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郁文教授:生活中的七覺支
生活中的七覺支 楊郁文 中華佛學研究所 研究員 一、序言 “第四屈中華國際佛學會議”針對邁入二十一世紀之初,提出“佛教與二十一世紀”為主題。觀察到當今人類因為物質文明的發達,相對於精神文化的落後,當代人格修養大不如前,然而色、聲、香、味、觸等五欲分的剌激遠勝古人,二十一世紀的“佛教與修行”需要檢討;社會制度由原始的采撷、漁獵進步到農牧、手工業、輕工業、重工業乃至現在的有機化學、生物科技,社會環境劇變,“佛教與社會”的婦女、環保、社會關懷、宗教對話等問題急待謀求對策;電腦工業引發資訊管理及網路交際,改變了個人生活以及社會互動的狀態,“佛教與資訊”有許多問題要發掘,有許多問題等待解決。佛教與修行、社會、資訊,成為本次會議的子題。 人類與生俱來禀賦的個性體質,加上後天的生活環境與學習經驗,左右個人生命乃至團體生活。佛教的修行要求隨順因果並重視效果,時代在更替,環境在改變,但是人類能善、能惡的本性並無更改。佛法的第一義谛及“實法”,有其永恆性與普遍性,不因時空的變動而有所變易;佛法的世俗谛及“權法”,確是相應於地域民俗、國情、當代法律、社會變遷而權宜說法,方便善巧地調整。本論文的提出,以實法為主,說明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有慧根者仍然可以應用早期佛法所提示的樸素、簡要、實用的方法來修行。 二、佛法以有情的人類為中心 佛法以有情[1] 為中心、為根本的,釋迦牟尼佛陀的教化眾生,主要對象是人,我們總得認清,佛法是以人為中心的。[2]有漏的有情的生命流轉或五趣或六道,隨業升降、因業受報。諸天、畜生、餓鬼及地獄趣眾生,處於但受報而少有作業;可是人類一生盡在起惑、造業、受報中度過,惑、業、苦三障輪轉,有漏的善業、惡業、不動業大部分是以人身造作出來的,五趣、六道輪回的樞紐即是人趣。《增壹阿含經》開示:“三十三天著於五欲,彼以人間為善趣,於如來得出家為善利,而得三達。所以然者,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3] 指明人間也是解脫有漏的輪回,改過遷善、修道成佛的最佳環境。 三、佛教的重心在於完人的教育 人乘、天乘──世、俗、有漏、有取、向於善趣的十善業道,不是佛法的宗要,佛法的重心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作證究竟涅槃的八支正道──佛乘、辟支佛乘、聲聞乘。[4] 印順導師提到:“人間佛教,是整個佛法的重心,關涉到一切聖教。”又說:“如從佛陀施教的重心來說,最深徹而圓滿的佛教,應該是‘覺’的教育。佛的意義是覺者,是圓滿徹悟宇宙人生的真意義,而到達究極無上者的尊稱。佛的教育,不外乎本著自己圓滿的覺悟內容,適應眾生的根機,來教育大家,引導大家來修學,同登正覺成佛的地步。所以佛教是先覺覺後覺的覺的教育。如隨俗而用一般的術語來說,那可說,佛教是最圓滿的完人教育。”[5] 獨覺者尋覓成佛之道,由見道、修道而證道成佛,佛陀十號之一“如來”,即指“修行完成者”、“人格完成者”[6] ;聲聞者接受完人的教育,從聞法、如理作意思惟法義而入道,如法隨順次第修道、行道,要於無佛世界完成佛道,成為完人。 四、佛道的修行在於生活中 從無始的過去來到現世,從今世將往未來際,三世流轉,有情一期一期的生死、死生,生死變易無常,死生相續不斷,形成無常相續的生命之流。每一生的生活狀態決定生命的尊嚴及鑒定生命的品質。生活中充滿惑、業、苦,則生命並無尊嚴、生命品質低劣;生活中充實正見、正志、正行,自在、安穩、快樂,則生命極其高貴。《雜阿含937經》說:“眾生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系其頸,長夜生死輪轉,不知苦之本際。”[7] 指出世俗凡夫“無始無明”覆蓋心智,“三渴愛”牽引心意,起惑造業,長久於有漏的“三界”生死流轉,不知“四聖谛”,不能究竟離苦。可是,《雜阿含23經》如是說:“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系著者,比丘!是名斷愛欲,轉去諸結,正 無間等,究竟苦邊。”[8] 於此“六識身”依“六內入處”緣“六外入處”,即於生活中,根、境、識三合之“六觸入處”,隨緣生起生理反應、心理作用[9] ;世俗凡夫於六觸入處掉入無明、渴愛、取著,作業受苦的旋渦中;賢聖能於此六觸入處捨離無明而生明 [10] ,不生“我、我所”的見、愛、慢,斷除三愛,解脫一切煩惱結,現觀我慢使斷知,作證涅槃,究竟離苦。 “三無漏學”透過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的學習次第,達到無漏的成果。其實即於“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樂──之中,持戒修身;於“宗教生活”──禮佛、念佛、持咒、誦經、禅定、止觀乃至種種宗教活動──之中,入定修心;目的在於獨處、待人、接物、處事時,具備正念、正知,修慧生正覺,以“正覺的生活”充足福慧,充實戒、定、慧、解脫、解脫智見等五分法身;以正覺淨化貪、嗔、癡,解脫惑、業、苦,過著自在“解脫的生活”。《游行經》就如是說: 修戒獲定,得大果報;修定獲智,得大果報;修智心淨,得等解脫,盡於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11] 五、“修行”的意義 “滅惡增善”為佛法修行的主旨要義。如《長阿含散陀那經》說:“汝但於善法聚、清白聚中精勤修行,吾自為汝說善淨法滅不善行,增益善法。”[12] 我們可以說:在生命開展當中、生活過程當下,認真、努力、有效地實踐,修習多所作,改正錯誤的行為、改善有缺失的反應,乃至補養、充實完善的品格;目的在於解脫一切惑、業、苦,具足五分法身,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他逮得究竟涅槃。須菩提尊者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中詢問:“菩薩大乘中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雲何住?雲何修行?雲何降伏其心?” [13] 釋尊指示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修行之目的在:“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14] 方法即是:“應如是住、如是修行、如是降伏其心!……應如是生清淨心而無所住,不住色生心,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15] “應如是住”指 有心修習並維持善行,而心不住我、我所,不住人相、法相、六境;“(應)如是降伏其心”指 思擇制止為非作歹,捨斷我見、我所見,消滅常見、斷見。 精勤於滅惡增善,其術語為“四正勤”如《雜阿含878經》所雲: 世尊告:“諸比丘有四正*勤[16] 。何等為四?一者、斷*勤,二者、律儀*勤,三者、隨護*勤,四者、修*勤。雲何為斷*勤?謂比丘已起惡不善法 斷,生欲、方便、精勤、心攝受,是為斷*勤。雲何律儀*勤?未起惡不善法 不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律儀*勤。雲何隨護*勤?未起善法 令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隨護*勤。雲何修*勤?已起善法 增益修習,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修*勤。”[17] 隨時檢點身、語、意三行,分辨行為是惡、是善,存心惡毒或善良;立即發動善法欲,思擇種種方案中最善巧可行的方法,進行改過遷善,專精勤勉,收攝身、心,務必完成捨斷惡行、不起惡念,產生善心、增益善行。“四正勤”可謂精勤修行的四原則。復次,《雜阿含879經》又開示: 有四正*勤。何等為四?一者、斷*勤,二者、律儀*勤,三者、隨護*勤,四者、修*勤。 雲何為斷*勤?若比丘已起惡不善法 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未起惡不善法 不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未生善法 令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已生善法 增益修習,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斷*勤。 雲何律儀*勤?若比丘善護眼根,隱密、調伏、進向;如是,耳、鼻、舌、身、意根善護,隱密、調伏、進向;是名律儀*勤。 雲何隨護*勤?若比丘於彼彼真實三昧相,善守護持,所謂青瘀相、脹相、膿相、壞相、食不盡相,修習守護,不令退沒;是名隨護*勤。 雲何修*勤?若比丘修四念處等,是名修*勤。…… 如四念處,如是 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道、四法句、正觀修習,亦如是說。 [18] 根據本經法、義,我們可以推演出整個佛道修行的精髓;首先,依止“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的八正道”學習“增上善學”[19] 、“增上信學”,需要“斷勤(pahana-ppadhana)”;也就是精勤於消減惡根、邪信,努力增長善根及信根。其次,以“聖、出世間、無漏、無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八支正道”[20] ,隨順“三無漏學”的次第修行:“增上戒學”注重六根防護,而到達不違犯戒條的“律儀勤(samvara-ppadhana防護勤)”;“增上定學”注意守護入定的三昧相,而使五蓋不動的“隨護勤(anurakkhana-ppadhana)”;“增上慧學”用心於見道、修道、證道──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修勤(bhavana-ppadhana修習勤)”。 六、生活即是修行(修行不離生活) 生物的主要本能表現在生活中有二:一在謀求個體生存,另一為遂行物種繁衍。人類生而然者,所謂“食色性也”;從古及今,一般人以盲目求生意志為其潛能,呈現於生活即以覓食維生及尋機繁殖為主。庸庸碌碌的人生不離食、色而生我見、我所見,起我愛、我所愛,造作惡業、承受苦報而過活。於生活當中,播種有漏的惡因,灌溉惡緣,收獲惡果;然而,要收獲無漏的善果──正覺、解脫、涅槃,也就在生活當下,播種無漏的善因,灌溉無漏善緣,才有無漏的心解脫、慧解脫善果的收成。 “煩惱結”在生活中打造,也唯有在生活當下 反其道才能夠拆開它;具有無明、渴愛的有情,天賦煩惱結縛,造作有漏生死,輪回流轉六趣。如《雜阿含133經》指明:“色有故色事起、色系著、色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系其首,長道驅馳,生死輪回,生死流轉;受、想、行、識,亦復如是。”[21] 但是,要解開八萬四千煩惱結,不能依靠本能,必須次第修習“三無漏學”,經由見道、修道逮得“三明、正覺”,自作證道果才完成。如《S.46,6 Kundali經》開示:由六根律儀→ 三善業→ 四念處→ 七覺支→ 圓滿明、解脫;[22] 《雜阿含810經》指出:安那般那念→ 四念處→ 七覺支→ 明、解脫滿足。[23] 以持戒清淨,隨念息安定內心,修習四念處法門為基礎,操作七覺支可以完成三明及心解脫、慧解脫。《雜阿含1027經》說明心解脫、慧解脫為:“於欲離欲 心解脫,離無明故 慧解脫。若比丘於欲離欲,心解脫身作證;離無明故慧解脫,是名比丘斷諸愛欲、轉結縛、正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24] 印順導師提到:“佛法的中道行,即為了要扭轉迷情的生活為正覺的生活,扭轉困迫的生活為自在的生活。”[25] 也就是說,能夠現觀生命的染、淨因果──“四聖谛”,才能夠相應於“道谛”行中道,過著正覺的生活、解脫自在的生活。修行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法的中道行。如釋尊在《A.3,151(Patipada(1),152(Patipada(2))道跡經》說︰ 諸比丘!有此等三道。何等為三?謂 深固道、劇苦道、中道。 …… 諸比丘!復次,何謂 中道? 諸比丘!世有比丘,於身隨觀身而住,熱勤、具念、正知,得除世貪、憂。於受…於心…於法隨觀法而住,熱勤、具念、正知,得除世貪、憂。諸比丘!此被稱謂 中道也。 諸比丘!在世有比丘修習 正勤…… 神足…… 根…… 力…… 覺支……修習正見、修習正志、修習正語、修習正業、修習正命、修習正方便、修習正念、修習正定。諸比丘!此被稱謂 中道也。[26] 釋尊為太子時,二十九年間極端地享受宮中五欲樂;出家後連續六年於“大畏山”[27] 苦行林極端地修習苦行。 發現極端地追求享受欲樂──深固道──是邊行;正相反,極端地自作自受苦──劇苦道──亦是邊行。捨離苦、樂兩邊,於菩提樹下行中道,不久即成就佛眼、完成佛智,自知、自覺成等正覺,逮得諸漏盡的心解脫、慧解脫──究竟般涅槃。[28] 修學聲聞者的菩提道、成佛者的佛道,首先,需要認識、親近能授與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善士;其次,聽聞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開法眼見道;接著,才能夠實際地修道──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三十七道品)的次第開展及整體運用。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修習要點如下:(一)以修習“四念處”為首。(二)以修習“八支聖道”為究竟圓滿。(三)依“七覺支”的修習 才能完成菩提。(四)以發育“五根”、成長“五力”,依“三無漏學”次第開展;依出世“五根”次第增上成長五分法身,“五力”確立五分法身相續不斷、不滅。(五)以修習“四正勤”貫徹始終。[29] 開法眼、清淨聖慧眼之後,才有“正見”、“正志”,如是正念正知之下以“正行”修身、修心、修慧;“正行”的發動及運用即是“七覺支”的修習,以七覺支操作,七類三十七品之修行才構成菩提的成分,有離漏的功能。否則,缺乏“七覺支”,以另外六類來修行,只是“有漏的善行”而已。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指出︰ 彼契經中唯說無漏菩提分法,唯七覺支一向無漏,故偏說之;余通有漏 故彼不說。[30] (一)具有菩提成分的修行 外道異學與內凡的佛教徒發心修善,只是具有轉向善趣的“向上心”“上進心”而已;所發“世俗菩提心”,尚未具備“勝義菩提心及出離心”的實義。具足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正見、正志、正行”即是“具有菩提成分的生活與修行”;聖者出世間的正見就是“菩提心”,聖者出世間的正志即是“出離心”,聖者出世間的正行才能與“道谛”“滅谛”相應的“出世行”就是“出到菩提[31] ”,最後完成現觀道谛──“三菩提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自作證滅谛──究竟漏盡般涅槃。換句話說:以“現觀四聖谛”說具足勝義的“菩提心”,依菩提心生起善法欲──聖、出世間正志──厭、離欲、滅盡向[32] ,是為勝義的“出離心”,兩心合作之下,修習正行“菩提道、出離道”[33] ,才能夠完成“佛道、涅槃道”[34] 。 依止七覺支的修行,成就“三十七品道”。“七覺支”之每一覺支的修習,皆須要“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35] ;“三十七菩提分法”之每一菩提分的修習,悉皆須要“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36] 。 “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大正2,196上19) 相當於‘viveka-nissitam viraga-nissitam nirodha-nissitam vossagga-parinamim(依止遠離、依止離貪、依止滅盡,回向於最捨。)’(《SN》v.p.87 )的意譯。對照經句,《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如是擇攝︰“修習覺分,未得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時,名 依遠離;未得無欲界,於無欲界正希求時,名 依離欲;未得滅界,於其滅界正希求時,名 依於滅;棄捨下劣修覺分故,回向勝妙修覺分故,名 棄捨回向。”[37] “斷界”相當於三結斷乃至貪、嗔、癡薄──須陀洹果至阿那含向所證境界,“無欲界”相當於無欲愛之五下分結斷──阿那含果及阿羅漢向所證境界,“滅界”相當於滅盡色愛、無色愛之五上分結斷──阿羅漢果所證境界;“棄捨回向”指 ‘vossaggaparinamim(回向於最捨)’, ‘vossagga(最捨) ’《注釋書》指‘kilesa-paricaga nibbana-pakkhandana(永捨諸煩惱、躍入涅槃)’。[38] 發菩提心,修習菩提道次第,從初發心到究竟成等正覺,不離“覺支相應”提供“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的正見、正志、正行,佛道的修行如是貫徹始終。 (二) 修習七覺支的資糧 1. 親近能授與七覺支法門的善知識 聲聞時代的弟子們,有福報者得以親近能授與七覺支法門的善知識,才能夠聽到七覺支法門的法說。如《雜阿含717經》所說“外法”善知識為增上緣,惡知識為修道的障礙: 世尊告:“諸比丘!於外法中,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令不生,已生者令退──如惡知識、惡伴黨。惡知識、惡伴黨者,未生貪欲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嗔恚、睡眠、掉悔、疑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念覺分令不生,已生者令退;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不生,已生者令退。 諸比丘!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善法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所謂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若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未生貪欲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嗔恚、睡眠、掉悔、疑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念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39] 2.自己能夠如理作意、如法抉擇方便修習七覺支 “四入流分”的前兩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猶如得到食物並且吃下肚子,如不消化及吸收,仍然得不到營養。消化及吸收需要依仗自己體內的消化系統正常運轉;猶如“四入流分”的後兩支──內正思惟、法次法向的思惟修習。所以然者,《雜阿含716經》提到修習七覺支的“內法”,順緣為個人自己的“正思惟”、“如理作意”;“不思惟”、“不正思惟(非理作意)”為逆緣: 世尊告:“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生,已生惡不善法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不生,已生則退──所謂不正思惟。諸比丘!不正思惟者,未生貪欲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嗔恚、睡眠、掉悔、疑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念覺分不生,已生者令退;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 我不見一法── 能令未生惡不善法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善法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正思惟,比丘!正思惟者,未生貪欲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嗔恚、睡眠、掉悔、疑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念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40] 3.善巧分辨七覺支的養素與毒素 《中阿含50恭敬經》指出:“具五蓋已,便具無明;具無明已,便具有愛。如是,此有愛展轉具成。……具七覺支已,便具明、解脫。如是,此明、解脫展轉具成。”[41] 《中阿含52食經》開示:“何謂有愛食?答曰:無明為食,無明亦有食非無食;何謂無明食?答曰:五蓋為食。……明、解脫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明、解脫食。答曰:七覺支為食。” [42] “七覺支”提供三明、心解脫慧解脫的食糧,“五蓋”供給無明、有愛源源不絕的養料。“五蓋”與“七覺支”各有其食與不食(供食與絕食)。如《雜阿含715經》所說: 世尊告:“諸比丘!有五蓋、七覺分,有食、無食。…… 譬如身依食而立非不食,如是,五蓋依於食而立非不食。…… 譬如身依於食而得長養非不食,如是,七覺分依食而住、依食長養,非不食。”[43] 於生活中時時刻刻如理作意、內正思惟,則給“七覺支”食物、營養,對“五蓋”斷食;生活當下忘念不正知、非理作意、不能內正思惟,即給“五蓋”食糧,對“七覺支”絕食。表列如下[44] : 五 蓋 食 不食 貪欲蓋食 觸相(淨相、欲相) ,於彼不正思惟 貪欲蓋不食 不淨觀,於彼正思惟 嗔恚蓋食 障礙相,於彼不正思惟 嗔恚蓋不食 慈心思惟 昏沉、睡眠蓋食 微弱、不樂、欠呿、多食、懈怠,於彼不正思惟 昏沉、睡眠蓋不食 明照思惟 掉、悔蓋食 親屬覺、人眾覺、天覺、本所經娛樂覺。自憶念、他人令憶念而生覺,於彼不正思惟 掉、悔蓋不食 寂止思惟 疑蓋食 於過去世猶豫、未來世猶豫、現在世猶豫,於彼不正思惟 疑蓋不食 緣起法思惟 七覺分 不食 食 念覺分不食 四念處不思惟 念覺分食 四念處思惟 擇法覺分不食 於善法撰擇,於不善法撰擇,於彼不思惟 擇法覺分食 有擇善法、有擇不善法,於彼思惟 精進覺分不食 四正勤於彼不思惟 精進覺分食 彼四正勤思惟 喜覺分不食 有喜、有喜處法,於彼不思惟 喜覺分食 有喜、有喜處,於彼思惟 猗覺分不食 有身猗息及心猗息,於彼不思惟 猗覺分食 有身猗息、心猗息,於彼思惟 定覺分不食 有四禅,於彼不思惟 定覺分食 有四禅思惟 捨覺分不食 有三界──謂斷界、無欲界、滅界──於彼不思惟 捨覺分食 有三界──斷界、無欲界、滅界──於彼思惟 4.具足正見持戒清淨維持良心平安 七覺支的修習並非憑空無因而發生,有其先行的一連串因緣;如《中阿含52食經》所示: 七覺支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七覺支食?答曰:四念處為食。四念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四念處食?答曰:三妙行為食。三妙行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三妙行食?答曰:護諸根為食。護諸根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護諸根食?答曰:正念、正智為食。正念、正智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念、正智食?答曰:正思惟為食。正思惟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思惟食?答曰:信為食。信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信食?答曰:聞善法為食。聞善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聞善法食?答曰:親近善知識為食。親近善知識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親近善知識食?答曰:善人為食。[45] 由“四預流支”具足正信、正見,防護六根,持戒使身、口、意三業清淨,正行無悔,心平氣和,方便修習“四念處法門”。《雜阿含624經》佛陀所以告訴尊者郁低迦:“汝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三業,然後修四念處。” [46] (三)七覺支漸次修習滿足 釋尊詳細說明初學者,如何正式次第修習七覺支: 佛告:“諸比丘、比丘尼!七覺分者,謂七道品法。諸比丘!此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諸比丘白佛:“雲何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 “[1.(1)a.]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彼(內)身身觀念住已,專心系念不忘;當於爾時,方便修念覺分。方便修念覺分已,(念覺分)修習滿足。 [2.(1)a.]謂修念覺分已,於法選擇;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方便。修擇法覺分方便已,(擇法覺分)修習滿足。 如是[3.(1)a.]精進…[4.(1)a.]喜…[5.(1)a.]猗(輕安)…[6.(1)a.]定…[7.(1)a.]捨覺分亦如是說。 如[1.(1)a.]內身,如是[1.(1)b.]外身、[1.(1)c.]內外身。 (如內身、外身、內外身,如是) [1.(2)a.b.c.]受…[1.(3)a.b.c.]心…[1.(4)a.b.c.]法法觀念住,專心系念不忘;當於爾時,方便修念覺分。方便修念覺分已,(念覺分)修習滿足。 ……乃至[7.(1)a.b.c.;7(2)a.b.c.; 7.(3)a.b.c.; 7.(4)a.b.c.]捨覺分亦如是說。 是名,比丘!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47] 上引經文,附加下標[1.(1)a.] ……乃至[7.(4)c.]等等:1.~7.指 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乃至捨覺支等“七覺支”;(1)~(4) 指 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等“四念處”;a.~c.指‘內’──個人自己、‘外’──自己之外一切境界、‘內外’──內識身外境界的互動等“三行”。如此,1.~7.、(1)~(4)、a.~c.,如是“三行”,依止“四念處”修習“七覺支”,包含一切生命的開展及包容一切生活的過程。 1.如法修習四念處法門 四念處為“一乘道(ekayana-magga 一行道)”,能夠淨化有情身、心,消滅憂、悲、苦、惱,得到如實法──成就正覺、涅槃。[48] 四念處法門的修行,要求於身、心的動、靜維持敏銳的覺察力,獨處、待人、接物、處事,根、境、識互動中一直保持正念、正知;明白作業與受報輾轉次第“相生”,明了七覺支與五蓋隨時、隨地“相克”。 四念處的初學者,需要次第修習 [49] :(1)身念住──注意外顯的身體動、靜的整個過程,(2)受念住──專注身、心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的生、住、異、滅一連串的變化,(3)心念住──心有貪、嗔、癡或心無貪、嗔、癡,心分散或合一,心下劣或上勝,心解脫或束縛,念念清楚,(4)法念住──如實知五陰法、六內入處法、緣起法、五蓋法與七覺支法。目標在於生活中有“三毒”“三結”“五蓋”“五下分結”“五上分結”活動時,隨即動用“七覺支”來排除惑、業、苦。如此,從外表的言談舉止到內心的感受、反應,從身、心互動到‘世法’、‘出世法’的如實知見;正念、正知身→受→心→法,於法隨法念住,狹義的“法”指以“七覺支法”修治“五蓋法”,廣義的“法”指以“一切善法──三十七菩提分法”對治“一切惡法──惑、業、苦”。“四念處”以具有“法念處”,“一乘道”才能夠名副其實。 具念正知(sata sampajana)的四念住,“正知”要求知覺與身體的任何動靜一起反應,“具念”注意到身、心、身心的生、住、異、滅的反應。如《雜阿含622經》所說: 雲何名比丘正智(sampajana 正知)?若比丘去來威儀 常隨正智,回顧、視瞻,屈、伸、俯、仰,執持衣、,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隨正智住,是正智。 雲何正念(sata 具念)?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比丘正念。[50] 有關自己個人的身體、感受、心所、染法、淨法,須要維持正念、正知;不但如此,尚且須要注意自己以外,其他有情的感受、心所的反應、其他眾生的染、淨法。因此,《雜阿含610經》指示: 雲何修四念處?謂(1a.)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憂悲;(1b.)外身[身觀念住]……(1c.)內外身 觀 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 如是,(2a.b.c.)受……(3a.b.c.)心……(4a.)內法……(4b.)外法……(4c.)內外法 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 是名比丘修四念處。[51] 四念處(cattaro sati-patthana 四念住)的修習,可以確立七覺支法的基礎──z“念覺支”,念覺支提供正念、正知,現念分明,才能夠發動其他六個覺支,其他覺支有否在反應,也需要念覺支分辨。‘sati-patthana=sati(念)-pa-(明了、先行)tthana(住立)’詞義含有(1)念住、念現前、現念分明,(2)能憶念清楚,(3)能發趣、發動、調節七覺支乃至三十七菩提分法。 “念覺支”在生活當下,在獨處、待人、接物、處事時,第一步,提供具念、正知,無忘念、無不正知;第二步,要求擇法覺支鑒別如此身、心的動作屬善、屬惡;第三步,發起慚愧心,追求存正念、去除妄念,作三妙行、不作三惡行;第四步,回憶種種去惡行善的方案;第五步,選擇正確有效的方法改過、行善;第六步,發動精進覺支有效地操作四正勤;第七步,知道驗收成果;第八步能察覺到成就感──喜行;第九步,能感受到輕安、樂受,第十步,覺察五蓋、鎮伏五蓋──能知心處於近行定或剛才在安止定;第十一步,(五蓋消失)沒有定及慧的障礙,正好現觀生命的緣起,生活中能與苦、集、滅、道四谛相應;第十二步自作證“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捨苦、斷集,完成道谛、圓滿滅谛。 2.如法揀別、抉擇善惡,精進於改過行善 不知道言談、舉止、存心是善是惡,不能改過遷善,對身、語、意三行修持正念、正知,亦屬徒然。修習“七覺支”所以能成就“明、解脫”的福利,其主體在於“擇法覺支”分別善、惡,抉擇去惡行善的有效方法;然後,交給“精進覺支”實際操作,直到完成三明、心解脫慧解脫。 由於見解的不同,對善、惡的看法也有所差異。世俗正見以五戒、十善業得享受人、天福報為善行、善果;犯五戒,行十惡業,得承受三惡趣的苦報為惡。聖、出世間的正見以有漏、有取的善行在天上人間受苦受樂,不得解脫有漏的輪回為非究竟的善;究竟的善行為聖、出世間、無漏、無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八支聖道”乃至“三十七品道”,成就諸漏盡的心解脫、慧解脫,究竟涅槃為善果。[52] 釋尊教訓我們分辨正法與非法、善法與惡法等等,如《雜阿含782經》所示: 世尊告:“諸比丘!有非法、是法,谛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法?是法?謂邪見非法,正見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 如非法、是法,如是非律、正律,非聖、是聖,不善法、善法,非習法、習法,非善哉法、善哉法,黑法、白法,非義、正義,卑法、勝法,有罪法、無罪法,應去法、不去法,一一經皆如上說。[53] 一切善法所以生成,皆因正見抉擇善、惡,去惡行善導致;《雜阿含750經》即說: 若諸善法生,一切皆明為根本,明集、明生、明起。明於善、不善法如實知者;罪、無罪,親近、不親近,卑法、勝法,穢污、白淨,有分別、無分別,緣起、非緣起悉如實知。 如實知者,是則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恚、癡;貪、恚、癡解脫已,是聖弟子得正智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 不受後有。 [54] (1) 在善根的培植階段,在理智上要求建立道德觀念,能“分別善、惡”;在感情上發揮“慚愧”心,不堪忍有惡無善;在意志上堅持“不放逸”於去一切惡、行一切善。 (2) 在信根的培養階段,對佛、法、僧的功德,在理智上要求成就“信忍”,在情感上發揮“信樂”,在意志上推動“信求”。 (3) 在增上戒學的階段,以正見(知)持“資具依止戒”,以正信(情)持“波羅提木叉戒”,以正勤(意)持“活命遍淨戒”,以知、情、意三合平衡維持正念、正知持“根律儀戒”。 (4) 在增上定學的階段,以理智為主導,用“寂止隨念、死念、四界差別觀”修心;以純情為主導,用佛、法、僧、戒、捨、天等“六隨念”修心;以意志力為主導,用“十遍處、十不淨、安般念、(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修心。 (5) 在增上慧學的階段,以正信主導親近善士、多聞正法,充實“聞所成慧”的資糧;以正見主導內正思惟,充實“思所成慧”的資糧;以正定主導法次法向,充實“修所成慧”的資糧。 人性善、惡隨緣,知、情、意或健康或病態,而修行的目的在於人格完善,人性的健全。由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等“前三覺支”互動合作之下,帶動“三十七菩提分法的整體運作”[55] ,成就“究竟的善根”──信、進、念、定、慧五出世根,完滿“究竟的善學”──戒、定、慧三無漏學,才能夠止於至善。 3. 但法自然 得喜、輕安、定及捨覺支 去惡、行善有所成就者,法性使然,隨順因緣內心具有“不悔(avippatisara不追悔、無後悔、無惡作)”,並且一連串的善法次第隨生。如《中阿含43不思經》所示: 世尊告曰:“阿難!持戒者不應思:令我不悔。阿難!但法自然,持戒者便得不悔。阿難!有不悔者不應思:令我歡悅。阿難!但法自然,有不悔者便得歡悅。阿難!有歡悅者不應思:令我喜。阿難!但法自然,有歡悅者便得喜。阿難!有喜者不應思。令我止(輕安)。阿難!但法自然,有喜者便得止身。阿難!有止者不應思:令我樂。阿難!但法自然,有止者便得覺樂。阿難!有樂者不應思:令我定。阿難!但法自然,有樂者便得定心。……阿難!有無欲者不應思:令我解脫。阿難!但法自然,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YIN、怒、癡。 阿難!是為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心。阿難!多聞聖弟子有定心者便見如實、知如真,因見如實、知如真便得厭,因厭便得無欲,因無欲便得解脫,因解脫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阿難!是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謂度此岸,得至彼岸。”[56] 前三覺支的修行有成,“但 法自然”相當於“dhammata esa(直譯︰此法性;意譯︰只要順乎緣起法性)”《Cetana》AN v.p.2 的意譯;合乎正道的修行,如七覺支、三無漏學,隨順道次第,通過一系列“法法相益,法法相因”的清淨道、解脫道、滅苦道跡,從持戒清淨乃至逮得第一義成正覺,從有漏的惑、業、苦此岸,得度至涅槃彼岸。 (四)生活中適時調整七覺支,隨所欲覺支等至 每一有情的一生,有其特殊的個性傾向──性格、性行(carita);《清淨道論》分析為六種性行:ragacarita(貪行者) dosacarita(嗔行者) mohacarita(癡行者) saddhacarita(信行者)buddhicarita(覺行者) vitakkacarita(尋行者)[57] 。專心從事修心時,透過念覺支與擇法覺支的操作,貪行者宜修習十不淨觀、身至念等;嗔行者宜修習青、黃、赤、白遍及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癡行者宜修習安那般那念;覺行者宜修習死念、寂止隨念、食厭想及四界差別觀;信行者宜修習佛、法、僧、戒、捨、天等六隨念。也有性格復雜者(vomissacarita 混雜行者),或者某一性行者,在一天當中心情改變頻繁、變化多端;如此,則需要適時調整業處,由七覺支善巧安排,有效的修習得以進行。 1. 有五蓋時 日常生活乃至宗教修持時,以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等前三覺支,發現有蓋,何種蓋?如何掀蓋?抉擇業處!交給精進覺支對治修正。凡夫的生命活動、生活當中,不離五蓋過日:“貪欲蓋”及“嗔恚蓋”屬於病態的“情感”反應,可愛境、可意觸、樂受必生起貪欲蓋;反之,不可愛境、不可意觸、苦受則生嗔恚蓋。“意志力”不夠時,容易“昏沉、睡眠”;意思活潑時,容易“掉舉”、胡思亂想,若不然者則後悔不已、“惡作”不停。大部分的時間裡,處於“疑蓋”所覆,無明、懷疑,猶豫不決的狀態,不能明辨善、惡,是、非,對、錯,適當與否。因此,有“五蓋”時,須要善知方便修七覺支;《雜阿含719經》如是開示: (尊者阿提目多)復問:“雲何比丘善知方便修七覺分?” 優波摩答言:“比丘方便修念覺分時,知思惟:彼心不善解脫[貪欲、嗔恚],不害睡、眠(昏沉、睡眠),不善調伏掉、悔,不害疑(“疑”原文作︰“睡眠”);如我念覺處法思惟,精進方便,不得平等。[如是不樂住正受] 如是擇法…精進…喜…猗(輕安)…定…捨覺分,亦如是說。 若比丘念覺分方便時,先思惟:心善解脫[貪欲、嗔恚],正害睡、眠,調伏掉、悔, ;如我於此念覺處法思惟已,不勤方便而得平等。如是,阿提目多!比丘知方便修七覺分如是樂住正受。[58] 有貪欲蓋時,動用七覺支對“不淨相”如理作意、正思惟,則可除去貪欲蓋。有嗔恚蓋時,動用七覺支對“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如理作意、正思惟,則可除去嗔恚蓋。有昏沉、睡眠蓋時,動用七覺支對“光明相”如理作意、正思惟,則可除去昏沉、睡眠蓋。有掉、悔蓋時,動用七覺支對“寂止隨念”如理作意、正思惟,則可除去掉、悔蓋。有疑蓋時,動用七覺支對“善、惡業報以及十二支緣起法”如理作意、正思惟,則可除去疑蓋。[59] 2. 止觀等持 宗教生活中,主要在鍛煉止觀等持──集中精神的力量與觀察事物的力量相當。因為,過分集中精神時,會減弱觀察事物的能力;過度廣泛觀察事物時,會減弱對目標專注的能力。所以要求止觀等持,於止力和觀力相等時,則平等捨,放任不加干涉;但也不能過分專注於捨。如《雜阿含1247經》所說: 應當專心方便 隨時思惟三相!雲何為三?隨時思惟止相,隨時思惟舉相,隨時思惟捨相。若比丘一向思惟止相,則於是處,其心下劣;若復一向思惟舉相,則於是處,掉亂心起;若復一向思惟捨相,則於是處不得正定,盡諸有漏。[60] 3. 安止善巧 修習增上心學難得入定者,《清淨道論》建議修習十種安止善巧(dasavidha appana-kosalla):(1)依清潔事物;(2)依(五)根平等的行道;(3)依(取)相的善巧;(4)於宜策勵心時,即於此時策勵心;(5)於宜抑制心時,即於此時抑制心;(6)於宜使心喜悅時,即於此時使心喜悅;(7)於宜捨置心時,即於此時捨置心;(8)依回避不等持之人;(9)依親近等持之人;(10)成為等持的勝解者。[61] 此中,第(4)(5)(6)(7)等四種操作,屬於七覺支法門;其所根據的經典出處為《增支部 第六集第85得清涼經》: 於宜抑制心時,即於此時對心抑制之;於宜策勵心時,即於此時對心策勵之;於宜使心喜悅時,即於此時使心喜悅之;於宜捨置心時,即於此時對心捨置之。[62] 七覺支可分為三類:念覺支為其一,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為其二,猗覺支、定覺支、捨覺支為其三。以念覺支維持正念、正知以及安止善巧的開發;其他兩類為隨心情的變化,應時對治之或適時相順修習之。表列如下: 所修覺支 念覺支 擇法、精進、喜覺支 猗、定、捨覺支 心微劣猶豫時 宜行 宜行此等三覺支對心策勵 不宜行此等三覺支 掉心猶豫時 宜行 不宜行此等三覺支 宜行此等三覺支對心抑制 “掉心生、掉心猶豫”指 精神激動,胡思亂想而猶豫不決,如此屬於“宜抑制心時”;“其心微劣、其心猶豫”指 精神活動力衰弱,判斷力猶豫不決,如此屬於“宜策勵心時”。適合“對心抑制”的方法為動用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適合“對心策勵”的方法為動用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雜阿含714經》原文如此開示︰ “諸比丘!若爾時其心微劣,其心猶豫者,不應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所以者何?微劣心生、微劣猶豫,以此諸(覺分)法增其微劣故;譬如小火欲令其燃,增以燋炭。雲何,比丘!非為增(燋)炭令火滅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如是,比丘!微劣猶豫,若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者,此則非時,增懈怠故。若掉心起,若掉心猶豫,爾時不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所以者何?掉心起,掉心猶豫,以此諸(覺分)法能令其增。譬如熾火,欲令其滅,足其干薪。於意雲何?豈不令火增熾燃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如是掉心生,掉心猶豫,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增其掉心。諸比丘!若微劣心生,微劣猶豫,是時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所以者何?微劣心生,微劣猶豫,以此諸(覺分)法示、教、照、喜。譬如小火,欲令其燃,足其干薪。雲何,比丘!此火寧熾燃不?”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如是微劣心生,微劣猶豫,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示、教、照、喜;若掉心生,掉心猶豫,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所以者何?掉心生,掉心猶豫,此等諸(覺分)法,能令內住一心攝持。譬如燃火,欲令其滅,足其燋炭,彼火則滅。如是,比丘!掉心猶豫,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則非時;修猗、定、捨覺分,自此則是時。此等諸(覺分)法,內住一心。 攝持念覺分者,一切兼助。”[63] 修習七覺支最為善巧者,尊者捨利弗是首屈一指,對七覺支的操作非常熟練,不必特別用心,能在生活中恰到好處地,適時隨所欲而施行該覺支。他說: 譬如,王大臣有種種衣服,置箱簏中;隨其(晨朝)所須、日中所須、日暮所須,隨欲自在。如是,比丘!此七覺分決定而得,不勤而得,隨意正受。我此念覺分,清淨純白,起時知起,滅時知滅,沒時知沒;已起知已起,已滅知已滅。 如是,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亦如是說。[64] 如此,隨時、隨地,采用適當的覺支過活,為聖弟子所向往。 (五)生活中修習七覺支的例子 南傳長部《Savgiti-suttanta(等誦經)》§46 指“三眼”為:mamsa-cakkhu(肉眼), dibba-cakkhu(天眼), pabba-cakkhu(慧眼)。§47 指“三學”為:adhisila-sikkha(增上戒學),adhicitta-sikkha(增上心學),adhipabba-sikkha(增上慧學)。§48 指“三修”為:kaya-bhavana(身修),citta-bhavana(心修),pabba-bhavana(慧修)。[65] 審度編輯《長部》大德們的用心,(1)在“日常生活”中,以肉眼(肉耳)配合增上戒學,仔細檢點言談舉止,貫徹不殺、不盜、不YIN、不妄語、不兩舌、不惡語、不绮語等七善業,如此“修身”。(2)在“宗教生活、宗教修持”時,以天眼(超凡的眼力──精神力)配合增上心學,用心集中注意於假想作意的似相(patibhaga-nimitta),有效地鎮伏五蓋,如此“修心”。(3)修身、修心提供信、進、念、定四根四力[66] 為增上緣,慧地播種慧種子成長慧根、慧力,構成慧眼;在此後“明、解脫的生活”當下,以慧眼配合增上慧學,以七覺支操作三十七菩提分法,在“慧地”成長“慧根”,慧地加入慧根於是“慧體”[67] 成材;如此“修慧”,並且完成菩提道、解脫道,圓滿佛果。 1. 有關飲食 (1) 依食斷穢食 《增壹阿含護心品第5經》指出:“一切眾生皆由食而存其命,有食便存,無食便喪。”[68] 眾生不得不食,然為求食或於食時有漏、有取,而造業受苦不斷。如《雜阿含374經》所說: 若比丘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諸行增長;行增長故,當來有增長;當來有增長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69] 因此,佛教要求依穢食當捨斷食之穢;此時,須要動用念覺支,求食、得食、食時正念正知現前,整個過程無任何過失而具有功德、營養。如《雜阿含564經》開示: 雲何名依於穢食當斷穢食?謂聖弟子於食計數思惟而食:(1)無著樂想,(2)無憍慢想,(3)無摩拭想,(4)無莊嚴想;(5)為持身故,(6)為養活故,(7)治饑渴病故,(8)攝受梵行故,(9)宿諸受令滅、新諸受不生,(10)崇習長養若力、若樂、若(無罪)觸;當如是住! 譬如商客以酥油膏以膏其車:無染著想、無憍慢想、無摩拭想、無莊嚴想,為運載故。如病瘡者塗以酥油:無著樂想、無憍慢想、無摩拭想、無莊嚴想,為瘡愈故。如是,聖弟子計數而食:無染著想、無憍慢想、無摩拭想、無莊嚴想,為養活故、治饑渴故、攝受梵行故、宿諸受離 新諸受不起,若力、若樂、若無罪觸安隱住。姊妹!是名依食斷食。[70] 如是,有關於食之觀想,《雜阿含1034經》指“觀食想[71] ”為“修習六明分想”之一(明分即 菩提分)。 (2) 觀食不淨 若有暴飲暴食、饕餮、食欲過度,追求山珍海錯滿足口味,食欲沖動難以控制者,於飲食當時,宜行“觀食不淨”藉以對治之;倘若不能矯正,則需專門修習“惡食想[72] ”。相當於《清淨道論》四十業處之食厭想(ahare patikula-sabba於食厭惡想)的修習: 於食時、飲時、哺時、嘗時,當以十行相觀察厭逆:(1)gamanato(從行乞),(2)pariyesanto(從遍求),(3)paribhogato(從受用),(4)asayato(從分泌),(5)nidhanato(從貯藏),(6)aparipakkato(從不消化),(7)paripakkato(從消化),(8)phalato(從果),(9)nissandato(從排洩),(10) sammakkha nato(從塗布)。[73] 如此以念覺支及擇法覺支有關飲食之如理作意、正思惟,可以對治意識上的嘴饞,矯正下意識的食欲沖動;甚至可以導引到鎮伏五蓋的“近分定”[74] ,可謂一舉兩得。 (3) 厭食患者 倘若食欲不振,甚至是厭食症者,則不必、不可進行惡食想;此時宜動用念覺支、擇法覺支,記起前舉佛說︰ “身依食而立,非不食。” “為養活故、治饑渴故、攝受梵行故、宿諸受離 新諸受不起,若力、若樂、若無罪觸安隱住。” “若檀越施主惠施之日,得五事功德。雲何為五?一者、施命,二者、施色,三者、施安,四者、施力,五者、施辯;是謂為五。” [75] 如此教示,為求健康、長命、適合修道,動用精進覺支提起食欲,采行“節量食”[76] 或者“日一食”[77] 2. 其他民生有關事項──穿著、居住、營養等等 資生活命必須使用民生必需品,凡夫因此 起惑、造業、受苦;然而聖人於使用民生必需品時,操作七覺支以捨斷諸漏。 《中阿含10漏盡經》所示: 雲何有漏從用斷耶?比丘!若用衣服──非為利故,非以貢高故,非為嚴飾故;但為(預防)蚊虻、風雨、寒熱故,以慚愧故也。若用飲食──非為利故,非以貢高故,非為肥悅故;但為令身久住,除煩惱、憂戚故,以行梵行故,欲令故病斷、新病不生故,久住安隱無病故也。若用居止房捨、床褥、臥具,非為利故,非以貢高故,非為嚴飾故;但為疲惓得止息故。[78] 如前面“1. 有關飲食”章節所說,比照之,也可以七覺支法門,應用於“其他民生有關事項──穿著、居住、營養等等”問題的處理。頭陀行者對於衣、食、住的嚴謹維持少欲、知足的態度過活,可以從頭陀支反應出來:衣──糞掃衣、三衣;食──常乞食、次第乞食、一坐食、一食、時後不食;住──阿練若住、樹下住、露地住、冢間住、隨處住。[79] 頭陀行法雖然並非釋尊所施設,可是佛陀允許為少欲、知足嚴謹過活者修持;可為奢華、不惜福者警惕,無所借口。佛陀要求四眾弟子遠離資具欲,但衣食住處,都不過分的菲薄。[80] 3. 有關性欲 性行為可分為業與報二種。禽獸的性行為純屬應報,為繁殖後代的行為,不能判斷為善或惡,是為無記;人類及六欲天神的性行為小部分屬無記的報應,大部分是有漏、有取的惡業行為。“世尊無數方便說:YIN欲是障道法,若犯YIN欲即是障道。”[81] 所以對出家二眾施設不YIN戒,絕對禁止行YIN;對在家二眾只要求不邪YIN,禁止非婚配行YIN,對結婚生子的性行為並無制止。 性欲沖動時宜使用覺支對治。如下: (1) 重視倫常者 宜依《雜阿含1164經》所說:“若見(老)宿人,當作母想;見中間者,作姊妹想;見幼稚者,當作女想。” [82] 如此觀想,隨即消除性欲;可是對亂倫者,則失效。 (2) 潔癖者 潔癖者宜作“觀身不淨”,可以立即消除性欲沖動;然無忌惡露者則無效觀身不淨 如《中阿含81念身經》所示: 比丘修習念身。比丘者,此身隨住,隨其好惡從頭至足,觀見種種不淨充滿:謂此身中有發、毛、爪、齒、粗細薄膚、皮、肉、筋、骨,心、腎、肝、肺、大腸、小腸、脾、胃、抟糞、腦及腦根,淚、汗、涕、唾、膿、血、肪、髓、涎、膽、小便。”[83] (3) 怕死屍者 宜提起“十不淨觀”[84] ,或將對方當作屍體看待,觀想出: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等等;如此消除YIN念,對絕大部分的人相當有效。或有變態性格者作出屍奸者除外。 (4) 重視戒律者 重視戒律者又擅長於身念住者,或者上述倫常觀、不淨觀、觀死屍失效者,可采用“六根律儀”守護根門,對付性欲沖動。如《雜阿含1165經》所示: 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告諸比丘:“汝等應當守護根門,善攝其心。若眼見色時,莫取色相,莫取隨形好增上執持;若於眼根不攝斂住,則世間貪、愛、惡不善法則漏其心。是故此等當受持眼律儀,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乃至受持意律儀。”[85] (5) 慧根利者 對身體作“六界(或四界)分別觀”或作“觀身三十六物[86] ”,體悟身體為緣生緣滅,俗谛說六界、三十六物,其實第一義谛為空,無我、無我所,有誰、有何可貪、可YIN!能現觀空無我、無人、無眾生相,當下消除欲貪、YIN欲。所以《中阿含98念處經》如是說: 比丘者觀身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猶如屠兒殺牛,剝皮布地於上分作六段。如是,比丘觀身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如是,比丘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身如身。[87] 《增壹阿含五王品第3經》又說: 觀此身中三十六物惡穢不淨。誰著此者?由何起欲?此欲為止何所?為從頭(出)耶?形體出耶? 觀此諸物了無所有;從頭至足亦復如是。五藏所屬,無有想像,亦無來處,彼觀緣本,不知所從來處。 彼復作是念:我觀此欲從因緣生。 彼比丘觀此已,欲漏心得解脫,有漏心得解脫,無明漏心得解脫。[88] 4. 有關生氣 面對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意、不可念的人、事、物,凡夫難免起嗔恚、忿恨、惱害等等穢心。貪欲、嗔恚、愚癡,經中說為“三毒、三穢、三垢、三膩、三刺、三戀、三縛、三種結、三不善根”[89] 可見其等為惡、不善心所,會毒害、刺傷身心,使心性污穢、垢膩,戀棧、結縛於三界,為一切惡不善業的根源。 “嗔恚”(大正1,50上9)之原文為‘dosa(嗔恚、憎惡)’(DN iii .214-5;在《阿含》裡,漢譯為“嗔恚”其相當的《尼柯耶》原文不一,如:“嗔恚”(大正1,444下3)為‘byapada-padosa(嗔害-怨恨)’MN i. 274-1的意譯,“嗔恚”(大正1,464下-13)為rosenti(激怒) vihesenti(使焦急)‘MN i.185-3的意譯,“嗔恚”(大正1,542中10) 為‘vyapada(嗔害)’MN ii.2624的意譯,“嗔恚”(大正1,617中23)為kodhana(憤怒、不適意)’AN iv.945的意譯,“嗔恚心”(大正2,277中23)為‘kujjhi(生氣)’SN ii.282-13的意譯。生活中遭遇到任何不適意的對象、境界,凡夫所生反應都屬於“嗔恚”。《長阿含阇尼沙經》說:“眾生多於嗔恚,不捨身、口、意惡業。” [90] 《大方廣佛華嚴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經》說: 佛子!我不見一法為大過失,如諸菩薩於他菩薩 起嗔心者。何以故?佛子!若諸菩薩於余菩薩 起嗔恚心,即成就百萬障門故。何等為百萬障?所謂不見菩提障、不聞正法障、生不淨世界障、生諸惡趣障、生諸難處障、多諸疾病障……於菩薩無失壞道不能修習障、隨順二乘正位障、遠離三世諸佛菩薩種性障。佛子!若菩薩於諸菩薩 起一嗔心,則成就如是等百萬障門。[91] 可見嗔恚心為害甚深且廣。因此,印順導師說: 菩薩以慈悲心為本,若以嗔心對眾生,缺乏慈悲,即失大乘與菩薩的意義。聲聞法的大患是貪心,心起貪染,就難於出離世間。大乘法的大患是嗔心,心起嗔恚,就不能攝受眾生。[92] 如針對厭離情深的聲聞,應重視大悲的無嗔。對於不善根的根治,也認為貪欲是不善的,但不是最嚴重的。貪欲不一定厭棄有情,障礙有情,世間多少善事,也依貪愛而作成;惟有嗔恚,對有情缺乏同情,才是最違反和樂善生的德行。所以說:“一念嗔心起,八萬障門開”。惡心中,沒有比嗔恚更惡劣的。菩薩的重視慈悲,也有對治性。論理,應該使無癡的智慧,無貪的淨定,無嗔的慈悲,和諧均衡的擴展到完成。[93] 修學佛道者,生活中減少嗔恚的發作,鎮伏乃至消滅嗔恚的隨眠是非常切要: (1) 憶念嗔恚的過失及離嗔的功德 印順導師曾經指出嗔恚的五種過失:一、壞色(面目丑惡),二、失辯(失去理智),三、善士遠離(朋友疏遠),四、毀戒(氣頭上無惡不作),五、墮落(造惡業墮落三惡趣);一念的嗔心不忍,產生這樣的惡果,怎可不加以制伏?[94] 《雜阿含1158經》提到破壞嗔恚的功德如下: 殺於嗔恨者,而得安隱眠;殺於嗔恚者,而心得無憂。 嗔恚為毒本,能害甘種子;能害於彼者,賢聖所稱歎; 若能害彼者,其心得無憂。[95] (2) 重視持戒者 面對怨敵,提起正念,以慚愧心、慈悲心對待一切有情,思不害、不殺、不惡口等教誡,憶念具戒的功德、破戒的過患等教訓,可以慈忍、護戒等善行使嗔恚心減弱乃至不發生。如《雜阿含1039經》教示: 有人不殺生、離殺生、捨刀杖,慚愧、悲念一切眾生;不偷盜、遠離偷盜;與者取、不與不取,淨心不貪;離於邪YIN,若父母護……乃至授一花鬘者,悉不強干,起於邪YIN;離於妄語,審谛實說;遠離兩舌,不傳此向彼、傳彼向此,共相破壞,離者令和,和者隨喜;遠離惡口,不剛強,多人樂其所說;離於壞語,谛說、時說、實說、義說、法說、見說;離於貪欲,不於他財、他眾具作己有想,而生貪著;離於嗔恚,不作是念:撾、打、縛、殺,為作眾難;正見成就,不顛倒見。[96] (3) 重視修定者 嗔恚為“五蓋”之一,“嗔行者(dosa-carita)”宜采用四十業處的慈、悲、喜、捨──“四梵住(四無量心)”及青、黃、赤、白──“四色遍”,此等八業處容易對治嗔心而導入安止定。慈無量心乃至悲、喜、捨無量心,由健康的感情沖淡嗔恨心,青遍一切處乃至黃、赤、白遍一切處,容易使激情穩住;而且四無量心與“八解脫”中的第三、四、五、六解脫,殊途同歸;如《雜阿含743經》所說:“心與慈俱多修習,於淨最勝;悲心修習多修習,空入處最勝;喜心修習多修習,識入處最勝;捨心修習多修習,無所有入處最勝。”[97] 四無量心的修習可作為慈心解脫乃至悲、喜、捨心解脫的增上緣;如《中阿含15思經》所示:“彼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游;如是二、三、四方,四維、上、下,普周一切。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诤,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游。……若有如是行(慈、悲、喜、)捨心解脫無量善修者,必得阿那含,或復上得。”[98] (4) 重視修慧者 印度婆羅門教的與梵共住的慈、悲、喜、捨“四梵住”,注重戒行及良心的擴大,目的在於往生初禅的梵天。佛教修習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可以成就四禅那的安止定,命終可以隨業力,意行生初禅天乃至第四禅天;往生色界、無色界並非賢聖弟子的終極目的,逮得正覺、涅槃,究竟解脫惑、業、苦,止於至善,才是賢聖弟子的終極目的地。因此,由四梵住、四無量心的修習,提升到戒、定、慧及知、情、意的統合地修行,方便修習慈、悲、喜、捨“四等心”,才能夠成就慈、悲、喜、捨的“心解脫”。 所謂“等心”,指平等看待怨怼者與親愛者(此等兩,為因緣密切者),平等看待因緣密切者與疏遠者(此等兩,屬他們,並非自己),看待一切有情等同自己,才算真正的等心。單靠一般良心及堅強的意志力,還可以平等看待怨者、親者、無關系者;若無般若慧洞察無我、無我所,打破我愛、我所愛,並不能使怨者、親者、無關系者與自己平等看待。為了成就四等心乃至人格圓滿,《雜阿含經》“覺支相應”提示修習種種正確的觀想,如下: 若比丘修無常想 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雲何比丘修無常想 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心與無常想俱 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得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如無常想,如是 無常苦想、苦無我想、觀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盡想、斷想、無欲想、滅想、患想、不淨想、青瘀想、膿潰想、脹想、壞想、食不盡想、血想、分離想、骨想、空想;一一經,如上說。[99] 七、結論 (一)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有慧根者仍然可以應用《阿含》《尼柯耶》所提示的樸素、簡要、實用的方法修行。佛法是以人為中心的,人間是解脫有漏的輪回,改過遷善、修道成佛的最佳環境;我們現在所處的地球,資訊交流的發達,佛教正法傳播遍布全世界,佛教所說的“八難”范圍更為縮小,比起古人,今人並非更加不幸。 (二)現代接觸佛教,見、聞佛法者,是接受“成佛”的教育,從聞法、如理作意思惟法義而入道,如法隨順次第修道、行道,要於無佛世界完成佛道,成為“完人(Tathagata如來)”。 (三)佛道的修行就在生活中進行,有意義的修習以“三無漏學”為標准。於“日常生活”中,持戒修身;於“宗教生活”中,入定修心;目的在於獨處、待人、接物、處事時,具備正念、正知,修慧生正覺,以“正覺的生活”充足福慧,充實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智見身;以正覺淨化貪、嗔、癡,解脫惑、業、苦,過著自在“解脫的生活”。 (四)“滅惡增善”為佛法修行的主旨要義,“四正勤”為修行的原則,以“七覺支”實踐“三十七道品”為正法。在生命開展當中、生活過程當下,認真、努力、有效地實踐,修習多所作,改正錯誤的行為、改善有缺失的反應,乃至補養、充實完善的人格;目的在於解脫三障,具足五分法身,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他逮得究竟涅槃。 (五)凡夫為生存於生活中起無明惑、造惡業、受苦果,惑、業、苦三輪轉;聖人就在生活中,離無明生正覺,造作無漏的善業,亨受菩提、涅槃樂。生活即是修行,修行不離生活。修行不只在大雄寶殿、念佛堂、禅堂、法會、閉關的道場裡;獨處、待人、接物、處事的場合,都可以成為修行的道場。禮佛、供佛、誦經、持咒、念佛、參禅、修觀都是修行;在生活中起無明、三渴愛、四取,造作三有,受三界生死苦的當下,具備四念處,操作七覺支,成就三明、心解脫慧解脫,是名副其實的修行,能夠確實地證成道果。 (六)由“四預流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得以“見道”──現觀四聖谛;見道已,具足正見、正志的發心,才能夠“修道”── 具有菩提成分的修行;以“七覺支”帶動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次第分證已,完成菩提、涅槃──“證道”。有關七覺支的修習,條列如下: 1.修習七覺支的資糧:(1)親近能授與七覺支法門的善知識;(2)自己能夠如理作意、如法抉擇方便修習七覺支;(3)善巧分辨七覺支的養素與毒素吸收營養防止中毒;(4)具足正見持戒清淨維持良心平安。 2.七覺支漸次修習滿足:(1)如法修習四念處法門;(2)如法揀別、抉擇善惡,精進於改過行善;(3)已改過遷善則但法自然 得喜、輕安、定及捨覺支順序開展。 3.生活中適時調整七覺支,隨所欲覺支等至:(1)捨斷五蓋;(2)止觀等持;(3)安止善巧。 4.生活中修習七覺支:生存、生活中時常碰到的食欲、性欲、嗔恨的處理,分別說明如本文,不再重復敘述。 -------------------------------------------------------------------------------- [1] 《瑜伽師地論》:“諸佛語言九事所攝。雲何九事?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淨事,六、差別事,七、說者事,八、所說事,九、眾會事。有情事者,謂五取蘊。受用事者,謂十二處。生起事者,謂十二分事緣起及緣生。安住事者,謂四食。染淨事者,謂四聖谛。差別事者,謂無量界。說者事者,謂佛及彼弟子。所說事者,謂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眾會事者,所謂八眾。” 大正30,294上21~28(大正新修大藏經第三十冊,294頁上欄第21行到第28行,以後,同例。) “五陰法門”──有情事的教說,占《雜阿含經》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五分量(參閱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中 、下》,可見佛法以“有情事”為中心、重心。 [2] 參閱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43《藥師經講記》p.36 [3] 大正2,694上2~5 [4] 《雜阿含785經》大正2,203上20~204上14 ;參閱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34;《增壹阿含經序品》:“如是阿含增一法,三乘教化無差別。”大正2,550中29 ;《雜阿含393經》:“三結盡,得須陀洹……若得無上等正覺,彼一切知四聖谛故。”大正2,106上17~中22 [5] 《佛在人間》p.99及.p.324 [6] 現代學術界多采用。參見 中村元〈佛教語大辭典〉p.1063下 [7] 大正2,240中20~21 [8] 大正2,5上29~中3 [9] 《雜阿含273經》:“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大正2,72下9~28 [10] 《雜阿含45經》說:“多聞聖弟子於此六觸入處捨離無明而生明,不生 有覺、無覺、有無覺,勝覺、等覺、卑覺,我知、我見覺;如是知、如是見已,先所起無明觸滅,後明觸覺起。”大正2,11中15~19 [11] 大正1,12上20~23 [12] 大正1,49中14~16 [13] 大正8,752下24~25 [14] 大正8,749上6~9 [15] 大正8,752下29~754上4 [16] “*勤”附加 * 號之勤字,高麗本、大正本均作“斷”字,原文為‘padhana(勤)’。 [17] 大正2,221中4~12 [18] 大正2, 221,中17~下8 [19] “增上善學”“增上信學”“增上戒學”“增上定學”“增上慧學”“正解脫學”參閱《阿含要略》pp.20~22 [20] 成佛之道為“一乘道”,分為二階段修行;前段為“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的八正道”,後段為“聖、出世間、無漏、無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八支正道”。“聖”指 見道、修道、證道的聖者、“俗”指 外凡及內凡,“出世間”指 超越有漏、有取的有情世間、“世”指 有漏、有取的有情世間。參閱《雜阿含785經》大正2, 203上1~204上14 [21] 大正2,41下21~23 [22] P.T.S.《Samyutta-nikaya》v.72~75 [23] 大正2,208上10~下8 [24] 大正2,268中20~24“正慢無間等”相當於“samm manabhisamaya(慢現觀)”的意譯。大正本作︰“止慢無間等”。 [25] 《佛法概論》p.174 [26] 〈A〉i.295~297 [27] 大正2,670下4 [28] 參閱《中.169 拘樓瘦無诤經》大正1,701, 中28~701下2;《雜阿含287經》大正2,80 下27~81上4;《增壹阿含勸請品第2經》大正2,593中25~下2 [29] 參閱拙著〈三十七菩提分法及其次第開展與整體運用〉見《印順思想──印順導師九秩晉五壽慶論文集──》84~104 [30] 大正27,496上9~11 [31] 《金剛經》五種菩提:世、俗的(1)“發心菩提”、(2)“伏心菩提”;聖、出世的(3)“明心菩提”──聖人的真實發心、(4)“出到菩提”──出離苦的此岸,到達涅槃的彼岸,分證菩提、次第斷煩惱,(5)“究竟菩提”──諸漏盡、究竟般涅槃。參閱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p.16~18 [32] 《雜阿含345經》:“彼比丘厭、離欲、滅盡向,是名為學。”大正2,95中20~21《雜阿含27經》“於色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如是,受、想、行、識,於識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大正2,5下25~27 “出離心”可謂:正志於厭惡三結而斷三結,厭惡欲界而斷五下分結,厭惡三界而滅盡貪、嗔、癡乃至五上分結。也可以說:欲求達成捨覺支所食三界──斷界、無欲界、滅界。參閱《雜阿含715經》大正2,193上3~4 [33] 參閱《別譯雜阿含207經》《雜阿含1028經》。 [34] 參閱《增一阿含苦樂品第1經》《雜阿含1218經》。 [35] 《雜阿含727經》:“尊者阿難即白佛言:‘世尊!所謂念覺分,世尊自覺成等正覺說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世尊自覺成等正覺說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大正2,195下8~12 參閱《雜阿含728~730經》大正2,195下9~196上26;《S.46,27》 [36] 參閱《雜阿含741~747經》大正2,197中1~198上24;《S.46,57~76》《S.45,77; S.46,77; S.48,71; S.50,1》參考《S.47,51; S.49,1; S.51,3》 [37] 見《瑜伽師地論》大正30,823上6~10 [38] 《SA(相應部注釋書)》i.159 [39] 大正2,193上27~中12 [40] 大正2,193上9~24 [41] 大正1,487中28~29;487下20~21 [42] 大正1,488中5~8;中27~28 [43] 大正2,192上26~27;上28~29;中15~17 [44] 《雜阿含715經》大正2,192上29~193上6 [45] 大正1,488中28~下11 [46] 大正2,175上7~8 [47] 《雜阿含737經》大正2, 196下24~197上8 [48] 《雜阿含607經》“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 大正2,171上10~12 [49] 讀者最好研習北傳《中阿含98念處經》大正1,582中8~584中28;南傳《D.22 Mahasatipatthana-suttanta》DN ii 290~315;《雜阿含733經》大正2, 196中12~28;《S.46,3Sila》SN v 67~70 [50] 大正2,174上14~20 [51] 大正2,171中16~21 [52] 參閱拙著《阿含要略》pp.37~38【分別善、惡】 [53] 大正2,202下4~11 [54] 大正2,198下4~12 [55] 同注 29。 [56] 大正1, 485中22~下18 [57] VM 104 參閱《阿含要略》p.206 [58] 大正2,193下6~16 [59] 參閱注 44。 [60] 大正2,342上4~10 參閱《A3,100 金匠經》AN i. 256~257 [61] VM p.128 [62] AN iii.p.435 [63] 大正2, 191下25~192上23 [64] 《雜阿含718經》大正2,193中20~26 [65] 參閱 DN iii p.219 [66] 信根、信力為“四不壞淨”,進根、進力為“四正勤”,念根、念力為“四念處”,定根、定力為“四神足、四禅那”。參閱《雜阿含646經》大正2,182中;《雜阿含675經》大正2,185下。 [67] 慧根──五陰法門、六內外入處法門、六界法門、四谛法門、十二支緣起法門;慧地──戒淨、心淨;慧體──見淨、疑蓋淨、道非道知見淨、道跡知見淨、道跡斷智淨。參閱拙著《阿含要略》pp.265~266【慧應當如何修習】;pp.362~365【慧體】 [68] 大正2,565上18~19 [69] 大正2,103上2~6 [70] 大正2,148上a27~中11 [71] 大正2,270中1 [72] 《中阿含113諸法本經》大正1,602下18~19 [73] VM pp.341~347 [74] 同上,p.347 [75] 《增壹阿含善聚品第11經》大正2,681中1~4 [76] 《廣義法門經》大正1,920中19 [77] 《中阿含阿濕貝經》:“(佛)告:‘諸比丘!我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 大正1,749下4~8 [78] 大正1, 432中21~29 [79] 《增壹阿含壹入道品第4經》大正2,569下c14~570上15;《增壹阿含放牛品第2經》大正2,795上26~中1;拙著《阿含要略》p.194 [80] 參閱印順導師《以佛法研究佛法》p.378 [81] 《四分律》大正22,682中28~29 印順導師《寶積經講記》:“貪YIN是障道法,而凡人都為他惑亂。或貪姿色;或貪音聲;或貪體臭;或貪體態,如曲線等;或貪他的溫柔供事……。”P.158 [82] 大正2,311上15~16 [83] 大正1,556上12~16 [84] 參閱《清淨道論》第六品 十不淨業處的解釋 VM. pp.178~190 [85] 大2,311上8~中24 [86] 《雜阿含1165經》‘發、毛、爪、齒、塵垢、流唌、皮、肉、白骨、筋、脈、心、肝、肺、脾、腎、腸、肚、生藏、熟藏、眵(原文作:“胞”)、淚、汗、涕、沫、肪、脂、髓、痰、、膿、血、腦、汁、屎、溺。’大正2,311上28~中2 [87] 大正1,5833中17~23 [88] 大正2,687中9~16 [89] “三毒”見《雜阿含252經》、“三穢”見《中阿含苦陰經》、“三垢、三膩、三刺、三戀、三縛”見《雜阿含490經》、“三種結”見《雜阿含566經》、“三不善根”見《長阿含眾集經》 [90] 大正1,36中3~4 [91] 大正10,257下15~258中3 [92] 《勝鬘經講記》pp.56~57 [93] 《佛法概論》pp.243~244 [94] 《成佛之道(增注本)》pp.298~299 [95] 大正2,308下16~20 [96] 大正2,271下22~272上4 [97] 大正2,197下11~13 [98] 大正1,438上8~中10 [99] 《雜.747經》大正2,198上13~24;參閱《S.46,71~75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