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界法師:佛遺教經講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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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遺教經講記(一)

淨界法師主講
 

和尚尼慈悲,諸位法師、諸位居士,阿彌陀佛!好,請放掌。

我們從今天開始有六個講次,跟大家共同學習《佛遺教經》。在正式講這部經之前,我想先簡單的說明本經的特色。身為一個佛弟子,我們在學佛的過程,剛開始是皈依三寶,也就是說我們仰仗一份清淨的信心,相信三寶是無所不在的,也相信三寶能救拔我們,所以剛開始我們是皈依三寶。第二個是修學佛法,我們會選擇一個適合自己根基的法門來修學。整個修學佛法的過程,基本上是為達到離苦得樂的目的。雖然我們在學佛過程當中,我們希望能離苦得樂,但是我們冷靜的去回顧我們過去的生命,我們感覺到我們的生命當中痛苦時間多,安樂時間少,也就是說我們的生命還是安住在苦多樂少當中。這就表示我們在修學佛法的過程當中,沒有真正的找到離苦得樂的根源,也就是說,我們在修學佛法的時候只是在一種表相的儀軌上的修學,沒有真正的理解什麼是離苦得樂的因素,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修學的過程當中痛苦不能消失,安樂不能生起的主要理由。

什麼才是離苦得樂的主要因素呢?這當中有兩個因素:

第一個:業力。當我們依止貪瞋癡煩惱所發動的罪業,這樣的罪業會召感痛苦的果報;那我們依止這種清淨的慈悲心,所發動的這種身口意的善業,就會在生命當中召感安樂的果報。所以我們要離苦得樂的第一個條件,就必須要透過持戒修福,使令我們的色身離苦得樂,所以我們要離苦得樂第一個呢要注意我們身口意的造作,也就是我們的業力。

第二個因素:愛取煩惱。我們這一念心跟這些痛苦果報或安樂果報接觸時候,我們會產生一種盲目顛倒的執取,由於這種執取就產生一種內心的痛苦。不管這個果報是快樂的或者是痛苦的,只要我們產生了愛取,這個果報就會帶給我們內心種種的憂懼跟種種的苦惱。所以在修學佛法過程當中,我們要應該透過持戒修福使色身離苦得樂,進一步的修學止觀,使令我們內心離苦得樂。也就是說,我們如何能夠正確的修學戒定慧,來消滅痛苦,成就安樂,這是整個佛法修學的重點。

在整個戒定慧修學當中呢,本經具足兩個特色:

第一個本經有普遍性:一般的經典在解釋戒定慧,有的是偏重在持戒,偏重在持戒來斷惡修善,有的是偏重修習止觀,來調伏心中的愛取煩惱。那麼《佛遺教經》的特色,它能夠普遍的把「持戒」跟修「止觀」都能夠正確的表達出來,所以本經呢,它在所有經典當中的第一個特色,它具足一種普遍性。

第二個特色就是它具足了簡要性:因為本經是所謂的佛遺教經,佛陀在生平的時候講了很多持戒跟修止觀的方法,那麼在臨命終的時候呢,這個時候的時間是非常的緊迫,馬上就要入涅槃,馬上就要離開人世間,所以在這麼一個非常緊迫的情況之下,佛陀一定會把戒定慧的一些修學重點,作一個簡單扼要的回顧。所以本經在修學戒定慧的時候,它具足一種簡要性,使我們能在最短時間,掌控整個戒定慧修學的一個重要的關鍵點,這就是本經在修習戒定慧的內涵當中的一個普遍性與簡要性。以上是說明本經的特色。這以下我們請看講議:

     佛遺教經講表:將釋此經大分為三:我們這次有三大科來解釋本經。

第一科是解釋經題,我們首先解釋本經的經題;第二科是經文大意、經文大意當中我們就引用蓮池大師跟天親菩薩的對《佛遺教經》的注解,他有一個經文大意的開示,我們就根據這兩個古德的開示來了解經文大意;第三科是隨文釋意,正式的隨順經文來解釋它的義理。我們先看

第一科、解釋經題:

本經的經題有二:

第一個是:《佛遺教經》

第二個是:《佛垂涅槃略說教誡經》。

先說明《佛遺教經》,經題中的「佛「」是說法者,「遺教」是所說的法,人法雙舉,故名《佛遺教經》。所以本經是人與法的和合。其中「佛遺教」是別題,「經」是通題。先解釋別題中的「佛」,佛陀翻成中文為「覺」,他依止清淨智慧,覺悟真理。覺悟的相對名詞是無明,凡夫心安住在無明大夢中,一天過一天,一生過一生,如是生活在無明大夢中。為何把無明譬喻為夢呢?因無明的體性是「執妄為真」,有如做夢時,在夢境中對所見的人事因緣,都以為真實。凡夫心跟因緣所生法接觸時產生執取,這跟做夢時執妄為真是相同的。佛陀透過所覺悟的真理,能消滅心中的無明。在蕅益大師對本經的注解中,他根據《大乘起信論》,說明「」有「本覺」、「始覺」、「究竟覺」三種。覺悟就是智慧的觀照,以下根據《大乘起信論》的重點,簡要說明其內容:

第一本覺:本覺是心中本來具足的智慧,我們心中雖起種種的顛倒妄想,但在打妄想的明了心性中,具足了覺照的智能,只是它沒有表現出來而已。這種本來具有的智慧,不是假借佛法的熏習而生起,而是本來就有,法爾如是。本來就有的,叫作本覺。

第二始覺:始覺是依佛法的熏習而生起的觀照智慧。根據馬鳴菩薩在《大乘起信論》所說,始覺的智慧有三種差別:

一、凡夫覺:凡夫的觀照智慧是覺悟業果的道理,他觀察生命有如一無窮盡的水流,有過去、現在、未來的生命,影響生命水流的因素是身、口、意所造作的業力,由於過去的業力而創造今生的生命,再依止今生的生命而創造另一業力,這業力又召感來生的生命,如是造成業果的相續。從這業果的觀察,我們內心安住善業,對治惡業,這樣的智慧成就了人天果報,這是凡夫覺。譬如我們有時身體會出現病痛,或是人事因緣有障礙,這時我們自我反省,如果在病痛與障礙中,內心產生沮喪跟痛苦,這表示我們心中已喪失觀照力,墮落現前境界而產生執取。反之,如果面對病痛跟人事障礙時,內心生起業果的觀照,知道這件事的出現是有它過去的業力,則這樣的逆境,不但不會造成心情的沮喪,反而給我們警惕,鼓勵自己精進斷惡修善。所以一個境界的現前,也就考驗我們的觀照力是否能如實的生起,若失去觀照力,內心起顛倒,對現前境界產生執取,可能就會造罪業了。過去的罪業創造一個果報,在現前果報中起顛倒,又造罪業,如是落於可怕的惡性循環,這就是所謂的「惑、業、苦」,起惑、造業、受苦,在受苦中,又起另一「惑、業、苦」,我們就無法從這惡性循環中解脫出來。所以在內心的黑暗中,培養的第一道光明,是要觀察「因果絲毫不爽」,也就是說,只要出現在我們生命中的任何境界,這一定跟自己的業力有關,若無業力而召感果報,這是違背佛法的真理,我們絕不相信。所以剛開始觀察自己

的生命,善業決定召感安樂果報,罪業決定召感痛苦果報,我們對於這樣的真理,深信不疑,這是培養智慧的第一個層次―凡夫覺。

二、二乘覺:前面業果決定的觀察,是觀察因果的表面現象,我們應進一步觀察因果的循環,不論是安樂或痛苦的果報,它都是無常無我,剎那剎那的生滅,在生滅中沒有一個恆常住不變異的「我」存在,它只是因緣所生,不斷流動的影像而已。這種二乘的覺悟,是透過「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的道理,觀察生命的相貌是「生滅變異,虛偽無主」,察覺到業果的本質是畢竟空寂,這時我們對於任何因果的流動就能安住於空性,以空性為住,而對治有相果報的執取。如是對生命的觀察更深入透徹,內心的安樂也更加堅固而不可

破壞。

三、菩薩覺:菩薩觀察因緣法,無論是表相因果的流動,或是因果的空性本質,亦即諸法的本性,這些有相的現象與無相的本性,都是一念的心性所變現,如是我們就找到一切因緣的根源,原來是一心所變現。這時我們觀察到,若要改造生命就必須改造心念,因為整個因緣就在剎那剎那的起心動念中,不斷的變現,所以改造心念非常重要。在改造心念中,《大乘起信論》說,觀察這念心有二個相貌:

第一真如心:這是跟我空、法空相應的真如門,它是一切安樂的根本。

第二生滅心:這是跟我、法二執相應的生滅門,它是一切的根源。若要離苦得樂,講到究竟處,就不完全只是斷惡修善;更重要的,要使心念「棄生滅,守真常」,消滅有所得的攀緣心,安住於無所得的清淨本性,這才是真實究竟的離苦得樂。

前幾天台中有位居士打電話給我,我聽他講話的口氣,覺得他是一位很用功的修行者,他說開始修習佛法後,經常自我反省。身為一位居士,他所接觸的環境錯綜復雜,所以有時覺得自己還是經常有貪欲煩惱、瞋恚煩惱、忌妒心、高慢心。他說以前還未學佛時,不知道會起這些煩惱,自己活在無明大夢中,現在眼睛打開了,啟動觀照力以後,發覺內心有這麼多的煩惱,他感到非常沮喪,有時非常厭惡自己,他問我該怎麼辦?他能觀察到有相的善惡因果,這已經很難得,但他還可以提升觀照力。雖然自己厭惡貪欲煩惱、瞋恚煩惱,但這些煩惱並不代表自己,厭惡煩惱並不表示要討厭自己,什麼才是自己呢?每一眾生的本來面目是「何期自性,本自清淨。」這才是自己的本性,而所有的煩惱跟罪業,都是後來熏習而有,這都是外來的東西,它不能代表自己,所以我們應該厭惡煩惱,並且要肯定自己。什麼才是自己呢?簡單的說,「何期自性,本自清淨」,這才代表自己。所以菩薩從觀察整個真如與生滅的因緣,覺悟自己的本來面目是「真如」,其他生滅變化流轉的煩惱障、業障、報障,都是一時的顛倒熏習而有,所以也可以假借佛法的熏習,把它消滅。以上是在學佛過程中重要的覺悟-始覺。

第三、究竟覺:當所栽培的始覺智慧與本覺智慧,合和為一,始本不二,始本一如,這是究竟覺。覺悟是指內心的觀照,這在佛法中非常重要。佛法的修學有內的觀照及外在的行動兩種,觀照有法的角度來說,假如內心觀照真理的智慧消失,即使斷惡修善,也只能成就人天有漏的福報,不能成就解脫的。古德說:「剎那失照,猶如死屍。」一位修行人,無論拜佛或持戒,譬如修持戒,如果沒有跟四念處的觀照相應,內心只在戒相上造作,就不能產生解脫功德,所以「剎那失照,猶如死屍。」在禅宗的傳承,每天在靜坐反省自己時說:「主人翁,你要醒一醒啊!」也就是說,經常要提醒自己,不要被眼前境界所轉,心不隨境轉,要求自己跟境界接觸時,啟動觀照智慧,安住於真理,不要著於外在的境界,如是漸漸能趨向佛道。

以下解釋經題《佛遺教經》的「遺教」。佛陀在本經宣說「遺教」,「遺」的「顧命」,也就是世間人所謂的「遺囑」。「顧命」的顧是回首,佛陀一生中宣說了很多戒定慧法門,在臨命終時把他做了重點式的回顧,稱為「顧命」。「遺囑」是佛陀在臨命終時,對於還未修成阿羅漢的弟子們,把戒定慧的重點做最後的告誡。所以身為佛弟子,依之而修行才是真正的法子,假如違背佛陀的遺教,則是大逆不孝。身為佛弟子,我們孝順佛陀主要是依法而行,所謂「孝順」,百孝不如一順,真正的孝是順從佛法修學,這才是真實孝順佛陀。最後經題之「經」,古德的解釋有二:

(一):法是軌則,佛陀說法時,經常宣說:雜染法有雜染法生起的規則,清淨法有清淨法生起的規則。

(二):佛陀所宣說的染淨規則,不隨時空而改變,過去如是,現在如是,未來亦復如是。

這部經是佛陀的遺教,佛在世時,弟子們依止佛陀而修行,以佛為師經常親近佛陀,請佛陀開示,佛為師。一位內心顛倒的眾生,佛陀以他的智慧,觀察眾生的根基,知道眾生煩惱的厚薄,善根的淺深,為眾生破除種種障礙,所以佛在世時,弟子們若有問題,請佛陀開示即能解決。但現在佛陀即將滅度,這時弟子們有兩種心情,若是四果以上的阿羅漢聖人,他內心已有清淨光明的戒定慧,他安住在無漏的戒定慧中,對佛陀的滅度只是感到很遺憾,如果佛陀能住世久一點,則會更好。所以四果以上聖人對佛陀滅度的悲傷,比較輕微,他只是感到遺憾,因他內心中已經有一個「家」,他有戒定慧的法寶來攝受他的心。但四果以下的聖人及凡夫就不同,他們大事未辦,而且內心的「家」尚未生起,有的還未完成,這時佛陀即將滅度,他們頓失依護,所以內心非常驚怖,尤其生死凡夫更感驚恐。佛陀在離開眾生之前安慰弟子們說:「我在世時,以佛為師,佛滅度後,以法為師。」雖然佛陀已滅度,但弟子們能遵循佛陀教法,「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住而不滅也。」也就是說,佛陀雖已滅度,但如果對佛陀日常生活中的開示,能精進修學,就像佛陀在世時一樣,大家也可以得到離苦得樂的功德。所以後面的流通分中說:「佛在世時,以佛為師,佛滅度後,以法為師。」以佛陀的戒定慧法門修學,也就代表佛陀法身常住而不滅。

二、《佛垂涅槃略說教誡經》

本經的第二個翻譯是《佛垂涅槃略說教誡經》。「垂」是將入未入之時,佛陀在臨命終時,將入涅槃而未入涅槃的時候,稱為「垂」。「涅槃」是「離過絕非,不生不滅之義。」涅槃是相對「生死」而說,它有二層意義:

第一是離過絕非:涅槃本身沒有煩惱跟罪業,它是大安樂的境界,跟凡夫的生死煩惱不同。佛陀內心昨天的安樂,跟今天、明天沒有任何變化,不生不滅,不增也不減。涅槃的安樂境界是不生不滅,它不像凡夫的安樂是不斷的剎那剎那流動改變的,若安樂是完全相同的,沒有任何變化,不生也不滅,不垢也不淨,立為涅槃。涅槃的內涵包括了「離過絕非」及「不生不滅」,這種境界安住這裡的涅槃是約小乘的「無余依涅槃」而論。

「略說」是「對平日廣說,此為要略。」平常佛陀說法時,時間很充裕,所以很廣泛的宣說戒定慧法門,但這時佛陀臨滅度間緊迫,所以佛陀只能選擇戒定慧中比較扼要的,加以說明,這是略說的第一層意義。此外,「又對大機所見《大般涅槃經》,此為簡略故也。」前面是約量的廣略,這裡是約內涵的淺深來說。大乘根基的人,他所聽聞佛陀的教誡是四十卷的《大般涅槃經》,這是比較深入的一部經,小乘根基的人聽到的是本經的《佛遺教經》。蕅益大師在解釋經題時說,本經從當體上來說是聲聞法,但旁通大乘。聲聞法對菩薩來說是共學的,聲聞法主要是對治三界的見思煩惱,所以對凡夫是比較實際一點,因我們現在經常所起的煩惱都是三界的見思煩惱,所以如果能善加利用聲聞法,對我們現前的環境來說特別扼要。

這裡對涅槃與生死作一簡單的說明:我們這一期生命的死亡,從凡夫來說,生死的依止處是無明,亦即我愛執,這是以自我為中心,所生起的生滅心識,亦稱為阿賴耶識。凡夫的死亡,因他內心中有自我意識,所以他積集很多的煩惱與罪業。在一期生命結束後,他必定召感三界的有漏果報,所以凡夫的生死是不能作主的,「引滿能招業力牽」,是由業力所引導。我們一次又一次在生命中起同樣的煩惱,造同樣的錯誤,受同樣老病死的痛苦,不斷的重復我們生命的歷史,這就是所謂的生死。佛陀在生死中,他的心安住於涅槃,涅槃的依止處是跟我空、法空相應的清淨法身,也就是說,佛陀那念清淨明了的心性是沒有煩惱跟業力的,所以說是離過罪非。若沒有煩惱跟業力,他為何來到人世間呢?他是依止大悲心,所謂的「從本垂跡」,從清淨的法身中,依止大悲心,來到人世間陪我們流轉,為眾生宣說佛法。當死亡來臨時,佛陀「攝跡歸本」,又回到清淨法身,所以在整個過程中,他是清楚分明,完全能自在作主,這跟凡夫是不同的。以上是解釋經題,這有《佛遺教經》與《佛垂涅槃略說教誡經》兩種的經題。

第二科、:經文大意

一、總標

夫化制互陳戒定齊舉,莫大乎遺教經焉;推征解釋開誘行業,莫深於馬鳴(天親)論矣!然則論主發揮遺教,亦猶龍樹啟明大品欤。彼則融有而即空,此乃扶律以诠定。是故中夜三唱,圓戒珠以嚴身;上士七科,滋法乳而延命。既而寡尤寡悔,二乘由是而功成;即事即心,三賢於斯而果滿。非夫至聖最後垂范者,則安能至於茲乎!

然則論主發揮遺教,亦猶龍樹啟明大品欤。彼則融有而即空;此乃扶律以铨定。非夫至聖最後垂范者,則安能至於茲乎!夫是故既而化制互陳戒定齊舉,莫大乎遺教經焉;

推征解釋開誘行業,莫深於馬鳴論矣!中夜三唱,圓戒珠以嚴身;上士七科,滋法乳而延命。寡尤寡悔,二乘由是而功成;即事即心,三賢於斯而果滿。

這段總標是蕅益大師在《佛遺教經論疏節要》中,注解《佛遺教經》前的一段開示,以說明本經特色。在佛陀一生所說的教法中,講到化教與制教,「制教」诠釋戒律之學,以攝受我們身口二業,對治身口的罪業;「化教」則诠釋定慧之學,調伏我們意業的愛取顛倒。在佛陀一代的教法中,對制教的戒學及化教的定慧之學,都能敘述其事相,張舉其義理的,可說沒有超過《佛遺教經》的了。也就是說,一般的經典都有所偏重,或偏重戒律,或偏重止觀,只有本經是戒定慧三學都完全開展敘述。

在《遺教經》的諸多注解中,若講到義理的解釋,乃至於修行方面的開導,則沒有超過天親菩薩《佛遺教經論》的周詳了。《佛遺教經論》的作者,古代有二種說法,有說是馬鳴菩薩所作,有說是天親菩薩所作,但現代人偏重認為是天親菩薩所作,但這二種說法都是存在的。在入正文解釋時,無論是科判或義理的發揮,都是根據蕅益大師的《佛遺教經解》,而蕅益大師的注解,事實上多分參考天親菩薩的注解,很多地方是類似的,只是蕅益大師將它簡化扼要。這裡蓮池大師贊歎天親菩薩的《佛遺教經論》,認為它能了解佛陀的真實義,把《佛遺教經》的義理完全開顯出來。天親菩薩對《佛遺教經》注解的地位,有如龍樹菩薩之解釋《大品般若經》,《大品般若經》在歷代的注解中,以龍樹菩薩的《大智度論》最為權威。天親菩薩的《佛遺教經論》亦復如是,它也能把佛陀《遺教經》的真實內涵完全表達出來。以上是這二部論的相同處。

彼則融有而即空,此乃扶律以诠定。」這二部論的不同處,《大智度論》是融會有相的因緣法,入無相的空性,也就是說,《大智度論》所講的因緣所生法,不論是生死的雜染緣起,或清淨涅槃的還滅緣起,都是假借因緣所生,其體性是畢竟空。所以《心經》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在空性的觀察中,不但凡夫的有漏法是畢竟空,乃至「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聖人所覺悟的四聖谛真理也是畢竟空,都是假借因緣才出現。所以《般若經》的重點偏重在發明無相空性,本經則不同,「此乃扶律以诠定」,本經一方面重視戒律的修持,一方面更強調止觀的修學。所以在修學的方法上,有的經典是屬於破壞性的,如「般若經」專門破執,你講一個東西,它就來破,破到最後就無有少法可得;有的經典則是建設性的,它要你這件事要做,那件事也要做,這是屬於有相行。本經屬於建設性的經典,建立我們的戒定慧之學。「是故中夜三唱,圓戒珠以嚴身;上士七科,滋法乳而延命。」所以佛陀臨終時的三唱,使我們能戒身具足,經過天親菩薩七科的說明,使佛法能永遠相續存於我們的心中,因佛陀有時講得很簡略,須假借天親菩薩七科的說明,才能把佛陀的法義轉入眾生心中,使法身相續不斷。

最後總結:「既而寡尤寡悔,二乘由是而功成;即事即心,三賢於斯而果滿。」從滅惡角度來說,修學本經能減少身口的過失,「尤」是指口業的過失,「悔」是指身業的過失,所以修習本經能減少身口的過失,而奠定止觀的基礎。在生善方面,若能把持戒的事相,會歸到止觀的修行,則能成就三乘的聖果。這樣的經典,如果不是佛陀在臨命終時,徹底悲心的告誡,怎能發揮如此殊勝的功德呢?我們讀本經時,會有一種深刻的感受,我們過去雖也學過戒律與止觀,但本經的不同處,在於它特別扼要,譬如持戒,佛陀在本經告訴我們有幾個重點要先成就;在滅惡方面,惡法雖有很多,但哪些惡法絕不能觸犯,若觸犯馬上會障道;在生善方面,善法雖也眾多,佛陀告訴我們哪些功德一定要先成就,否則將一事無成。所以佛陀在臨命終時,對滅惡生善的內涵已沒有太多時間廣說,只能抓住重點宣說,諸位在讀本經時,你將能體會佛陀的徹底悲心他把重要處都標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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