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郁文教授:生活中的七覺支


 2022/4/24    熱度:779    下載DOC文檔    

生活中的七覺支

楊郁文

中華佛學研究所 研究員

一、序言

“第四屈中華國際佛學會議”針對邁入二十一世紀之初,提出“佛教與二十一世紀”為主題。觀察到當今人類因為物質文明的發達,相對於精神文化的落後,當代人格修養大不如前,然而色、聲、香、味、觸等五欲分的剌激遠勝古人,二十一世紀的“佛教與修行”需要檢討;社會制度由原始的采撷、漁獵進步到農牧、手工業、輕工業、重工業乃至現在的有機化學、生物科技,社會環境劇變,“佛教與社會”的婦女、環保、社會關懷、宗教對話等問題急待謀求對策;電腦工業引發資訊管理及網路交際,改變了個人生活以及社會互動的狀態,“佛教與資訊”有許多問題要發掘,有許多問題等待解決。佛教與修行、社會、資訊,成為本次會議的子題。

人類與生俱來禀賦的個性體質,加上後天的生活環境與學習經驗,左右個人生命乃至團體生活。佛教的修行要求隨順因果並重視效果,時代在更替,環境在改變,但是人類能善、能惡的本性並無更改。佛法的第一義谛及“實法”,有其永恆性與普遍性,不因時空的變動而有所變易;佛法的世俗谛及“權法”,確是相應於地域民俗、國情、當代法律、社會變遷而權宜說法,方便善巧地調整。本論文的提出,以實法為主,說明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有慧根者仍然可以應用早期佛法所提示的樸素、簡要、實用的方法來修行。

二、佛法以有情的人類為中心

佛法以有情[1] 為中心、為根本的,釋迦牟尼佛陀的教化眾生,主要對象是人,我們總得認清,佛法是以人為中心的。[2]有漏的有情的生命流轉或五趣或六道,隨業升降、因業受報。諸天、畜生、餓鬼及地獄趣眾生,處於但受報而少有作業;可是人類一生盡在起惑、造業、受報中度過,惑、業、苦三障輪轉,有漏的善業、惡業、不動業大部分是以人身造作出來的,五趣、六道輪回的樞紐即是人趣。《增壹阿含經》開示:“三十三天著於五欲,彼以人間為善趣,於如來得出家為善利,而得三達。所以然者,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3] 指明人間也是解脫有漏的輪回,改過遷善、修道成佛的最佳環境。

三、佛教的重心在於完人的教育

人乘、天乘──世、俗、有漏、有取、向於善趣的十善業道,不是佛法的宗要,佛法的重心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作證究竟涅槃的八支正道──佛乘、辟支佛乘、聲聞乘。[4]  印順導師提到:“人間佛教,是整個佛法的重心,關涉到一切聖教。”又說:“如從佛陀施教的重心來說,最深徹而圓滿的佛教,應該是‘覺’的教育。佛的意義是覺者,是圓滿徹悟宇宙人生的真意義,而到達究極無上者的尊稱。佛的教育,不外乎本著自己圓滿的覺悟內容,適應眾生的根機,來教育大家,引導大家來修學,同登正覺成佛的地步。所以佛教是先覺覺後覺的覺的教育。如隨俗而用一般的術語來說,那可說,佛教是最圓滿的完人教育。”[5]  獨覺者尋覓成佛之道,由見道、修道而證道成佛,佛陀十號之一“如來”,即指“修行完成者”、“人格完成者”[6] ;聲聞者接受完人的教育,從聞法、如理作意思惟法義而入道,如法隨順次第修道、行道,要於無佛世界完成佛道,成為完人。

四、佛道的修行在於生活中

從無始的過去來到現世,從今世將往未來際,三世流轉,有情一期一期的生死、死生,生死變易無常,死生相續不斷,形成無常相續的生命之流。每一生的生活狀態決定生命的尊嚴及鑒定生命的品質。生活中充滿惑、業、苦,則生命並無尊嚴、生命品質低劣;生活中充實正見、正志、正行,自在、安穩、快樂,則生命極其高貴。《雜阿含937經》說:“眾生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系其頸,長夜生死輪轉,不知苦之本際。”[7]  指出世俗凡夫“無始無明”覆蓋心智,“三渴愛”牽引心意,起惑造業,長久於有漏的“三界”生死流轉,不知“四聖谛”,不能究竟離苦。可是,《雜阿含23經》如是說:“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系著者,比丘!是名斷愛欲,轉去諸結,正 無間等,究竟苦邊。”[8]  於此“六識身”依“六內入處”緣“六外入處”,即於生活中,根、境、識三合之“六觸入處”,隨緣生起生理反應、心理作用[9] ;世俗凡夫於六觸入處掉入無明、渴愛、取著,作業受苦的旋渦中;賢聖能於此六觸入處捨離無明而生明 [10] ,不生“我、我所”的見、愛、慢,斷除三愛,解脫一切煩惱結,現觀我慢使斷知,作證涅槃,究竟離苦。

“三無漏學”透過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的學習次第,達到無漏的成果。其實即於“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樂──之中,持戒修身;於“宗教生活”──禮佛、念佛、持咒、誦經、禅定、止觀乃至種種宗教活動──之中,入定修心;目的在於獨處、待人、接物、處事時,具備正念、正知,修慧生正覺,以“正覺的生活”充足福慧,充實戒、定、慧、解脫、解脫智見等五分法身;以正覺淨化貪、嗔、癡,解脫惑、業、苦,過著自在“解脫的生活”。《游行經》就如是說:

修戒獲定,得大果報;修定獲智,得大果報;修智心淨,得等解脫,盡於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11] 

五、“修行”的意義

“滅惡增善”為佛法修行的主旨要義。如《長阿含散陀那經》說:“汝但於善法聚、清白聚中精勤修行,吾自為汝說善淨法滅不善行,增益善法。”[12]  我們可以說:在生命開展當中、生活過程當下,認真、努力、有效地實踐,修習多所作,改正錯誤的行為、改善有缺失的反應,乃至補養、充實完善的品格;目的在於解脫一切惑、業、苦,具足五分法身,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他逮得究竟涅槃。須菩提尊者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中詢問:“菩薩大乘中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雲何住?雲何修行?雲何降伏其心?” [13]  釋尊指示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修行之目的在:“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14]  方法即是:“應如是住、如是修行、如是降伏其心!……應如是生清淨心而無所住,不住色生心,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15] “應如是住”指 有心修習並維持善行,而心不住我、我所,不住人相、法相、六境;“(應)如是降伏其心”指 思擇制止為非作歹,捨斷我見、我所見,消滅常見、斷見。

精勤於滅惡增善,其術語為“四正勤”如《雜阿含878經》所雲:

世尊告:“諸比丘有四正*勤[16] 。何等為四?一者、斷*勤,二者、律儀*勤,三者、隨護*勤,四者、修*勤。雲何為斷*勤?謂比丘已起惡不善法 斷,生欲、方便、精勤、心攝受,是為斷*勤。雲何律儀*勤?未起惡不善法 不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律儀*勤。雲何隨護*勤?未起善法 令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隨護*勤。雲何修*勤?已起善法 增益修習,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修*勤。”[17]

隨時檢點身、語、意三行,分辨行為是惡、是善,存心惡毒或善良;立即發動善法欲,思擇種種方案中最善巧可行的方法,進行改過遷善,專精勤勉,收攝身、心,務必完成捨斷惡行、不起惡念,產生善心、增益善行。“四正勤”可謂精勤修行的四原則。復次,《雜阿含879經》又開示:

有四正*勤。何等為四?一者、斷*勤,二者、律儀*勤,三者、隨護*勤,四者、修*勤。

雲何為斷*勤?若比丘已起惡不善法 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未起惡不善法 不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未生善法 令起,生欲、方便、精勤、攝受;已生善法 增益修習,生欲、方便、精勤、攝受;是名斷*勤。

雲何律儀*勤?若比丘善護眼根,隱密、調伏、進向;如是,耳、鼻、舌、身、意根善護,隱密、調伏、進向;是名律儀*勤。

雲何隨護*勤?若比丘於彼彼真實三昧相,善守護持,所謂青瘀相、脹相、膿相、壞相、食不盡相,修習守護,不令退沒;是名隨護*勤。

雲何修*勤?若比丘修四念處等,是名修*勤。……

如四念處,如是 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道、四法句、正觀修習,亦如是說。 [18]

根據本經法、義,我們可以推演出整個佛道修行的精髓;首先,依止“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的八正道”學習“增上善學”[19] 、“增上信學”,需要“斷勤(pahana-ppadhana)”;也就是精勤於消減惡根、邪信,努力增長善根及信根。其次,以“聖、出世間、無漏、無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八支正道”[20] ,隨順“三無漏學”的次第修行:“增上戒學”注重六根防護,而到達不違犯戒條的“律儀勤(samvara-ppadhana防護勤)”;“增上定學”注意守護入定的三昧相,而使五蓋不動的“隨護勤(anurakkhana-ppadhana)”;“增上慧學”用心於見道、修道、證道──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修勤(bhavana-ppadhana修習勤)”。

六、生活即是修行(修行不離生活)

生物的主要本能表現在生活中有二:一在謀求個體生存,另一為遂行物種繁衍。人類生而然者,所謂“食色性也”;從古及今,一般人以盲目求生意志為其潛能,呈現於生活即以覓食維生及尋機繁殖為主。庸庸碌碌的人生不離食、色而生我見、我所見,起我愛、我所愛,造作惡業、承受苦報而過活。於生活當中,播種有漏的惡因,灌溉惡緣,收獲惡果;然而,要收獲無漏的善果──正覺、解脫、涅槃,也就在生活當下,播種無漏的善因,灌溉無漏善緣,才有無漏的心解脫、慧解脫善果的收成。

“煩惱結”在生活中打造,也唯有在生活當下 反其道才能夠拆開它;具有無明、渴愛的有情,天賦煩惱結縛,造作有漏生死,輪回流轉六趣。如《雜阿含133經》指明:“色有故色事起、色系著、色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系其首,長道驅馳,生死輪回,生死流轉;受、想、行、識,亦復如是。”[21]

但是,要解開八萬四千煩惱結,不能依靠本能,必須次第修習“三無漏學”,經由見道、修道逮得“三明、正覺”,自作證道果才完成。如《S.46,6 Kundali經》開示:由六根律儀→ 三善業→ 四念處→ 七覺支→ 圓滿明、解脫;[22] 《雜阿含810經》指出:安那般那念→ 四念處→ 七覺支→ 明、解脫滿足。[23]  以持戒清淨,隨念息安定內心,修習四念處法門為基礎,操作七覺支可以完成三明及心解脫、慧解脫。《雜阿含1027經》說明心解脫、慧解脫為:“於欲離欲 心解脫,離無明故 慧解脫。若比丘於欲離欲,心解脫身作證;離無明故慧解脫,是名比丘斷諸愛欲、轉結縛、正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24]

印順導師提到:“佛法的中道行,即為了要扭轉迷情的生活為正覺的生活,扭轉困迫的生活為自在的生活。”[25]  也就是說,能夠現觀生命的染、淨因果──“四聖谛”,才能夠相應於“道谛”行中道,過著正覺的生活、解脫自在的生活。修行三十七菩提分法是佛法的中道行。如釋尊在《A.3,151(Patipada(1),152(Patipada(2))道跡經》說︰

諸比丘!有此等三道。何等為三?謂 深固道、劇苦道、中道。

……

諸比丘!復次,何謂 中道?

諸比丘!世有比丘,於身隨觀身而住,熱勤、具念、正知,得除世貪、憂。於受…於心…於法隨觀法而住,熱勤、具念、正知,得除世貪、憂。諸比丘!此被稱謂 中道也。

諸比丘!在世有比丘修習 正勤…… 神足…… 根…… 力…… 覺支……修習正見、修習正志、修習正語、修習正業、修習正命、修習正方便、修習正念、修習正定。諸比丘!此被稱謂 中道也。[26] 

釋尊為太子時,二十九年間極端地享受宮中五欲樂;出家後連續六年於“大畏山”[27] 苦行林極端地修習苦行。 發現極端地追求享受欲樂──深固道──是邊行;正相反,極端地自作自受苦──劇苦道──亦是邊行。捨離苦、樂兩邊,於菩提樹下行中道,不久即成就佛眼、完成佛智,自知、自覺成等正覺,逮得諸漏盡的心解脫、慧解脫──究竟般涅槃。[28] 

修學聲聞者的菩提道、成佛者的佛道,首先,需要認識、親近能授與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善士;其次,聽聞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開法眼見道;接著,才能夠實際地修道──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三十七道品)的次第開展及整體運用。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修習要點如下:(一)以修習“四念處”為首。(二)以修習“八支聖道”為究竟圓滿。(三)依“七覺支”的修習 才能完成菩提。(四)以發育“五根”、成長“五力”,依“三無漏學”次第開展;依出世“五根”次第增上成長五分法身,“五力”確立五分法身相續不斷、不滅。(五)以修習“四正勤”貫徹始終。[29] 

開法眼、清淨聖慧眼之後,才有“正見”、“正志”,如是正念正知之下以“正行”修身、修心、修慧;“正行”的發動及運用即是“七覺支”的修習,以七覺支操作,七類三十七品之修行才構成菩提的成分,有離漏的功能。否則,缺乏“七覺支”,以另外六類來修行,只是“有漏的善行”而已。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指出︰

彼契經中唯說無漏菩提分法,唯七覺支一向無漏,故偏說之;余通有漏 故彼不說。[30] 

(一)具有菩提成分的修行

外道異學與內凡的佛教徒發心修善,只是具有轉向善趣的“向上心”“上進心”而已;所發“世俗菩提心”,尚未具備“勝義菩提心及出離心”的實義。具足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正見、正志、正行”即是“具有菩提成分的生活與修行”;聖者出世間的正見就是“菩提心”,聖者出世間的正志即是“出離心”,聖者出世間的正行才能與“道谛”“滅谛”相應的“出世行”就是“出到菩提[31] ”,最後完成現觀道谛──“三菩提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自作證滅谛──究竟漏盡般涅槃。換句話說:以“現觀四聖谛”說具足勝義的“菩提心”,依菩提心生起善法欲──聖、出世間正志──厭、離欲、滅盡向[32] ,是為勝義的“出離心”,兩心合作之下,修習正行“菩提道、出離道”[33] ,才能夠完成“佛道、涅槃道”[34] 。

依止七覺支的修行,成就“三十七品道”。“七覺支”之每一覺支的修習,皆須要“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35] ;“三十七菩提分法”之每一菩提分的修習,悉皆須要“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36] 。

“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大正2,196上19) 相當於‘viveka-nissitam viraga-nissitam nirodha-nissitam vossagga-parinamim(依止遠離、依止離貪、依止滅盡,回向於最捨。)’(《SN》v.p.87 )的意譯。對照經句,《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如是擇攝︰“修習覺分,未得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時,名 依遠離;未得無欲界,於無欲界正希求時,名 依離欲;未得滅界,於其滅界正希求時,名 依於滅;棄捨下劣修覺分故,回向勝妙修覺分故,名 棄捨回向。”[37]  “斷界”相當於三結斷乃至貪、嗔、癡薄──須陀洹果至阿那含向所證境界,“無欲界”相當於無欲愛之五下分結斷──阿那含果及阿羅漢向所證境界,“滅界”相當於滅盡色愛、無色愛之五上分結斷──阿羅漢果所證境界;“棄捨回向”指 ‘vossaggaparinamim(回向於最捨)’, ‘vossagga(最捨) ’《注釋書》指‘kilesa-paricaga nibbana-pakkhandana(永捨諸煩惱、躍入涅槃)’。[38]  發菩提心,修習菩提道次第,從初發心到究竟成等正覺,不離“覺支相應”提供“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的正見、正志、正行,佛道的修行如是貫徹始終。

(二) 修習七覺支的資糧

1. 親近能授與七覺支法門的善知識

聲聞時代的弟子們,有福報者得以親近能授與七覺支法門的善知識,才能夠聽到七覺支法門的法說。如《雜阿含717經》所說“外法”善知識為增上緣,惡知識為修道的障礙:

世尊告:“諸比丘!於外法中,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令不生,已生者令退──如惡知識、惡伴黨。惡知識、惡伴黨者,未生貪欲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嗔恚、睡眠、掉悔、疑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念覺分令不生,已生者令退;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不生,已生者令退。

諸比丘!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善法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所謂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若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未生貪欲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嗔恚、睡眠、掉悔、疑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念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39] 

2.自己能夠如理作意、如法抉擇方便修習七覺支

“四入流分”的前兩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猶如得到食物並且吃下肚子,如不消化及吸收,仍然得不到營養。消化及吸收需要依仗自己體內的消化系統正常運轉;猶如“四入流分”的後兩支──內正思惟、法次法向的思惟修習。所以然者,《雜阿含716經》提到修習七覺支的“內法”,順緣為個人自己的“正思惟”、“如理作意”;“不思惟”、“不正思惟(非理作意)”為逆緣:

世尊告:“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生,已生惡不善法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不生,已生則退──所謂不正思惟。諸比丘!不正思惟者,未生貪欲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嗔恚、睡眠、掉悔、疑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念覺分不生,已生者令退;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

我不見一法── 能令未生惡不善法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善法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正思惟,比丘!正思惟者,未生貪欲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嗔恚、睡眠、掉悔、疑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念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40] 

3.善巧分辨七覺支的養素與毒素

《中阿含50恭敬經》指出:“具五蓋已,便具無明;具無明已,便具有愛。如是,此有愛展轉具成。……具七覺支已,便具明、解脫。如是,此明、解脫展轉具成。”[41] 《中阿含52食經》開示:“何謂有愛食?答曰:無明為食,無明亦有食非無食;何謂無明食?答曰:五蓋為食。……明、解脫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明、解脫食。答曰:七覺支為食。” [42]  “七覺支”提供三明、心解脫慧解脫的食糧,“五蓋”供給無明、有愛源源不絕的養料。“五蓋”與“七覺支”各有其食與不食(供食與絕食)。如《雜阿含715經》所說:

世尊告:“諸比丘!有五蓋、七覺分,有食、無食。……

譬如身依食而立非不食,如是,五蓋依於食而立非不食。……

譬如身依於食而得長養非不食,如是,七覺分依食而住、依食長養,非不食。”[43] 

於生活中時時刻刻如理作意、內正思惟,則給“七覺支”食物、營養,對“五蓋”斷食;生活當下忘念不正知、非理作意、不能內正思惟,即給“五蓋”食糧,對“七覺支”絕食。表列如下[44] :

五   蓋

不食

貪欲蓋食

觸相(淨相、欲相) ,於彼不正思惟

貪欲蓋不食

不淨觀,於彼正思惟

嗔恚蓋食

障礙相,於彼不正思惟

嗔恚蓋不食

慈心思惟

昏沉、睡眠蓋食

微弱、不樂、欠呿、多食、懈怠,於彼不正思惟

昏沉、睡眠蓋不食

明照思惟

掉、悔蓋食

親屬覺、人眾覺、天覺、本所經娛樂覺。自憶念、他人令憶念而生覺,於彼不正思惟

掉、悔蓋不食

寂止思惟

疑蓋食

於過去世猶豫、未來世猶豫、現在世猶豫,於彼不正思惟

疑蓋不食

緣起法思惟

七覺分

不食

念覺分不食

四念處不思惟

念覺分食

四念處思惟

擇法覺分不食

於善法撰擇,於不善法撰擇,於彼不思惟

擇法覺分食

有擇善法、有擇不善法,於彼思惟

精進覺分不食

四正勤於彼不思惟

精進覺分食

彼四正勤思惟

喜覺分不食

有喜、有喜處法,於彼不思惟

喜覺分食

有喜、有喜處,於彼思惟

猗覺分不食

有身猗息及心猗息,於彼不思惟

猗覺分食

有身猗息、心猗息,於彼思惟

定覺分不食

有四禅,於彼不思惟

定覺分食

有四禅思惟

捨覺分不食

有三界──謂斷界、無欲界、滅界──於彼不思惟

捨覺分食

有三界──斷界、無欲界、滅界──於彼思惟

4.具足正見持戒清淨維持良心平安

七覺支的修習並非憑空無因而發生,有其先行的一連串因緣;如《中阿含52食經》所示:

七覺支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七覺支食?答曰:四念處為食。四念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四念處食?答曰:三妙行為食。三妙行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三妙行食?答曰:護諸根為食。護諸根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護諸根食?答曰:正念、正智為食。正念、正智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念、正智食?答曰:正思惟為食。正思惟亦有食非無食;何謂正思惟食?答曰:信為食。信亦有食非無食,何謂信食?答曰:聞善法為食。聞善法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聞善法食?答曰:親近善知識為食。親近善知識亦有食非無食;何謂親近善知識食?答曰:善人為食。[45] 

由“四預流支”具足正信、正見,防護六根,持戒使身、口、意三業清淨,正行無悔,心平氣和,方便修習“四念處法門”。《雜阿含624經》佛陀所以告訴尊者郁低迦:“汝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三業,然後修四念處。” [46] 

(三)七覺支漸次修習滿足

釋尊詳細說明初學者,如何正式次第修習七覺支:

佛告:“諸比丘、比丘尼!七覺分者,謂七道品法。諸比丘!此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諸比丘白佛:“雲何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

“[1.(1)a.]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彼(內)身身觀念住已,專心系念不忘;當於爾時,方便修念覺分。方便修念覺分已,(念覺分)修習滿足。

[2.(1)a.]謂修念覺分已,於法選擇;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方便。修擇法覺分方便已,(擇法覺分)修習滿足。

如是[3.(1)a.]精進…[4.(1)a.]喜…[5.(1)a.]猗(輕安)…[6.(1)a.]定…[7.(1)a.]捨覺分亦如是說。

如[1.(1)a.]內身,如是[1.(1)b.]外身、[1.(1)c.]內外身。

(如內身、外身、內外身,如是) [1.(2)a.b.c.]受…[1.(3)a.b.c.]心…[1.(4)a.b.c.]法法觀念住,專心系念不忘;當於爾時,方便修念覺分。方便修念覺分已,(念覺分)修習滿足。

……乃至[7.(1)a.b.c.;7(2)a.b.c.; 7.(3)a.b.c.; 7.(4)a.b.c.]捨覺分亦如是說。

是名,比丘!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47] 

上引經文,附加下標[1.(1)a.] ……乃至[7.(4)c.]等等:1.~7.指 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乃至捨覺支等“七覺支”;(1)~(4) 指 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等“四念處”;a.~c.指‘內’──個人自己、‘外’──自己之外一切境界、‘內外’──內識身外境界的互動等“三行”。如此,1.~7.、(1)~(4)、a.~c.,如是“三行”,依止“四念處”修習“七覺支”,包含一切生命的開展及包容一切生活的過程。

1.如法修習四念處法門

四念處為“一乘道(ekayana-magga 一行道)”,能夠淨化有情身、心,消滅憂、悲、苦、惱,得到如實法──成就正覺、涅槃。[48]  四念處法門的修行,要求於身、心的動、靜維持敏銳的覺察力,獨處、待人、接物、處事,根、境、識互動中一直保持正念、正知;明白作業與受報輾轉次第“相生”,明了七覺支與五蓋隨時、隨地“相克”。

四念處的初學者,需要次第修習 [49] :(1)身念住──注意外顯的身體動、靜的整個過程,(2)受念住──專注身、心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的生、住、異、滅一連串的變化,(3)心念住──心有貪、嗔、癡或心無貪、嗔、癡,心分散或合一,心下劣或上勝,心解脫或束縛,念念清楚,(4)法念住──如實知五陰法、六內入處法、緣起法、五蓋法與七覺支法。目標在於生活中有“三毒”“三結”“五蓋”“五下分結”“五上分結”活動時,隨即動用“七覺支”來排除惑、業、苦。如此,從外表的言談舉止到內心的感受、反應,從身、心互動到‘世法’、‘出世法’的如實知見;正念、正知身→受→心→法,於法隨法念住,狹義的“法”指以“七覺支法”修治“五蓋法”,廣義的“法”指以“一切善法──三十七菩提分法”對治“一切惡法──惑、業、苦”。“四念處”以具有“法念處”,“一乘道”才能夠名副其實。

具念正知(sata sampajana)的四念住,“正知”要求知覺與身體的任何動靜一起反應,“具念”注意到身、心、身心的生、住、異、滅的反應。如《雜阿含622經》所說:

雲何名比丘正智(sampajana 正知)?若比丘去來威儀 常隨正智,回顧、視瞻,屈、伸、俯、仰,執持衣、,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隨正智住,是正智。

雲何正念(sata 具念)?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比丘正念。[50] 

有關自己個人的身體、感受、心所、染法、淨法,須要維持正念、正知;不但如此,尚且須要注意自己以外,其他有情的感受、心所的反應、其他眾生的染、淨法。因此,《雜阿含610經》指示:

雲何修四念處?謂(1a.)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憂悲;(1b.)外身[身觀念住]……(1c.)內外身 觀 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

如是,(2a.b.c.)受……(3a.b.c.)心……(4a.)內法……(4b.)外法……(4c.)內外法 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

是名比丘修四念處。[51] 

四念處(cattaro sati-patthana 四念住)的修習,可以確立七覺支法的基礎──z“念覺支”,念覺支提供正念、正知,現念分明,才能夠發動其他六個覺支,其他覺支有否在反應,也需要念覺支分辨。‘sati-patthana=sati(念)-pa-(明了、先行)tthana(住立)’詞義含有(1)念住、念現前、現念分明,(2)能憶念清楚,(3)能發趣、發動、調節七覺支乃至三十七菩提分法。

“念覺支”在生活當下,在獨處、待人、接物、處事時,第一步,提供具念、正知,無忘念、無不正知;第二步,要求擇法覺支鑒別如此身、心的動作屬善、屬惡;第三步,發起慚愧心,追求存正念、去除妄念,作三妙行、不作三惡行;第四步,回憶種種去惡行善的方案;第五步,選擇正確有效的方法改過、行善;第六步,發動精進覺支有效地操作四正勤;第七步,知道驗收成果;第八步能察覺到成就感──喜行;第九步,能感受到輕安、樂受,第十步,覺察五蓋、鎮伏五蓋──能知心處於近行定或剛才在安止定;第十一步,(五蓋消失)沒有定及慧的障礙,正好現觀生命的緣起,生活中能與苦、集、滅、道四谛相應;第十二步自作證“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捨苦、斷集,完成道谛、圓滿滅谛。

2.如法揀別、抉擇善惡,精進於改過行善

不知道言談、舉止、存心是善是惡,不能改過遷善,對身、語、意三行修持正念、正知,亦屬徒然。修習“七覺支”所以能成就“明、解脫”的福利,其主體在於“擇法覺支”分別善、惡,抉擇去惡行善的有效方法;然後,交給“精進覺支”實際操作,直到完成三明、心解脫慧解脫。

由於見解的不同,對善、惡的看法也有所差異。世俗正見以五戒、十善業得享受人、天福報為善行、善果;犯五戒,行十惡業,得承受三惡趣的苦報為惡。聖、出世間的正見以有漏、有取的善行在天上人間受苦受樂,不得解脫有漏的輪回為非究竟的善;究竟的善行為聖、出世間、無漏、無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八支聖道”乃至“三十七品道”,成就諸漏盡的心解脫、慧解脫,究竟涅槃為善果。[52] 

釋尊教訓我們分辨正法與非法、善法與惡法等等,如《雜阿含782經》所示:

世尊告:“諸比丘!有非法、是法,谛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法?是法?謂邪見非法,正見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

如非法、是法,如是非律、正律,非聖、是聖,不善法、善法,非習法、習法,非善哉法、善哉法,黑法、白法,非義、正義,卑法、勝法,有罪法、無罪法,應去法、不去法,一一經皆如上說。[53] 

一切善法所以生成,皆因正見抉擇善、惡,去惡行善導致;《雜阿含750經》即說:

若諸善法生,一切皆明為根本,明集、明生、明起。明於善、不善法如實知者;罪、無罪,親近、不親近,卑法、勝法,穢污、白淨,有分別、無分別,緣起、非緣起悉如實知。

如實知者,是則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恚、癡;貪、恚、癡解脫已,是聖弟子得正智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 不受後有。 [54]

(1)   在善根的培植階段,在理智上要求建立道德觀念,能“分別善、惡”;在感情上發揮“慚愧”心,不堪忍有惡無善;在意志上堅持“不放逸”於去一切惡、行一切善。

(2)   在信根的培養階段,對佛、法、僧的功德,在理智上要求成就“信忍”,在情感上發揮“信樂”,在意志上推動“信求”。

(3)   在增上戒學的階段,以正見(知)持“資具依止戒”,以正信(情)持“波羅提木叉戒”,以正勤(意)持“活命遍淨戒”,以知、情、意三合平衡維持正念、正知持“根律儀戒”。

(4)   在增上定學的階段,以理智為主導,用“寂止隨念、死念、四界差別觀”修心;以純情為主導,用佛、法、僧、戒、捨、天等“六隨念”修心;以意志力為主導,用“十遍處、十不淨、安般念、(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修心。

(5)   在增上慧學的階段,以正信主導親近善士、多聞正法,充實“聞所成慧”的資糧;以正見主導內正思惟,充實“思所成慧”的資糧;以正定主導法次法向,充實“修所成慧”的資糧。

人性善、惡隨緣,知、情、意或健康或病態,而修行的目的在於人格完善,人性的健全。由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等“前三覺支”互動合作之下,帶動“三十七菩提分法的整體運作”[55] ,成就“究竟的善根”──信、進、念、定、慧五出世根,完滿“究竟的善學”──戒、定、慧三無漏學,才能夠止於至善。

3. 但法自然 得喜、輕安、定及捨覺支

去惡、行善有所成就者,法性使然,隨順因緣內心具有“不悔(avippatisara不追悔、無後悔、無惡作)”,並且一連串的善法次第隨生。如《中阿含43不思經》所示:

世尊告曰:“阿難!持戒者不應思:令我不悔。阿難!但法自然,持戒者便得不悔。阿難!有不悔者不應思:令我歡悅。阿難!但法自然,有不悔者便得歡悅。阿難!有歡悅者不應思:令我喜。阿難!但法自然,有歡悅者便得喜。阿難!有喜者不應思。令我止(輕安)。阿難!但法自然,有喜者便得止身。阿難!有止者不應思:令我樂。阿難!但法自然,有止者便得覺樂。阿難!有樂者不應思:令我定。阿難!但法自然,有樂者便得定心。……阿難!有無欲者不應思:令我解脫。阿難!但法自然,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YIN、怒、癡。

阿難!是為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心。阿難!多聞聖弟子有定心者便見如實、知如真,因見如實、知如真便得厭,因厭便得無欲,因無欲便得解脫,因解脫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阿難!是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謂度此岸,得至彼岸。”[56]

前三覺支的修行有成,“但 法自然”相當於“dhammata esa(直譯︰此法性;意譯︰只要順乎緣起法性)”《Cetana》AN v.p.2 的意譯;合乎正道的修行,如七覺支、三無漏學,隨順道次第,通過一系列“法法相益,法法相因”的清淨道、解脫道、滅苦道跡,從持戒清淨乃至逮得第一義成正覺,從有漏的惑、業、苦此岸,得度至涅槃彼岸。

(四)生活中適時調整七覺支,隨所欲覺支等至

每一有情的一生,有其特殊的個性傾向──性格、性行(carita);《清淨道論》分析為六種性行:ragacarita(貪行者) dosacarita(嗔行者) mohacarita(癡行者) saddhacarita(信行者)buddhicarita(覺行者) vitakkacarita(尋行者)[57] 。專心從事修心時,透過念覺支與擇法覺支的操作,貪行者宜修習十不淨觀、身至念等;嗔行者宜修習青、黃、赤、白遍及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癡行者宜修習安那般那念;覺行者宜修習死念、寂止隨念、食厭想及四界差別觀;信行者宜修習佛、法、僧、戒、捨、天等六隨念。也有性格復雜者(vomissacarita 混雜行者),或者某一性行者,在一天當中心情改變頻繁、變化多端;如此,則需要適時調整業處,由七覺支善巧安排,有效的修習得以進行。

1. 有五蓋時

日常生活乃至宗教修持時,以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等前三覺支,發現有蓋,何種蓋?如何掀蓋?抉擇業處!交給精進覺支對治修正。凡夫的生命活動、生活當中,不離五蓋過日:“貪欲蓋”及“嗔恚蓋”屬於病態的“情感”反應,可愛境、可意觸、樂受必生起貪欲蓋;反之,不可愛境、不可意觸、苦受則生嗔恚蓋。“意志力”不夠時,容易“昏沉、睡眠”;意思活潑時,容易“掉舉”、胡思亂想,若不然者則後悔不已、“惡作”不停。大部分的時間裡,處於“疑蓋”所覆,無明、懷疑,猶豫不決的狀態,不能明辨善、惡,是、非,對、錯,適當與否。因此,有“五蓋”時,須要善知方便修七覺支;《雜阿含719經》如是開示:

(尊者阿提目多)復問:“雲何比丘善知方便修七覺分?”

優波摩答言:“比丘方便修念覺分時,知思惟:彼心不善解脫[貪欲、嗔恚],不害睡、眠(昏沉、睡眠),不善調伏掉、悔,不害疑(“疑”原文作︰“睡眠”);如我念覺處法思惟,精進方便,不得平等。[如是不樂住正受]

如是擇法…精進…喜…猗(輕安)…定…捨覺分,亦如是說。

若比丘念覺分方便時,先思惟:心善解脫[貪欲、嗔恚],正害睡、眠,調伏掉、悔, ;如我於此念覺處法思惟已,不勤方便而得平等。如是,阿提目多!比丘知方便修七覺分如是樂住正受。[58]

有貪欲蓋時,動用七覺支對“不淨相”如理作意、正思惟,則可除去貪欲蓋。有嗔恚蓋時,動用七覺支對“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如理作意、正思惟,則可除去嗔恚蓋。有昏沉、睡眠蓋時,動用七覺支對“光明相”如理作意、正思惟,則可除去昏沉、睡眠蓋。有掉、悔蓋時,動用七覺支對“寂止隨念”如理作意、正思惟,則可除去掉、悔蓋。有疑蓋時,動用七覺支對“善、惡業報以及十二支緣起法”如理作意、正思惟,則可除去疑蓋。[59] 

2. 止觀等持

宗教生活中,主要在鍛煉止觀等持──集中精神的力量與觀察事物的力量相當。因為,過分集中精神時,會減弱觀察事物的能力;過度廣泛觀察事物時,會減弱對目標專注的能力。所以要求止觀等持,於止力和觀力相等時,則平等捨,放任不加干涉;但也不能過分專注於捨。如《雜阿含1247經》所說:

應當專心方便 隨時思惟三相!雲何為三?隨時思惟止相,隨時思惟舉相,隨時思惟捨相。若比丘一向思惟止相,則於是處,其心下劣;若復一向思惟舉相,則於是處,掉亂心起;若復一向思惟捨相,則於是處不得正定,盡諸有漏。[60]

3. 安止善巧

修習增上心學難得入定者,《清淨道論》建議修習十種安止善巧(dasavidha appana-kosalla):(1)依清潔事物;(2)依(五)根平等的行道;(3)依(取)相的善巧;(4)於宜策勵心時,即於此時策勵心;(5)於宜抑制心時,即於此時抑制心;(6)於宜使心喜悅時,即於此時使心喜悅;(7)於宜捨置心時,即於此時捨置心;(8)依回避不等持之人;(9)依親近等持之人;(10)成為等持的勝解者。[61]  此中,第(4)(5)(6)(7)等四種操作,屬於七覺支法門;其所根據的經典出處為《增支部 第六集第85得清涼經》:

於宜抑制心時,即於此時對心抑制之;於宜策勵心時,即於此時對心策勵之;於宜使心喜悅時,即於此時使心喜悅之;於宜捨置心時,即於此時對心捨置之。[62] 

七覺支可分為三類:念覺支為其一,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為其二,猗覺支、定覺支、捨覺支為其三。以念覺支維持正念、正知以及安止善巧的開發;其他兩類為隨心情的變化,應時對治之或適時相順修習之。表列如下:

所修覺支

念覺支

擇法、精進、喜覺支

猗、定、捨覺支

心微劣猶豫時

宜行

宜行此等三覺支對心策勵

不宜行此等三覺支

掉心猶豫時

宜行

不宜行此等三覺支

宜行此等三覺支對心抑制

“掉心生、掉心猶豫”指 精神激動,胡思亂想而猶豫不決,如此屬於“宜抑制心時”;“其心微劣、其心猶豫”指 精神活動力衰弱,判斷力猶豫不決,如此屬於“宜策勵心時”。適合“對心抑制”的方法為動用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適合“對心策勵”的方法為動用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雜阿含714經》原文如此開示︰

“諸比丘!若爾時其心微劣,其心猶豫者,不應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所以者何?微劣心生、微劣猶豫,以此諸(覺分)法增其微劣故;譬如小火欲令其燃,增以燋炭。雲何,比丘!非為增(燋)炭令火滅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如是,比丘!微劣猶豫,若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者,此則非時,增懈怠故。若掉心起,若掉心猶豫,爾時不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所以者何?掉心起,掉心猶豫,以此諸(覺分)法能令其增。譬如熾火,欲令其滅,足其干薪。於意雲何?豈不令火增熾燃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如是掉心生,掉心猶豫,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增其掉心。諸比丘!若微劣心生,微劣猶豫,是時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所以者何?微劣心生,微劣猶豫,以此諸(覺分)法示、教、照、喜。譬如小火,欲令其燃,足其干薪。雲何,比丘!此火寧熾燃不?”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如是微劣心生,微劣猶豫,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示、教、照、喜;若掉心生,掉心猶豫,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所以者何?掉心生,掉心猶豫,此等諸(覺分)法,能令內住一心攝持。譬如燃火,欲令其滅,足其燋炭,彼火則滅。如是,比丘!掉心猶豫,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則非時;修猗、定、捨覺分,自此則是時。此等諸(覺分)法,內住一心。

攝持念覺分者,一切兼助。”[63]

修習七覺支最為善巧者,尊者捨利弗是首屈一指,對七覺支的操作非常熟練,不必特別用心,能在生活中恰到好處地,適時隨所欲而施行該覺支。他說:

譬如,王大臣有種種衣服,置箱簏中;隨其(晨朝)所須、日中所須、日暮所須,隨欲自在。如是,比丘!此七覺分決定而得,不勤而得,隨意正受。我此念覺分,清淨純白,起時知起,滅時知滅,沒時知沒;已起知已起,已滅知已滅。

如是,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亦如是說。[64]

如此,隨時、隨地,采用適當的覺支過活,為聖弟子所向往。

(五)生活中修習七覺支的例子

南傳長部《Savgiti-suttanta(等誦經)》§46 指“三眼”為:mamsa-cakkhu(肉眼), dibba-cakkhu(天眼), pabba-cakkhu(慧眼)。§47 指“三學”為:adhisila-sikkha(增上戒學),adhicitta-sikkha(增上心學),adhipabba-sikkha(增上慧學)。§48 指“三修”為:kaya-bhavana(身修),citta-bhavana(心修),pabba-bhavana(慧修)。[65] 審度編輯《長部》大德們的用心,(1)在“日常生活”中,以肉眼(肉耳)配合增上戒學,仔細檢點言談舉止,貫徹不殺、不盜、不YIN、不妄語、不兩舌、不惡語、不绮語等七善業,如此“修身”。(2)在“宗教生活、宗教修持”時,以天眼(超凡的眼力──精神力)配合增上心學,用心集中注意於假想作意的似相(patibhaga-nimitta),有效地鎮伏五蓋,如此“修心”。(3)修身、修心提供信、進、念、定四根四力[66] 為增上緣,慧地播種慧種子成長慧根、慧力,構成慧眼;在此後“明、解脫的生活”當下,以慧眼配合增上慧學,以七覺支操作三十七菩提分法,在“慧地”成長“慧根”,慧地加入慧根於是“慧體”[67] 成材;如此“修慧”,並且完成菩提道、解脫道,圓滿佛果。

1. 有關飲食

(1) 依食斷穢食

《增壹阿含護心品第5經》指出:“一切眾生皆由食而存其命,有食便存,無食便喪。”[68]  眾生不得不食,然為求食或於食時有漏、有取,而造業受苦不斷。如《雜阿含374經》所說:

若比丘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諸行增長;行增長故,當來有增長;當來有增長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69]

因此,佛教要求依穢食當捨斷食之穢;此時,須要動用念覺支,求食、得食、食時正念正知現前,整個過程無任何過失而具有功德、營養。如《雜阿含564經》開示:

雲何名依於穢食當斷穢食?謂聖弟子於食計數思惟而食:(1)無著樂想,(2)無憍慢想,(3)無摩拭想,(4)無莊嚴想;(5)為持身故,(6)為養活故,(7)治饑渴病故,(8)攝受梵行故,(9)宿諸受令滅、新諸受不生,(10)崇習長養若力、若樂、若(無罪)觸;當如是住!

譬如商客以酥油膏以膏其車:無染著想、無憍慢想、無摩拭想、無莊嚴想,為運載故。如病瘡者塗以酥油:無著樂想、無憍慢想、無摩拭想、無莊嚴想,為瘡愈故。如是,聖弟子計數而食:無染著想、無憍慢想、無摩拭想、無莊嚴想,為養活故、治饑渴故、攝受梵行故、宿諸受離 新諸受不起,若力、若樂、若無罪觸安隱住。姊妹!是名依食斷食。[70] 

如是,有關於食之觀想,《雜阿含1034經》指“觀食想[71] ”為“修習六明分想”之一(明分即 菩提分)。

(2) 觀食不淨

若有暴飲暴食、饕餮、食欲過度,追求山珍海錯滿足口味,食欲沖動難以控制者,於飲食當時,宜行“觀食不淨”藉以對治之;倘若不能矯正,則需專門修習“惡食想[72] ”。相當於《清淨道論》四十業處之食厭想(ahare patikula-sabba於食厭惡想)的修習:

於食時、飲時、哺時、嘗時,當以十行相觀察厭逆:(1)gamanato(從行乞),(2)pariyesanto(從遍求),(3)paribhogato(從受用),(4)asayato(從分泌),(5)nidhanato(從貯藏),(6)aparipakkato(從不消化),(7)paripakkato(從消化),(8)phalato(從果),(9)nissandato(從排洩),(10) sammakkha nato(從塗布)。[73] 

如此以念覺支及擇法覺支有關飲食之如理作意、正思惟,可以對治意識上的嘴饞,矯正下意識的食欲沖動;甚至可以導引到鎮伏五蓋的“近分定”[74] ,可謂一舉兩得。

(3) 厭食患者

倘若食欲不振,甚至是厭食症者,則不必、不可進行惡食想;此時宜動用念覺支、擇法覺支,記起前舉佛說︰

“身依食而立,非不食。”

“為養活故、治饑渴故、攝受梵行故、宿諸受離 新諸受不起,若力、若樂、若無罪觸安隱住。”

“若檀越施主惠施之日,得五事功德。雲何為五?一者、施命,二者、施色,三者、施安,四者、施力,五者、施辯;是謂為五。” [75] 

如此教示,為求健康、長命、適合修道,動用精進覺支提起食欲,采行“節量食”[76]  或者“日一食”[77] 

2. 其他民生有關事項──穿著、居住、營養等等

資生活命必須使用民生必需品,凡夫因此 起惑、造業、受苦;然而聖人於使用民生必需品時,操作七覺支以捨斷諸漏。

《中阿含10漏盡經》所示:

雲何有漏從用斷耶?比丘!若用衣服──非為利故,非以貢高故,非為嚴飾故;但為(預防)蚊虻、風雨、寒熱故,以慚愧故也。若用飲食──非為利故,非以貢高故,非為肥悅故;但為令身久住,除煩惱、憂戚故,以行梵行故,欲令故病斷、新病不生故,久住安隱無病故也。若用居止房捨、床褥、臥具,非為利故,非以貢高故,非為嚴飾故;但為疲惓得止息故。[78]

如前面“1. 有關飲食”章節所說,比照之,也可以七覺支法門,應用於“其他民生有關事項──穿著、居住、營養等等”問題的處理。頭陀行者對於衣、食、住的嚴謹維持少欲、知足的態度過活,可以從頭陀支反應出來:衣──糞掃衣、三衣;食──常乞食、次第乞食、一坐食、一食、時後不食;住──阿練若住、樹下住、露地住、冢間住、隨處住。[79]  頭陀行法雖然並非釋尊所施設,可是佛陀允許為少欲、知足嚴謹過活者修持;可為奢華、不惜福者警惕,無所借口。佛陀要求四眾弟子遠離資具欲,但衣食住處,都不過分的菲薄。[80] 

3. 有關性欲

性行為可分為業與報二種。禽獸的性行為純屬應報,為繁殖後代的行為,不能判斷為善或惡,是為無記;人類及六欲天神的性行為小部分屬無記的報應,大部分是有漏、有取的惡業行為。“世尊無數方便說:YIN欲是障道法,若犯YIN欲即是障道。”[81]  所以對出家二眾施設不YIN戒,絕對禁止行YIN;對在家二眾只要求不邪YIN,禁止非婚配行YIN,對結婚生子的性行為並無制止。

性欲沖動時宜使用覺支對治。如下:

(1) 重視倫常者

宜依《雜阿含1164經》所說:“若見(老)宿人,當作母想;見中間者,作姊妹想;見幼稚者,當作女想。” [82]  如此觀想,隨即消除性欲;可是對亂倫者,則失效。

(2) 潔癖者

潔癖者宜作“觀身不淨”,可以立即消除性欲沖動;然無忌惡露者則無效觀身不淨 如《中阿含81念身經》所示:

比丘修習念身。比丘者,此身隨住,隨其好惡從頭至足,觀見種種不淨充滿:謂此身中有發、毛、爪、齒、粗細薄膚、皮、肉、筋、骨,心、腎、肝、肺、大腸、小腸、脾、胃、抟糞、腦及腦根,淚、汗、涕、唾、膿、血、肪、髓、涎、膽、小便。”[83]

(3) 怕死屍者

宜提起“十不淨觀”[84] ,或將對方當作屍體看待,觀想出: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等等;如此消除YIN念,對絕大部分的人相當有效。或有變態性格者作出屍奸者除外。

(4) 重視戒律者

重視戒律者又擅長於身念住者,或者上述倫常觀、不淨觀、觀死屍失效者,可采用“六根律儀”守護根門,對付性欲沖動。如《雜阿含1165經》所示:

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告諸比丘:“汝等應當守護根門,善攝其心。若眼見色時,莫取色相,莫取隨形好增上執持;若於眼根不攝斂住,則世間貪、愛、惡不善法則漏其心。是故此等當受持眼律儀,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乃至受持意律儀。”[85]

(5) 慧根利者

對身體作“六界(或四界)分別觀”或作“觀身三十六物[86] ”,體悟身體為緣生緣滅,俗谛說六界、三十六物,其實第一義谛為空,無我、無我所,有誰、有何可貪、可YIN!能現觀空無我、無人、無眾生相,當下消除欲貪、YIN欲。所以《中阿含98念處經》如是說:

比丘者觀身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猶如屠兒殺牛,剝皮布地於上分作六段。如是,比丘觀身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如是,比丘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身如身。[87]

《增壹阿含五王品第3經》又說:

觀此身中三十六物惡穢不淨。誰著此者?由何起欲?此欲為止何所?為從頭(出)耶?形體出耶?  觀此諸物了無所有;從頭至足亦復如是。五藏所屬,無有想像,亦無來處,彼觀緣本,不知所從來處。

彼復作是念:我觀此欲從因緣生。

彼比丘觀此已,欲漏心得解脫,有漏心得解脫,無明漏心得解脫。[88]

4. 有關生氣

面對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意、不可念的人、事、物,凡夫難免起嗔恚、忿恨、惱害等等穢心。貪欲、嗔恚、愚癡,經中說為“三毒、三穢、三垢、三膩、三刺、三戀、三縛、三種結、三不善根”[89]  可見其等為惡、不善心所,會毒害、刺傷身心,使心性污穢、垢膩,戀棧、結縛於三界,為一切惡不善業的根源。

“嗔恚”(大正1,50上9)之原文為‘dosa(嗔恚、憎惡)’(DN iii .214-5;在《阿含》裡,漢譯為“嗔恚”其相當的《尼柯耶》原文不一,如:“嗔恚”(大正1,444下3)為‘byapada-padosa(嗔害-怨恨)’MN  i. 274-1的意譯,“嗔恚”(大正1,464下-13)為rosenti(激怒) vihesenti(使焦急)‘MN i.185-3的意譯,“嗔恚”(大正1,542中10) 為‘vyapada(嗔害)’MN ii.2624的意譯,“嗔恚”(大正1,617中23)為kodhana(憤怒、不適意)’AN iv.945的意譯,“嗔恚心”(大正2,277中23)為‘kujjhi(生氣)’SN ii.282-13的意譯。生活中遭遇到任何不適意的對象、境界,凡夫所生反應都屬於“嗔恚”。《長阿含阇尼沙經》說:“眾生多於嗔恚,不捨身、口、意惡業。” [90] 《大方廣佛華嚴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經》說:

佛子!我不見一法為大過失,如諸菩薩於他菩薩 起嗔心者。何以故?佛子!若諸菩薩於余菩薩 起嗔恚心,即成就百萬障門故。何等為百萬障?所謂不見菩提障、不聞正法障、生不淨世界障、生諸惡趣障、生諸難處障、多諸疾病障……於菩薩無失壞道不能修習障、隨順二乘正位障、遠離三世諸佛菩薩種性障。佛子!若菩薩於諸菩薩 起一嗔心,則成就如是等百萬障門。[91]

可見嗔恚心為害甚深且廣。因此,印順導師說:

菩薩以慈悲心為本,若以嗔心對眾生,缺乏慈悲,即失大乘與菩薩的意義。聲聞法的大患是貪心,心起貪染,就難於出離世間。大乘法的大患是嗔心,心起嗔恚,就不能攝受眾生。[92]

如針對厭離情深的聲聞,應重視大悲的無嗔。對於不善根的根治,也認為貪欲是不善的,但不是最嚴重的。貪欲不一定厭棄有情,障礙有情,世間多少善事,也依貪愛而作成;惟有嗔恚,對有情缺乏同情,才是最違反和樂善生的德行。所以說:“一念嗔心起,八萬障門開”。惡心中,沒有比嗔恚更惡劣的。菩薩的重視慈悲,也有對治性。論理,應該使無癡的智慧,無貪的淨定,無嗔的慈悲,和諧均衡的擴展到完成。[93]

修學佛道者,生活中減少嗔恚的發作,鎮伏乃至消滅嗔恚的隨眠是非常切要:

(1) 憶念嗔恚的過失及離嗔的功德

印順導師曾經指出嗔恚的五種過失:一、壞色(面目丑惡),二、失辯(失去理智),三、善士遠離(朋友疏遠),四、毀戒(氣頭上無惡不作),五、墮落(造惡業墮落三惡趣);一念的嗔心不忍,產生這樣的惡果,怎可不加以制伏?[94]  《雜阿含1158經》提到破壞嗔恚的功德如下:

殺於嗔恨者,而得安隱眠;殺於嗔恚者,而心得無憂。

嗔恚為毒本,能害甘種子;能害於彼者,賢聖所稱歎;

若能害彼者,其心得無憂。[95]

(2) 重視持戒者

面對怨敵,提起正念,以慚愧心、慈悲心對待一切有情,思不害、不殺、不惡口等教誡,憶念具戒的功德、破戒的過患等教訓,可以慈忍、護戒等善行使嗔恚心減弱乃至不發生。如《雜阿含1039經》教示:

有人不殺生、離殺生、捨刀杖,慚愧、悲念一切眾生;不偷盜、遠離偷盜;與者取、不與不取,淨心不貪;離於邪YIN,若父母護……乃至授一花鬘者,悉不強干,起於邪YIN;離於妄語,審谛實說;遠離兩舌,不傳此向彼、傳彼向此,共相破壞,離者令和,和者隨喜;遠離惡口,不剛強,多人樂其所說;離於壞語,谛說、時說、實說、義說、法說、見說;離於貪欲,不於他財、他眾具作己有想,而生貪著;離於嗔恚,不作是念:撾、打、縛、殺,為作眾難;正見成就,不顛倒見。[96]

(3) 重視修定者

嗔恚為“五蓋”之一,“嗔行者(dosa-carita)”宜采用四十業處的慈、悲、喜、捨──“四梵住(四無量心)”及青、黃、赤、白──“四色遍”,此等八業處容易對治嗔心而導入安止定。慈無量心乃至悲、喜、捨無量心,由健康的感情沖淡嗔恨心,青遍一切處乃至黃、赤、白遍一切處,容易使激情穩住;而且四無量心與“八解脫”中的第三、四、五、六解脫,殊途同歸;如《雜阿含743經》所說:“心與慈俱多修習,於淨最勝;悲心修習多修習,空入處最勝;喜心修習多修習,識入處最勝;捨心修習多修習,無所有入處最勝。”[97]  四無量心的修習可作為慈心解脫乃至悲、喜、捨心解脫的增上緣;如《中阿含15思經》所示:“彼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游;如是二、三、四方,四維、上、下,普周一切。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诤,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游。……若有如是行(慈、悲、喜、)捨心解脫無量善修者,必得阿那含,或復上得。”[98]

(4) 重視修慧者

印度婆羅門教的與梵共住的慈、悲、喜、捨“四梵住”,注重戒行及良心的擴大,目的在於往生初禅的梵天。佛教修習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可以成就四禅那的安止定,命終可以隨業力,意行生初禅天乃至第四禅天;往生色界、無色界並非賢聖弟子的終極目的,逮得正覺、涅槃,究竟解脫惑、業、苦,止於至善,才是賢聖弟子的終極目的地。因此,由四梵住、四無量心的修習,提升到戒、定、慧及知、情、意的統合地修行,方便修習慈、悲、喜、捨“四等心”,才能夠成就慈、悲、喜、捨的“心解脫”。

所謂“等心”,指平等看待怨怼者與親愛者(此等兩,為因緣密切者),平等看待因緣密切者與疏遠者(此等兩,屬他們,並非自己),看待一切有情等同自己,才算真正的等心。單靠一般良心及堅強的意志力,還可以平等看待怨者、親者、無關系者;若無般若慧洞察無我、無我所,打破我愛、我所愛,並不能使怨者、親者、無關系者與自己平等看待。為了成就四等心乃至人格圓滿,《雜阿含經》“覺支相應”提示修習種種正確的觀想,如下:

若比丘修無常想 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雲何比丘修無常想 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心與無常想俱 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得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如無常想,如是 無常苦想、苦無我想、觀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盡想、斷想、無欲想、滅想、患想、不淨想、青瘀想、膿潰想、脹想、壞想、食不盡想、血想、分離想、骨想、空想;一一經,如上說。[99]  

七、結論

(一)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有慧根者仍然可以應用《阿含》《尼柯耶》所提示的樸素、簡要、實用的方法修行。佛法是以人為中心的,人間是解脫有漏的輪回,改過遷善、修道成佛的最佳環境;我們現在所處的地球,資訊交流的發達,佛教正法傳播遍布全世界,佛教所說的“八難”范圍更為縮小,比起古人,今人並非更加不幸。

(二)現代接觸佛教,見、聞佛法者,是接受“成佛”的教育,從聞法、如理作意思惟法義而入道,如法隨順次第修道、行道,要於無佛世界完成佛道,成為“完人(Tathagata如來)”。

(三)佛道的修行就在生活中進行,有意義的修習以“三無漏學”為標准。於“日常生活”中,持戒修身;於“宗教生活”中,入定修心;目的在於獨處、待人、接物、處事時,具備正念、正知,修慧生正覺,以“正覺的生活”充足福慧,充實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智見身;以正覺淨化貪、嗔、癡,解脫惑、業、苦,過著自在“解脫的生活”。

(四)“滅惡增善”為佛法修行的主旨要義,“四正勤”為修行的原則,以“七覺支”實踐“三十七道品”為正法。在生命開展當中、生活過程當下,認真、努力、有效地實踐,修習多所作,改正錯誤的行為、改善有缺失的反應,乃至補養、充實完善的人格;目的在於解脫三障,具足五分法身,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他逮得究竟涅槃。

(五)凡夫為生存於生活中起無明惑、造惡業、受苦果,惑、業、苦三輪轉;聖人就在生活中,離無明生正覺,造作無漏的善業,亨受菩提、涅槃樂。生活即是修行,修行不離生活。修行不只在大雄寶殿、念佛堂、禅堂、法會、閉關的道場裡;獨處、待人、接物、處事的場合,都可以成為修行的道場。禮佛、供佛、誦經、持咒、念佛、參禅、修觀都是修行;在生活中起無明、三渴愛、四取,造作三有,受三界生死苦的當下,具備四念處,操作七覺支,成就三明、心解脫慧解脫,是名副其實的修行,能夠確實地證成道果。

(六)由“四預流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得以“見道”──現觀四聖谛;見道已,具足正見、正志的發心,才能夠“修道”── 具有菩提成分的修行;以“七覺支”帶動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次第分證已,完成菩提、涅槃──“證道”。有關七覺支的修習,條列如下:

1.修習七覺支的資糧:(1)親近能授與七覺支法門的善知識;(2)自己能夠如理作意、如法抉擇方便修習七覺支;(3)善巧分辨七覺支的養素與毒素吸收營養防止中毒;(4)具足正見持戒清淨維持良心平安。

2.七覺支漸次修習滿足:(1)如法修習四念處法門;(2)如法揀別、抉擇善惡,精進於改過行善;(3)已改過遷善則但法自然 得喜、輕安、定及捨覺支順序開展。

3.生活中適時調整七覺支,隨所欲覺支等至:(1)捨斷五蓋;(2)止觀等持;(3)安止善巧。

4.生活中修習七覺支:生存、生活中時常碰到的食欲、性欲、嗔恨的處理,分別說明如本文,不再重復敘述。

--------------------------------------------------------------------------------

[1]  《瑜伽師地論》:“諸佛語言九事所攝。雲何九事?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淨事,六、差別事,七、說者事,八、所說事,九、眾會事。有情事者,謂五取蘊。受用事者,謂十二處。生起事者,謂十二分事緣起及緣生。安住事者,謂四食。染淨事者,謂四聖谛。差別事者,謂無量界。說者事者,謂佛及彼弟子。所說事者,謂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眾會事者,所謂八眾。” 大正30,294上21~28(大正新修大藏經第三十冊,294頁上欄第21行到第28行,以後,同例。) “五陰法門”──有情事的教說,占《雜阿含經》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五分量(參閱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中 、下》,可見佛法以“有情事”為中心、重心。

[2]  參閱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43《藥師經講記》p.36

[3]  大正2,694上2~5

[4]  《雜阿含785經》大正2,203上20~204上14 ;參閱印順導師《佛在人間》p.34;《增壹阿含經序品》:“如是阿含增一法,三乘教化無差別。”大正2,550中29 ;《雜阿含393經》:“三結盡,得須陀洹……若得無上等正覺,彼一切知四聖谛故。”大正2,106上17~中22

[5]  《佛在人間》p.99及.p.324

[6]   現代學術界多采用。參見 中村元〈佛教語大辭典〉p.1063下

[7]   大正2,240中20~21

[8]   大正2,5上29~中3

[9]  《雜阿含273經》:“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大正2,72下9~28

[10]  《雜阿含45經》說:“多聞聖弟子於此六觸入處捨離無明而生明,不生 有覺、無覺、有無覺,勝覺、等覺、卑覺,我知、我見覺;如是知、如是見已,先所起無明觸滅,後明觸覺起。”大正2,11中15~19

[11]  大正1,12上20~23

[12]  大正1,49中14~16

[13]  大正8,752下24~25

[14]  大正8,749上6~9

[15]  大正8,752下29~754上4

[16]  “*勤”附加 * 號之勤字,高麗本、大正本均作“斷”字,原文為‘padhana(勤)’。

[17]  大正2,221中4~12

[18]  大正2, 221,中17~下8

[19]  “增上善學”“增上信學”“增上戒學”“增上定學”“增上慧學”“正解脫學”參閱《阿含要略》pp.20~22

[20]  成佛之道為“一乘道”,分為二階段修行;前段為“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的八正道”,後段為“聖、出世間、無漏、無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八支正道”。“聖”指 見道、修道、證道的聖者、“俗”指 外凡及內凡,“出世間”指 超越有漏、有取的有情世間、“世”指 有漏、有取的有情世間。參閱《雜阿含785經》大正2, 203上1~204上14

[21]  大正2,41下21~23

[22]  P.T.S.《Samyutta-nikaya》v.72~75

[23]  大正2,208上10~下8

[24]  大正2,268中20~24“正慢無間等”相當於“samm manabhisamaya(慢現觀)”的意譯。大正本作︰“止慢無間等”。

[25]  《佛法概論》p.174

[26]  〈A〉i.295~297

[27]  大正2,670下4

[28]  參閱《中.169 拘樓瘦無诤經》大正1,701, 中28~701下2;《雜阿含287經》大正2,80 下27~81上4;《增壹阿含勸請品第2經》大正2,593中25~下2

[29]  參閱拙著〈三十七菩提分法及其次第開展與整體運用〉見《印順思想──印順導師九秩晉五壽慶論文集──》84~104

[30]  大正27,496上9~11

[31]  《金剛經》五種菩提:世、俗的(1)“發心菩提”、(2)“伏心菩提”;聖、出世的(3)“明心菩提”──聖人的真實發心、(4)“出到菩提”──出離苦的此岸,到達涅槃的彼岸,分證菩提、次第斷煩惱,(5)“究竟菩提”──諸漏盡、究竟般涅槃。參閱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pp.16~18

[32]  《雜阿含345經》:“彼比丘厭、離欲、滅盡向,是名為學。”大正2,95中20~21《雜阿含27經》“於色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如是,受、想、行、識,於識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大正2,5下25~27 “出離心”可謂:正志於厭惡三結而斷三結,厭惡欲界而斷五下分結,厭惡三界而滅盡貪、嗔、癡乃至五上分結。也可以說:欲求達成捨覺支所食三界──斷界、無欲界、滅界。參閱《雜阿含715經》大正2,193上3~4

[33]  參閱《別譯雜阿含207經》《雜阿含1028經》。

[34]  參閱《增一阿含苦樂品第1經》《雜阿含1218經》。

[35] 《雜阿含727經》:“尊者阿難即白佛言:‘世尊!所謂念覺分,世尊自覺成等正覺說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世尊自覺成等正覺說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大正2,195下8~12 參閱《雜阿含728~730經》大正2,195下9~196上26;《S.46,27》

[36]  參閱《雜阿含741~747經》大正2,197中1~198上24;《S.46,57~76》《S.45,77; S.46,77; S.48,71; S.50,1》參考《S.47,51; S.49,1; S.51,3》

[37]  見《瑜伽師地論》大正30,823上6~10

[38]  《SA(相應部注釋書)》i.159

[39]  大正2,193上27~中12

[40]  大正2,193上9~24

[41]  大正1,487中28~29;487下20~21

[42]  大正1,488中5~8;中27~28

[43]  大正2,192上26~27;上28~29;中15~17

[44] 《雜阿含715經》大正2,192上29~193上6

[45]  大正1,488中28~下11

[46]  大正2,175上7~8

[47]  《雜阿含737經》大正2, 196下24~197上8

[48]  《雜阿含607經》“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 大正2,171上10~12

[49]  讀者最好研習北傳《中阿含98念處經》大正1,582中8~584中28;南傳《D.22 Mahasatipatthana-suttanta》DN ii 290~315;《雜阿含733經》大正2, 196中12~28;《S.46,3Sila》SN v 67~70

[50]  大正2,174上14~20

[51]  大正2,171中16~21

[52]  參閱拙著《阿含要略》pp.37~38【分別善、惡】

[53]  大正2,202下4~11

[54]  大正2,198下4~12

[55]  同注 29。

[56]  大正1, 485中22~下18

[57]  VM 104 參閱《阿含要略》p.206

[58]  大正2,193下6~16

[59]  參閱注 44。

[60]  大正2,342上4~10 參閱《A3,100 金匠經》AN i. 256~257

[61]  VM p.128

[62]  AN iii.p.435

[63]  大正2, 191下25~192上23

[64]  《雜阿含718經》大正2,193中20~26

[65]  參閱 DN iii p.219

[66]  信根、信力為“四不壞淨”,進根、進力為“四正勤”,念根、念力為“四念處”,定根、定力為“四神足、四禅那”。參閱《雜阿含646經》大正2,182中;《雜阿含675經》大正2,185下。

[67]  慧根──五陰法門、六內外入處法門、六界法門、四谛法門、十二支緣起法門;慧地──戒淨、心淨;慧體──見淨、疑蓋淨、道非道知見淨、道跡知見淨、道跡斷智淨。參閱拙著《阿含要略》pp.265~266【慧應當如何修習】;pp.362~365【慧體】

[68]  大正2,565上18~19

[69]  大正2,103上2~6

[70]  大正2,148上a27~中11

[71]  大正2,270中1

[72] 《中阿含113諸法本經》大正1,602下18~19

[73]   VM pp.341~347

[74]  同上,p.347

[75]  《增壹阿含善聚品第11經》大正2,681中1~4

[76] 《廣義法門經》大正1,920中19

[77]  《中阿含阿濕貝經》:“(佛)告:‘諸比丘!我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汝等亦應日一食;日一食已,無為無求,無有病痛,身體輕便,氣力康強,安隱快樂。’ 大正1,749下4~8

[78]  大正1, 432中21~29

[79] 《增壹阿含壹入道品第4經》大正2,569下c14~570上15;《增壹阿含放牛品第2經》大正2,795上26~中1;拙著《阿含要略》p.194

[80]  參閱印順導師《以佛法研究佛法》p.378

[81]  《四分律》大正22,682中28~29 印順導師《寶積經講記》:“貪YIN是障道法,而凡人都為他惑亂。或貪姿色;或貪音聲;或貪體臭;或貪體態,如曲線等;或貪他的溫柔供事……。”P.158

[82]  大正2,311上15~16

[83]  大正1,556上12~16

[84]  參閱《清淨道論》第六品 十不淨業處的解釋 VM. pp.178~190

[85]  大2,311上8~中24

[86]  《雜阿含1165經》‘發、毛、爪、齒、塵垢、流唌、皮、肉、白骨、筋、脈、心、肝、肺、脾、腎、腸、肚、生藏、熟藏、眵(原文作:“胞”)、淚、汗、涕、沫、肪、脂、髓、痰、、膿、血、腦、汁、屎、溺。’大正2,311上28~中2

[87]  大正1,5833中17~23

[88]  大正2,687中9~16

[89]  “三毒”見《雜阿含252經》、“三穢”見《中阿含苦陰經》、“三垢、三膩、三刺、三戀、三縛”見《雜阿含490經》、“三種結”見《雜阿含566經》、“三不善根”見《長阿含眾集經》

[90]  大正1,36中3~4

[91]  大正10,257下15~258中3

[92]  《勝鬘經講記》pp.56~57

[93]  《佛法概論》pp.243~244

[94]  《成佛之道(增注本)》pp.298~299

[95]  大正2,308下16~20

[96]  大正2,271下22~272上4

[97]  大正2,197下11~13

[98]  大正1,438上8~中10

[99]  《雜.747經》大正2,198上13~24;參閱《S.46,71~75經》。

台灣學佛網首頁居士文章     回上壹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