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方法師:解脫之道講記 a24 十二因緣 第二項 行(業) 一 行


 2021/12/22    熱度:744    下載DOC文檔    

“第二項 行 (業)  

行:行為、造作遷流之意,指依無明而起的身心活動。”

十二支緣起裡面的“行”,指的是沒有解脫的無明眾生的造作,所以又叫業。佛法的重點內容是無明、貪愛及行(業),要明白什麼叫業力,業力如何產生,為什麼會影響到未來際的生死相續?

“以性質說,有:罪行、福行、不動行;以所依說,有:身行、語行、意行。身心動作及引起的動力(業),也名為「行」,因造作之義,同於「業」故在此,指能招感現在果報之過去世三業(身、語、意)。”
    我們的意念一動就造成身體和言語的行為,所以,身口意三業的造作指的是意念、身行、語言。之所以有身體的行為和語言,一定是先動了意念,意念不動不會產生行為,所以身口意都在造業。業有福業(行)、罪業(行)和不動業(行)。行善是善業,作惡是惡業,修定是不動業。

現在身心的造作會產生未來的影響力,這也叫行。這個影響力即未來的業(無表業),會影響到未來的身心行為和果報。很多人不了解這點,說看不到這個具有影響力的業。其實我們可以感覺得到的,比如今天做了一件善事幫助了別人,身心會很歡喜,身體也會覺得很輕安。反之,如果今天犯了罪,在心靈上就會留下作用,連作夢都會恐懼。俗話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白天的情緒會影響到晚上。如果常作同樣的行為,久了會變成慣性,業力就更強大而固定。習性就是習以為常而產生的一種慣性作用。過去世的身語意三業能招感現在的果報,同樣,現在的身語意三業也能招感未來的果報,所以都叫行(業)。

“業的定義:是由身心的活動而留有力用,因活動所引起的勢用,或稱「生活的遺痕」。古說業有「表業」與「無表業」。「表業」,為善為惡的行為;「無表業」,從善惡行為而引起的潛力。”

身心造作產生的作用能影響未來,這個力量叫業。業分表業和無表業。表業,就是現在已經表現的身口意的造作,構成了外在的行為;無表業,就是由行為的造作而產生的潛在功能動力,但還沒有表現出來。現在一般講的業力指無表業,也就是潛在內裡暫時還沒有產生果報現象的作用,但會影響未來而受報。

“從業的發展過程說,由於觸對現境,或想前念後,思心所即從審慮、決定而發動身語的行為;在這身語動作的當下,即引起業力。可見,業是經內心與身語的相互推移而滲合的。”

導師的這段話把業力的造作講得很清楚:我們的六根與六塵相觸,或是內心的記憶而引起思惟,思前想後,思心所從審慮到決定,然後發動為身體和語言的行為。這個造業的過程,一般人都不了解。要產生行為前必定有其先決條件(動機),一般很少沒有動機而胡塗行事的。有的是根塵相觸而引發,有的是內心的觀念而產生,二者都經過思惟、審慮、決定,最後才產生行為。所以當我們在考慮、思惟、決定以及發動為身語意行為的過程中都會產生業力。

這裡大乘與小乘的說法有一點差別。構成造業的條件是行為的表現,這是根本佛法的說法。比如說拿刀子殺死了一個人,殺業才能成立。但是大乘佛法後來發揚為不是只有行為,進一步談到了動機。比如看到一個人就非常瞋恨,恨不得殺死他。當這樣一念起來時,雖然還沒有表現出行為,大乘佛法認為就已經構成造業了,認為這就是動機,就是殺業。所以大乘講究的是身口意,身是行為,口是言語,意是動機(思惟模式),這個要求就更高了。我們之所以會有行為,一定是先有內心的動機,所以注意喔,修行就要注意到我們的動機(起心動念)。如果能在起心動念的當下就能發覺,那麼當下就能停止,就不會產生惡業了。如果產生了行為才叫造業,那就太慢了,已經發生了要停止也來不及了。如果我們時時刻刻在觀照,時時刻刻在注意,心念一動馬上就發覺了而停止,那就不會變成行為,這是修行重要處。真正用功修行的人不是只注意外在的表現,而是時時刻刻觀照自己的起心動念,微細處都很明析,當心念一動時馬上就發覺,不再繼續下去,更不會變成行為,所以真正用功處是在動機即起心動念處!業是經身語意行為的互相滲合而造成的,不是無條件原因動機的。

“所以業不能看為個體性的物質或精神,也非附屬於身心的某部份;而是不離有情色心,不即有情色心的潛能。總之,業依有情的和合相續而存在。”

這幾句話也很重要。眾生對業力很容易執著,好象業是一個實有的東西,住在我們身體的某一部分,不是在五蘊物質的色身,就是在心靈的部分。甚至有人認為,從現代生理學來看是儲存在腦部的某部分。我們都有一個觀念,業力使我們生死輪回,它總是一個什麼東西住在身心的什麼地方,然後在我們死的時候,從這裡跑到那裡去輪回。這就是實有感的想法。其實這裡就點出重點:不能把業力看為是個體性、物質或精神的,也不附屬於身心的某一部分。那業力到底是什麼?導師說:業力不離有情的色心,但不即是有情的色心,它是一種潛能。“不離又不即”,這就難了解,就像我們講的“非有非無”。不即不離,“即”=就是,“離”=離開,業不就是身心,但也不離開身心,它是因有情的身心活動而存在的功能。如果執著它是實有的,就會說它是物質或心靈的,住在身心的哪一部分,好象實有固定的一個東西。其實它只是一種功能作用,是不離身心而有的功能作用,但它不是實體的物質。這一點大家要注意,不然把業力實有化,那就與“自性”以及外道的“神我”是一樣的了!這個比較難了解,到後面我們會進一步深入細致講解,讓大家體會深一點,那時身心有體證的人就會漸漸了解的,不要急在一時。

業依有情的和合相續而存在,如果沒有我們有情和合相續的這個身心,業力就無法展現。所以業力是“非有非無,不即不離”的,大家慢慢體會,不要把業力實有化,業力還是緣起如幻性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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