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方法師:解脫之道講記 b6 十二因緣 第八項 愛


 2021/12/25    熱度:848    下載DOC文檔    

“〔第八項 愛 〕  

愛,是有情的特性,性欲產生了,而開始男女的染愛,染著自體與境界,染著過去與未來。廣義說,意為貪戀執著於一切事物。”

人成長了,男女的生理欲望也會起來。但十二支緣起的“愛”,最主要是指對於生命自體的貪愛染著,每天打扮、享受、順從、照顧這個肉體,是多麼的執著!不管何人,身處何境,沒有不對這個身體染著的,這叫自體愛。都把五蘊的功能以為是實在的“我”,講話也都說:“我、我、我”,雖是世俗的名言,但在這世俗的名言後面,我們都很深的認同這個叫“我”,希望保護它永遠存在。只要有“我”的實在感,就希望占有、主宰、控制外在的一切,希望隨心所欲:我的感受,我的財產,我的地位,我的名譽,我的眷屬,我所有的一切,這就是境界愛,由“我”引申出來的就是“我的”(即境界),所以有自體愛,必然就有境界愛,佛教術語稱為“我”與“我所”。染著於“我”後,就希望現在如何好,但是現在必然會變化啊,那就希望未來如何好(染著於現在與未來)。

為什麼希望死後還要永恆存在?一般學佛者都認為:“人間是苦的,我們應該到一個極樂的地方去,希望未來比現在美好”。這樣的希欲其實還是自體愛引申出境界愛而已。眾生由於“無明”,在“觸”“受”後產生“愛”染,隨之而來的就是“取”和“有”。我執產生的我見有兩種:一是思想觀念的執著產生的我見,譬如接受基督教或其它神教的觀念,認為有上帝、靈魂、實在的我,這叫補特伽羅的我見。通過上緣起的課,建立無我的正見,明白了根本就沒有我、沒有實在的靈魂、上帝,就不再受神教我執觀念的影響,這樣就破除了補特伽羅我見。只要破除了無明,轉變了觀念,慢慢就不執著有一個“我”了。但是愛染會產生很深的慣性,那就是另外一種我見――生命的根身中習以為常的“我”的實在感的慣性,很深很深地潛伏在意識裡,在深層的意識裡變成一種很深的慣性,這叫薩迦耶我見,是生命中執著很深的愛染以後產生的慣性。所以破除補特伽羅的我見是觀念上的,通過教育、熏習、聽法,知道根本就沒有一個實在我,就可以從觀念上破除了。但往往大家都會問:“師父,你講的法我都聽懂了,但是為什麼做不到”?注意聽,“做不到”就是因為這個薩迦耶的我執我見!這是在根身的慣性中很深的細意識的一種染著,屬於愛染的部分。所以,破了身見、戒禁取、疑惑,見法了,還有貪嗔的習性,所以叫證初果;到二果時,貪瞋就比較薄,習性慢慢淡了;三果時,習性就伏了;四果時,習性就清淨了。同樣是見法,為何有四個層次?就是看‘薩迦耶’我執的破除程度而定的,只有真正完全破除薩迦耶我見,才能證四果阿羅漢。所以注意,通過觀念上的教育熏習聞法,可以破除見惑(知見上的迷惑),在觀念上不再執著有上帝、神我。但要破除思惑,即長期以來染習很深的慣性習性(愛染)就比較難,這就要深觀才能辦到。破除見惑和思惑,都是從緣起來下手的,緣起無自性在理念上是容易建立的,但是很深看到內在的問題,破除愛染,那就要深觀——進入生命中的體證修行,才能止息習性而證阿羅漢。“愛染”是非常深細粘著的,千萬不要以為聽了課,懂得無我的道理就可以了。知道無我,為什麼習性還一直在?知道非實,碰到事情仍然作不了主,這就是愛染很深的慣性——習性。所以一個見法破除了見惑的人要更用功修行,就是還要破除思惑――愛染的慣性。

“在增支部經典,佛曾喻示:「愛可生愛,亦可生憎;憎能生愛,亦能生憎」。法句經說:「從愛生憂患,從愛生怖畏;離愛無憂患,何處有怖畏」?以下說明「情愛的活動形態」,有三:”
    增支部和法句經都告訴我們,這一種愛是私欲,是產生恐怖憂悲苦惱的根本原因。眾生哪一個不貪愛?哪一個不痛苦煩惱?不管現在如何得意,其實心裡的憂悲苦惱都是一樣的,愛的背後因為無常變化故,帶來的必定是痛苦煩惱,所以只有離愛才能自由自在真正解脫。而且生命一定會滅,到時候面對的還是老病死,必將失去一切。下面解釋眾生的情愛的活動形態。

“一、戀舊與趨新:
有情的愛著,必然表現於時間中,經雲:「於過去諸行不顧,於未來諸行不生欣樂,於現在諸行不生染著」。”

經典中教導我們,不要顧戀過去,不要希望未來有多好,對現在面對的一切也不要產生執著愛染。意思是不要對三世(過去、現在、未來)起執著。

“有情由於情愛的特性,所以對過去,總是戀戀不捨(不是一般的記憶),隨時執著,難以放下。”

我們都會懷念過去美好的時光,尤其是老人,年紀愈大,愈懷念過去,見了面都在談自己過去如何。因為現在已經沒創意了、無能為力了,只好活在過去美好的回憶裡,放不下過去的一切,這就產生了一個矛盾――戀舊又趨新。戀舊就是懷念過去,同時每個人都是希望未來更美好的。對現在的一切,其實沒有一個人永遠滿足的,都希望未來更好。所以眾生懷念過去,又希望未來改變,如果過去真的那麼好,就不會欣求未來,保持這樣不是很好了嗎?未來更好,就表示要放棄、超越過去和現在才能有更好的未來。但是我們卻希望保存過去,又希望未來更美好,那不是矛盾嗎?

“經常懷念舊有的喜樂光榮,總覺得過去值得留戀;對未來,實時時向前追求,雖前途不一定是光明,但總覺得未來是怎樣的好,怎樣的有希望,總是不滿於固有而要求新的,並且是無限的欲求。不承受過去,不能開創未來;要開拓未來,又必然要超越過去。有情老是在這戀戀不捨的顧念,及躍躍欲試的前進中、矛盾著。”

人就是這樣永遠不滿足,從前說當百萬富翁就了不得,每一人都說我將來要做百萬富翁。現在百萬富翁是很普遍的,每一家都是百萬富翁,台北隨便哪處的房子都是價值千萬。現在有一百萬的不會滿足,一千萬甚至一億的也不會滿足。有很多大企業家都八、九十歲了還在拚,已經幾千億了還在拚。為什麼?因為永遠不會滿足,永遠都在追求未來,希望好上加好,欲望是永無止境的。

“過去是幻滅了,未來還在夢中,現在就這樣一眨眼過去了。到底什麼是自己?什麼是自己所有?”

這幾句話值得我們深思:一秒鐘以前的都已經不存在了,未來的還沒有到,當下的一剎那就過去了,這就是佛法所說的三世不可得。“到底什麼是自己?什麼是自己所有”?如果能當下明白導師所說的這句話,那會震憾的!在座的每個人不管活了多少歲,今天與昨天相比,看起來好象一直沒有變。但是如果一年拍一張照片,五十歲就是五十張照片,排在一起看看變化之大,也許就會有很深的感觸――沒有一張是一樣的!請問:哪一張叫“我”?“我”是恆常不變之義,每一剎那的變化我們看不出來,但一年一年的照片就可以看出其變化無常。從嬰兒到兒童、成年、中年、老年,五十張排起來,哪一個叫我?過去的已經幻滅了,因為一直變化故。人生只有最後一張是一樣的:大家燒一燒同樣一甕灰。“過去是幻滅了,未來還在夢中,現在就這樣一眨眼過去了。到底什麼是自己?什麼是自己所有?”這幾句話真值得我們深思啊!什麼叫我的?什麼叫我所有?我們劉家在漢代時,天下都是我們的。但是現在呢?這一切不都變化了嗎?什麼叫我所有?哪裡有永恆不變的所有?真值得我們用心去體會!

“由於情愛戀著於無常流變的現實,顧此執彼,所以構成了大矛盾。如現代社會,偏重進取的,不滿意固有,欣慕於未來的光明;偏重保守的,認為必須保有舊有的成就,在安定的秩序中前進,混亂的變革,不一定是光明的。二者各持己見,偏重一邊而沖突、爭論不休。其實這些矛盾沖突,是因有情不能契合無常流變的事實,戀著過去或欣求未來,所引起的困惱。由於時間的必然傾向,多少側重於從現在到未來。”
    現在的政治也是這樣,執政的人總是希望保持政權的穩定;改革派則充滿希望於未來,想方設法要改革更加圓滿。人們也是一樣,有人認為我現在日子可以過就好了;有人則認為要積極進取創造輝煌的事業。生命、環境乃至整個國家人類都是一樣。我們不了解緣起法,不知道過去現在未來的真實相,不是戀著過去就是欣求未來,其實都偏於一邊,所以人類充滿了沖突和痛苦。現在大家在這裡聽法,年紀都有三、四十甚至七八十了,如果有時光機器剎那間前進三十年,在座的很多人包括我可能都不在了。我們現在每天希望未來更好,知道這個人間最後是幻滅,就會寄托在來世。如果在座的都活到一百歲,福祿壽都有了,但面對的是“再見”,那時與現在的心情一樣嗎?有時候就這樣想一想:過去是如幻的,那未來是真的嗎?注意聽!一秒鐘前消失的已經不再來,當前的剎那剎那又過去了,那未來是永恆的嗎?未來與現在、過去有什麼不同?我們要看清真相,什麼叫諸行無常?什麼叫如夢幻泡影?什麼叫如露亦如電?我們總是認為一切是那麼的實在真實,如果真的看得清楚並貼切的體證夢幻泡影,愛染又從何而起?誰看到骨灰壇會愛染?既然看到骨灰壇不會愛染,那我們必然都成為骨灰壇的一份子,怎麼辦?

聽到人間的一切最後都要滅,有人也許會覺得人生是消極的,而不再積極。其實處理事情要有輕重緩急的,我們主要錯誤在於染著,當我們看清自己執著的現象時,要離開的是執著與貪愛,而不是放棄人間的一切。學法的人明白了宇宙的真理,了解生死輪回的因緣,透過這樣的熏修,才能超越愛染而徹底了生死,所以重要是在了生死。一個真正破無明我見與愛染的人絕對不會消極,無我故!徹悟無我的真相,但又不偏執在頑空一邊,站在中道的立場,知道緣起的萬法是生生不息的。體證無我就是體證無私,只有全然的無私,才能真正展現利他的菩薩道的身心行為,菩薩的大行就是建立在無我上。大乘佛法是站在菩薩道的立場,了解一切法的如幻無我,所以起悲憫利他心,希望大家都能離苦得樂。菩薩對眾生的關懷是無私的大愛,只有體證無我真相的人,才能展現無我的美德。他會很積極的應用全部的能力與生命,來創造人間的和諧。譬如說做企業的人還是可以做企業的,但不是只有私欲與個人的享福與染著,而是無私無我地去貢獻你的所有,這就是六度中的布施(財施、法施、無畏施)。有我有私的人怎能去行布施利益眾生而行菩薩道?只有真正了解無常、無我、一切法如幻非實的人,才能展現生命的無私,創造人間的和諧,去利益一切眾生而行菩薩道。這樣的人才能真正的破我執、斷貪愛,才能真正解脫。所以千萬不要以為學法會對一切失去希望而消極了,剛好相反,無我才會積極起來。下面講的“逐物與離世”是貪愛的結果,而破除我見與貪愛的人,就不會產生這種負作用。

“二、逐物與離世:
情愛的活動,又必然是自我的活躍於環境中。以佛法而言,人類的一切愛,不盡然以男女性愛為根本。如欲界以上的有情是可以無性欲的;一類動物僅依自體分裂而繁殖。故情愛的根本,應為「自體愛」。”
    這一段也蠻重要的,很多人把修行當做只是離欲(尤其性欲)。導師點出,人類真正的愛是對自體的染著,是希望永恆存在的自我保護的實在感。如果說是以性欲為本,欲界天以上的色界天與無色界天是沒有性欲的;還有一些自體繁殖的動物也不存在性欲,但這些眾生都屬於六道的范疇。所以性欲不是根本問題,而我執我見的自體愛,才是真正取著的地方,情愛的根本是自體愛。

“「自體愛」是對色心和合的有情自體,自覺或不自覺的愛著它,即深潛的生存意欲。”

我們有意無意的總是要保護這個身心,那種永恆存在的意欲才是真正的生死根源。

“有了我(主宰),即自由支配者,又名我愛。以自體愛為中心不斷的向外擴展,於是關連自體的環境也愛著,愛著於境界,即「境界愛」,又名我所愛。”

我愛就是“我”,我所愛就是“我所”,我與我所是我們最執著的地方。

“自體愛與境界愛,有此必有彼,是相依共存的。”

因為有“我”才有“我的”,如果我見我執破了,我所也會隨之而破(‘我所’因‘我’而有)。我與我所是相依共存的,一邊有,另一邊就會有;這一邊沒有,那一邊也沒有。

“有我即有我所,這本為緣起依存的現實。如在家庭中,即認為我的家庭而樂著;我的身體、衣物、事業,我的朋友、國家,我的名譽,我的意見等愛著,也是境界愛。”

不管愛的是“我的”名譽利益、朋友家人,還是“我的”國家世界等,仔細分析其原因只有一個——因為有‘我’故,對我所的執著表明我執還沒有斷,沒有我即沒有我所。人類之所以會斗爭,是由於觀念不同而已,觀念的不同來自個人的主見不同,符合我的觀念就好;不符合我的就不高興而斗爭,人與人、國與國之間的斗爭,都是觀念不同,個人利益不同,其實出發點都是從“我見”引申出來的“我所見”。

“由於情愛的愛著,想自主,想宰他,想使與自我有關的一切從屬於我。”

人們處處都想占有與主宰,這種主宰欲在家裡表現得更明顯,外面作不了主,回到家就要做主宰者:我今天不高興,回來大家要看我臉色,孩子要聽我的,因為你是我生的。我們處處都在表現“上帝、大我”,從這些小地方都可以看得出來。

“然而自我的自由,要在我所的無限擴大中實現;不知我所關涉的愈多,自我所受牽制愈大。”

我們的欲望不止是對自己生命的執著(我執),擴散開來表現在外,希望擴大外在條件的占有,那個“我”才能覺得安定。如果我沒有錢,心也不安,錢就是我的依靠;希望擴大占有事業以及人際關系等外在的種種條件,然後就覺得心比較安定。但是導師就點出:外在的攀緣越大,占有愈大,關涉愈多,自我受的牽制就越大。比如說,家裡的牽涉范圍就是管老婆(老公)或孩子,讓你生氣痛苦的范圍就是這裡而已。但是當你的事業越多,官做得越大,人際名利條件愈復雜,煩惱痛苦就愈多,因為條件變化愈大。

“想占有外界以完成自我,結果反成為外界的奴隸。或者由於痛感我所的拘縛,想離棄我所而得自在。”

我們每天想占有更多的東西,有人就感覺到了自己的欲望愈大,牽涉愈大,就越痛苦,感覺到了被“我所”控制與束縛了,又想把“我所”拋棄掉。

“哪知沒有我所,我即成為毫無內容的幻想,從何能得自由?”

你認為那個‘我’被外在的條件束縛了,因而想丟棄,但由於內在的“我執”沒有去掉,只想去掉外在的條件,一旦失去了外在的條件,你執著的內心反而就空洞沒內容了,更苦了,如何有真正的自由?所以真正的自由是去掉內心的執著、不是外在的東西!比如說,看到社會種種的問題,我們能厭離社會嗎?看到人間這麼苦,難道活到太空中去嗎?我們要超越的是內心對外在的這些束縛與執著,而不是厭離外面的條件。我們覺得家庭和工作很苦,難道不要家庭和工作嗎?我們要找出家庭產生苦的原因,找出事業與人際關系痛苦束縛的原因,要去掉的是我見我執與束縛,而不是去掉家庭、社會、工作。

“從愛染出發,不能理解物我、自他、心境的緣起性,不能契合緣起事相,偏於自我或偏於外境,造成極端的神秘離世,與庸俗逐物。”
    與無明相應就不能了解外在的一切條件和我的關系,我們的心境為何起落?由於不了解緣起法則故。你和人事物就無法和諧相處,也就是不能契合緣起的一切事相,就會有所偏,不是偏於自我就是偏於外在條件,就會造成極端的神秘離世與庸俗的逐物。什麼叫神秘的離世?很多人認為人間是污染的,要去深山與世隔絕,到很神秘的那種境界中去苦修——修禅定等種種有為的造作。以為這樣就可以不受外面的束縛而得到快樂,然後他在禅定中又得到一些身心的感受,就以為得到神的啟示、外力的加持,得到其它的特殊能力,外道的修行都偏於這個觀念。什麼叫庸俗的逐物?在人間只是庸俗地追逐名利等一切外在的條件。這就是兩個極端,就是因為不能契合緣起事相,也就是不了解緣起的真義。如果知道自他、物我、身心與外在一切是相依相緣的,就不會相對而偏頗。相依相緣很重要,什麼叫相依相緣?彼此互利、兼容、利他、和樂,不會偏於一邊,不會只關心自己而不關懷他人,也不會只注重物質或心靈。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就是相依相緣的,那就不會偏於一邊——世俗的享樂主義或苦行的修道主義。

“不過這二者,自體愛是更強的。”

自體愛與境界愛相比,自體愛比較深而強烈。因為自體愛是“我”,而境界愛是“我的”,是從“我”而引申的。

“在某種情形下,可以放棄外在的一切,力求自我的存在。例如:遇火災、海難。進一步,在某種情形下,只要生命不斷,甚至連手足耳目都可以犧牲,就是「殺身成仁」「捨生取義」,也是覺得這是更於自我有意義的。”

如果遇到海難,有人要求你把家裡所有的財產(即使價值上十億)給他,才來救你,你會想,只要活著就有機會,財產不重要,保命要緊。從個體的執著與金錢的執著相比,個體的執著就比較深。英雄烈士為了國家願殺身成仁、捨生取義,他認為這樣做對自我是更有意義的。我們還有一種講法――捨小我完成大我,以小我的犧牲可以完成大我的成立,還是站在“我”上進行比較。

我們對自體的愛比對境界的愛還深。最近常看到電視報導發生火災,碰到這樣的危險,是物品重要還是生命重要?自然是人先跑出來再說,不會因貴重東西沒有拿而放棄逃生。從很多行為就可以看出我們對自我的染著比較深,即自體愛比較重要。

  “此自體愛與境界愛,如以現在、未來二世說,即四愛:
(1) 愛:為染著現在有的自體愛。(2) 後有愛:渴求未來永存的自體愛。  (3) 貪喜俱行愛:現在已得的境界愛。(4) 彼彼喜樂愛:未來欲得的境界愛。”
    自體愛和境界愛會引申從現在到未來的四種愛。

愛:為染著現在有的自體愛,也就是我們現在產生的愛。

後有愛:渴求未來永存的自體愛。四愛中的第一是“愛”,希望這一生過得幸福自在。然而不得已非死不可,那就希望永存,死了並不是什麼都沒有,還可以到某一地方永生,這叫後有愛。後有愛是從自我的愛引申到未來。

貪喜俱行愛:現在已經得到的境界愛,對現在的名利財產等外在條件的占有。

彼彼喜樂愛:未來欲得的境界愛。希望未來比現在更好。注意:我們希望保存現在,還希望未來也存在,不但現在愛染,還希望未來永遠存在,這就是愛染的特質。破我執其實就是破除這個執取愛染。

“三、存在與否定: 愛不只是占有的戀著,經中說有三愛:
   (1) 欲愛:對色、聲、香、味、觸欲的貪愛和追求。貪著物質境界的美好,如:飲食要求滋味,形式貪求美觀,男女之性愛,也是欲愛之一,這是屬於境界愛的,又名欲求。”

這是對現存在的產生愛取,也就是我們六根觸六塵,對外面的色聲香味觸法產生貪取,希望吃得好,穿得比別人漂亮,希望永遠不老像十八歲,還要漂亮的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一切都如意……,這就是我們一般的欲求,現存的欲求叫欲愛,屬於欲望。

“(2) 有愛:於有情自體起愛,即自體愛。又名有求。”

有求其實是最嚴重的,如果沒有這個有求,前面的欲愛也不會起,這就是我見最主要的地方,對自己產生愛著即自我保護。

“(3) 無有愛:否定自我的愛。凡是緣起的存在,必有他相對的矛盾性,情愛也是。對於貪愛之五欲久之又生厭惡;對自己身心的存在,有時覺得可愛而熱戀他,有時又覺得討厭。”
    無有愛就是自我否定的愛,一般比較難了解。比如說很喜歡吃某種東西,但如果一直吃到看見就害怕,那就不喜歡了。你覺得一個人很英俊,所以很喜歡他,但是真正跟他相處後,不見得永遠都會愛他,甚至會產生厭惡。否則為何現在的離婚率高達百分之四十?原來是很愛的,久了變成不愛而討厭了。再比如,我們很執著這個身體,但有一天又老又病時,你就會討厭它,覺得這個身體是種拖累,感到非常痛苦。為什麼有人會自殺?可見緣起的一切法都有矛盾的相對性。

“例如:印度外道,覺得生活苦惱,身心難以調治,因此企圖擺脫而求出離。這種修遠離行,以圖否定存在的愛求,又稱梵行求。”

認為人間是污染、痛苦的,身體是束縛心靈的東西,所以要擺脫它,這就是無有愛(自我否定),其實這還是站在“我”見上面。認為內在有一個清淨的靈魂叫自我,肉體是束縛它的,把這個肉體磨壞後,“我”就清淨自在超越了,他只是否定這個肉體,而認為內在有一個靈魂是真正的我,所以還是在我執上。

“總之,染愛不但是愛著喜樂的,凡是感情掀動而不得不愛,不得不瞋,戀著而難以放下的一切都是。”

瞋心跟愛染是同一體的兩面,其實是同樣的,根本是我執,沒有我執不會瞋恨。貪欲是愛染,瞋恨不滿也屬於愛的范圍。觀察的下手處是自己的“觸”產生“受”(苦樂、貪愛瞋恨)的過程與內容,明白“受”以後“愛”,愛以後“取”“有”。


 

台灣學佛網首頁法师开示     回上壹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