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界法師:攝大乘論講記 第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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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卷
 
《攝大乘論》,和尚尼慈悲!諸位法師、諸位居士,阿彌陀佛!(阿彌陀佛!)請大家打開《講義》第四十二頁。
 
壬三、生雜染(分三:癸一問;癸二答;癸三結) 癸一、問
 
第十五卷
 
本論的修學綱要,有三個重點:第一個是甚深見,第二個是廣大行,第三個是究竟果。甚深見就是說,我們一個大乘的菩薩,在正式的修學菩薩道之前,我們應該要能夠正確而且圓滿的觀察生命的真相。我們應該怎麼樣觀察生命的真相呢?在《法華經》佛陀講到一個偈頌:「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這個偈頌,我們可以從二個角度來觀察生命的真相:第一個是從真如門。真如門就是觀察生命的本體是寂滅相,這個本體的意思就是說,我們把這些染淨的因緣所生法,都把它撥開來,就看到我們每一個有情眾生的本來面目。那本來面目是什麼呢?就是寂滅相了。寂滅相的內涵,它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離開所有生滅的對立、染淨的對立、增減的對立,是一個平等不二的法界。這個寂滅相,是我們每一個眾生最初生命的一個原點;依止這樣一個寂滅相的基礎之下,有情眾生因為迷悟的不同,就有不同的造作,所以有不同的果報。所以從這個寂滅相當中,就開展出每一個有情染淨因果的個體生命,就是所謂的生滅門。《法華經》上說:「佛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這是從一個清淨的因果來說。假設我們依止這樣一個清淨本然的寂滅相,開始去斷惡、修善、度眾生的廣大的聖道,以後可以成就廣大的佛果菩提。我們身為一個大乘的佛弟子,我們經常在觀察生命的時候,基本上是從二個角度:一者真如門,二者生滅門。生滅門,這個「生滅」就有一種對立的意思,它有雜染因果與清淨因果相互對立存在的意思。這樣一個染淨的因果當中,在本論當中說,我們在修學的時候,當然真如門沒辦法修學,因為它是沒有造作相的,真如門只能夠讓你依止,不能去修行,因為修行一定要起心動念。所以我們修行,一定要從寂滅相出來,開始面對阿賴耶識,就是說修行一定是從生滅門開始修行。生滅門要修行之前,你一定要先知道,這個染淨因果的根源是什麼?就是染淨因果的依止處──所謂的所知依。所以在本論中,從生滅門的一個染淨因果當中,先探討它的依止處,所謂的阿賴耶識。在本論當中,無著菩薩用六門分別來解釋阿賴耶識:從阿賴耶識的句義、阿賴耶識的異門、阿賴耶識的體相,現在講到第四科「阿賴耶識決擇」。前面只是把阿賴耶識的相狀、作用作一個說明,這個地方是從阿賴耶識的角度,開展出染淨的因果。這個地方我們講「生雜染」,這是一個雜染的因果,雜染的因果有三科:「煩惱雜染、業雜染」跟「生雜染」。「生雜染」當中有三段:第一段「一、問;二、答;三、結」。我們先看第一段的「問」:
 
雲何為生雜染不成?
 
這個「生」的意思,就是我們一期生命當中的生、老、病、死,都叫做「生」。這個生命的開始到結束為什麼叫「雜染」呢?因為這種果報體是有漏的業力所招感的果報,所以它不是清淨的,相對涅槃來說,它是雜染性,因為它有所得故。這一段的意思就是說:假設沒有阿賴耶識來當作這個有漏生命的依止處,我們的果報不管是從生到老、到病、到死亡,這樣的果報是不能成立的、不能相續的。這個地方是一個問,為什麼會這樣子,提出一個問。這以下回「答」:
 
癸二、答(分二:子一約生位辨;子二約死位辨) 子一、約生位辨(分二:丑一總難;丑二別釋) 丑一、總難
 
回「答」當中分二科:「一、約生位辨;二、約死位辨」。「生位」就是生命還存在的時候,「死位」就是生命結束的時候。先看「生位辨」,這當中有二段:「一、總難;二、別釋」。先作一個總說:
 
結相續時,不相應故。
 
這個地方是回答前面的問題,說:為什麼沒有阿賴耶識來當作生命的依止,我們果報體就不能相續呢?從剛開始受生的時候講起,就是生位,就是生命剛開始的時候叫做什麼呢?叫做「結生相續」。這個「結」就是結合的意思。什麼叫結合呢?就是我們死亡以後,我們的果報體會出現一個心識,這個心識,會跟我們來生父母遺體的色法相結合,當這個心識跟父母遺體和合的過程,我們叫做「
 
結生相續」,因為它是一個相續的狀態,不是一個點狀的。這一段的意思就是說,假設沒有阿賴耶識,我們在生命剛開始成就的時候、在「結生相續」的時候就不能成立了,就沒有一個新生命的開始。這個「結生相續」,在十二因緣當中,就是「無明緣行」,我們因為有自我意識,所以會向外攀緣而造業,由業力而緣識,就創造了阿賴耶識。這個阿賴耶識,就會去投胎變成名色,「識緣名色」就是「結生相續」,這個過程就是「識緣名色」,從識而緣生名色,這就是「結生相續」。這一段是總說,這以下把結生相續的過程詳細的說明。說我們生命怎麼開始的呢?怎麼會有新的生命開始呢?這當然不是上帝創造的。
 
丑二、別釋(寅一非等引地;寅二等引地) 寅一、非等引地(分二:卯一初生位;卯二生已位) 卯一、初生位(分三:辰一出和合識;辰二難非意識; 辰三設破征責) 辰一、出和合識
 
「別釋」當中分二科:「寅一、非等引地;寅二、等引地」。這個「等引地」就是色界、無色界的禅定,叫「等引地」。這個「等」是指內心的狀態是平等的,是一種明了而寂靜的平等狀態;「非等引地」就是欲界的心態,我們欲界的心態不是昏沉就是掉舉,不是太高就是太低,所以它是不平等。所以「非等引地」是約著欲界眾生來說明;這個「等引地」是約著色界、無色界來說明。先看欲界的「非等引地」,這當中有二科:「一、初生位;二、生已位。」先講最初受生的階位,再說明生命已經成就的階位。(初生位當中分成「四」,這個「四」要改成「三」。)「初生位」當中有三段:「一、出和合識;二、難非意識;三、設破征責」。我們先看「和合識」。就是當我們前一期生命結束,下一期生命還沒開始的時候,在這個過渡時期當中,會有一個和合識出現,這個和合識就是阿賴耶識。我們看論文:
 
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染污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
 
假設有一個欲界的眾生,他這一期的壽命(當然他的壽命是由業力所資持),他的業力結束了,他下一期的生命又開始要出現了,他死掉以後,沒有到淨土去,也沒有到色界、無色界,他又來到欲界受生,他的受生是什麼情況呢?「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識。」一個人臨命終的時候,他先經過明利心,非常清楚明了的心識,在這樣清楚的心識當中,他一生所造的善惡業力,都會在這個時候,突然間的現前,這時候他所造的善惡業,可能已經忘掉了,但是臨命終的時候,在明利心的階段都會現前。而求生淨土,在這個時候,是最重要的時刻:這個時候,能夠提起正念,憶念彌陀的功德,通身靠倒,一心歸命,就很容易跟彌陀感應道交。假設這個明利心沒有把握好,過去了,就到了昏昧心,這個人的第六意識就開始進入昏昧的狀態,這個時候就提不起正念。昏昧心到最後就進入到夢覺,這個第六意識完全不活動。從夢覺以後,下一個剎那就是「中有位」,就是中陰身現前。這個時候,他沒有到淨土去,當然就要先經過中陰身,依止中陰身的「意」根,生「起」一個「染污意識」,這個「染污意識」就是中陰身要投胎之前,會先看到父母的因緣。這個時候,對父母的因緣,會產生愛、或者是恨,依止這個愛憎的心、這種染污心,就會去刺激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本身有業力,但是它必須有這種愛取煩惱的滋潤,把這個強大的業力,使令它滋潤而成熟。這個時候,中陰身的「染污意識」,他愛取煩惱生起,最後中陰身死掉的時候,染污意識也消失了,這個時候進入到第二次的夢覺。前面臨命終的時候一次夢覺;中陰身的時候,又再死一次,七天一死,中陰身這個染污意識死掉以後,第六意識完全不活動了,所謂的夢覺。這個時候,阿賴耶識現前,產生「結生相續」,與我們下一期的父精母血的遺體開始和合,而創造了新的生命。
 
我們看下一段:「此染污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這一段是解釋前面的「結生相續」。什麼叫「結生相續」?就是說,雖然我們臨命終時的業力,是受到第六意識「染污意識」這個愛取煩惱的滋潤;但是第六意識在中陰身死亡的時候,這個染污意識、這個第六意識它也消滅了,這個時候我們的生命進入到一個夢覺的狀態,我們已經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這個時候,唯獨在這個過程當中,有一個阿賴耶識、或者叫和合識現前,這個阿賴耶識受到染污意識的刺激以後,就把業力表現出來。這個時候,在「母胎」當「中」,(這個「識」就是和合識)阿賴耶識跟「羯羅藍」(「羯羅藍」就是父母的遺體)產生「和合」,這個時候一個新的生命又開始了。
 
這個地方是說,從一個有情眾生的生命剛開始成立的時候,也就是說我們的生命,平常的階段,都要依止第六意識,這整個見、聞、嗅、嘗、覺、知的功能,對六塵的了別,都是依止第六意識;當我們死掉的時候,第六意識是消失掉的;等到新的生命開始的時候,第六意識又出現;從死亡到新的生命出現,這中間有一個過渡時期,第六意識是斷滅的,它是夢覺的狀態。這樣的一個空窗期,前一生死掉,下一生的第六意識還沒有出現之前,這樣一個結生相續的空窗期,假設沒有第八識阿賴耶識,我們的生命就不能從前生而轉到來生了,不可能。這個地方是講這個意思。因為我們的第六意識中斷了,這中間有夢覺的一個中斷期。那我們如何把前生的生命跟來生的生命串連起來呢?這個是靠和合識,這個和合識就是阿賴耶識。這個地方,是先把大乘佛法的正義、正確的觀念先標出來,以下再破除小乘錯誤的知見。
 
辰二、難非意識(分三:巳一設義;巳二隨難; 巳三理非) 巳一、設義
 
這個地方是說,這個和合識不應該是第六意識,因為第六意識已經夢覺了。這當中分成三科:「一、設義;二、隨難;三、理非」。先「設義」,先作一個假設。
 
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
 
我們現在先假設,先隨順小乘學者的說法,說是臨命終的時候,跟父母遺體和合的就是第六「意識」,先假設小乘所說的是對的,就是我們死掉以後,第六意識沒有夢覺,你從今生的心識,直接的貫穿死亡,跟來生的父母遺體相結合;結「合」以後,又「依止」這個第六意「識」,在母胎當中,又有一個新的意識轉生。就是說「識緣名色」,這個時候你第一個識就是和合識,和合識跟名色結合的時候,又產生一個「名」,這個「名」就是第六意識;這個時候,你內心當中又產生一個新生命的了別,那這個地方就有問題了。我們看問題在哪裡:
 
巳二、隨難
 
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
 
這個地方有問題,就是說,你前生的第六意識在死亡的時候沒有斷除,貫穿了死亡,又跟父母遺體和合,又創造一個新的第六意識──那你的生命,變成有「二」個第六「意識」。說你今生是個女人,你用女人的思想來作種種的了別活動、感受──受、想、行、識;結果死掉的時候,你今生的第六意識沒有消除,直接的跟父母的遺體和合,又創造來生的第六意識。假設你來生變成一個男人,這樣子的話,二個意識在一個生命體「同時而轉」,這是不合道理的。我們前面說過「二念不俱有」,不可能有二個第六意識同時同處的相互作用,不可能。所以你今生的第六意識一定要先死掉,消失掉,死掉以後,由這個和合識阿賴耶識起動,跟父母遺體和合以後,依止你的業力,又創造來生的第六意識。你可能今生是個女人,來生變成一個男人,你前世的第六意識要先消失掉,這樣才合道理。所以說,假設你不依止第八識,那麼結生相續必須靠第六意識,就會有來生有二個第六意識的困擾,一個是你前生留下來的第六意識,一個是你今生的第六意識,這樣子就違背了「二念不俱有」的真理了。所以這個地方就提出一個難問。
 
巳三、理非
 
前面是用現實的狀態加以問難,這以下用道理來加以說明它的過失。
 
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 依染污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
 
這個十二因緣,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你一定要說「識緣名色」這個「和合」的「識」是第六意識,這個和合的識它的體性「是意識性」,就是第六意識,這樣子講是非常「不」合「道理」。為什麼呢?這當中有三個過失:第一個,「依染污故」。因為這個和合識,它的體性是染污的。如果說你臨終的時候,這個阿賴耶識是受染污意識的刺激,把有漏的業力帶動出來,所以這個和合識基本上是有所得的。那阿羅漢入滅以後,為什麼不能啟動和合識呢?因為他臨終的時候,心是清淨的,所以他的和合識不能動,就入了涅槃,他跟來生的果報體不能相結合。所以你會跟這個果報體相結合,這個和合識就是染污的,這個體性是染污的;但第六意識不一定是染污的,有時候我們修止觀的時候,第六意識可以跟我空、法空的真理相應,心中能夠入無所得的清淨狀態。所以第六意識有時候是染污、有時候是清淨,是不決定;而這個和合識的體性決定是染污,所以不合理。
 
第二個,「時無斷故」,和合識不能有間斷。不能有間斷,事實上第六意識有間斷,因為你在死亡的時候是經過夢覺,第六意識中斷了。所以,以這個和合識當第六意識不合道理,因為第六意識是有間斷的。
 
第三個,「意識所緣不可得故」。沒有一個人投胎的時候是清楚的,包括阿羅漢在內。就算他是一個阿羅漢、或者說是三果的聖人,他發願來生要做人的時候,經過死亡的階段,他也要經過一個夢覺的狀態。而這個夢覺狀態,它的了別性是不清楚的,這完全是第八識,第八識的了別性是不可知執受,它是不可知的,沒有一個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就像我們在睡覺的時候沒有做夢的狀態。所以說這種狀態是「意識所緣不可得故」。假設它是第六意識,那你在投胎的過程當中,你應該很清楚,就是我們第六意識的了別識是清楚的,即使做夢,你都知道你做夢的時候,看到什麼人、遇到什麼事。但是我們每一個人在投胎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知道它的過程是什麼,所以它不是意識所緣的境界。所以,依止這三種情況:「依染污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你說我們在生命剛開始的時候,那個和合識是第六意識,是不合道理的。
 
辰三、設破征責(分二:巳一征;巳二責) 巳一、征
 
這當中先「征」問,然後再破除。先看「征」問:
 
設和合識即是意識,為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為依止此識所生的余意識,是一切種子識?
 
假設這個「和合識」是第六「意識」,那這個「和合」識,所謂的第六「意識」,是不是我們大乘佛法所說的「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呢?還是說「依止」這個和合「識」,產「生」的結生相續,跟父母遺體和合以後,創造一個來生的「意識」,這個意識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先提出這個問。以下回答,回答當中,先提出一個正義:
 
巳二、責(分二:午一立正;午二破邪) 午一、立正
 
若此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汝以異名立為意識。
 
假設你說這個「和合識」,它能夠攝持無量無邊的「種子」,那就是大乘經典當中所說的「阿賴耶識」,你等於是同意有阿賴耶識存在了,只是你不喜歡用阿賴耶識的名稱,你用不同的「名」稱來安「立」阿賴耶識。所以在小乘的部派,有的部派也同意在第六意識之外有一個微細意識,這個微細意識,其實就是大乘經典說的阿賴耶識,是整個染淨因果的依止處。假設你說它是「一切種子識」,那就是同意有「阿賴耶識」,只是用不同的「名」稱來安「立」。這個是「立正」,以下「破邪」:
 
午二、破邪
 
若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的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
 
假設你說:剛開始的和合識,它不是阿賴耶識,是我們和合以後所創造的那個「名色」,那個「名」是阿賴耶識,這樣子就顛倒了。怎麼說呢?「能依止」的「識」,「能依止」當然就是後來才生起的,就是依止和合識才產生的,叫「能依止識」。這樣子,後來這個和合識跟父母遺體結合以後,所產生的能依止識是阿賴耶識,這樣會有什麼過失呢?「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的果識是一切種子識。」就是剛開始這個能依止的和合識它是一個因,它是能生,它不是阿賴耶識;所生的「名色」這個「名」是阿賴耶識:這樣子變成因果顛倒,能生的不是阿賴耶識,所生的是阿賴耶識,這是不合道理的。看總結:
 
辰四、結成異熟識
 
是故成就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這一段是說,我們平常感覺不出阿賴耶識的存在,雖然我們的生命當中,我們所受用的果報是它所釋放出來的業力所變現──我們所造的業力,平常拜佛、持咒、修習戒定慧的善業,也是阿賴耶識所收集;但是它的明了性太微細,我們感覺不出它有什麼樣的重要性。但是當死亡到來的時候,從大小乘的經典,我們知道,每一個眾生死亡的時候,你現前第六意識的了別性,一定要完全的死亡,你現在的心情不能殘留到下一生去,一定要經過夢覺的階段。而第六意識夢覺以後,我們從今生到來生,這樣一個階段性的跨越,是誰來扮演這個角色呢?就是「和合識」,這個「和合識」就是阿賴耶識,它可以把你今生所累積的業力,不管善業、罪業,通過這個死亡的過渡時期,到了來生,再創造一個果報出來,創造一個新的第六意識,你會有另一個新的想法看法。這個時候,就看得出阿賴耶識的重要性。
 
雖然阿賴耶識這麼重要,它能夠使令我們臨命終的時候,又去得一個果報體;但這個地方大家要注意,阿賴耶識它是能夠去投胎,沒錯!但是它投胎的方向,是受到你第六意識的主導。就是說,我們臨終的時候,是隨業往生跟隨念往生。當然,一般人是隨業往生,就是說你臨終的時候,反正你也不想提起正念,當然你也沒有正念,想要提也沒辦法,你臨終的時候,在加護病房,整天就是睡覺,就是在昏昧的狀態,那你肯定是隨業往生,因為你提不起正念。而修行人他一定會知道:你平常可以睡覺、你平常可以糊塗,你臨終的時候若糊塗,那你養兵千日,到最後的關鍵你就失敗了。我們前面說過,阿賴耶識一定要透過臨終染污意識的刺激,它才會投胎;所以一個修行者,他能夠把握的,就是臨終的正念。就是說,沒有錯,我們的阿賴耶識有很多的業力,有善業、有罪業;但是一個聰明的人,他會在臨終的時候,讓善業表現出來。如何把這個善業表現出來呢?就是你臨終的正念,你臨終的時候,不斷的憶念三寶、憶念阿彌陀佛,這個時候你所帶動的和合識,它就是一個不同的方向。 
 
所以,《大乘起信論》講到修行,它說「破和合識,滅相續心」,修行的重點就在這個地方──了生脫死,當然你要破和合識。你想要解脫生死,你要阻止阿賴耶識跟來生父母的遺體相和合,這個和合識要破除,你不能夠再投胎了。問題是,阿賴耶識它也不能作主啊!我們投不投胎,是你的第六意識在主導;所以破和合識是一個目標,那你的因地,就是滅相續心,就是你盡量不生起三界的煩惱,因為這個阿賴耶識是受到第六意識的刺激、受到第六意識的主導,它才會產生不同的作用。所以這個地方說「是故成就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也「是一切種子識」,從果地上叫「異熟識」,從因地上叫「一切種子識」。就是我們投胎的時候,其實是靠阿賴耶識投胎的,那你今生的意識是完全死亡,來生又是一個新的開始,又有一個新的思想、新的感受,是這樣子。
 
卯二、生已位(分三:辰一色根執受不成難;辰二名色互 依不成難;辰三識食不成難) 辰一、色根執受不成難
 
前面是講到剛開始受生的階段;這以下說,當這個生命已經成立了以後,阿賴耶識事實上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分成三段:「一、色根執受不成難;二、名色互依不成難;三、識食不成難」。
 
復次,結生相續已,若離異熟識,執受色根亦不可得。其余諸識各別依故,不堅住故。是諸色根,不應離識。
 
當一個生命已經成就了,所謂「結生相續已」,它已經產生,我們沒有成功的阻止和合識去投胎,算是修行失敗了。修行失敗以後,我們只好依止今生的業力,或者善業、或者罪業,在欲界得果報。這個果報體,假設沒有「異熟識」來「執受」,那你這個「色根」(這個色根就是前五根,前五根它是物質,眼、耳、鼻、舌、身,所以叫做色根。第六意識的根是意根,它是心法;前五根叫色根,是色法。),假設沒有阿賴耶識來「執受」,這個色根就會敗壞。為什麼呢?為什麼一定要第八識?為什麼前六識不能執受這個色根呢?「其余諸識各別依故,不堅住故。」這當中有二個理由:第一個,因為前六識它有各別依止的根,就是眼識只能依止眼根而生起眼識,換句話說,這個眼識它所執受的根,充其量只能夠執受眼根;意識充其量只能夠執受意根,等等。換句話說,它們這個識在「執受根」的時候,是不能普遍的,有它「各別」的「依」止處,這第一個。第二個,「不堅住故」。前五識的了別,它不是相續的,它有中斷。你今天把這個色根交給它執受,它中斷的時候,這個色根就會敗壞、就會死亡。所以「諸色根,不應離識」。這一段是就著我們生命已經成立以後,我們的生命能夠活活潑潑的存在,也要靠阿賴耶識的執受,才能夠成立。從唯識的角度,我們的色法,就是這個物質的世界,必須由精神的世界來資持,這個色法才能夠相續的存在。就像有人作一個實驗,作這個水的實驗,水遇到不同的精神狀態,它就會有不同的表現。比如說,你用贊歎的口氣來贊歎水,這個水的結晶會比較漂亮,那你喝下去,它對你會有更好的滋養。假設你用責備的態度來呵責這個水,這個水的結晶會變得比較丑陋,喝下去對你就會有傷害。
 
在中部有一個大學教授,他看到這篇報導,他自己也作一個實驗(呵──)。他在校園的東方種了一片玫瑰,西方也種了一片玫瑰,用相同的陽光、水分來滋養。他要他的學生對東方的玫瑰贊歎:唉呀,這個玫瑰長得太漂亮了!這個玫瑰很有精神、很有希望。反過來對西方的玫瑰用呵責的口氣:唉呀,你這個玫瑰沒有希望了,你看長得那麼丑陋。結果呢!經過一段時間以後發覺:被贊歎的玫瑰,它的病毒減少、它的抵抗力增強,而且長得也比較漂亮;被呵責的玫瑰,看起來比較丑陋,而且容易招感病毒,抵抗性比較弱。
 
所以我們的色根、我們所有的物質,都是要靠精神的心法來執受。而我們的正報這個五色根,它必須有阿賴耶識來執受,因為前六識是有中斷。當然前六識的這個造作有影響力,但是它不是一個主要的執受。這個地方是從色根的執受,來證明必須有阿賴耶識的存在。看下一段:
 
辰二、名色互依不成難
 
若離異熟識,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亦不成。
 
假設沒有第八「異熟識」,那「識」跟「名色」「相互」的「依」止,這二個就會像「蘆」草一樣,如果只是單枝就會倒地,如果綁成一捆一捆,它就能夠相互的倚靠而不倒,這個道理就「不」能「成」立。這個地方是說,佛陀不管是在大乘、小乘都說明「識緣名色,名色緣識」,這個識當然就是第八識,名色這個名就第六意識。就是說第八識創造了第六意識,但是第六意識在造業的時候,它也會影響第八意識,這就是為什麼第六識跟第八識能夠使令生命相續。第八識創造一個新的第六意識,第六意識又不斷的有不同的想法熏習第八識,又創造一個新的第八識,新的第八識又創造一個更新的第六意識,如是的展轉,構成了生命的相續。假設沒有第八識,第六意識這個獨角戲就唱不下去了。所以說沒有第八識跟第六意識相互作用,你的第六意識沒辦法展轉相續,不可能的。
 
辰三、識食不成難
 
若離異熟識,已生有情,識食不成。何以故? 以六識中,隨取一識,於三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這第三個理由就是說,假設我們「離」開了阿賴耶識,「已」經受「生」的一個活活潑潑的「有情」,他的「識食」自體「不成」立、識食體不成立。佛陀在經典上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有情眾生的依止處,有四個飲食是非常重要的。第一個是段食:「段」就是分段的飲食,我們吃的這些飯菜等等。第二個是觸食:「觸」就是我們六根接觸六塵的時候,產生六識。假設我們所接觸的環境,都經常是不如意的環境,你的身體要好就有困難;假設你的六根所接觸的六塵,都是歡喜的,你色身的抵抗力會比較強。前面的段食是約著物質的享受來說,這以下的觸食是約著精神享受。就是說我雖然出了家,我受用物質的飲食比較單薄;但是我的觸食,我經常內心保持歡喜,這個時候你色身的抵抗力強,因為有觸食的資持。第三個是思食:「思」就是希望,一個人對未來有希望,雖然我現在的生活不是很滿意,但是我知道我以後、晚年的時候、我來生的時候會更好。有希望在資持,這個人的身體也會比較健康,這叫思食。這二個都是精神的受用。第四個是識食:這個識食就不是前六識,前面的觸食跟思食都是第六意識,這個識食是第八識,就是你業力的資持。你看餓鬼道的眾生、地獄道的眾生,他們也沒有飲食飯菜可以吃,他所接觸的環境也不可能讓他快樂,都是刀山油鍋,也不可能有希望,他不知道什麼時候離開地獄。他現在死掉了,馬上受生,又再接受痛苦,所以他不可能有希望的。那這個地獄的眾生,他的生命是如何相續呢?他沒有段食、觸食、思食,他是靠這個識食,就是阿賴耶識的業力,不斷的資持他的色身。所以,假設沒有阿賴耶識這個業力的識食,這個識食體就不能成立了。「何以故?於六識中,隨取一識,於三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因為前六識不能做識食體。為什麼呢?因為前六識不能普遍三界,有的地方有第六意識,有的地方沒有第六意識,你看無想天就沒有第六意識了,所以它不能扮演識食體。當然第六意識所帶動的觸食跟思食,也有幫助,但是它不是主要的因素,這個識食是最重要的,就是業力。
 
有關業力的資持,我講一個公案,大家體會一下這個生命的真相。我年初的時候到新加坡去弘法,去了將近十天,前五天是講經,後面幾天就帶大家念佛共修。在新加坡的時候,我的身心狀態非常的好,但一回到台灣,不到一個禮拜就生了重病。這個病,病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我過去的習慣就是斷食,但是我這次的病,斷了三次,連續斷了三次,一次斷三天,等於斷了九天,都沒有效果。後來有一天晚上我做夢,在夢境當中,那個意思就是有這個鬼神障。後來我就持咒,持了三天感到有一點好轉,到了第三天晚上靜坐的時候,我突然間有一個感覺:我現在不要持咒,就念阿彌陀佛。那個時候,當然有障礙的人,心情的歸依就不同,我那時候觀想阿彌陀佛的聖號,無量光、無量壽,他決定能夠救拔我。那個時候,我生起了強大的歸依心,一直的念佛,念了將近二十分鐘。在二十分鐘當中,突然間聽到:「劈啪」的一聲,突然間,身心的暗鈍相、粗重相消失了,從那時候,身體就開始恢復健康。我想每一個人多少都會遇到鬼神障,就是說,我們每一個人在修行的過程當中,我們是帶著果報體,帶著業障、報障在修行。
 
比如說你看很多老和尚,他去打佛七,打完七以後回來就生病了,你怎麼解釋呢?你說:诶,代眾生受苦。這樣講也是有道理,其實都是自己業力的表現。鬼神障也好,外在的因緣只是增上緣,因為這個地方講識食體,就是你的果報體,永遠是你心中阿賴耶識的業力所釋放出來的,不可能有一個外在的業力,跑到你的身心來給你快樂、給你痛苦,不可能。如果有可能的話,這個唯識學的觀念就會全部被推翻掉了。所以我們一個人的菩提心,一定要依止正見,否則你的菩提心不能相續。這個地方講「識食體」就是說,我們相信果報體任何的變化,外在的環境只是一個增上緣,你自己心中的業力才是親因緣。這樣子你不管遇到任何的逆境,你的菩提心不會退轉,這個正見非常重要。好,我們休息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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