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夏年教授:佛教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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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刍論——黃夏年
  近年來,我國各地政府熱心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活動,很多著名的地方景觀都獲得了文化遺產或者雙遺產的通過,像四川峨眉山、樂山大佛,重慶大足石刻等地,已經獲得世界文化或自然遺產,甚至雙遺產的證書,它們是佛教界的驕傲,更是中國佛教文化的代表。
  與此同時,一些地方和單位也開始進入向聯合國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行列。在現有的申報單位中,也有不少與佛教有關的非物質遺產的申報。
  一、聯合國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
  所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它下的定義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a.口頭傳統和表述;b.表演藝術;c.社會風俗、禮儀、節慶;d.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e.傳統的手工藝技能。非物質文化遺產由人類以口頭或動作方式相傳,具有民族歷史積澱和廣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間文化遺產,它曾被譽為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記憶的背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民族特殊的生活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它依托於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並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確定文化特性、激發創造力和保護文化多樣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寬容、協調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而於1998年通過決議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評選。這個項目的申報有三個基本條件,一個是藝術價值,一個是處於瀕危的狀況,還有一個是有完整的保護計劃。而每兩年才審批一次,每次一國只允許申報一個。從2001年開始,該評選已進行了兩次,共批准了47項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包括我國的的昆曲和古琴。
  二、佛教儀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特點
  根據上述的聯合國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可以看出,所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既有悠久的歷史,又處於瀕危的狀況的歷史文化遺產。少林武術之所以能夠去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因為少林武術早就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到現在為止已經至少有1500年以上的歷史,過去天下武功出少林,學習武術是中國人健身與求取功祿的一個最重要的方式。但是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與變化,以及現代科學技術的應用與發展,我國學習少林武術的人越來越少,現在主要在一些愛好武術的人中傳習,已與過去有規模的學習少林武術不可往日同語了。少林寺方丈永信法師心系少林,關心少林武術的發展,主動提出要將少林武術申請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由於我國歷史悠久,民俗文化豐富多彩,符合聯合國規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件的項目太多,當時提出申請的項目有幾十項,基於國家利益的考慮,排名第一的少林武術最後只能不得不暫時放棄,讓給了其它項目。
  少林武術雖然入圍非物質文化申請,但它畢竟是一項范圍廣泛,涉及到超出佛教以外的一種具有文化特點的文化遺產,它既屬於佛教,也屬於非佛教的人士,既具有佛教的特色,還具有佛教以外的公共性特點,是一種有交叉特點的特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少林武術開了中國佛教界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之先風,為中國佛教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起到了榜樣的作用,根據聯合國所說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特點,筆者認為,我們還可以提出一些佛教裡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
  佛教的歷史悠久。我們且不說印度佛教創生的歷史,就說佛教進入中國,已經有2000年的歷史了。聯合國指出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應該是:“a.口頭傳統和表述;b.表演藝術;c.社會風俗、禮儀、節慶;d.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e.傳統的手工藝技能。”根據佛教歷史文化的特點,筆者認為,佛教裡面有很多文化現象與活動都可以與這五種規定有重要的聯系。因為在漫長的佛教歷史中,因佛教種種需要,在自己的活動中,逐漸形成了各種不同的文化現象,並在後人不斷增衍和改造的基礎上,最終形成了固定的程序與特色的內容。這種固定程式與一直流傳下來的各種文化現象,就是我們所要考察的佛教裡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出發點之一。
  佛教的禮儀,可以作為申請非物質遺產的重要項目。佛教的禮儀,包括儀式與儀軌。儀式是佛教裡面最重要的內容。佛教已有2000余年的歷史。原始佛教時期已經有一些簡單的儀式,這些儀式主要在戒律裡面體現出來,但是它的文化特征還不明顯。佛教的儀式出現,主要在大乘佛教以後,人們出於對佛陀的禮拜與崇敬,以及宗教功能擴展的需求,儀式得到了強化。其中禮佛與忏悔是最重要的儀式,其次就是許許多多的各種驅鬼與祈福禳災有關的儀式。
  佛教在中國的發展,固然是伴隨著理論的演進而進行的,但是在儀式的功能方面,也有著自己的特色。東晉道安法師顧慮佛教缺少統一的規制,於是制定了僧尼軌范三例:一是行香、定座、上經、上講之法;二是常日六時行道(日三時,夜三時)、飲食唱時之法;三是布薩、差使、悔過等法,為當時天下寺捨普遍遵行。雖然道安所制定的規范已經失傳,但是它畢竟是中國最早的儀軌源頭,至今已有1600余年的歷史,並對後來佛教的發展,起到過重要作用。其後的梁武帝等人,也對中國的僧制有所發展,豐富了中國佛教的儀式。隋唐時代是中國佛教的創新時代,智者大師在創立天台宗的同時,制訂忏法,僧眾依室坐禅,別場忏侮,六時禮拜,促發各宗之間的行儀教判活動。晚唐百丈禅師制訂的禅門清規,成為後世禅寺依教奉行的根本准則。宋代天竺忏主遵式等人致力於忏法的推廣,強調“當自傾竭種種供養三寶。若不盡其所有供養,行法不專必無感降,如絕無己物方可外求。”忏法“流布諸後,普結淨緣”,大興於世。至明清時代,佛事忏儀已經成為佛教界的主要活動,元代修訂的《百丈清規》也日益完備,中國的佛教在禮儀方面已經完全具備了自己的特點。
  中國佛教忏儀佛事眾多,縱觀忏法佛事,無非具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與僧人日常生活和學習有關的禮儀,一方面是用在大眾場合舉行的佛教儀式。這二方面的內容,范圍廣大,數量不少,有的是每天都要進行,例如早晚課或過堂、上堂坐香儀式,等等;有的是在一些重大的活動中要舉行儀式,例如開光法會,水陸儀軌,等等。雖然其含義不一樣,但是都是用於厘祝國家,禮佛增信,禳災卻鬼,增命延壽,超度薦拔等等目的。隨著時代的前進,佛教的儀軌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以往古代那些繁瑣的儀式也正在被簡捷的儀式所取代,還有一些儀式,也因不合時勢,也不再被使用了。
  按聯合國教科文的說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民族特殊的生活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活”的顯現。它依托於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並以身口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作為佛教的儀式本身來說,自它創立之後,一直是通過佛教僧人的身口相傳而流傳下來的。唐代義淨曾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六舉僧人日常禮節說:“眾僧或有杜多乞食但著三衣,設他來請奉金寶棄如洟唾,屏跡窮林矣。即如東夏齋法遣疏請僧,雖至明朝不來啟白,准如聖教似不殷懃,必是門徒須教法式。”這裡所說的“東夏齋法”,就是中土佛教的民族個性;“必是門徒須教法式”則是依托於人的本身而相傳的方式存在之表述。
  我們以“唱導”為例,來說明佛教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點。從古代起,佛教界裡就一直有唱誦師的傳統。《高僧傳》說:“唱導者,蓋以宣唱法理開導眾心也。昔佛法初傳,於時齊集止宣唱佛名依文致禮,至中宵疲極,事資啟悟,乃別請宿德升座說法,或雜序因緣,或傍引譬喻。“唱導”是佛教的宣傳手段,宋贊寧《大宋僧史略》雲唱導“從唐至今。此法盛行於代也。”宣傳佛教,就要廣說,伴隨宣教的活動,產生了專門的唱導儀式。《高僧傳》作者慧皎法師特意指出:“弘贊毘尼,則禁行清潔。忘形遺體,則矜吝革心。歌誦法言,則幽顯含慶。樹興福善,則遺像可傳。……並以軌跡不同,化洽殊異,而皆德効四依,功在三業,故為群經之所稱美,眾聖之所褒述。”主持“唱導”的人,都是佛教法師,他們是在代佛宣法,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受到人們的尊敬,地位很高。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凡是在寺院宣經說法之人,都要受到隆重地禮請送拜,要有儀仗隊相迎相送,掂香禮佛感恩眾生。僧傳記載東晉廬山釋慧遠,“道業貞華風才秀發,每至齋集,辄自升高座,躬為導首。先明三世因果,卻辯一齋大意。後代傳受,遂成永則。”慧遠是道安的弟子,道安創立了“飲食唱時”之法,慧遠將其光大,創立了唱導的儀式,成為“後代傳受,遂成永則”有源頭。正是由於唱導在禮拜佛教和宣講佛教中的重要性,慧皎在《高僧傳》裡專門立有“唱導”一科。僧傳中記載,釋道照“披覽群典以宣唱為業,音吐寥亮洗悟塵心,指事適時言不孤發,獨步於宋代之初。”釋昙颕“性恭儉唯以善誘為先,故屬意宣唱天然獨絕。”釋慧璩“眾技多閒而尤善唱導。”釋昙宗“唱說之功獨步當世。”釋僧意“亦善唱說,制睒經新聲,哀亮有序。”釋昙光“回心習唱制造忏文,每執爐處眾,辄道俗傾仰。”釋慧芬“音吐流便,自旦之夕袁(御史中丞袁愍孫)不能窮,於是敬以為師,令子弟悉從受戒。”釋僧喜“亦善唱說,振譽於宋末齊初。”釋慧重“常自為唱導,……大明六年勅為新安寺出家,於是專當唱說。”釋法願“又善唱導,及依經說法率自心抱,無事宮商,言語訛雜,唯以適機為要,可謂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釋法鏡“於是研習唱導有邁終古,齊竟陵文宣王厚相禮待。”“唱導”在民眾中擁有廣泛地影響,許多著名的唱導師都是當時皇帝和宮廷的座上客,士眾歸依,地位尊極。《高僧傳》評論唱導:“爾時導師則擎爐慷慨,含吐抑揚辯出不窮,言應無盡。談無常則令心形戰栗,語地獄則使怖淚交零,征昔因則如見往業,核當果則已示來報,談怡樂則情抱暢悅,敘哀戚則灑淚含酸,於是阖眾傾心,舉堂恻怆,五體輸席,碎首陳哀。各各彈指,人人唱佛,爰及中宵後夜鐘漏將罷,則言星河易轉,勝集難留。又使人迫懷抱,載盈戀慕,當爾之時導師之為用也。”唐代以後,以宣唱為特點的唱導漸漸與梵呗相結合,明清以後,隨著世俗的音樂文化的發展,以唱導為特點的佛事活動也頹變為與民間曲牌相結合和具有地域性、更具佛教音樂文化的一種形式,並先後分成了南北兩大流派。當然,這種典型的佛教文化活動,隨著佛教人才的匮乏,而漸漸地改變了它的初始形式,但是他的初衷依然未改,仍然在民間擁有影響。
  由上可見,唱導本身就具有悠久的歷史性,其文化內涵深厚,不僅僅是佛教的儀式之一,而且還具有表演藝術的特點,並且一直扎根於佛門,影響波及整個社會,佛教僧人通過口述心傳,將其沿續下來,予以發展。但是隨著社會的變化,這門儀式與藝術,也正在變得萎縮,目前正需要我們加以保護和整理。
  三、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佛教儀式之保護問題
  佛教儀式傳到現在,已經成為定規,並被逐漸統一起來。近年來,佛教界人士正在不斷努力提升佛教的文化品位,佛教的儀式也在這一提升的過程中得到了強化,特別是在強調道風建設的思想指導下,佛教的儀式正在被佛門人士關注,誦經念佛,坐禅拜忏已經在整個佛教界裡蔚然成風。但是社會畢竟正在發生大的變化,中國傳統文化雖然正在得到有關方面人士的重視,有復興的的趨勢,佛教界也在改革開放以來得到大的發展,然而從總體上言,佛教在中國社會的影響尚不可能達到中古時期;就宗教來說,佛教在整個社會上的影響還是有限的。現在的中國社會,佛教更多的是依附在發展旅游經濟的情況下而得到了生存空間,它並不是在廣泛意義上,依靠自己的影響力而走向社會,它也沒有在整個社會的大眾中間進行傳播。佛教界人士是更多的是在寺廟裡面活動。因之其空間是極其有限的。少林武術之所以不能夠被批准為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除了在服從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也與佛教的影響力及其在當今中國傳統文化的地位裡面有很重要的關系。因此,在這個形勢下,佛教的禮制不可能在社會上普及,其影響已經不可與往日相提並論,特別是隨著掌握佛教儀式的老一輩僧人正在離我們而去,已有千余年佛教歷史的儀式也在這個大背景下處在瀕危的狀態,亟待挽救。近年來一些學者與熱心佛教居士,以及教內人士關注這方面的內容,佛教儀軌的整理與發揚有所恢復,然而總體下滑的趨勢仍然是存在的,其形勢還是嚴竣的。
  聯合國提出的能夠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要有三個基本條件,即一個是藝術價值,一個是處於瀕危的狀況,還有一個是有完整的保護計劃。我們理解,就是凡是欲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應該是原生態的文化類型,並且正在處於邊緣化的情況,就像現在全國一些地方政府將剌繡,甚至陝北民歌、無錫惠山泥人等等都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而提出申請,那麼對佛教來說,欲要將自己的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中,也要遵循這一規定。
  一千余年來中國佛教的發展,使之成為一個龐大的體系。僅就佛教儀式來說,五花八門,種類繁多。佛教界不可能全部申請,也做不到這一點,正確的思路是從中選擇符合聯合國提出的三個基本條件,而且是當前最需要保護的項目,將其作為自己的申請對象。像上述的“唱導”儀式就可以被列為申請的項目之一,因為“唱導”是中國僧人創立的一種原生態的文化活動,具有高超的藝術價值,然而現在佛門裡面已經很少有人再去使用與關注,其真正地處於瀕危的狀態。此外也有人提出像佛教的“過堂”等儀式也可以申請列入,在此聊備一說。
  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其目的還是在於保護,使之能夠被後人繼承下來,成為人類歷史上的重要文化遺產。中國歷史上,佛教界對保護文物做出過巨大的貢獻。現在流傳下來的許多重要的文物,一是與佛教有關,像全國各地的藝術雕刻多與佛教有重要的關系。二是佛教寺院一直有收藏文物的傳統,特別是與文字書畫有關的文物,有很多都是通過寺院珍藏之後而傳給後人。三是,佛教界本身就在創造文物,像中國歷史上的佛教經典的寫經與刻經活動,對中國文化的保存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同時也在這一文化活動中創造了文物,歷代各種雕造的藏經,對我們來說都是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與收藏價值的珍品。此外,與雕造藏經有關的技術,如印刷術、木版雕刻技術等等都是古代具有原生態和藝術價值的項目,目前這一技術也隨著先進的電腦排版,機器印刷而被淘汰,所以它們也可以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之中,從而得到應有的保護。
  雖然中國佛教界一直有著保護與創造文物的傳統,但是也應該看到,佛教界所保護的更多的是一些已經成型,具有固化特點的物質,例如佛像雕刻與藏經圖畫等等。但對一些非物質的無形資產,佛教界並沒有意識到要去保護起來,所以佛教界在保護文物的同時,也在忽視自己已經擁有的非固化物質的保護。像佛教儀式就沒有得到佛教界的很好保護,出於各種原因,佛教的儀式儀軌當前正在弱化,出家人中能夠正確掌握與使用儀式,以及正確唱誦的人並不多,特別是一些不常用的特殊儀式或者在大型法會上使用的儀軌,了解的人更不多矣,以致於現在如果某一出家人能夠掌握這方面的技能,就能受到寺院的歡迎,所有這些都說明了,保護佛教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欲要保護佛教界自己的無形資產和品牌,首先要做的還是搶救性的工作,其中搶救人才,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特別是那些擁有豐富經驗,懂得規矩,滿腹經綸的老一代僧人是佛教界的寶貴資源,尤其值得佛教界的重視。眾所周知,當代中國佛教曾經有過一個斷層,經過“文革”以後存留下來的老一代僧人,到了新世紀時已經所剩無幾,其歲數至少也過了八十,有的甚至已經是九十或者是百歲的老人。筆者曾經在成都某一寺院見過一位八十余歲的老人,他的唱功非常好,改革開放以後,一直在寧波某一寺院擔任維那,主持寺院的法事,後來因為歲數已大,思鄉心切而告老還鄉。當時筆者曾經想對他做一些口述史的采訪,但是因為事情太多而暫時放下,事過一年以後再去寺院,告知已經圓寂,為此筆者深深感到痛心與惋惜。如果我們能在這位老人生前讓他培養一些弟子,或者將他的絕活——唱誦予以錄像或記錄下來,至少我們能夠在這方面留下一些珍貴的資料,這對整理佛教的儀軌必將有莫大的幫助。雖然現在學術界和佛教界都在致力於保護前輩留下的豐富的文化遺產,特別是一些學術單位正在忙於口述史和錄像的工作,但是由於經費和種種其它原因,這些工作並沒有全面展開,只是一些熱心人士在做一些盡可能做的工作而已。其實這項工作最應該做的還是佛教界自身,只有佛教界對這些寶貴的無形資產重視了,才能徹底改變當前弱化的局面,所以要說保護,首先是對人才的搶救性保護。像現在一些地方政府,對擁有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能的老人實施特別的保護政策,無錫市對能夠制做惠山泥人的老一輩藝術家都專門撥出經費數萬元,請他們帶弟子,讓他們手中的絕活能夠傳世。許多地方都把老一代的工藝大師捧為上賓,為他們配備具有大學學歷的學生,就是想讓他們把自己的技能傳給後人。這些做法值得佛教界人士借鑒。
  其次佛教界要制定長期的保護計劃。佛教儀式眾多,佛教界人士應該摸底排查,編制名錄,然後依照輕重緩急的次序,制訂規劃,對這些儀式進行有序的保護計劃,同時還要加以整理和研究,讓這些歷史上留傳下來的千年儀軌得到新生。當前對佛教界來說,籌集整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資金並不是難事,關鍵還是在於觀念的建立與人才的培養,特別是領導層要有這方面的意識,充分重視,以身作則,推動整個佛教界形成重視文化,愛護遺產的風氣,則千年的佛教非物質文化遺產才能得以流傳下來,嘉惠後人。
  中國地大物博,歷史悠久,民族眾多,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肯定是不能窮盡的。申請聯合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固然重要,佛教界要將自己的項目納入這個活動是必然趨勢,但是也應看到,這需要過程,並不是一下就能成功的,關鍵還是要在這方面做一些扎扎實實的工作,為將來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做好准備,打下基礎。可喜的是現在整個社會與政府都在重視搶救文化遺產的工作,各地政府都在努力挖掘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或者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佛教界也要順潮流而行,乘著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東風,對屬於自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整理,如果有更多的寺院參與,整個佛教界都能動員起來,那麼佛教界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春天就會早日來到,而且能夠取得成功。我們寄希望於佛教界早日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動取得成功,實現佛教界在這方面的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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