形成果的因素都是緣,這也即是佛學中所說的因緣。 二是業果不可抗拒。即是說無論什麼人在舊業未消除前,都不可能回避業的果報,不可能逃避因果律的桎梏。 三是業依性質分有善、惡、無記(非善非惡)。業運作成果的基本規律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或者說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四是業形成果報要有一定的時間。以業果成熟時間而言業分為重業、豐業、近業、慣業。重業、豐業成熟時間就相對要短一些。 五是業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條件。造成業力建立的條件有三個,即貪、嗔、癡。由貪、嗔、癡所造的業的生命,無論處於什麼樣的環境和條件都必定要接受自身所造的業果。只有無貪、無嗔、無癡所造的業,才不會形成強迫性接受的果報。 六是業有個別業與共業之分。個別業是個人所造,果報為自身接受;共業為多人相同的行為所造的業,由造業的群體所接受。比如一個家庭,一個家族,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所共同承受的命運。 了解了業力的這些基本特性,對於改變命運應該說就找到了一個基本途徑,即在業上下功夫。從業的基本特征中我們知道,已經形成的業我們是無法改變的,但未來將形成的業即在我們腳下,我們完全可以通過自己的未來改變生命中業力的性質結構。我們已知業是身、口意所造,而在這三者中以意為最重,因為意識是一切行為的指揮系統。這就為我們改變業找到了一個下力之處,至少有這樣三個行為可以使我們在改變業的過程中下力。 一是忏悔。忏悔可以使我們覺悟,對已作的惡不再重犯,對未來行為生起警覺,從此樹立善念、正信。 二是持戒。以持戒來規范自己的一切行為,做到有所為而有所不為,從而使自己不造惡業。 三是行善積德。以感恩的態度在世間生活,以感恩的心對待他人,對待家庭,對待社會,以自得利他的原則處理一切人和事,多行善積德。 我們當世人生活在世間,舊業已經由前期的生命或者過去的形為建立,不可改變,必然要接受這些舊業所帶來的一切果報,這是因果律所決定。但我們若是懂得了從佛學的因緣來認識生命,來認識生命中的業的基本運作規律,我們便可以主動的、積極地創造自己的未來。值此,讀者必定質疑:舊業既已成立,果報不可改變,我們又何以能改變未來呢?因為我們現在行為可以為未來創造一個新的環境,比如增大福報就可以增加我們承受舊業中貧窮果報的承受力。一個窮人掉100元錢和一個富人掉100元,其承受力是大不一樣的。同理,一個今後有大善報的人和一個今後無大善報的人,對惡果惡報的承受力也是顯然不相同的。如是自己積極創造新的環境,創造新的未來,就可以達到惡業輕受的效果,這就是改變命運。當然,這種改變程度和效果,全在於生命自己。這裡用一份耕耘,一份收獲,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之理來說十分恰當,這也是佛學因果律中的最基本原則。 由佛學因緣理義所言我們回到本文的主題,家族的命運,家庭的命運都是因有個別業和共業相存而有,自己之所以成為這類家庭或者說這類家族中的成員,這是自己命運的因緣所致,非他力所為,無可怨恨。要想從家庭、家族不好命運中解脫出來,唯一的出路在改變自己業的性質結構,著力全在於自己從當下開始的今後一切行為。大力創造自己的重善業,豐善業,增大自己的善報、福報,也以此改變和調整業果成熟的環境和條件。能改變嗎?能改變多少?能在今生今世自己的身上就看到效果嗎?對此大智大慧的佛理已為我們指出了一條光明之路,一切前途、一切未來都在自己心中,在自己的願力中,在自己的行為中。 本文只立意從佛學的因緣理義上來認識人生,認識命運,若是有人不僅如此,而是以正信於佛學,並受持讀誦佛經那又是另一番天地。正如《金剛經》所說:“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隨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生死已了,罪業、命運早已煙消雲散,何物之有。當然,佛如是之說,不為多數人所信,故此偉大佛學的大智大慧只為大根器人,上根之人所用。這也是佛學誕生二千五百多年來盡管受盡坎坷風雲,但仍具頑強生命力的根基所在。佛學理義的實踐性極強,必須通過修持者親身修持才有所得。故此,佛學此理的難信難證,也恰是眾多人對佛學一直持有偏知偏見的關鍵之處。當然,此問題不在本文的研究之列,本文不作贅述,有緣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