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革博士:圓融而超脫的佛教財富觀
圓融而超脫的佛教財富觀 陳永革 從語源學上來看,現代人習焉不察的“財富”一詞,可說是較為晚起的用語。《辭源》與《辭海》都未收“財富”一詞,足以表明這一點。“財富”究竟是什麼?從現象描述的意義上說,財富是由物與用所構成的統一體。從哲學的意義上說,財富包括物質性(即財物)和人的意向性(人對財物的所有、利用與支配,即財用)二大要素。由於財富與人的主體意向性相關,因此還具有創造與消耗的對立互動。但綜合而論,財富的此世性,是財富的根本特性。 出世佛法如何觀照屬世的“財富”?換言之,“財富”在佛法系統中居於何種地位?這是佛法的財富觀必須回答的重要問題。 依大乘佛法的解釋,人生在世的正報是有情身命,既是正當享受生命苦樂的載體,也是生命尊嚴與價值的根本體現;而人生在世所繼承或創造的一切資生產業,則屬身命的依報,同樣是生存價值中的不可剝奪的依持部分。資業(財富)作為身命依報的構成部分,在三世因果體系中,至少先在地具有承載的正當性。因此,保全身命與資業,作為人生在世的願望,在佛法中具有肯定性的合理地位。 然而,資業財富在佛法系統中,雖具有作為身命依報的正當合理性,卻不具有終極而無限的價值。這是由佛法的出世性格所決定的。因此,資業財富必須安置於佛教修行解脫的宗教理想中,才能得到明確的定位。 大乘佛法系統的修行解脫,始於以“六度”、“四攝”為本位的菩薩行,終於轉煩惱而證菩提、成正覺。佛教明確主張,菩薩行圓修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廣行“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布施居“六度”、“四攝”首位,可見其重要性。而在布施度行(財施、法施、無畏施)中,財施又最為基礎而直接。進一步考察,財施的付諸實現,已經蘊涵著對財物的所有權與支配權的承認。唯有如此,才能實現“布己所有,施與眾生”。若無所有,何施可行?於此可見,大乘菩薩行的落實,同樣承認對財富的所有與支配,但具有明確的、出世性的財用指向。 所有權與支配權,作為屬世財富衍生而成的二大屬性,但在大乘佛法的布施度生的菩薩行中,卻力所能及地將財富的所有權與支配權轉讓給他人。大乘佛法財富觀中的超脫性,是佛教修行中對財富的本質立場。其目的在於對治世人財富所有權與支配的“異化”現象。就財富的本性而言,財富原本是人類生產的創造物和生活的消耗品,然而,當財富“異化”為階級、地位、身份等人為屬性時,往往導致財富所有者成為財富的奴隸,受財富所奴役。佛教的布施度,正是對治、破除眾生之於財富的“異化”狀態,復歸到財富的本然之用。就佛教的宗教性格而論,佛教徒的出家修行,托缽乞討,遠離村捨,避世修行,明確指向對財富的不占有狀態,保持與財富的嚴格距離。佛教戒律中規定,出家修行者不蓄金銀財寶,甚至手不捉作為等價交換物的錢幣等等,在持作律行上有著嚴格而具體的行為規范。如果說布施度表明了佛教對財用的出世取向,那麼在佛教戒律中,則更為嚴格規定了對財富所有權與支配權的捨棄態度。 上已表明,佛法修行者對財富的超脫態度,是由復歸於財富的本然之用而袪除世人對財富的“妄執”心態,以及佛教出世解脫的宗教品格所決定的。這其實已經表明了大乘佛法圓融而超脫的“財富觀”。但在佛教傳入中國的歷史演進中,佛教弘化融匯了傳統儒家基於義利之辨的財富倫理,更為強調屬世財富與出世修行之間的對立性,加之佛法注重對欲念的超越與克服,富有被理解貪欲成性的象征,故往往使人產生財富與佛法的對立觀念,財富的所有權成為佛教修行、往生淨土的宿障,似乎只有貧窮者才能更有資格往生成佛。這其實是對佛法財富觀的極大曲解。 不可否認,追求財富是人類欲望的突出表征。確切地說,追求財富與人的貪吝欲念相關。問題的關鍵是,在追求財富的過程中,應該分辨其行為本身的屬世正當性與合道德性。應該指出,中國佛教徒並非絕對地拒絕財富,而是鄙夷財富的貪吝之欲。如著名的《龍舒淨土文》勸誡世間貪吝之徒說:“得人三千,而不以為多者,貪也;自費兩千而遂以為多者,吝也。貪吝之失,眾人所同,而不自覺。若能去此,方為賢者。如是則善業無不可為,惡業無不可戒。何則?不吝財以為善、不貪財以為惡,故也。若如是以修淨土,必不在下品生矣。又能轉以化人,使更相勸化。人則以己無貪吝之心,必加尊敬而樂從其化。所化必廣,上品往生,復何疑哉!”可見,中國佛教徒的典型心態,並不是針對財富本身,而是針對財富所有者的倫理評判,及其與之相關的業感果報的價值性評判,由此達到勸善教化的社會效應。 佛法承認財富的現世正當性,並進一步提出世間或人間福報的解釋。這是從果報論原理上,對財富來源正當性的一種重要說明。但佛法同樣並不否認創造財富的正當性,這是作為對財富的現世來源的正當性的嚴格補充,如五戒中“不偷盜戒”,“八正道”中的“正命”、“正業”等,都強調了財富來源的現世正當性。如此看來,佛法的財富觀,不僅較為圓滿地解釋了財富來源的現世合理性,而且還論證了人類創造財富的正當性或合道德性。 佛法的出世性及其財富觀的超脫性,還必須解答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這就是佛教僧徒的財富創造論問題。這是古往今來一切辟佛論者一以貫之的傳統成見。特別是在上世紀初,中國社會排拒佛教的一大現實理由,就是指責佛教徒是社會財富的“分利者”,而不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但現代社會從來未曾反思:社會本身為佛教徒提供了何種創造財富的途徑和方法?太虛大師契理契機所倡導的“人生佛教”,從社會經濟結構轉型的意義上說,正是出於對財富成為佛教弘化的支持性資源的考量,並為佛教變革適應社會變革中的財富觀,提供了新的诠釋視野。 中國現代社會變革的顯著特征,在於從傳統小農社會到現代工商社會的變革。這一轉型,使世人對財富的追求,與民族國家興盛息息相關。“國富民強”,正是這一財富主導下世俗觀念的明確表達。佛教弘化如何契應於現實時代的“財富”追求,就成為必須回答的一個主要問題。另一方面,現代社會文明的相互包容性,也使許多互有歧異的“財富”行為進入佛教弘化視野。佛教弘化理應闡明對“財富”的佛法立場。這種立場的闡明,不能是平面式的視界融合,而是立交式的視界融合。恪守與小農社會經濟結構相順應的“一日不作則一日不食”的叢林清規,顯然不能完全適應工商經濟條件下的佛教弘化,更不能回應於當今世界全球化經濟時代的財富觀念變遷。太虛大師倡導“人生佛教”理念,不僅涉及到誠實節儉、自食其力的個人工作倫理,而且更加重視“財富”對於佛教弘化的支持性作用。這就是說,“財富”應該成為現代佛教弘化的支持性或工具性資源,但決不是支配性或目的性的資源。只有真正有效而合理的運用作為支持性的社會財富,才能體現佛教弘化的“人間性”;相反,如果佛教叢林視社會財富為支配性的資源,必將與大乘佛法慈悲度世的普世悲願背道而馳,成為佛教修證成佛、弘法教化的真正宿障。 總之,大乘佛教圓融而超脫的財富觀,應該使財富定位為支持性或工具性的資源,而決不是支配性或目的性的資源。使屬世的社會財富復歸於其本然之用,作為佛教慈悲度世的方便支持,而決不能授人以“分利”的口實,障礙佛教弘化的普世事業的展開。唯有如此,佛法圓融而超脫的財富觀,才真正具有普世教化的人間意義,創造性地參與時代的財富對話。 佛法圓融而超脫的財富觀,參與時代的財富對話,具體表現為主動參與重建當今社會的財富倫理建設。傳統佛教僧人一直視資業財富為修行出世佛道的資緣,以資緣而隆出世正業。而人們在佛寺中常見“廣種福田”,則是佛教財富倫理的通俗表達。但在其背後,卻蘊涵著個體行為在給予(播種)與回報(收獲)之間的直線對應性。其實,本源佛法中的福報觀有著更為嚴格而普遍的蘊意,是一系列互為相關且具有普世性的回報行為,同樣表明了財富只能成為支持性而不能作為支配性的資源。佛教出世解脫有二大資糧,即福德資糧和智德資糧(或道種資糧)。與財富相關的福德資糧,只是出世解脫的必要條件,決不是充分條件;只能具有支持性的效用,而不能成為終極的支配性的滿足。如果認必要條件為充分條件,視財富為支配性滿足,這就本末倒置。佛法系統中完整的福田觀,應該由恭敬福田(敬田)、報恩福田(恩田)和悲憫福田(悲田)三部分構成,完整表達了對佛法僧三寶的恭敬之心,對父母師長的感恩之意,以及對貧弱群體的悲愍之念。中國佛教弘化向來注重福德以悲敬為始,近代佛教弘化則更加突顯了佛法報恩觀念中的社會性內容。如太虛大師曾明確主張佛教僧人應回報“社會恩”,這也是“人生佛教”的主要指標之一。佛教的財富觀,應具體落實於對社會的回報,這是佛教財富倫理建設中的主導蘊意。 應該指出的是,佛教財富倫理中回向社會的報恩觀念,與現代社會中普遍流行的“利益交換關系”為准則的財富經營行為,有著顯而易見的迥異之處。利益交換決不能成為佛教回報社會的計量尺度。在早期佛教僧團中,小乘聖果“阿羅漢”,意為“應受供養”,這其實是對修行佛法聖證者宗教性社會地位的一種認可,而決不是“交換”的前提。但在佛教聖證者普遍匮乏的弘法情境下,特別是在市場經濟主導下,如果視佛法作為某種可用於“交換”的精神性“物品”,那麼,將成為現代佛教弘化最為致命的歪曲。它實實在在地提醒市場經濟利益交換原則對佛法弘化的侵害,佛教寺院必須規范財富運用的正當性,並成為全體出家僧人的應有自覺。 因此,佛教圓融而超脫的財富觀,應該正視市場經濟環境下對人際關系的復雜改變,這必須成為佛教弘化具有先導性的時代意識。這種與時俱進的弘法意識,要兼顧現代人們在經濟生活與文化生活之間密切關聯。在市場經濟驅動下的社會――文化變遷中,任何有限責任的個人都或多或少地扮演著經濟人、市場人的角色,即使佛教徒亦不例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做一個佛教徒,不僅首先意味著對弘揚正法的信仰擔當,同時亦意味著個人對社會責任的現實擔當。這是市場經濟組織生活對現代佛教徒的生活方式無所不在的深刻影響。它必將改造著佛教徒的社會化生活。就此而論,佛教弘化范式的調整,乃是題中應有之義。而佛教圓融而超脫的財富觀,正是這種弘法范式的調整並適應社會的一個重要內容。 當今社會生活方式和財富觀念的巨大變遷,使中國佛教徒前所未有地真切感受到佛法弘化中的現實挑戰,更要求佛教徒們應該具備圓融而超脫的財富觀,不僅要以本源佛法觀照現世財富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復歸於財富本然之用,以佛教出世的意向性立場持守著對財富的超脫態度,而且在對佛法正信的一致認同中,創造性地調整佛教弘化范式,以適應佛教對改造人性的時代需要。對佛教財富觀的討論,應該契應於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的觀念變遷,這是佛教契機弘化所無法回避的現實課題。與此同時,當代佛教應超越對財富善惡的傳統評判,恢復財富本具的自然中立性,在對財富的運用上,回歸到佛教的福報原理,更全面而完整地闡釋與時俱進的佛法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