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奘法師:以法為皈依,以自己為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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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為皈依,以自己為皈依

——與弟子關於皈依的回復
 
佛教弟子們的修行,本來沒有什麼儀式儀軌。當初來跟佛陀出家的弟子世尊基本是幾句話而已:“善來比丘,須發自落,法服著身”。非常的簡單。也沒有什麼別的儀式了。以前沒有出家的時候理解須發自落,還以為是佛陀顯示了神通,來出家的弟子頭發自然就干干淨淨了呢。後來才明白原來是自己把頭發剃干淨的意思。
 
因為那個時候,人心單純。佛陀教給大家方法,弟子們只是按照方法來修行就好了。有了問題來問老師,沒有問題,“四只腳不必行走在一條道路上”。以自己為皈依,以法為皈依。
後來發展了,一堆的規矩。所謂的真理制度化,好處可以約范普通根性的人,同步增長;壞處,制約了根性好的弟子發展。畢竟,後來的高僧大德,怎麼也無法跟佛陀來比較,所以生出各式各樣的規則了。
 
來到中國的,除了佛教徒自身要制定的一些規則規范,皇權對佛教的干預和改變更加多多,比如現在流行的寺院建設格局,那是皇宮官衙官僚一般,這個已經遠遠不是印度本來佛教的寺院樣子了。因為格局的變化,導致修行生活的變化,比如早晚課誦,看起來很合理,可是仔細一想,那不是跟皇帝早晚朝一摸一樣的格局麼,連站班的模式都一樣。難道每天早晚跟個傀儡偶像站站班就是修行了麼?那麼不站班的時候呢?把一個好端端的以心為本的佛法變成佛法最開始最反對的祭祀化的宗教儀軌了。
 
又比如吃素,完全是一個皇帝的個人愛好,卻成為衡量佛教徒的一個准則。這個素口容易,齋戒沐浴,皇帝祭天拜地,又有幾個皇權永固了?上天又護佑了那個萬歲啊。可是素心,相對的難。我們人把難的交給神秘的神,交給上帝,後來把佛陀給神聖化,玄密化,把自己交給佛,把國家交給佛。佛只是老師,佛要能,干麼自己的種族被誅殺的時候不去以身投入戰斗啊。
 
佛陀教導弟子們的就是素心,心才是法的根本。離開這個根本,本不立而道生未之有也。反過來,本立而道生。
 
更加好笑的是,本來觀世音菩薩才是全稱,卻因為要避諱唐太宗李世民的世字,反而簡化成了觀音菩薩。
 
想想看,這些那個不是有個歷史變遷的因緣故事啊。至於皈依,一向是“以法為皈依,以自己為皈依”;“以法為島嶼,以心為島嶼”。
 
建立外在的任何皈依,好的是建立一個好的善良的生活習慣而已;不好的,迷信。再次的,邪教也是很多。
 
引用休斯頓史密斯在《人的宗教》裡面的話來說,“在佛教外表的許多吊詭之中————這個一開始拒絕儀式、幻想、恩寵、神秘、與人格神的宗教最後把一切全部重新帶了進來————最後還有一個吊詭。除印度之外,今天佛教在亞洲到處都流行著;只有在最近,經過一千年的絕跡之後,印度開始又有少數佛教徒再度出現了。佛教在全世界各地都看到勝利,卻唯獨(似乎是)喪失了它的出生地”。
 
是誰把這些佛陀開始拒絕的東西帶回來的呢?不是入侵印度的伊斯蘭教,不是商竭羅改革的印度教,是佛教徒自身,所謂的祖師大德們把這些帶回來的。不認清這些,盲目的崇拜所謂的祖師大德,迷信權威,佛法更加沒有希望。
所以了解歷史,了解發生的各種歷史變革,了解佛教走入中國來產生的種種非佛教的意願的變化和佛教自身意願的變化,圓融得看清楚這些,選擇跟自己相應的那個部分足夠了。
 
至於皈依,信仰,佛教徒吃素的那些生活上的枝末細節,可以暫時不用理睬。因為究竟來說,心才是佛法的根本。離開心而建立的修行,哪怕貼著佛教的外衣,也不過是心外求法而已。
 
因為有求皆苦啊。
 
而佛法,恰恰可以滅苦。
 
明奘於200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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