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光法師:密教思想與生活 言語之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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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教思想與生活》之《言語之表達》

神秘一如之密教精神是不能以普通言語文字來表達的。若勉強以言語文字來表示,只能以“非有、非無、非一、非異、非斷、非常、非去、非來”等否定消極的方法來表示。或以“亦有、亦無、亦一、亦異、亦斷、亦常、亦去、亦來”等肯定積極的方法予以方便權說。

但這都只是回旋於精神外廊,不能深入其中軸去接觸感味之。因此,為把握如實之真精神,才將世間普通之言語文字給予象征華,成為真言或陀羅尼,仗此而通達味得“全”的內容。

這等真言或陀羅尼成立發展的過程,其淵源雖然各異,但若從已成立的真言或陀羅尼來看,悉是同物異稱。為把握密教精神之具體表現的“誠之語言”上名“真言”。於照破迷暗的意義上,言“明咒”;念誦這等真言、明咒以之統一心神,則曰“總持”,或“陀羅尼”。不論以何者稱之都不違要義,在本書中均以“真言”稱之。

於真言之發展過程中,單舉神或佛名,或贊歎功德行跡為真言之內容者也不少。已完成之純正密教的真言,都不外是如來體驗自證之真精神的具體表現,是超越“對立”、“比較”的神秘一如境地。故《大日經》有此強調,這“並非一切諸佛自造或他造,諸如來出世或不出世,此乃法爾自然住於全一的存在”

真言的構成,有消極與積極二種方法。先從消極構成方法來說,此是基於神之啟示言語而成,可是卻超越了言語本身的意義,或雲壹胝或吉胝,如斯都是不可思議語的羅列所成。《瑜伽論》說:“如斯諸咒章句,總無有是義,此圓成實也。”此超越對立意義的無義之言語,對於表現無限絕對之圓成實性功能較顯著。以此無義之言語反復念誦,可以止除邪念統一正念,體現“止”之境地。依此,直爾得能把握其神秘一如之內容。

但是這神秘一如之境地,若只以心專注於無義之境地的消極方法去表現,則不知不覺中其心就會靜化沉滯而完全滅殺密教精神活動性。所以純正密教慫恿把握其積極的活現,故就以積極有意義之真言為門,去挖掘其深處之內容;依其所暗示的為背景去體悟“全一”之一切的無限性。

此積極而賦予特殊意義之真言中,含有“象征的”與“記號的”兩種。又“象征的”還分有暗示式、與略诠式。暗示式只羅列了精神、內容、功能、觀念之語,語與語之間沒有任何文法上之關聯,依此觀念之語去深徹其內容。如。戒YIN真言只羅列“貞潔、無欲、淨潔、無染、蕩滌”等語;戒酒真言只羅列“清素、不醉、不亂、無害、護戒”等語。又佛頂尊勝陀羅尼,或阿彌托十甘露陀羅尼等都是並列了種種觀念之語,此等皆屬暗示式。略诠式者,即以簡潔之語句,诠示其體驗內容,例如:“一切諸法自性清淨,我自性清淨也”或“普遍歸命諸佛,我即法界自性也”等,以短文作一種象征。

其“象征的”真言,雖無言語本身的意義,但以一音或一字,為記號或符牒,取其特定語言之一音或一文字之首、中、尾來代表的真言,為“記號的真言”,例如以“阿”字一音一字代表“阿努怛波陀”即“不生”之語;“口縛”之一音一字代表“縛陀”,表示“言說之義”。又如,“吽”字之種子字,以“诃”表“因業之義”;“汙點”表“捐滅”義,與表空無之空點合成一字,依此,捐滅一切因業化成空無而表現絕對之體驗境地。前者為一字記號式,後者為合字記號式。

無論如何,反復念誦此等清楚地表現神秘一如的精神內容之真言,當處便能把握掘入其內容深處,由深入其中核而感得全的當體實相。

感得神秘一如之精神內容端倪之處,方有真言之所以為真言。深論之,這象征或記號所用之言語文字,是不論何國何語文都可以的,不必拘限於梵文、梵語。一般使用的所以僅限於梵文、梵語,這是因為佛出現於印度,梵文、梵語是當地當時所使用的語言,因為是佛語遂有神聖感。當時所有的經典都是梵文、梵語或巴利文,而今已譯成各國語文。其實咒文亦有意義之譯,但因欲令其進入絕對的“一如”境界,暫不宣說而已。善無畏三藏言:“至於論及真言法教,為一切之隨方名言,遍及諸趣。只因如來降跡語天竺,以傳法者約梵文以作一途,以明其義而已”。

若人通達真言之象征,把握了神秘之精神內容,就能自悟開佛之知見。不限於梵文、梵語,凡一且音聲、一切言文,無一不是“生”之實相與法身真精神之表現,即所謂“溪聲廣長舌,山色清淨身”,進而其表現的真言與精神內容成為一體一如時,其真言當體即是佛也。善無畏三藏言:“此聲字即是佛之加持身也。此加持身能成為普遍隨類之身無所不在。”這色心一如之處舉手投足無非如來密印;開口發聲是滅罪真言,意之所思悉是佛之活現內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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