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方法師:解脫之道講記 b2 十二因緣 第四項 名色
“〔第四項 名色 〕 色是生理的部分,名是心理的部分,名色即五蘊功能的色心二法。 “在嬰胎初凝,還沒有完成六根的階段,稱名色。” 受精卵胞胎成,但還沒有完成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的階段叫名色。 “有部,由胎生學理解:托胎結生時之一剎那位,稱為識;托胎後,在四色根(眼、耳、鼻、舌)未起,六處未滿之前的胎內五位,稱名色。” “總之,名色要有識的執持,才能不壞而增長;此識也要依托名色,才能發生作用。名色與識,色心交感,而相互依存。” 名色沒有識的作用,就會死掉不能成長;識沒有名色,也產生不了作用。可見識與名色是相依相緣的存在。這一點很重要!說明我們的身心內不需要“我”操縱,完全是識與名色的相依相緣而有生命的作用,不需要“我”(靈魂)在裡面操控才會活動,要注意這個重點!名色與識是相依相緣的,缺一都不能產生我們生命的作用,首先要明白這點。
依父母精血結合的最初心(識),而引起生理的(色),心理的(名)開展;”
部派佛教的一切有部由胎生學理解,認為已經受精成為胞胎了,但眼耳鼻舌還沒有完成的階段叫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