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修平教授:什麼是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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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三科?

“三科”是佛教對世界物質和精神現象的分析與概括。“科”是科目、類別的意思,三科就是三大類別,分別是蘊、處、界,也叫做陰、入、界,具體來說就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1.五蘊,梵文作Pancaskandha,意為五種類別,或五種積聚。這是佛教對一切有為法(指處於相互聯系、生滅變化中的一切現象)所作的分類。蘊,積聚、類別的意思;也作“陰”,蔭覆之義;又作“眾”,眾多和聚之義。五蘊的具體內容如下。

色蘊:大致相當於物質現象,但並不完全如此。佛教所說的色法,泛指一切有質礙的事物現象;色有“變”與“礙”兩種基本特征。由有變礙的色法相聚而形成的一切物體,就構成了色蘊。它包括地、水、火、風“四大”和由四大所組成的“五根”、“五境”和“無表色”。無表色指依身、口、意發動的善惡之業,生於身內的一種無形的色法。

受蘊:即感受,指在外界作用下產生的各種感受。一般分為“苦”、“樂”、“捨”(不苦不樂)三種不同的感受。

想蘊:相當於知覺或表象,也屬於精神方面的作用。人們通過對外境的接觸而取顏色、形狀等種種相,並形成種種名言概念,即為想蘊。

行蘊:相當於意志和行動,泛指一切身心活動。佛教所說的行,大致有“遷流”和“造作”的意思。遷流即變化,前念滅,後念起,念念不斷,剎那生滅;造作主要指“思”,也就是思維、思量、思考等心理活動,這些活動,使心發起造作的功用,趨向於善惡。

識蘊:識有“了別”的意思,識蘊即指意識或認識作用。小乘佛教一般講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大乘佛教則在六識之外再加上“末那識”和“阿梨耶識”,共稱八識。

五蘊中,色蘊相當於物質現象,受、想、行、識四蘊基本上都屬於精神現象,從感覺到知覺,從認識到思維,由淺入深,組成了一個完整的意識體系。在佛教義理中,五蘊還有廣狹二義。狹義的五蘊為現實之人的代稱,廣義的五蘊則指一切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的總和,是佛教全部教義分析研究的基本對象。一般而言,小乘佛教偏重前者,大乘佛教則偏重後者。小乘佛教大都通過分析五蘊而強調“人無我”,即認為人是五蘊的和合,唯有假名,而無實體。將五蘊和合之假“我”執為實有,正是諸苦的根源。大乘佛教則一般通過分析五蘊,在強調五蘊和合的人“無我”的同時,否認五蘊本身的真實性,從而進一步強調萬法皆空。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中所言:“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對五蘊的解釋,也是佛教各派確立自己思想體系的重要依據。在佛教看來,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創造者和主宰者,宇宙萬物與芸芸眾生都是由色、受、想、行、識五種因素在一定條件下聚合而成的,因而由五蘊組成的事物和生命都處於變動不居之中,沒有恆常的自我,其本性都是空。五蘊以色為始,以識為終。色為物質,識為意識,主觀與客觀、物質和精神成為世界和人身的兩大構成。人生之所以是苦,就是因為色、受、想、行、識五蘊和合而有人的結果。人是物質與精神,身與心的統一體。當識與色相合,就會與取聯系在一起,產生固執的貪愛和欲望,生起苦、樂或不苦不樂等感受,並由此感受而產生相應的知覺,形成喜歡或厭惡的心理,以指導自己的思想和行為,造下種種善惡之業,依業受報而有輪回之苦。佛教特別強調,“知諸我名,唯召蘊相續”,“由我執力,諸煩惱生”,即五蘊和合而有人身,人執著於自身,就會產生諸煩惱,因此,五蘊之苦是一切痛苦的會聚,這就是“五蘊盛苦”。佛教的各種理論學說就是從五蘊入手來說明人生痛苦的原因,探討脫離人生苦海的途徑與方法,從而形成各種不同特色的解脫理論的。

2.十二處,梵文作dvadasayatanani,“處”,舊譯也作“入”,有生長、培育的意思。根據《大乘廣五蘊論》的說法,諸識生長門是處義。諸識生長,內依諸根,外依諸境,根境相涉,所以“處”就包括了根與境兩個方面。具體指內六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和外六境,即色、聲、香、味、觸、法,總稱“十二處”。六根是能生之意,眼等諸根能夠產生和增長眼等諸識,因此成為根。佛教所說的根有二義,一為“扶塵根”,即通常所見之眼等生理器官,肉體器官本身沒有獲取外境、產生認識的功能,只能扶助正根對外界事物產生認識;二為“勝義根”,又名“淨色根”、“正根”,其體是由清淨精微的四大種所構成,非肉眼能見,有點兒類似現代醫學所說的神經系統。前五根由色組成,故為色根。第六意根由心所依,能生心法,故為無色根。意根主要引發意識的作用,也為前五根所相應的五識所依,因而意根是六識所共依。六根概括了眾生身、心兩方面的內容,佛教常說的“六根清淨”就是以六根為眾生身心的全體來講的。“六境”,指六根所對之外境,即認識的對象。佛教認為,六境猶如塵埃能污染人的情識,故稱六塵;能引人迷妄,又稱六妄;能令善衰滅,又稱六衰;因其能劫持一切善法,故又稱六賊。

3.十八界,梵文作Attharasadhatuyo,指能發生認識功能的“六根”,作為認識對象的“六境”,以及由此而生起的“六識”的合稱。界,為種類、種族義。十八界是以人的認識為中心對世界一切現象所作的分類,它包含人的“能依之識”、“所依之根”和“所緣之境”等十八種自性各不相同的法。

為什麼佛教要立三科的名目來概括一切法呢?佛教的根本目的在於幫助眾生了解宇宙的真相,從而解脫生死與輪回,因此,佛教,特別是原始佛教回避任何與解脫無關的,對修行與證悟沒有幫助的哲學思辨問題,而只對當下存在於時空中的、人們可以經驗到的現象加以分析與概括。這就是佛教立“三科”的由來。佛教出於教化眾生的目的將現象界的一切法揀別為“三科”,幫助人們從這三個方面來觀察自我與自我所面對的客觀世界,從而破除“我執”,以了悟“無我”之理。具體來說,佛陀依據眾生愚癡的差別,為愚心所者,細別心所法而說五蘊;為愚於色法者,細別色法而說十二處;為愚於色、心二法者,細別色、心二法而說十八界。依據眾生根器的利鈍,為利根者說五蘊,為中根者說十二處,為鈍根者說十八界。依眾生樂欲的不同,為欲略者說五蘊,為欲中者說十二處,為欲廣者說十八界。其目的都是一個,即破除對一切法的執著,從而最終從煩惱中解脫出來。

(摘自《佛學問答》洪修平、許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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