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淨法師:認識因果 第三章 全息網絡


 2021/7/21    熱度:2294    下載DOC文檔    

第三章 全息網絡

一般人常有個錯誤的觀念,認為如果沒有直接的去從事某事,自己就不需負任何的責任,其實,如果從廣泛的角度來看,整個社會或甚至整個世界都是一體的,每個人和其他人都有某種的關系存在,換句話說,整個世界或社會,可以說就像個錯綜復雜且牽纏著的“全息網絡”,每個人都是這大網絡的一個小環節,任何牽纏到個人的,也將牽纏到別人,就像只要扯動網絡的任何一點,網絡的其他部份,也會因受影響而震動!

因果的原理,也是如此的發展著。

因果的網絡,往往極細極微,有時是直接而直接的明顯,有時卻是間接而間接的幽微,就像一顆石頭,如果被從高樓的窗子丟出,剛好砸死底下路過的行人,這是直接的因果,如果這顆石頭落在馬路邊,被一個嬉戲的孩童丟擲到馬路上,剛好又被一輛急馳的汽車輾過,而飛起的石頭正好打死了路邊經過的無辜行人,這樣間接又間接的因果,該如何算呢?

又像“殺生者”和“食肉者”,如果沒有食肉者就不會有殺生者,沒有殺生者就不會有食肉者,而這樣的直接生間接,間接連直接的“共犯結構”,又將如何清算呢?

人的行為,常常就是這樣,直接間接交纏,有時直接,有時間接,而直接的結果不一定嚴重,間接的結果也不一定輕微!

一、同聲共哭的共業

 

因果的可怕,在共業的顯現上,尤其可以窺其不爽的原理,因為無論時空如何的轉換,身分關系如何的轉變,因果如何的纖細,等因緣際會,所有的人事物,都將擺在因果公正的天秤上,得到它應有的評價!

在佛經上有一則故事。

從前在印度,有一個婆羅門階層的富翁,家財萬貫,膝下有一獨子,年方二十,剛娶媳婦未滿七天,有一天,夫妻倆到後花園賞花,丈夫因為愛妻心切,所以爬上高樹要攀花,想不到樹枝忽然斷裂,人因而掉到地上,活活摔死。

當時全家人抱著屍體,悲痛欲絕,連來探視的親朋好友都為之拭淚,他的父母、新婚妻子,更是哭得呼天搶地死去活來,怨怪老天爺不長眼睛,等依俗送葬後,全家大小仍然沉 溺在悲傷的情緒裡。

佛陀知道後,悲憫他們,便前往慰問,語重心長的告訴富翁說:“聽我的勸告,萬物萬事都是無常的,有生就有死,禍與福也是相連的,現在這個孩子死了,但有三處眾生為他哭泣,你知道他究竟是誰的兒子,誰又是他的雙親嗎?”

富翁知道佛陀意有所指,因此停止哭泣,請求智慧的佛陀為他開示。

佛陀說道:

“在非常久遠以前,曾經有一個孩童手拿著弓箭,來到一棵樹下,仰著頭搭起弓箭就准備要射鳥,當時旁邊有三個孩童鼓勵他說,如果你真的能射中,才算真英難呢!這孩童就很得意的拉起弓箭,果然一箭就把樹上的鳥兒射死了,當時旁邊的三個孩童看了,都不禁為他歡呼鼓掌。

後來經過無數劫的生死輪回,當時那三個在樹下的孩童,一個有福報,現於天界為天神,一個在海中為龍王,另一個就是婆羅門長者你,至於當初在樹下射鳥的那個孩童,前生在天界為天神之子,命終轉生人間,成為你的兒子,在不幸從樹上摔落而死之後,馬上投胎化生為龍子,偏偏在他投胎剛化生時,卻馬上被大鵬鳥吃了,而那只大鵬鳥,便是以前被他所射中的那只鳥所化生的。

現在,有三處在為這個兒子哭泣,一個是天神,一個是你,一個是龍王,你們都因為他曾是你們的兒子而傷心欲絕,這全是因為在前生,你們鼓勵他射鳥殺害生命,射中了又大加贊美一番,所以今生,你們三個,同時在天界、人間、海中都為他哭泣,這全都是因無知鼓勵殺生的報應啊!”

這個故事不禁令人深深的感歎!

三個無知的小孩,為了償還“事前鼓勵射鳥,事後又歡呼鼓掌”的共業,雖然經過了無窮遠的時間,但在因緣巧妙的驅使下,彼此雖然各在天界、人間和海中轉換了不同的身份,但卻以父子的“結合”關系,同聲一哭,來了結那份終究無可逃避的共業。

只是,當時同為別人歡呼,可曾想到以後將為別人同聲哭泣?這個鼓勵殺生的歡呼,是何等的無知,又是何等的沉重與諷刺啊!

 

二、緣份的秘密

 

在人的一生中,屈指算來,與自己有密切關系的人並不多,大多只是萍水相逢,我們很難去解釋在人生中人的遇合現象,為何我們總會去遇見某些人,而不會去遇見某些人,我們只能以“緣份”,而不是以“或然率”來作合理的解釋!

而“緣份”背後所隱藏的秘密,就是“業力”,因為在無數的過去生中,我們和很多的人,有過某種的“對待關系”,而這些“對待關系”,不論是建設性的或非建設性的,都形成了彼此間的某種“業力”。

我們可能因為過去生中的彼此關懷、關心、照顧、幫助而形成良善的業力因緣,也可能因為彼此的爭執、搶奪、侵犯、傷害、凌辱而形成不良的業力因緣!

當彼此的業力因緣纏結得愈深,不論是良善的或不良善的,彼此就愈容易在來世的輪回 中再次相遇,而不管再遇時的角色是否改變或互換,不變的是,和彼此間業力有關的種類和屬性,情感的,就以情感解決,物質或生命的,就以同等的形式償付!

因此,以業力的觀點來看,能身為父子、母子、夫妻、兄弟姊妹、親戚、朋友,都是在往世生中,彼此間已種下了非常大的業力因緣,因此今生才能再次相遇,而且有了密切的關系存在。

所以從某個角度來看,今世的相遇,可以說是在償還或延續彼此的恩情或仇恨,從另一方面來看,也可以說是讓彼此繼續學習,以糾正以前彼此所未曾處理好的關系和問題!

 

三、奇異的親緣

 

當然,會構成親情關系的,都是在前世或長久以來,即有了不同的牽纏糾葛關系,有的是因為彼此的“關懷、關心、照顧、幫助”而形成,有的是因為彼此的“爭執、搶奪、侵犯、傷害、凌辱”而形成,在這些不同的“對待關系”中,有的重大,有的輕淡,有的明顯,有的隱約,而這些不同的業力因緣,都將其因不同的形式和性質,而決定以後相遇的關系。

以研究“輪回”案例而聲名卓著的史蒂文生博士(LanStevenson),在他的研究中,就曾舉出幾個因奇特的因緣,而結成親緣關系的個案。

在黎巴嫩,有個記得前世的小男孩,說他的前世是村莊上已過世的一個男子,這男子生前,曾為了灌溉水權的問題,和他現時的母親強烈爭執過,彼此都互相指控對方盜取自己的灌溉水,而奇特的是,當這小男孩幾乎才學會說話時,就開始指控他的母親盜取“他”的灌溉水,他的母親除了驚異外,當然也很“熟練”地予以反駁,直到多年後,這小男孩的“積怨”才慢慢的減退,旁觀者都認為,這小男孩的案例,蘊含了對“他”和他母親兩者的某種“審判”意味!

在緬甸,有個婦人欲搭長途火車到某地去,想不到在途中突然心髒病發作,人們趕緊將她送往鄰近的小鎮就醫,不幸的,這婦人在送抵醫院後不久就病逝了。

後來不久,在小鎮地方有個小男孩出生了,當他學會說話後不久,就不時的提及這婦人的生平和死亡的情形,後來經過調查,原來他的母親,當時曾和許多好奇的人,一起去探視那個不幸死在異鄉的婦人,並曾經協助這婦人的埋葬事宜,過了不久,她就懷孕生下這小男孩。

顯然的,我們並不知道更前世的因緣,但如果這個前世的案例真實,這個小男孩和他母親間,可預期的,將會是一種和諧與感恩的關系。

在土耳其,也有一個類似的案例。

有一個叫“尤索夫”的小男孩,出生在一個叫“歐達巴西”的村子裡,這小男孩聲稱記 得他的前世,他說他前世住在“歐達巴西”南方數十公裡遠的一個村子,有一天,他到北 方某地去,不幸的,在“歐達巴西”北方十公裡的一個村子被謀殺。

當史蒂文生博士去調查這個轉世案例時,他覺得奇怪的是,一般轉世的案例,都跟“地緣” 有關,也就是,“尤索夫”為什麼是在“歐達巴西”出生,而不是在當時前世的居住地,或是在謀殺的發生地,或是其他的任何地方呢?

後來,當他仔細研究那樁謀殺案的相關背景資料時,才恍然大悟,原來,當初那男子被殺害時,謀殺者曾將他的頭割下來,而當謀殺案發生時,正好是處於土耳其一段特殊的無法律狀態時期,因此當謀殺案所在地的村民,發現了被分割的頭和屍體時,認為對村子是一項累贅和負擔,因此將頭和屍體,偷偷的移往南方的一個村子,並將之棄置在那裡。

想不到,被棄置屍首的南方村民,也抱著同樣怕麻煩的心態,因此他們也偷偷地將屍首移往更南方的村子,就這樣,屍首一路被往南棄置,最後,終於被棄置在“歐達巴西”,當時,被地方上一個村民看到了,他不禁悲歎其他村子村民的自私無情,因此,除了將屍首復原外,並且極為慎重妥善地予以安葬,過了不久,這個心地善良的人,他的太太就懷孕生下了“尤索夫”。

對照某些人的自私無情,更顯露這個村民的高貴善良,這對父子,相信在未來,將會有極其溫馨和諧的父子關系!

 

四、不知道的事,要負責嗎?

 

有的人說:“如果真有前世,但那畢竟已是‘過去’的事了,為什麼現在的我,必須為過去所不知道的事負責呢?”

這種人的意思認為,“現在”是現在的,“過去”是過去,既然過去已過去,且現在“不知道”過去所做的事,那麼無法也不必去為過去所做的事“負責”!

但“現在”和“過去”真可以這樣截然的劃分嗎?我們可以因為“不知道”以前所做的事,而不必“負責”嗎?

因為“現在”是“過去”的延續,“不知道”,並非表示可以不必“負責”!

雖然“我”的本質是無常性的,想從“我”中,找到一個永恆不變的“我”而不可得,但年輕的“我”,也是由童年的“我”遞變而來,老年的“我”,也是由年輕的“我”遞變而來,因此,雖然沒有永恆不變的“我”存在,但我卻是由一系列“變化的我”所構成,因此,“我”就可以說是由一連串“生命的因果序列”所組成!

就像“那先”比丘在回答“米蘭陀王”時所說的:

“陛下,那個嬌弱啼哭的嬰兒是‘我’,而現在長成的也是‘我’啊!雖然形貌不同,但卻是同一系列的連續!”

“能不能進一步的解釋!”米蘭陀王說。

“陛下,這就好比有人點燈,照耀通宵,請問陛下,那初夜的火焰與中夜的火焰是同一個嗎?”尊者說。

米蘭陀王回答說:“當然不是,尊者。”

尊者繼續問:“那麼,中夜的火焰與後夜的火焰是同一個嗎?” “當然不是,尊者。”米蘭陀王很快的回答著。

尊者進一步的問說:“請問陛下,那麼,是否初夜是一燈,中夜是一燈,而後夜又是另一燈呢?”

米蘭陀王回答說:“當然是同一盞燈,尊者,只不過是和第一次所點的火有關聯而已!”

尊者說:“陛下,一系列生命的存在,一個接一個,與燈焰的道理是完全一樣的,一個原素滅了,另一個便接著生起,相續不斷,中間沒有絲毫的間斷,因此,今天的您,與當初那嬌弱啼哭的嬰兒,既非同一人,也非另一人!”

尊者又說:“又好比牛奶,新鮮的牛奶放久了,會變成酸酪,酸酪會變成乳酪,乳酪會變成清酪,陛下,如果有人說酸酪、乳酪、清酪與鮮奶沒有關系,這樣的說法,對嗎?”

“當然不對!尊者,它們都是與鮮奶有關聯,所以才會出現的。”米蘭陀王肯定的說。

尊者應許的說道:“是的,就是這樣,陛下,一系列生命的存在,一個接一個,相續不斷,中間沒有絲毫的間斷,今天的您,與當初的您,既非同一人,也非另一人!”

同理,“前世”的我和“今生”的我,雖然在外貌形體上有所不同,但今生的“我”,是由前世的“我”變化而來的,所以說,前世的“我”和今生的“我”,“既非同一,亦不相異”,它們是同一個系列的相續,就像初夜、中夜、後夜的火焰,或是鮮奶、酸酪,乳酪的關系一樣!

因此,雖然現在的“我”,不是前世的“我”,但現在的“我”卻是由前世的“我”遞變而來,都是屬於同一個生命的“連續序列”!

由以上的陳述知道,我們可以說,“現在”的我,和“過去”的我,沒有任何關聯嗎?或是我們可以因為“不知道”以前所做的事,而不必“負責”嗎?

從生命的“連續”觀點來看,對於過去所做的事知道要負責,不知道更要負責!

一個人,不只要為“現在”所做的業負責,要為“過去”曾做的業負責,更要為“將來”要做的業負責,這就是對自己直下承擔、能夠承擔的“大負責”!

至於那些自私、敷衍、推卸責任、遇事逃避的人,不只無法減松現時業力的捆綁,恐怕業力將更如影隨形的加劇。

因為,他逃避得了別人,卻無法逃避得了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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