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禅師:佛法哲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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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哲學概論

白雲老禅師著作

第一章 緣 起

佛教的法典很繁復,佛陀的思想更深廣,為了教外學者,遠離「迷信」的障礙,今以哲學的方式,來介紹釋迦牟尼佛的思想和概論及其道理與方法。

首先,介紹釋迦牟尼的家世,以及當時他的思想起源;繼而推展至他的全部思想體系,和他遺留後人的學術功德,使得教外學者,對釋迦牟尼佛之所以為佛陀的進一步認識。

釋迦牟尼本姓瞿昙,他的名字叫做悉達多,出生於印度北方,喜馬拉雅山之麓的迦毗羅衛國,也就是現在的尼泊爾王國,他的父親淨飯王正是該國的國王;悉達多是具有儲王資格的王太子。

大約是在紀元前六世紀年代,在他二十多歲的時候,便放棄了王室的優裕而豪華的生活;那是當他看到人類的生、老、病、死等極苦沒有解決的辦法,而且人類不可能避免痛苦的時候;因此他許下了心願,毅然捨俗出家,去尋找極苦的原因,探求解決極苦的方法;起初,他歷盡艱辛,曾經訪問當時流行社會的不同學派,那些創宗立說的思想家,窮究了所有著名的奧義知識,遍及印度各個地區;可惜,參訪完了各門各派的精義,都不能解決他的問題。無可奈何之下,他只好運用自己的思想,依靠自己的智慧,從事破疑解惑的工作,投下他所有的情感和精神,以及堅毅不拔的意志;在精進與苦行的探討時日中,終於獲得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勝利果實,找到了極苦的原因,悉知了解決的方法,以及一切世出世間的奧妙之所在。

從此,他開始向世人傳授自己的成就,到處弘揚他如何成就的道理和方法;後來,逐漸的廣布各地,由五天竺而分別拓展;向南傳的有緬甸,钖蘭,泰國等。往北方的有中國,西藏,而後輾轉至日本,韓國等。他所弘傳的道理和方法,完全是口述,由他的弟子們慢慢地集結,流傳,一代一代,最後完成了一套圓滿的法寶;那便是現今的「經、律、論」十二大部綜理為三藏的聖典。較早,聖典的記錄,是用梵語書寫在貝葉上的;後來,用巴利語集結成最為完善的聖典;在當時的學術界,公認為是佛陀的哲學。

第二章 教 義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 是諸佛教

從來沒有人,不是以小善而不為,以小惡而為之,耳眼之中,盡是聽聞於他人的是非;很少接受積小善成大善,離小惡為不惡,耳眼之中,以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的精神,做為生命裡程中的修養工夫。

為了什麼?這在佛陀的理想中,認為人類對生命的價值,沒有刻意地去體會,真切底去探討,以至困惑迷惘,淪於慌亂,浪費了珍貴的一生;在短暫的人生道途上,行為著無厭的貪求,輕易不肯奉獻。冥頑的執著,束縛不得自在。強烈的計較,不願付出奉獻;因此,佛陀提出了生命的四種谛義,助使人類如何認識生命,如何完美人生。

知苦後則能不苦。

離苦後則能得樂。

這兩句話,包括了「苦集滅道」四谛的義理,於體於用,理事分明;可以說,道盡了因果關系的絕對秘密。茲將四谛之法分述於後,以資了解佛陀的人生哲學之基本思想。

第一節 苦之果

苦之果,是生命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事實,幾乎是每一個人都得去面對著它,承受著它;正是造成人生淪於憂傷和哀怨,以及恐懼情緒的來源。

一、生--人,死了以後,精神(識神)飄惚於空間,像電磁波一樣,本身是仿徨的;當它經過了三個七天的時間,隨著精神的原動力(無始以來所造作的業力),得父精母血交合而成為胎,此一精神力量,配合父母的牽引力,才能完成於「緣」的聚合。頭七天,其形狀有如稀薄的乳酪。第二個七天,像是稠膠。第三個七天,便凝結了;到第四個七天,才成為肉團,直到第五個七天,方始漸漸成胎,然後,六情開啟,仰賴母親供給一切資生的營養;此刻,為母者若飲杯熱湯,胎兒的感受,猶若跌進了沸水,母親喝杯冷茶,胎兒如同處於冰窖。待到月滿之時,胎兒的頭向母親的產門,如巖狹壁,不得自由;等到離胎墜下,胎兒乍觸外境,遍身如刀傷劍刺,終於啼哭了來到人間的第一聲。

二、老--人,出生以後,從嬰兒到稚子,自孩提至壯年,在時流的變化中,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生理的變化,精神的折磨,逐漸底變成頭白齒落,耳重眼喑,皮弛骨空;於是,一切形衰退化,步履艱難,起坐失常,精神恍惚,悒郁煩惱,意識遲鈍;終究老邁了。

三、病--人,一具色身是由地(硬)水(濕)火(暖)風(動)四大元素組合而成;如果,其中有一種失去調和,那麼就會發生各種不同的疾病。譬如:地失調,身軀沉重。水失調,身軀膨腫。火失調,身軀熱燥。風失調,身軀屈張。最明顯的症狀是:百節障礙,氣力虛弱,口渴筋僵,耳目失聰,排洩奇臭,情緒不安,心念煩惱,聲喑語傷,意志消沉;縱然美味當前,如同嚼臘,美女當前,色心不動,名位當前,興致素然,財富當前,貪欲懶起,寢之不安,睡時惡夢;一切生活心緒,完全不能自己,既連累家人,又拖累親友,真是苦不堪言。

四、死--人,臨命終時,四大元素逐漸分散,心意識,窐礙留連,懷念悲怆,如刀剜劍割,如百骸蟲蛀;直到四大分散,風止了,氣息斷絕,火停了,皮囊冰冷,地水變化,污穢濃腫消瘦;而至土掩火焚,一切休息靜止,色身歸於大地,時久,體相形骸,無有蹤影,於世間從此消失淨盡。

五、恩愛別離--人,不免上有父母,下有妻兒,長相厮守,恩愛情深,共享家庭愛戀之樂;但,有朝一日,災禍降臨,刀兵浩劫,便身不由己,或者家破人亡,或者各自東西;妻離子散,骨肉分離,縱然是暫短時辰,承受不了離情別意,何況生死之界,長久無多!欲再團聚,更是困難,無邊相思,人鬼殊途,是情是景,只成追憶,或是懷戀,心念沉淪於痛苦之中,或歎息,或悲泣,無可奈何!

六、怨憎會合--人,由於私欲,結怨結仇,造成憎恨;有的,唯恐見面,卻又冤家路窄,有的萬裡尋仇,不見不捨;無論如何,不是尴尬,就是眼紅,都不是好會合;尤其,刀槍相向,血肉搏斗,更是慘不忍睹。

七、所求不得--人,沒有錢想得到錢,有了錢希望更多;沒有官位想做官,做了官希望更大;沒有家室想成家,成了家更想三妻四妾;吃不好想吃好一些,住平房想住高樓,有了車馬想飛機;為了這些,不惜想方設計,挺而走險,結果,很可能不如所願,欲求不得。短暫的一生,就這樣在欲望中掙扎,拼斗,永無止息;待到無常臨降,一命嗚呼,那結束了的生命,又能夠帶走一些什麼?

八、憂悲苦惱--人,活在世界上,壽命再長,不過百歲,命短的,胎死腹中;以百歲高齡而言,百年中,幾乎有一半是在休息狀態,包括了醉酒,疾病,以及少年不更事,待到年邁老態,耳聾目華,思想遲鈍,意念淪於追想與懷念,精神瘓散,萎靡衰弱。計量之下,所剩不過三二十年,縱或四十年能得清醒硬朗,但其過程中,生活與環境的現實煎熬,無邊的憂悲苦惱,所有心念,總是離不開天下紊亂,干旱水災,台風地震,五谷蟲害,家人疾病,兒女前程,個己事業,財物照管,親族拖累等種種世俗情懷;畢生的心血和精神,就這樣消磨打發,直到離開了這個世界為止。

第二節 苦之因

苦之因,是生命中不可避免的遭遇,畢竟為什麼?原因安在?佛陀的理論中叫做「緣起」,也就是說:人,為什麼會有如許的痛苦,是由於有生與死的輪替;如果,死了不再生,或者不生不死的話,那麼,便不會發生有感受痛苦的世事了。

生與死的法則是什麼?佛陀認為人類在未生以前,有著一定可變的某種「東西」的存在,由於這種存在的潛伏力量,依其力量的大小,趨向於生的歸附;這種生的歸附,可以稱之為完成生命的因素,也就是生的力量。這種力量的形成,來自無始的造作,造作的現象是循環累積的,於時空有過去、現在、未來的連鎖性;每一連鎖的標准,具有肯定的十二種內容,佛法中說,即所謂一輪生死因緣法則,叫做十二因緣起,茲分別說明於後:

一、無明--不知道苦的成因,不知道累世所集而遺下的結果,不知道如何去消除絕滅這些結果;這些一直令人迷惑的事理,便叫做無明。

二、行--即是意念,口言,身行三種造作。

三、識--眼、耳、鼻、舌、身、意諸根與外塵色、聲、香、味、觸、法相應之能力。

四、名色--由意念所起的分別叫名,由地水火風所組成而顯現的相叫色。

五、六處--六根於外物的認識。

六、觸--識起作用,乃環境和合而產生的反應。

七、受--環境和合後,反應出來的痛苦或快樂等,各種不同的情緒。

八、愛--因情緒的變化而生起欲望,產生貪著的行為。

九、取--由貪著行為而追求不捨。

十、有--從色、無色、欲念三種境界而有的分別。

士、生--業報感應後的結果,於色、受、想、行、識五蘊變化作用的身相。

十二、老死--色身變化,逐漸衰退,以至四大分散,五蘊空絕。

這十二因緣,如以三世的時間分配,無明乃是生命的過去,行以至有等乃是生命的現在,生與老死乃是生命的未來,本文說為十二連鎖關系,是由於無明緣於行,行緣於識,以至生緣於老死;因之,生死死生,循環不息。

第三節 苦之休止

苦之休止者,即是痛苦的停止,或者說是消滅;重點在於實際的境界中,確切的認識所應具的條件,及其理法的性質和作用,而後進入不受生滅的寂靜境界,完成解脫後絕對的大自在如來勝境。

當苦的休止論述之前,先必對「涅槃」一詞,完全地了解其含義;涅槃,在梵語中具有如下的差別相:

一、不生不滅。

二、寂靜清淨。

三、自由的理想世界。

四、清涼的寧靜世界(如月世界)。

但是,一般錯誤的說法,多數以「已有的存在而消滅之」為其注解;主要的原因是對涅槃的認識不夠,因為,涅槃的實際內含中,並沒有「死亡」的意義存在;何況,涅槃的類別,是以有余和無余而說明其境界的真實內容,以不同的層次,完成不同的境界,道出涅槃的價值觀的真面目!為此,先說明二種涅槃的不同情形,以供研究佛學者的參考:

一、有余涅槃--或者說是少分涅槃,依勝鬘經說:成就了有余解脫,有余清淨,有余功德;知道了有余苦,斷除有余集,證得有余滅,修行有余道。也就是唯識學上所說的:其因已盡,其苦身未盡,其異熟猶在;已達變異生死之因盡,是謂之有余涅槃。

二、無余涅槃--或者說是滿分涅槃,唯識學上謂:二乘之無余為畢竟都滅,而不定性的二乘及佛之無余,則說非為實滅;佛以止息應身之化,歸於真如之本。但華嚴,三論,天台的說法不同,謂:無有定性之二乘,畢竟也得成佛,故說法界無有實滅之無余者;所以,息妄歸真,緝化還本,即是入於無余涅槃。因此,大乘思想以變異生死之果盡,謂之無余涅槃。

綜上所述,可見涅槃的境界,是屬於進入的一種行為,絕對不是存在者全部的消滅;具有寂滅,不生,無為,安樂,解脫,圓滿等度脫之饒益,其義理充塞法界,其功德廣被塵沙,乃是體窮真性,相絕圓妙的究竟境界!

痛苦的停止,便是如何不為生的原動力所發動,也就是導引再生的業力種子的消滅,正因為種子的不斷變異,重復的活動,長久底在世俗中流轉,而承受過去的業報,造作未來的業因。佛陀世尊,以能「造作」的利用,將心意識投入「研究、分析、認識」的工作中,去察覺宇宙的真實面貌,事物的貪欲情形,情感的污染執著,思想的偏激虛妄;這便是「觀察、返照」的修養,於認識以後,能夠深入底了解其「生」的性質和變化作用,以期達到不為塵世的種種而起迷惑,而生欲念,而有煩惱;得到圓滿而徹底的覺悟,完成究竟的解脫,顯現至高極限的智慧;也就是唯識學上所說的,從依他起而妙觀察而圓成實,進入涅槃的真如境界,像已成就的佛陀一般,進入如來勝智境界,即所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也!

第四節 苦之解脫

佛陀從諸般痛苦中得到解脫,得到了大自在;因此,他告訴後人,這種得到,有他的方法可以遵循;只要如法行持,同樣可以像佛陀,得到相同的解脫,得到相同的大自在!

如果說這種解脫和大自在是條菩提大道的話,那末,進入這條菩提大道的方法是什麼?佛陀曾經為此說出來八種正確的方法;也就是佛教的典籍中所說的八正道法,茲分別條述於後:

一、正知見--人,只知道有自己和這個世界的存在,才會產生強烈的自我,造作無知識基礎的錯誤或邪惡的見解,以至自己構成自己的痛苦根源;因此,佛陀提示了正確知見的界定,以「苦、集、滅、道」作為知道的基礎,告誡後人,追求性質,滿足自我,只是虛妄的空論,不能進入圓滿的涅槃境界。

二、正思惟--人,以妄想加雜念,而埋下煩惱的種子,使得意念中倍增不正當的思想和觀念;因此,佛陀提出了戒律的防制法,以隨時提高警覺做到不犯為原則;於已知的要思惟,未知的要想辦法去修學,即使處於煩惱或逆境中,也要提起正念。

三、正言語--人,於身口意三者造作行為中,口的造作行為最多;往往,見到人家不對要講,自己受了委屈要講,歡喜時要講,痛苦時要講,可以說,有著道不盡的長短是非,說不完的青紅皂白。因此,佛陀提出了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绮語的教誡;一切言語,以利益他人為原則。

四、正事業--人,於器世間的生存行為中,多少是以損人利己而從事某些工作的;甚至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惜使出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因此,佛陀提出了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語,不飲酒等方法,其主旨在防止侵害他人,造成自己不得清淨。

五、正活命--人,為生命的強調,以追名逐利為主題,結果,欲達到目的便不擇手段。因此,佛陀提出了不可邪活命的訓誡;他說,乍現異相,奇特誘人是不對的。又說,自誇功德,眩耀才能是不對的,又說,占卜吉凶,看相算命是不對的。又說,施展權勢,仗勢凌人是不對的。又說,色逼利誘,陰謀設陷等,凡以類此方法而達利養者,皆非正當的活命。

六、正精進--人,往往貪於懈怠放逸,所謂好逸惡勞,一曝十寒,是為有意與無意間,不可避免的一些弊端;因此,佛陀告誡門下弟子:要身精進,於財於法,布施眾生。要心精進,於悭於貪,竭力斷除。要修學苦行,以克畏難。要修學正法,永恆不倦。要利樂群命,勤儉奉獻。

七、正意念--人,常犯錯誤,譬如失態,戲論,作怪,陰損,占有,貪婪等,主要是未防犯於起心動念之時,因此,佛陀提出了道德修養的標准,他說:收攝根識,清淨五蘊,導相入實,認識自我;也就是於世俗已有的認識清楚,摒棄對他人的成見和傷害,以慈悲喜捨之心饒益眾生。

八、正禅定--人,會顛倒,夢想,虛妄,恐怖、畏懼、緊張等失常的心緒與行為,那是由於不能心淨意和識明;因此,佛陀告誡弟子,攝取清淨戒律,於意念中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止一念於研究分析認識,進而內觀,去察覺返照而得完全的了解;則制心一處,無事不辦,何愁不得禅悅為食,法喜充滿!

第三章 倫理哲學

佛教中的倫理哲學,依佛陀的教育揭示人與世間的存在問題,其思想之體系,大致以因緣生萬法的原則說明緣起的現象;以三世因果的律法說明業的內容;以遷流變化的道理說明事物的狀況;以我意識說明靈魂的存在;以輪回流轉的定義說明生命的去來。本節即以此五大原則,分析佛陀思想於倫理的觀念,說明彼此相互的關系之症結。

第一節 萬法因緣生

因緣二字,是說親因與助緣,謂親與強力者為因,例如種子;疏而弱力者為緣,例如陽光雨露人力等;以此因緣,和合而生稻谷,余此類推,一切萬法,皆不離因緣合成而有。也就是說,一切事物的發生,必須因與緣的和合;有因無緣,或是有緣無因,都不能生起變化。

因,佛典中有:種子,親生,造作等;種子為萬法生起之原因。親生乃萬法生起之根源。造作是萬法生起之伊始;也就是說,萬法之所以生起,都有它的最初,而這最初具有三種不同的現象;以種子為因,親生為根,造作為始,正本清源,因相具足。

緣,幫助親因能生起變化的一些力量,簡稱之為助緣;於佛典中說有四種緣:因緣,依眼耳等根為因,色聲等塵為緣,根塵相應,識即生起。等無間緣,心心所法,次第無間,相續而起。所緣緣,心心所法,由托緣而生還,乃是自心所緣慮。增上緣,六根照境發識,有增上的力用,諸法生時,不生障礙。

因緣法則,於佛陀的思想中,他解釋「法」的性向,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他強調法的現象,如果悉知了法的性向,那末,他教或他道的兩種極端思想,便可以不為其影響而迷茫悃惑了。

兩種極端的思想是:

一、常見--主張一切事物本為真實常存,不須依賴什麼?也就是所謂的真常思想。

二、斷見--主張一切事物的存在,於消滅以後,便停止變化了;也就是所謂的斷滅思想。

佛陀是以「中道」而論一切事物,說明一切事物,是有其存在性,但必須依賴另外的一些事物為條件;這種存在性即是因,所依賴的條件即是緣;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性向,完成萬法因緣生的道理。

第二節 三世因果律

因果律是佛陀於菩提樹下所發明,圓滿究竟的智慧,完成徹底的覺悟,發現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道理;以至他的門下弟子逐漸底體悟到「業是受身因緣」的人生哲學,認識了因果循環,不是空穴來風的說詞,的確是「招果為因,克獲為果」,如是造作,如是酬報的肯定!

因果律的理論,不只是論說當今一世,而是概括了現在,過去,未來三個時間;所謂「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便是三世因果的律法,並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例證,而說明無論任何造作,必定循因現果,次第發生;其空間的層次現象,則以「假使百千劫,善惡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道出千古不易,不容否定的事實。

因果律不論任何的時空,均以「業」為基礎;也可以說,無有業的存在,便無因果的發生,彼此衣襟相連,休戚相關;進一步說,也就是造什麼業因,得什麼果報,亦即所謂的業報關系;為條理分明,次第例述,以供參考:

一、引業--於娑婆世界,依其招感,而受六道輪回之果報者。

二、滿業--依其所造之業因,而分別出壽夭,美丑,貧富,病健等差異之果報者。

三、定業--依照所造善惡之業,必須感受苦樂之果報者。

四、不定業--於造作之時,屬非善非惡(不是沒有,或謂無記者)而不一定受果報者。

五、黑業--依其所造,感受穢惡不淨的苦果報者,例如遭受屈辱之人與畜生。

六、白業--依其所造,感受淨妙清白的樂果報者,例如得遇贊寵之人與畜生。

七、共業--人我共通所受之果報,例如山河國土,天災人禍等。

八、不共業--限於個己受用之果報者,例如衣物飲食,自殺病傷等(飲食乃指個己消化情形)。

九、宿業--過去所造,今生所受用者。

十、順現業--現世所造,現世受用者。

十一、順生業--現世所造,來世受用者。

十二、順後業--一切所造,過去現在,順延來世以後受用者。

總之,不論業報情形如何?終歸「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有未報,時辰未到」,所謂因果不爽,是佛教說因果律法的不變理論;的確,於現前世界,各國所立法治,但只僅限於行為之表,不能治理心性之內,故舉世公認,佛法乃眾生不可或缺之心理建設也!

第三節 遷流變化說

佛陀的思想中,說明宇宙萬物,無論是動的靜的,都有它遷流變化的現象,更分別有物質與精神的差別;教法中說明二者,當然,仍以種子為事物的開端,所謂種子就是事物之因,配合各種不同的助緣,相互和合而生萬法。不過,因與緣和合的關系,具有能生和所生的分別條件;於因來說,種子的本身具有能生之因,種子完成之時,乃是所生之果;於緣來說,眾緣乃所生之因,緣於完成之時,乃是能生之果;因與緣和合而生諸法,是一個階段層次的遷流變化現象,不是無始或最後的肯定。

因此,佛陀說明物質與精神的遷流變化,重點是在一個階段的層次現象;譬如說雞與蛋的問題,佛法不說無始的最初或最後,而是於雞與蛋現階段關系的確定;當問題發生之時,若疑先雞或蛋,抑是先蛋或雞,首先得確定所疑問的是那一只雞,或者是那一只蛋。眾所周知,若說「此雞生此蛋或孵此蛋」,必然底是一完整無缺的關系;如果說「此蛋變此雞」,則蛋的本身已失去完整性,一個非完整的問題,其答案便不可能是肯定或否定。

說明至此,或許有人會問:「佛法不說最初?」佛法的回答是:「無始」!佛陀於勝鬘經及本業經中均有如此的說法,於起信,菩提心及攝論中闡釋得最為詳細,攝論中說:

「無始即是顯因,若有始則無因,以有始則有初,有初則無因;以其無始則是有因,所以明有因者,顯佛法是因緣義。」

可見世間,一切眾生,若事若物,皆無有始;今生者從前世因緣而有,前世者復從前世,來世者從今生而有,這樣展轉推究,所有眾生及事物等的最初不可得。不過,如果勉強底欲說最初,那就只有以「無明」而命名了;基於一切萬法皆從因緣和合而有,這種道理的肯定,不僅是現在如此,即使是過去以至未來,都將不會改變的。

前面提到佛法中的精神與物質,於遷流變化是說明一個階段的層次現象,究竟是什麼樣的情形?佛法中所謂的精神,可以說就是心法,物質就是色法,二者的遷流變化,有如下的差別相:

色法:色,於梵語的意義有「變壞,變礙,質礙」三者之說:變壞者轉變破壞。變礙者變壞質礙。質礙者有形質相互障礙或變異。色法,就是完成於三種情形之任何一種,其遷流變化的現象是:

成--體用的完成。

住--體用的存在。

壞--體用的毀損。

空--體用的空亡。

心法:心,梵語的意義有「集要,慮知」等。集要,乃雜染清淨,諸法種子所集起。慮知,乃對境量知,異乎草木頑石。心法,就是無有質礙,能思考的一種境界;其遷流變化的現象是:

生--現象的發生。

住--現象的存在。

異--現象的變化。

滅--現象的消滅。

佛陀的這種對物質與精神差別思想,是實質和形態的認識,不是那些對佛法極端陌生的所謂佛學者,誤以為「剎那生滅」概念的知解,局限於自我意識的認定;即使,在哲學上有某些成就的擁有者,但於佛法的全貌總是欠缺的;因為,佛法的要求是「解與行」並進的,甚至於行的方面,有著強調的意識!

第四節 我意識的認定

眾生在佛法中分別有二大類,一是有情的(生物),一是無情的(無生物);二者通稱之為生命,這些生命的發生,是由於「業」的依歸,以「因」為種子,以「緣」為助力;和合而有萬般差別結果。

一、有情--有情感反應的眾生,在梵語中叫做薩埵;唯識述記中說,有情識故。就是說有情感分別者,像痛苦會掙扎哭泣,快樂會歡笑雀躍,厭丑愛美等;尤其是人,於諸識含靈的有情眾生中,最能分別,最會造作,最是敏感;就像是時代中所說的海洋氣候,「晴,時多雲,偶陣雨,有雷。」復雜得有不知所措和如何是好的感覺。

二、無情--無有情感反應的眾生,如草木土石等不具情識作用;但是,不能否定不具情識作用,便否定了同樣是眾生的權利,也就是說,草木土石,同樣都是生命。

基於這種事實,如果以他教的靈魂說:「於人有一永恆不變的靈魂,透過變化,征服身體;在生前死後,從一個身體遷移到另一身體中。」從此一立論中,使人直覺的感到,靈魂變化的力量來自何處?它憑借什麼征服身體?生前死後是誰助使它遷移的?進而,靈魂究竟代表什麼?如果是生命的話,有情(生物)和無情(非生物)都是具有生命的,無情眾生或低等,或微生物等是否同樣具有靈魂?當然,如果說是指別的,可能的問題,必然要遠超過「靈魂即生命」的說法。

如果,依佛法不說靈魂,認定的生命,又以什麼來取代靈魂?這個問題的基礎,佛法是以「業」與「緣起」來說明,以「因果律」來作證,而處理此一問題的究竟。

佛陀說「情識作用」,如果肯定佛法中的一個名詞,可以稱之為「五蘊的變化」,五蘊變化的本質來自「業」,業的發動力量來自「緣境」,循著因果律的軌范而完成其作用。

現在,先將五蘊是什麼做番介紹:所謂五蘊者又作五陰,梵語塞犍陀,其義有陰覆,和集、眾聚、蘊積等;乃是顯現眾多聚集之有為法,於自我感性的分別作用,本身無有純一之法,即使同或異類之數,亦必於眾聚的小分而和集而生起作用。茲為進一步解說方便,分條述明於後:

一、色蘊--色如聚沫,依五根五境由形色作用而成為色法,也就是有形的物質(塵)與根相應,發動情感作用的一種外在力量,便叫做色蘊;它的力量就像是汽油等能源,而我的本身就像是機械中的馬達。

二、受蘊--受如浮泡,當五根五境接觸之後,我的意根,剎那之間轉根為識,因識而引發我的意識(末那),於宿業的習氣生起感受;以至引導情感,生起分別,而成為物感反應的潛在力量,就像是馬達獲得能源之力而轉動,因而產生某種(任何的一種)作用。

三、想蘊--想如野馬,當有了感受之後,思想急轉,如脫缰的野馬;因而情感由作用而生起分別,就像是馬達產生了作用而發出某種力量一般。

四、行蘊--行如芭蕉,當情感生起了分別之後,必然地有所行為,這種行為如同開花結果(非成熟之果),像善惡,喜樂,悲歡等;此刻就像是馬達發出力量後所顯現出的功效,例如照明,啟動,運轉等。

五、識蘊--識為幻法,於佛法中說識,就是對事物的認識,又稱之為了別;也就是情感反應的結果,像是照明能驅走黑暗,啟動能代替勞力,運轉能幫助制造。

如果,把這五蘊分別為精神和物質現象的話,色蘊便是從外界的色塵,由根轉識的物感,是一種物質影響所及而完成的。受蘊是由物感以後的情識;想蘊是情識的變化現象;行蘊是現在與過去的造作行為;識蘊是內在形成的結果;前一者可以說是色法(根塵成境),後四者則是由色法發生作用後,轉變成的心法,也就是五蘊之體用契合後的精神表現。

第五節 六道輪回說

六道以類別而說趣向,有地獄、鬼、畜生、人、阿修羅、天等六種世界;乃是眾生各乘業因而趣向的輪回道路;亦如涅槃經中所說「以心因緣故,輪回六道,具受生死。」所謂趣者,乃是對因而說果,因能向果,果為因趣。所謂道者,從因而名,善惡諸業,通人至果故;例如地獄等報,為道所詣,業由己造,無異是道由自開。

六道輪回,原是眾生業報的去處,屬於業感的因果律則,茲分別例述於後:

一、地獄--梵語那落迦或泥犁,其義為不樂,無有,可厭等,於心的感受來說,乃是不快樂或非常討厭;於環境中的面目而言,則是一無所有,如果一定要說還有什麼的話,便是一些受苦的器具了。為何稱之為地獄?亦如世法中不公開不明朗的事物,常謂之「地下」,有一定的范圍,而令其不可逾越的地方,常謂之「監獄」,或者說集中營,勞工營,謂之「牢獄」;所以,翻譯成地獄,或注釋為「地下之獄」、是其故也。

二、餓鬼--餓,即是饑渴,恆從他人,希求飲食者;鬼,梵語薜荔多,謂虛怯多畏者。餓鬼道,乃恆常為饑餓而痛苦,希求飲食之滿足;但是鬼道眾生,所受果報亦有差別,也就是有勝劣之分;例如有福德因緣者,如山林村落墳冢處所設之廟堂中的神。下劣者,居住不淨處,飲食難求,常受刀杖之苦。

三、畜生--梵語底利拘,其義有:傍生,畜生、橫生等,禀性愚癡,不能自立,為人畜養者;即使野生禽獸,亦不離仰他之食。

四、阿修羅--本是梵語,其義謂無端莊的容貌或極端的丑陋;果報似天,性嗔妒,好與帝釋天戰斗;相傳男丑女端莊,此界無有酒,故有說無酒神者。

五、人間--人類生存之所,梵語摩拿捨那,義謂我意生,於有情眾生中思慮最多;遍布閻浮提等四大洲,四洲彼此隔離,不易交通。

六、天上--自然受快樂之眾生,梵語提婆或素羅,前者光明義,後者自然或清淨義;二者合義,是謂最勝自在,不拘住處者。

捨此為業所轉之六道輪回的有情眾生,尚有共業繁復之眾生,屬於有情之外,名為非情眾生,或謂無情眾生,如山河大地,草木土石等。不過,盡管情與無情,都不離娑婆世界,所謂住三界,六道趣向,輪回不息;便是娑界眾生,頭出頭沒的現象。

第四章 哲學分派

佛陀哲學思想的表現,不同於非理性的形而上學,也就是說,他不忌諱現世的種種,既不否認,也不逃避;而且是面對著,冷靜的,理性的去觀察,去究竟,直達確定的認識了方稱圓滿;因為,他的理想是對生的了解,過程發展的認識,以及最後徹底的處理。他強調生的重要性,遠超過死的結束性;如果於生的種種不能得到明確的知解,那末,死了之後又如何能夠結束?恆久地,只是在不斷地生與死,死與生循環的流轉中,怎麼也不能得到究竟或圓滿的結果。

佛陀住世四十九年,漫長的歲月中,他一直為人類的利益而忙碌;完全奉獻,不分官位的高下,不分種族的差別,不分職業的貴賤,不分生活的貧富。平等一如,沒有主奴關系,沒有優越歧視,沒有權勢仗恃,沒有計較得失。慈悲喜捨,以饒益一切眾生為大前提;一人如此,十人如此,百千萬人,亦復如此。

佛陀一生的忙碌,結果留下了一些甚麼?也就是說,於人或世間的一切,究竟表現了一些甚麼?其思想的內容又如何?以下做個概略性的說明:

佛學在中國,由於歷代高僧的弘傳,經典的譯布,使得修學的人於精微的研討而各標勝義,配合應機施法的便利;把浩瀚的經藏,逐漸形成學派(宗教),直到幾經考驗以後的現在,可靠的有俱捨、成實、律、法相、三論、法華、華嚴、密、禅、淨土十大學派;此十大學派以俱捨和成實是為小乘學派,而律學通於大小之用,余下七派均為大乘學派。

第一節 俱捨學派

一、開宗緣起--俱捨論是世親菩薩所造,我國於陳代有真谛三藏翻譯,並曾作疏釋;至唐玄奘大師重譯,由門人普光作記,法寶作疏,至為盛行;後於五代漸趨衰落。

二、俱捨釋義--此論全名應為「阿毗達磨俱捨論」,梵語「阿毗」其義是「對」,達磨是「法」,「俱捨」是「藏」;合而為「對法藏論」。所謂對有二義,一是「對向涅槃」,一是「對觀四谛」。所謂法亦有二義,一為勝義法(說涅槃)一為「法相法」(說四谛);以無漏的智慧四谛而入涅槃,故稱之為「對法」,是本書所藏之議論。

三、我空法有--此學派的我空法有之說,認眾生由五蘊和合而成,其實五蘊中實無有我,只是假名和合,故說我空;不過五蘊雖無我體,卻有法體存在,這種法體無論過去,現在,未來皆為實有,所以說法有。

四、七十五法--在本學宗中是律定了的基本法則,共分有為與無為二大類:

有為法:

色法--凡具質礙能破壞者叫做色法;色法中包括眼、耳、鼻、舌、身五根和色、聲、香、味、觸五塵境,由根塵互染而成為意;意在色法中稱為無表色,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組合而成的無質礙者,緣於善惡業力的感報,不表現於外的叫做無表色,但仍由色法而發生,是以屬色法之類。

心法--凡無質礙有緣慮分別的叫做心法,又稱心王,是依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合而為一;俱捨論中說:「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是為心法之緣起。

心所有法--是心王所有之法,大略有六類,細計四十六法:一是大地法:計有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二是大善地法:計有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三是大煩惱地法:計有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四是大不善地法:計有無慚、無愧。五是小煩惱地法:計有忿、覆、悭、嫉、惱、害、恨、谄、诳、憍。六是不定地法:計有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疑。

不相應行法--是非心非色之生滅法,為非質礙性故非色,為無緣慮作用故非心,而蘊於行蘊中所攝取的諸法:計有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無為法:

擇滅無為--擇是簡擇,指智慧差別相,滅是寂滅,指諸相寂滅之理;依簡擇之能力而所得之滅法。

非擇滅無為--凡不是由擇力所得的滅法,叫做非擇滅;一切有為法的生和滅,都有應俱備的生緣,而成為未來當生的法,如果那生緣永受障礙,終究不得發生時,基於緣的不生,而不是擇的話,便可叫做非擇滅無為。

虛空無為--凡既不礙他,也不為他所礙,有這種無礙的性質叫做虛空;此種虛空不同於世俗所說,也就是說:俗眼所見的虛空是一種空界,是眼根與色塵所現的一種境界,仍不免為礙所障。大毗婆沙論中說:「虛空非色,空界是色。虛空無見,空界有見。」又說:「虛空無為,空界有為。」由此可見,俱捨宗的思想是「既不礙他,也不為他所礙」的才能稱之為「虛空無為」!這是一種超越的境界。

五、五蘊--又名五陰,陰是覆蓋遮蔽,把真性陰蔽不見,蘊藏於深處;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梵語叫塞建陀,是「積聚」的意思,眾生身的成就,便是這五蘊積聚而成;像人類中所有的煩惱業障等、五蘊中的色蘊,便是七十五法中的色法,受和想二蘊,便是七十五法中的心所有法:因為眾生的貪欲起於「受」,眾生的諸見起於「想」,由受與想二種主因,生起輪回生死苦樂等現象。次為行蘊,行就是造作,除色法、心法及心所有法的有為之法以外,其余皆為行蘊所攝。末了是識蘊,識即是心王,是心的主題,能緣取總相;也就是能了別境相的功能。

六、十二處--梵語阿耶恆那,譯義為「處」,或者是「入」;處的意思可以指出生的地方,或者是相會的地方;依俱捨宗的說法,可以解釋為「心法」和「心所法」生長的地方。十二處即是六根處和六境處。六根處為眼、耳、鼻、舌、身、意。六境處為色、聲、香、味、觸、法、此十二處依俱捨(主六識)宗分:意處為心王,法處攝一切諸法,無論是有為或無為之法,皆為意識所緣之境;其他十處,是為五根與五境,屬於色法攝。

七、十八界--梵語馱都,譯義為「界」,集十八法種類之自性,因別異而立為界,計分: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為根界、六境「色、聲、香、味、觸、法」為境界。六識「眼、耳、鼻、舌、身、意」為六識界。此十八界中的「眼耳鼻舌身」及「色聲香味觸」十界是屬於色界,也就是色法中的五根和五境;意界及六識界屬於心界,分攝心王,同於十二處的意處;俱捨宗認心王有過去與現在的差別,過去的心王是為意之根,其六識之過去心王作用無別,所以統攝於意根界。而現在的心王緣於六境,作用也各異,所依的六根也不是同一境界;所以一心王分為六識界。

八、業--梵語羯磨,譯義為「業」,含有造作的意思;俱捨宗認業為思及思之所作,思就是意業,凡所有造作為身與語,二者合而成為「身語意」三業,但身語二業中另具「表業與無表業」二種,總成五種業別。所謂表業者是見於身語而向他所表示之業。所謂無表業者,是身語強力的表現所引發,雖然未向他表示,卻有防善惡和防是非的力量存在,其次是業的分類,業分:善、惡、無記(或雲非善非惡)三種性質,凡能招致未來果報的是「善惡」二業,無記的業是不能感報的。

九、十業道--有善惡的分別,善業者:「不殺、不盜、不邪YIN、不兩舌、不惡口、不绮語、不妄言、無貪、無嗔、無癡」等十業。惡業者:「殺生、偷盜、邪YIN、兩舌、惡口、绮語、妄言、貪、嗔、癡」等十業;二者以身語意而分,殺盜YIN是為身,兩舌惡口绮語妄言是為語業,貪嗔癡是為意業。

十、定不定業--業力的感報無分善惡都會於「遲速」中獲得,或此生,或來生具不一定;凡於此生造業於此生中受報者,叫做順現法受;而此生造業於來生受報者,叫做順次生受,如此生造業於第三生再受報者,叫做順後次受,綜上述三者於一定時期受報的統稱為定業,而不定期受報的則叫做不定業。其次是不定業復有分別:計分報定時不定,報時俱不定二種。

十一、世界--或者稱為世間,分有情與器世界二種,所謂有情者指眾生之身而言,基於業因所感而得的正果叫做正報。所謂器者即衣食家宅用物及山河大地等之總稱,基於有情所依之果報叫做依報。世界的計量,系以一千世界為一小千世界,一千小千世界為一中千世界;集一千中千世界為一大千世界;統稱為三千大千世界,每一大千世界約數為十萬萬個世界,是為佛所有的化境;廣集無量之大千世界,合而為十方微塵世界,我們現居的世界(一銀河系)叫做娑婆世界,娑婆之義是「能忍」,也就是說我們這個世界,是一個能忍受眾苦煎逼的世界!

十二、劫--成、住、壞、空是世界循環的現象,此現象稱之為劫,梵語為劫波,譯義有「時分、大時、長時」的各種說法;每一大劫分為「成住壞空」四個中劫,每一中劫分為二十小劫(一小劫約一千六百萬年)。四中劫的現象的區分是:成劫為世界成立之時。住劫為世界成立以後,一切有情眾生安住之時。壞劫為世界破壞之時。空劫為世界滅盡,空無所有之時。

十三、三界--分欲界、色界、無色界;欲界是YIN食二欲的有情眾生所居住,上自六欲天,中自四大部洲,下至無間地獄。色界是已離YIN食二欲的有情眾生所居住,其形色殊勝,依禅定深淺而別,稱之為四禅天,或者叫四靜慮天。無色界是無形色的有情眾生所居住,包括有四無色天,或者叫四空處;三界又名三有,依因果不亡,生死相續的意義而定名。

十四、九地--三界復分九地(九有),一是五趣雜居地,即欲界,自天人以及畜生餓鬼地獄,合為一地。二是離生喜樂地,即色界初禅,已離欲界之苦而生喜樂。三是定生喜樂地,即色界二禅,已無尋伺,從定而生喜樂。四是離喜妙樂地,即色界三禅,離喜貪,心悅安靜,有勝妙之樂。五是捨念清淨地,即色界四禅,離喜樂,清淨平等,住於捨受正念。六是空無邊處地,即無色界第一天,厭色而住於空無邊處定之有情所居地。七是識無邊處地,即無色界第二天,住於識無邊處定之有情所居地。八是無所有處地,即無色界第三天,住於無所有處定之有情所居地。九是非想非非想處地,即無色界第四天,住於非想非非想處定之有情所居地。

十五、五趣與六道--所謂五趣,即天、人、鬼、畜生、地獄,又名五道;加阿修羅共為六趣,又名六道。所謂阿修羅,似天非天,有天修羅與鬼修羅之分,可歸納於他趣,所以小乘經典多說五趣;趣的意思是未出三界之眾生,因感果而趣向者,道的意思是展轉相通於輪回生死中。

十六、本惑--亦名根本煩惱,計分貪、瞋、癡、慢、疑、我見等六類;我見又分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合稱十惑,又名十隨眠。根本煩惱中的貪、瞋、癡、慢、疑五者其性遲鈍難啟,又名五鈍使;我見中的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者銳利易止,又名五利使。所謂使者,為仿徨迷惘中之眾生為其役使。此鈍與利又有「事迷理迷」的差異;所謂事迷即是昧於正理而生起煩惱。而二者的發生,則不離於「見與思」二者所迷惑;同樣,欲遏止此一現象,仍不離於「見與思」二者的覺醒。

十七、隨惑--隨於根本煩惱所生起之枝末煩惱,約計有十九種之多,如放逸、懈怠、不信、昏沉、掉舉、無慚、無愧、忿、覆、悭、嫉、惱、害、恨、谄、诳、憍、睡眠、惡作等。隨惑於三界之分配,以谄诳局於欲界及色界之初禅。以放逸、懈怠、不信、昏沉、掉舉貫通三界;其他為不善性,屬於欲界。所以,欲界擁有十九煩惱之全部,而色界僅具八種、無色界六種。

十八、聖谛--俱捨宗認為善惡是其業因,煩惱是其業緣,而引起五蘊的匯合,發生心身世界,承受生死輪回諸苦;唯有修行「戒定慧」三無漏學,才能滅除惑業而得解脫,證得般涅槃。所以,五蘊匯合而成「集谛」,心身世界是為「苦谛」,三學之道是為「道谛」,證般涅槃是為「滅谛」;所謂谛者即是真理,道出世間的苦果來自五蘊的匯合,唯有修學無漏三學,才能證得般涅槃的究竟解脫。

十九、十二因緣--惑業引發生死,計有十二因緣,又名十二支;是無名、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所謂因緣即十二者的關系;首為無明緣行,緣於宿世之惑,由於行是造作,因惑而起造作諸業,是為無明緣行。次為行緣識,緣於業力生起托胎之識。三為識緣名色,緣於托胎以後而具心身;所謂名色是指名為受、想、行、識四蘊,色為色蘊;名色是指六根未具以前的心身形態。四為名色緣六入,緣於名色的成就,漸漸具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者又叫六入)。五為六入緣觸,緣於出離母胎,六根感觸塵之六境(色、聲、香、味、觸、法六者為六塵)。六為觸緣受,緣於感觸塵境而領受苦樂。七為受緣愛,緣於苦樂而生愛欲。八為愛緣取,緣於愛欲而起執著貪求。九為取緣有,緣於求取而種來世之因。十為有緣生,緣於既種來世之因,遂成轉生之果。十一為生緣老死,緣於生必變壞而成老死。依三生四谛之分:無明與行,是前世造作之因,屬於集谛。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是現世所受之果,屬苦谛。愛、取、有三支,是現世所造之因,屬集谛、生與老死,是來世當受之果,屬於苦谛。

二十、涅槃--漢譯意義甚廣,計有寂滅、解脫、無為、滅度等;凡能滅除煩惱、出離生死、去系縛、得寂靜,皆可謂之解脫。涅槃有兩種,一是有余涅槃,為煩惱已滅盡,生命尚存在,身心依然作用。二是無余涅槃,為煩惱永遠斷盡,生命也結束,身心不再作用,無有余依者。

二十一、漏法----分有漏與無漏二種,所謂有漏即是有住,有流,有洩等;由於煩惱能使眾生流轉生死,常住三界,像器物漏洩一般。所謂無漏即是道谛以外的有為法(為有漏),也就是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應行法等有漏之法,余下的擇滅,非擇滅,虛空等三無為法(為無漏),皆屬無漏法。

二十二、三乘--聲聞、緣覺,菩薩是為三乘,各乘修證有別;聲聞乘觀四谛,修行三世,可證阿羅漢,最慢經六十劫(生死);以階位分七方便(三賢四善根)和四果(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緣覺乘觀十二因緣。修行四世,可證辟支佛,最慢經百劫;以階位分一向一果。菩薩乘修六度,經三大阿僧祇劫,復於百劫中修植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最後身中斷結「見思」二惑,而入於佛果。

第二節 成實學派

一、緣起--成實論是本宗的依典,佛滅度後大約九百年,小乘佛子薩婆多部俱摩羅陀尊者,有高弟獅子铠(诃梨跋摩)取小乘各部的精義而著編為「成實論」,標明我法二空的道理;所以叫做成實,是釋迦如來所說的三藏十二部實義之所在,本論是姚秦鸠摩羅什大師譯出,共十六卷二百二品,在南北朝廣弘此論,盛行華夏,遂成此宗。

二、觀辨--立二觀以明二空,一為空觀,喻瓶中無水是空,五蘊中無有人我,不見假名眾生。二為無我觀,喻瓶體無實是空,五蘊諸法俱是假名,實無有體,不見有法,前者又名「人空」,後者又名「法空」。

三、三心--假名、法、空三者以不同的因緣觀照,而分別成就功德。一為假名心,由是人我的假名而生執著,以為實有;如以因緣智滅除,即得人空觀。二為法心,由是五蘊的生起諸法,執有實體之心,如以空智滅除,即得法空觀。三為空心,由是觀照人法俱空,生起空有之心,如滅斷此空的執著,即得我法皆空;到最後「空」亦不可得,是為功德圓成。

四、第一義--器世界說有我,其實因緣和合而生;經雲:「五蘊和合,假名為我,而非實有。」佛說諸行如幻如化,故雲第一義空;第一義的谛理,是五蘊之色空無所有,乃至識空無所有,是故若人觀色、受、想、行、識諸法皆空,是人見第一義空。因世俗隨順,故言有我有法,其實五蘊和合,假名為人,因緣所成,故說有法;而此假有,緣散則滅,是以第一義,說因緣和合,緣聚緣散,諸法皆空。

五、二障--成就佛位,須斷二障,二障即煩惱,所知二障;見思二惑,合成煩惱,以執實我之見,擾亂身心,生諸煩惱,能障涅槃道果,是為煩惱障。二為所知障(智障),以執實法之見,蓋覆所知之境無有顛倒,能障菩提道果。

六、八十四法--計有色法十四:即五根,五塵,四大。心法五十:即心王一,心所法四十九,同俱捨之四十六心所,加欣、厭、睡眠。非色非心法十七:同俱捨之十四不相應行,合命根與同分為一,復加老死,凡夫之無作(無表色)。無為法三,與俱捨宗同,合共八十四法。

七、二十七位--基於修因證果,故立二十七位,或為二十七賢聖。茲分列於後:

有學者:

預流向:隨信行──聞思位。隨法行-四善根位。無相行∣見道。

預流果

一來向

一來果

不還向

不還果: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樂慧、樂定、轉世、現般、信解、見得、身證。

阿羅漢向:

無學者

阿羅漢果:退法相、守護相、死相、住相、可進相、不壞相、慧解脫、俱解脫、不退相。

第三節 律學派

一、緣起:本宗系以律藏為依歸,故立名為律宗。佛陀住世之時,因事制戒,隨緣散說。佛陀入滅後,優婆離尊者結集,升座誦出,經八十次,是為八十誦,集成律藏。後來由於小乘分部,律亦漸次分部,計有二部,五部與二十部之分;所謂二部者,即上座與大眾。五部者即薩婆多(十誦律)昙無德(四分律)大眾(僧祇律)彌沙塞(五分律)迦葉遺(解脫律),在我國所譯者僅前四部,而迦葉遺部僅傳戒本,未廣傳律法。於唐代之智首律師曾著五部區分鈔,後為其弟子道宣律師,以四分律最適於我土,故於四分律而明戒體立行相;除此之外,另有相部之法砺,東塔之懷素,與道宣鼎足對峙,合稱四分律之三大宗匠;惟道宣所傳,盛行於後世,蓋以能融和大小三乘,行解相應的原故。

二、止作二持:明理戒法,不離修持,本宗本止作二法而行「善惡」之修持,一者止惡,一者修善,故止作二持所攝,具足一切戒法;以四分律之前半,系僧尼二部戒法,僧部二百五十戒,尼部三百四十一戒,加「七滅诤」合而為三百四十八戒;再加式叉摩那一百五十二戒,總成五百戒法。次為律中之後半二十犍度,所謂犍度者可譯為部份,或為品,為聚;計有受戒、說戒、安居、自恣、皮革、衣、藥、迦絺那衣、拘口彌、瞻波、呵責、人、覆、遮、破僧、滅诤、比丘尼(特殊之法)、法、房捨、雜等二十法。前二部是為止持具足之戒法,二十部是為作持諸法;但四分律的精神所在,是止中有作,作中有止,互相通用,不可偏廢;是以止作二持,有總有別,總則一切諸善不離止作二持,別則單就戒律而明修持。

三、具足戒:戒量有三重,以戒言廣至無量,僧則尚有三千威儀,六萬細行,略言之則二百五十戒法,內分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三十捨墮、九十波逸提、四提捨尼、百眾學、七滅诤。而尼戒廣同無量,具八萬威儀、十二萬細行、略言之則三百四十八戒,內分八波羅夷、十七僧殘、三十捨墮、一百七十八波逸提,八提捨尼、百眾學、七滅诤。基於僧尼戒法之具足,其量猶若虛空,境遍法界,故立其數,約境明相,而別解脫之法;其余五戒、八戒、十戒、諸法等,無不從具足戒中出,擇其切要者,以應受持者之機,使其漸次入於具足戒法。

四、四科:戒分四科,是明戒律之精神所在,如戒律中的不殺、不盜等是為戒法;次是戒體,為受戒者心目中所取得「防非止惡」的功能,三是戒行,為隨順戒體,現於身口意如法動作。四是戒相、為足以典范予持戒者之相也!資持記說:聖人制教名法,納法成業名體,依體起護名行,為行有儀名相。

五、化制二教:本宗判一代聖教為化教與制教二者,如經論二藏,泛說因果之理以化道俗是為化教;戒律一藏,說出家之戒法,獨制內眾是為制教;因經論中所诠乃定慧法門,以教化眾生。律藏所诠乃戒學法門,以制止弟子之過犯;三者又名三學,以戒為首,戒行清淨,定慧自立,是以持戒制止邪惡,定慧伏斷煩惱。

六、三學行相:本宗主大乘圓教三學,謂戒法即三聚淨戒,戒體以藏識種子為體,戒行即定慧妙行;其戒相以止觀並運,止乃禅定之相,觀為智慧之用,故說戒即是定慧,無一法而非定慧;定慧即是戒,無一法而非戒,如是謂之圓融三學之行相也!

七、戒別:五戒為在家善信男女所持,八戒(八關齋戒)為在家眾受出家戒一日夜,以種出世之正因。十戒為沙彌、沙彌尼所持。六法為式叉摩那所持。二百五十戒為比丘所持。三百四十八戒為比丘尼所持。由此可知,戒分四位,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如加上六法,則計有五類。以持戒對象分:有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出家五眾,而在家復有優婆塞、優婆夷等,合而為佛子七眾。

八、三聚淨戒:一為攝律儀戒,受持一切戒律,可使一切諸惡悉皆斷除。二為攝善法戒,是修行一切諸善法。三為攝眾生戒(饒益有情戒)為一切眾生遍施利益。此三聚融通互攝,例如不殺生一戒即具三聚。因不傷害生命、是為攝律儀,從而善心增長,是為攝善法;由於不傷害之慈悲心而饒益眾生,是為攝眾生;所以任持一戒即具三聚,又攝律儀戒復分三種:計別解脫、定共、道共三者。別解脫戒如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可由作法而得,分別防護三業之非而各別解脫者。定共戒乃入諸禅定,自得無作,與定共生故。道共戒乃得無漏道,自離三業之造作,與道共生故。

第四節 法相學派

一、緣起--本宗以分別諸法性相為旨趣,而明了「萬法唯識」,故又名唯識宗;最初起源於彌勒菩薩應無著菩薩之請,宣說瑜伽師地論,後來無著菩薩造顯揚聖教論,攝大乘論,阿毗達磨集論;隨後乃弟世親菩薩造二十唯識論等。最早本宗在印度叫做瑜伽宗,迨至我唐代有玄奘法師游印度,於戒賢論師處學瑜伽,後歸長安傳其高弟窺基大師,基師著成唯識論述記及樞要等,廣弘法相義谛,由是興盛一時。

二、經典--六經十一論是本宗的依典,所謂六經,即是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阿毗達磨經,楞伽經、密嚴經。所謂十一論,即是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論,集量論,攝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觀所緣緣論,二十唯識論,辨中邊論,集論。

三、百法--立五位之法而成百法,即心法八(識)心所有法五十一(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色法十一、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法六。所謂心法即一切諸法無質礙而有緣慮之用,為緣起諸法的根本。所謂心所法即隨附於心法而起者,是心法所有之法。所謂色法即有物質之形者以物質為因而生。所謂不相應行法即不附隨於心法者。所謂無為法即常住而不自因緣生者,是以本宗謂心外無法,以色法乃心中所現之假法,故心法為首;這與俱捨宗的「心外實有色法」及「心心所法依托色法而起」是不相同的,因為心王八法中除俱捨所標的「六根識」以外,尚有第七末那識,和第八阿賴耶識。次為心所法;心所法復分為六,一者遍行心所,二者別境心所,三者善心所,四者煩惱心所,五者隨煩惱心所,六者不定心所。關於色法十一是與俱捨宗相同,惟有無表色為「法處所攝色」乃十二處標明法趣所攝色,是指意根對境而言。次為不相應行法計二十四,前十四法同於俱捨,僅俱捨的「非得」是為「異生性」和「生住異滅」乃「生老住無常」之別;除此,尚有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性、不和合性等。次為無為法六:計有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真如無為等。

四、種子--說明第八識所藏的生果功能,其中分為二類,一為本有種子,是第八識中無始以來本性具有能生蘊處界的功能差別,或稱為本性住種。二為新熏種子,是第七識於世世現行所熏習而成的種子,盡數落於八藏識中,能增長將來生果功能,故又稱為習所成種;二者同生現行,具不混淆,如新熏遇緣即從新熏生,如本有遇緣即從本有生。

五、種相緣生--第八識中所藏諸種子於遇緣顯現時,是為種子所生現行;能生為種子所生前七識的現行,故能生的種子是因,所生的現行為果;此前七識的現行又能熏習第八識而成為種子。叫做現行熏,合而有能生的種子,所生的現行,和所熏的種子三法展轉,互為因果。

六、心所四分--一為相分,相即相狀,指所緣而說,乃人的心識緣境不時所現的影像。二為見分,見是見照,指能緣而說,心性明了,自能照見前境。三為自證分,證是證知,能證知見分,是其他三分之體,所以又稱為自體分。四為證自證分,即能證自證分;譬如見月,月為心所顯現之相分,能見為見分,能自感見月為自證分,能證知自感見月為證自證分。

七、所緣境--境分三種,一性境,是為體性,由實種而生,有實體實用,能緣之心,得境之自相。二獨影境,是為無所托之本質,乃能緣之心,獨自變化的影相。三帶質境,是為有所托之本質,但能緣之心不能得其自相;此三種所緣之境,皆為心識之相分,而心所四分,皆為心識之作用,所以本宗主心外無法,萬法唯識,既無實法,亦無實我。

八、我法二執--有俱生和分別二種,所謂俱生者,無始以來,基於六識與七識虛妄熏習內因之力,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和邪分別而自然生起。所謂分別者非與身俱,須待邪教和邪分別然後生起。其次是俱生我執與俱生法執,一種是由第七識緣第八識執為實我或實法,且常相續;一種是由第六識緣五蘊之相執為實我,或者是緣蘊處界之相執為實法,但常間斷。至於分別我執與分別法執,惟第六識具有;所雲分別我執,緣邪教所說蘊相或我相而分別計度,執為實我。所雲分別法執,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或自性等分別計度,執為實法。

九、三性三無性--為明了真妄之義,而立三性:一者遍計所執性,二者依他起性,三者圓成實性;茲詳述於後:

遍計所執--遍計者周遍計度的意思,是指眾生妄情上所現的實我實法之相而言;凡色法諸法從因緣生,而迷情妄執,以為有實我實法,如夜入空屋,妄執有鬼;基於妄見生有,實無體相,像空中花,是相無性。

依他起--他即是指因緣,一切有為法,皆由因緣和合而起;如棉是因,人織為緣,而後有布,或以布為因,人縫為緣,而後有衣,皆依他而起。依他起法,從眾緣和合而生,不是自然生起,所以說生無性。

圓成實--由我空與法空所顯現的圓滿成就諸法實性,此是指真如而言,因真如是唯識之實性;如布的實性是棉,衣的實性是布,是說圓成實性。基於圓成實性必須證得我、法二空後才能顯現,超情離相,由於遠離以前的遍計所執我與法性的原故,所以說勝義無性。

十、三量--心所緣境,有現量、比量,非量三種差別,所以說名三量;其內容分別條述於後:

現量--現即是現顯,直覺顯現的緣境,能逼附境的自體,分明了別,而不迷亂。

比量--比即是比類,不能直覺顯現的緣境,比類量度而正了知,如見影知物,見煙知火。

非量--為緣境現前,不能正知,虛妄分別;也就是說似現非現,似比非比,凡對現量與比量謬誤之量度皆是。

以上三量,以八識分別,前五識及第八識惟現現量,第六識遍通三量,第七識在有漏位中,惟現非量。

十一、善惡無記--無記的意思是非善非惡,計分有覆和無覆二種無記;有覆者;其性染污而非善惡。無覆者:其性非染污,亦非善惡。覆有覆障,以染法能障聖道;又有覆蔽,以染法能蔽心使不淨;以八識分;前八識通於善惡無記,第七識為有覆無記,第八識為無覆無記。

十二、五重唯識--五種唯識是為觀法,自粗至細,共有五重,分述於後:

遣虛存實識--虛者即遍計所執之實我實法,情有理無,惟是虛妄,無有體用。存即存留。實者指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而言,二者有實體用;故虛者當遣,實者當存,此觀分別:遣為空觀,以破有執,存為有觀,以遣空執,是故,空有相對,為第一唯識觀法。

捨濫留純識--依他起性的諸識中有境有心,境為相分,心為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相分為所緣,後三為能緣,惟恐互相混濫,故捨相分的內境,但觀能緣所屬的後三分,於是心境相對,是為第二重唯識觀。

攝末歸本識--見相二分,俱依自證分而起,因自證分是為體,故為本,見相為用、故為末;攝用歸體,即是攝末歸本,而觀唯識,體用相對,是為第三重唯識觀。

隱劣顯勝識--前第三重雖已攝歸自體,而自體中有心王心所之別,心及心所,俱能變現;以心王為勝,心所為劣,是以隱劣顯勝而觀唯識,王所相對,是為第四重唯識觀。

遣相證性識--前第四重僅存心王,心王有事相,有理性;事相宜遣,理性應證,事理相對,是為第五重唯識觀。

十三、五乘五性--五乘者:聲聞、緣覺、菩薩、人、天等。五性(姓)者:菩薩定性、緣覺定性、聲聞定性、三乘不定性、無性有情等。就出世法言:三乘五性,有情界中五乘種性,各有差異;凡可證三乘道的,其八識中,自無始以來,本有三乘的無漏種子,而無無漏種子者,是為無性。茲將五性分別條述於後:

菩薩定性--又名乘性,或名決定大乘種性,名異而實同。此類眾生,本有照見二空,證得四智,可成佛果的無漏意種,沒有緣覺乘種性,決定直入大乘。

緣覺定性--又名獨覺乘性、或名決定獨覺種性;此類眾生,但有可證獨覺果的人空無漏智一分種子,決定可證獨覺;灰身滅智,不能證入大乘。

聲聞定性--又名聲聞乘性,或名決定聽聞種性,此類眾生,但有可證聲聞果的人空無漏智一分種子,決定證入羅漢果;灰身滅智,不能證入大乘。

三乘不定性--又名不定乘性,或名不定種性,此類眾生,兼具三乘種性的無漏種子、先證小果,後入大乘;除此尚有菩薩和緣覺二乘種性者,更有兼具菩薩聲聞二乘種性者,也有兼具緣覺聲聞二乘種性者;此三類眾生,前二者不定性,後一者亦為定性二乘,基於定性,故仍不能證入大乘。

無性有情--又名無性,或名人天乘性,此類眾生,全無三乘無漏種子,唯修世善,而得人天殊勝果報。

十四、三乘行果--本宗所立,大致與俱捨宗相同,其中的聲聞與緣覺二乘,於前面俱捨宗章節中已具述,本節僅述大乘行果;所謂大乘行果;即是菩薩行果,共立四十一位,分三大阿僧祇,第一阿僧祇即十住、十行、十回向,是資糧與別行位。第二阿僧祇即初地至七地,是通達與修習位。第三阿僧祇即八地至十地,仍在修習位中;當十地成就而至妙覺,才是究竟位,也就是無學的佛行果了。

分別詳述於後:

十住--一發心、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貴、五方便、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十灌頂。此十位名為住者,是菩薩於此十住中安住其心;於六波羅密中行未達殊勝功德,但得住名,發菩提心以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是為十住的內容;但於此住中,應修十信,十信者:信心、精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施心、戒心、護心、願心、回向心、集此十心,以信為主,所以名為十信。

十行--一歡喜、二饒益、三無恚、四無盡、五離癡、六善現、七無著、八尊重、九善法、十真實;此十行,為行六波羅密令其行殊勝,所以名行。

十回向--一救護眾生離眾生相、二不壞、三等諸佛、四至一切處、五無盡功德藏、六隨順一切堅固善根、七等心隨順一切眾生、八如相、九無著無縛解脫心、十法界無量;由於菩薩凡所修行、通皆回向,回的意思是回轉,向即是趣向、以此十位為回轉趣向,是以叫做回向。謂回前十行向於三處,一者回事向理,以真如實際,是所證故。二者回因向果,以無上菩提,是所求故。三者回自向他,以一切眾生、是所度故。

以上十住、十行、十回向積為三賢,為趣向無上菩提,修集種種殊勝資糧故,所以名資糧位。第十回向滿心之位,修四善根,謂暖、頂、忍、世第一法,以將入見道,加用功行故,名加行位,自初住以至回向,滿一大阿僧祇劫。

十地--一歡喜、二離垢、三發光、四焰慧、五難勝、六現前、七遠行、八不動、九善慧、十法雲;此十位通名為地者,以總攝能證之智的有為功德,和所證之理的無為功德以為自性;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其生長,所以叫做地。十地各有入、住、出三心,入地未久是入心,久住時分是住心,久住以後,漸近後位是出心;三心各經俱胝百千大劫,初地入心,體會真如,以初照理故名見道;見道略說有二,一真見道,證唯識性,二相見道,證唯識相;真相見道,名通達位,自初地住心至十地出心,合為修道,以修習無分別智,斷惑證理故名修習位。自初地至七地屬第二阿僧祇劫,八地至十地屬第三阿僧祇劫;十地滿心,名等覺,與佛果位鄰。

妙覺--即佛果位,以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不可思議,所以叫做妙覺;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是為二轉依果,屬於究竟無漏界攝,名究竟位;所謂究竟,略述二義:一是對前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之四位,是名究竟,二是對二乘極果,是名究竟;因為諸漏斷盡,無法可學,是以名為無學道。

十五、三時教--立三時教的精神,為如來應機說法,機分三品,所以教立三時:初時名「有教」,二時名「空教」,三時名「中道教」。

有教--為眾生迷執有我,起惑造業,沉淪生死;佛於初成道時,在鹿野苑,為發趣聲聞乘,轉四谛法,說四阿含。破實我之執。令小根人漸登聖位。凡諸部小乘,皆攝此時教。

空教--小根人聞四谛法。雖斷我執。但於諸位,執為實有;佛為破彼法執,後於靈鹫山為發趣大乘,說諸法空相,如摩诃般若經等,令中根人捨小趣大,時諸佛子,聞世尊密義意趣,說無破有,便以二谛性相皆空,執為無上聖理。

中道教--基於二乘偏有偏空,不契中道,佛以此時解深密等會,演了義,說一切法,唯心有識,心外無法,破初有執,非無內識,破次空執,非有非空,離有無二邊,處其中道。

十六、二智--根本智與後得智是為二智,所謂根本智又名正體智或無分別智;為直證二空所現真如之理,理智平等一體,正斷惑障,是以為智;了知一切諸法皆即真如,境智無異,如人閉目,外無分別,由此無分別智,能生種種分別,故名分別智。後得智又名後得差別智,為證真如實性後所起;了知依他如幻,不生我法迷惑分別,種種境智有異,如人開目,諸色顯現,基於根本智為得此智,故名後得智。

十七、四智--四智攝盡一切有為無漏功德:大圓鏡智,其智體清淨,離有漏雜染之法,自眾生善惡之業報,顯現萬德莊嚴之境界。平等性智,凡夫第七識之我見,轉而得此智者,以證自他平等之理,對初地以上之菩薩,現他受用之身土,常行大慈悲之化益。妙觀察智,轉凡夫之第六識而至佛果,觀察諸法而說法之智者。成所作智,轉有漏之第五識,利樂諸有情而至十方界,示現神通變化,成本有之願力而行應做者。

十八、三身--有自性、受用、變化三者:自性身又為法身,為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淨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受用身又為報身,具二種性,一為自受用,為諸如來三無數(阿僧祇)劫修集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量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恆常自受用廣大法樂;二為他受用,為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輪,決眾疑惘,令彼受用大乘法樂。變化身又為應身,為諸如來由成所作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未登地菩薩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第五節 三論學派

一、緣起--本宗依中論、十二門論、百論之論藏而立,加龍樹所造之智度論(釋大般若經)合稱四論宗。中論的大意為申明大乘中實之理。十二門論立十二法門,盡破大乘之迷執,而申大乘之實理。百論乃龍樹弟子提婆所造,為偈頌論句之數而立名,破障蔽大小乘之外道執,以申大小之兩正。我國於姚秦時由鸠摩羅什譯三論,唐嘉祥大師依三論疏,是三論宗之緣起。

二、破立--本宗講究破他立正,總談絕待為旨趣,或謂破邪顯正,但佛法深廣,應無邪說,可謂破他顯正;於他四,分述於後:

破外道:凡佛教以外之道,不明我法二空之理,執著諸般邪見。

斥毗昙:毗昙又為俱捨宗,說我空法有,知人空不知法亦空。

排成實:成實宗主空,知人法俱空,卻未除偏空情見,不解空亦不可得。

遣妄執:系指大乘行者之妄執,大乘之本旨在破除小乘人法之迷,遠離空、有、斷、常二邊之見,而顯中道之理;但學教行者,辄有所得之妄執,往往聞有執有,聞空執空,聞中道執中道,故遣責之。

其次是立正有三,亦分述之:

偏正:與偏執相對,稱之為正者。

盡偏正:偏執盡除,稱之為正者。

絕對正:偏執既去,正亦不留,非偏非正,無以名之,強名為正,是於絕對。

三、二谛--本宗二谛系依教而立,為使學教行者,對佛意不主迷見,確知佛於說破空見而舉俗谛之有,說破有見而舉真谛之空,故開四重二谛之法,以破迷執,茲分述於後:

一重二谛:世間萬眾差別宛然而有,然皆因緣所成,別無自性,當下如空,故俗谛為有,真谛為空;然此「空有」乃一物之兩面,故俗谛為即空之有,真谛為即有之空;他宗有執著實有實空為二谛者,謂空之外實有「有」,有之外實有「空」,而本宗破之;說即有之空為真谛,欲顯不空之空以破執空,是為一重二谛也!

二重二谛:他宗有執假空為二谛者,本宗謂假有假空分立尚是俗谛,因既為不有之有,同樣是不空之空,有與空本來不二,故以一重之有空為俗谛,而以非有非空為真谛,是為二重二谛。

三重二谛:為空有是二,非空有為不二,分別以二與不二觀之,仍是俗谛,非二非不二才是真谛,是為三重二谛。

四重二谛:為前三重二谛是言教,旨在破執著而立此三門,使行者令悟不三,須言忘慮絕,歸無所得,始契合真谛之究竟,所以前三重是俗谛,非非不有與非非不空才是真谛,是為四重二谛。

四、八不中道--他宗立破迷之外別有中道,本宗不然,謂破盡迷情即是中道,故立八不中道說;八不者,即「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八句四對,反之則為八迷,或為八計;所謂中道乃指所作之理而言,而正觀中觀乃指能證之智而言;又為偏對是中,邪對是正,故本宗立為至極之宗旨。

五、二藏三輪--佛陀所遺下的大小乘經籍,本宗以同明一道,無得正觀為旨,是為針對無邊眾生的煩惱與苦厄,而應病施藥而與藥攝化眾生,故立二藏三輪之說。所謂二藏者,即聲聞藏與菩薩藏;或為小乘藏與大乘藏,前者是從人立名,後者是從法立名;小乘有聲聞緣覺二者,僅以聲聞立藏,是為緣覺不禀教故。大乘有佛菩薩二者,僅以菩薩立藏,是為佛不禀教故。所謂三輪者,即是三轉*輪,一是根本*輪,謂佛初成道,於華嚴會上,純為菩薩開一因一果之法,是為根本之教,又稱一乘教。二是枝末*輪,以薄福鈍根之流,不堪聞一因一果之法,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是為枝末之教,又稱三乘教。三是攝末歸本*輪,佛以四十九年說三乘接引眾生,至法華會上,始得會彼三乘歸於一道,是為攝末歸本之教,又稱攝三乘歸於一乘教。

六、三時--本宗之三時判教,是印度智光論師所立,依華嚴探玄記載:謂智光論師依般若經等,中觀論等立三時教;謂佛初於鹿野苑為諸小根說小乘法,以明「心境俱有」。第二時為中根說法相大乘,以明「境空心有」的唯識道理。第三時為上根說無相大乘,辨「心境俱空」,平等一味,為真了義。三時所顯之理,初時為破外道自性,故說緣生之法,定是實有。二時為漸破二乘緣生實有之執,說此緣生,以為實有,以彼怖畏,此真空故,猶存假有,而接引之。三時方就究竟大乘,說此緣生,即是性空,平等一味,不礙二谛。

七、果位--本宗標成佛之義,立真俗二門:一為真谛門中生佛不二,染淨一如,一切眾生,元本是佛;六道含靈,元自寂滅,無迷無悟,無所謂成與不成。二為俗谛門中諸法緣起,迷悟染淨,因果歷然;由此義故,根有利鈍,成佛必有遲速;利根者,一念成就八不正觀,即得道果。鈍根者,經三大阿僧祇劫,修六度萬行,方得成佛。然而,一念不礙三祇,三祇不妨一念,一念即三祇;念劫融通,猶若一夕之眠,夢百年事,如同一夕,若論三祇修行,須經五十一位,然後成就道果,所以本宗謂自菩薩至佛果,共立五十二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等覺、妙覺是也!

第六節 法華學派

一、緣起--北齊之時,有慧文大師,依智論立一心三觀,而授南岳之慧思,思傳智顗(智者),智於天台山依法華經弘揚教觀,遂成天台宗(以山立名);智者著述頗豐,大多為門人灌頂(章安)筆錄;如法華玄義,法華文句,摩诃止觀,是為天台三大部。又觀音玄義,觀音義疏,金光明玄義,金光明文句,觀經疏是為五小部。而後,灌頂傳智威,智威傳惠威,惠威傳玄朗,玄朗傳湛然;湛然著法華玄義釋簽,法華文句記,摩诃止觀,輔行傳弘決等,廣弘本宗要旨;湛然有稱荊溪尊者,或謂妙樂大師,而後代有傳人,法將輩出,至今不衰。

二、五時--智者大師將世尊教法分為五時,五時有通有別;所謂「通五時」者,即應機說法,不拘時期次第,但隨所應聞,即便得聞;又「別五時」者,須經五時陶冶,次第分別,如初時華嚴:佛成道之初,為大菩薩眾及大乘根器者說華嚴經,唯化大乘者,在座小乘人卻不見不聞,猶如聾瞽。二時阿含:(又為鹿苑時--因最初說法於鹿野苑)佛為小乘鈍根,說四谛,演四阿含而誘導之。三時方等:眾機普被叫方,四教並談叫等;因二乘人聞小乘法,往往得少為足,以為究竟,所以說維摩諸經以彈诃,促使恥小向大。四時般若:小乘既被彈诃,但其執著之情猶未頓滅,所以廣宣般若空慧之法,以與沙汰。五時法華涅槃:鈍根既經前四時之陶冶,機漸純熟,所以說法華經稱性而談,令會權責,了妄即真,使三根鹹得成佛;然恐余習難盡,所以又說涅槃經。

三、八教--頓,漸,秘密,不定是為化儀(教儀)四教;藏,通,別,圓是為化法(教法)四教,合而為八,是謂八教。化儀中:有頓、漸、不定、秘密四教;一為頓教:頓具二義:一是佛初成道時,為大根人所頓說,如華嚴經等。二是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及性修不二,生佛同等,如方等般若諸經。二為漸教:漸有二義:阿含是漸初,方等為漸中,般若是漸後;於小根者,則漸次誘導,引入大乘,是為一義。次是歷劫修行,斷惑識位,次第成就。三為秘密教:密有二義,一是密教,乃於華嚴、阿含、方等、般若四時中,有時說頓,有時說漸,互不相知,各自獲益。二是密咒,凡一切陀羅尼章句,於五時教均有。四為不定教:不定有二義,一是不定教,於前四時中,有時說頓,有時說漸,彼此互知,分別獲益。二是不定益,於前四時中,有時聞頓教得漸益,有時聞漸教得頓益。化法中:有藏、通、別、圓四教;一為藏教:指小乘三藏教,即阿含時所說之法,鈍根者由此識小乘果。二為通教;是佛大小乘根者共通之說法,鈍根者聞之可通達藏教,利根者可通達別、圓二教。三為別教:是專將菩薩之法,不同於藏、通、圓教。四為圓教:針對最上之利根菩薩所說的圓妙之法,具圓滿、圓足、圓頓之教法;於此四教中,藏、通、別三教是權,圓教是實。

五時八教可以說是智者大師承古的新說,其真實的關系與目的,除以上所述者:華嚴時正說圓教,兼說別教。阿含時但說三藏教。方等時對三藏法的生滅門,而說通、別、圓教的不生不滅門。般若時正說圓教實理,帶說通、別二者的權理。法華涅槃時,法華開三藏通、別的權,顯圓教的實;如果依化儀四教而言,應該是會漸歸頓,或者是說非頓非漸;而涅槃偏重未入實理者廣說常住,復為末法鈍根而扶三權,故重說四教,追泯四教;如果依化儀四教而言,應該是非頓非漸。不過,於秘密與不定二化儀,應該是偏於前四時的,只有法華是顯教,不是秘密,是決定,不是不定。

四、性具法門--天台的性具,謂自性本具善惡,才造作六凡四聖的因果關系;其他宗派但說性善,而天台並說性惡,正是通於「一即一切」的大乘法門,其依據是為大般涅槃經中所說:「一闡提人皆有佛性」的道理;是以,天台的性具,說:「善有性善而修善,惡有性惡而修惡」,當眾生成佛,但斷修惡,不斷性惡。

五、一念三千--摩诃止觀說:「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這便是天台宗以三千世間於一念中本來具足的思想;與地論的法性心,攝論的梨耶識。可以說是同為「唯心」思想,各有千秋的理論。

六、一心三觀--或謂三谛三觀。天台立「空、假、中」三觀,是依中論所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的理論,以及法華文句中的「空觀聞於真谛,假觀聞於俗谛,中觀普聞中道第一義谛。」的思想;智者大師於維摩經文疏(口述)中為「三谛三觀」分別解釋「別相、通相、一心」三種意義。別相三觀:從假入空,從空入假,從空假入中道。通相三觀:一空一切空,假中皆空;一假一切假,空中皆假;一中一切中,空假皆中。一心三觀:一念心中,三觀具足。

七、三谛圓融--谛即是審實不虛,也就是一般所說的真理;天台立三谛圓融,乃以觀「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所謂即空即是真谛,因諸法本空,眾生不了,執實為妄;若以空觀,則忘情離相,是為泯一切法而顯真谛之空理。所謂即假即是俗谛,因諸法雖空,皆不可得;若以假觀,則了性具諸法,歷歷宛然,是為立一切法而顯俗谛之假理。所謂即中即是中谛,因諸法本來不離二邊;若以中觀,則了非真非俗,即真即俗,圓融無礙,不可思議,是以統一切法而顯中谛之中道義。

八、三智圓明--摩诃止觀中說:「佛智照空,如二乘所見,名一切智。佛智照假,如菩薩所見,名道種智。佛智照空假中,皆見實相,名一切種智;故言三智一心中得。」天台立三智之說,有次第與不次第之別;所謂次第者,空觀若成,即知一切法之名相,無我無所,能知能解,是為一切智;不過,此空觀之智,只能總達諸法無生,不能別知諸法緣起,故有待假觀;是以假觀所成之智為道種智。若中觀中道,依一種智知一切諸佛之道法,一切眾生之因種,則成一切種智。所謂不次第者,即一心三觀所成之三智;摩诃止觀說:「一心三觀所成三智,知不思議三境,此智由觀得,故受智名法。」可見不次第三智,惟佛一智;於一心圓觀,成就三智,故說圓明正智。

九、六即佛--天台立六即佛之思想,是依華嚴經與菩薩璎珞本業經為典藉;智者大師為使修證與理體圓融,了知果位之成就,設「六即」而顯凡聖之本末,深解「不二」之旨趣。所謂六即佛者:理即佛:一切眾生,悉具佛性,與諸如來,無二無別,本具理性,當體即佛。名字即佛:從知識處聞,從經卷中聞,知理性即佛之名;於名字中通達了解,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是為名字即佛。觀行即佛:已知一切諸法皆是佛法,必須證悟心觀,理慧相應,所行如所言,是為觀行即佛。相似即佛:於觀行中明靜止觀,得六根清淨;斷見思,除塵沙等惑,於止寂中雖未證其理,但相似真證,是為相似即佛。分證即佛:斷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能顯自性,即現真如,是為分證即佛。究竟即佛:永泯無明煩惱,道窮妙覺,種智具圓;顯清淨法身,常住寂光淨土是為究竟即佛。此六即佛,依初位而聖位,隨所斷無明,分四十二品;亦依別教的妙覺,十行中的第二行,以圓教妙覺之極果,而遠置四十二位;乃是智者大師所倡導的論法,為圓融修證與理體的不二之義。

第七節 華嚴學派

一、緣起--本宗依華嚴經而立,創宗者為唐之帝心杜順和尚,著法界觀言簡意達,是為本宗之初祖;雲華智嚴法師作搜玄記而釋華嚴,並作十玄門,五十問答以申其義,是為二代祖;賢首法藏大師作探玄記及章疏多種,廣弘法界妙義,是為三代祖;清涼澄觀法師作華嚴疏鈔,及新譯華嚴經,皆依法藏大師之作以為典范,是為四代祖;而後圭峰宗密禅師是五代祖。

二、五教--即本宗立五教以攝佛教諸法,其教判之舉,始於杜順,成於賢首,茲分別詳述之:

小乘教:但明我空,說灰身滅智之涅槃法;如四部阿含經、發智、俱捨,婆娑論等。

大乘始教:也就是大乘初門之教,計分相始教與空始教二種:所謂相始教,即分別五性,依他之萬法唯識而融合心境,如解深密經,唯識、瑜伽等論;所謂空始教,即說諸法皆空,顯無所得平等而破法執,如般若經、三論等。

大乘終教:也就是大乘終極之教,說真如緣起,事理互融,認一切眾生悉當成佛;如楞伽、勝鬘等經,以及寶性、起信等論。

頓教:也就是頓徹理性之教,不依言句,不設階位,一念不生,即見佛性;如楞伽經之「鏡像頓現」,寶積經之「頓教修多羅」,維摩诘經之「默而顯不二」,達摩之「以心印心」等而立旨趣。

圓教:也就是融和圓滿之教,明事事無礙,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如華嚴經開啟圓融不思議之法門,遠異於三乘共法,以及法華經開會二乘,說相同於三乘共法。

三、四法界--法界,乃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法就是軌則;界有二義,約事分界為分義,謂隨事分別故;約理說界為性義,謂諸法不能變易故。法界有四種,分別條述於後:

事法界:謂諸眾生之色心等法,一一事相,各有差別;其界限十分分明,如水與冰,不相混亂。

理法界:謂諸眾生之色心等法,雖有差別,卻同一體性,依其平等之理性,為一切事相之所依;如水與冰,相狀雖異,體性不別。

理事無礙法界:謂理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如水與波,波本是水。

事事無礙法界:謂一切分別事法,皆為稱性融通,平等之理性所顯,大小相互相容,重重無盡;也就是理事既無礙,事事亦無礙;如水與波,此水此波,彼水彼波,以及一水一波,多水多波,相互融通。

四、四種緣起--本宗之教理,以緣起為主,所謂法界一乘,具起至極,萬有之緣於萬有而起;也就是一切有為之法,皆因緣而起,本宗立四種緣起,分述如後:

業感緣起:謂惑、業、苦三道輪轉,而至因果相續;惑為心之病,業為身之惡,苦為生死之果報;也就是說:心之病為緣,因而造身之惡,身之惡為因,由是感生死之果;例如心起瞋恚是惑,因而與人結怨(殺他)成業,由是此業而感未來之苦(報)果;依此可見眾生之身心世界,皆由業力而生起。

賴耶緣起:即阿賴耶,譯義為藏,能含藏萬法無量之種子,乃有情之根本依識,而生有為之萬法;也就是說眾生之身心世界,皆由此無量種子遇緣而生諸法。

真如緣起:即如來藏緣起,謂平等真如為無始以來、不增不減之實體,由於染淨之緣所驅使而生種種之法;也就是說隨染緣而成六凡(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間、天上),隨淨緣而成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所以,十法界皆由真如隨緣而生起。

法界緣起:謂法界為一大緣起,無論是有為法、無為法、色心依正、過去未來,皆無單立者;以一法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也就是說萬有緣於萬有而起!不是眾生之業力,不是差別生滅之心識,不是平等不生滅理性之真如;是為萬法彼此融通,互為緣起,重重無盡,所以,法界緣起又叫做無盡緣起。

五、六相圓融--出典於華嚴經,十地論中闡述之,賢首曾述其義,茲依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或謂五教章),僅述其概略於後:

總相: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根識而成一體;如房捨總合梁柱瓦石諸緣而成。

別相:多德各個而非,如身體雖為一,但眼耳等諸根識各個不同,因身與根識相對之平等差別;如房捨中之梁柱瓦石諸緣,與總相實各有別,此諸別相,依止於總相而成就總相;換言之,也就是若不別則總義不成,因總由別成,無別便無總。

同相:多德不乖角,具各個成一總之義,如眼耳等諸根識,具各個成一身之義,並非是身外之物;如梁柱瓦石諸緣,和合而成房捨,不相違背,因此均為總體之緣,非是余物。

異相:多義相望,各異形類,如眼耳等相貌各異,而諸根相望;如梁柱瓦石諸緣,彼此相望,形類各異。

成相:多義正緣起而成一總,如眼耳等諸根緣起而成一身;如梁柱瓦石諸緣,部份相依而成全體,各具特性,而和同成事;於是房捨乃成。

壞相:多義各住自法而不移動,如眼耳等住自位而各自為用;如梁柱瓦石諸緣,梁柱自梁柱,瓦石自瓦石,各住自法,原本不是房捨。

附:六相三對:六相如以金獅子喻,則獅為總相。獅之五根差別為別相。五根共從一緣起是同相。五根(眼耳等)互不混亂是異相。諸根聚合而成獅子是成相。諸根各住自位是壞相。於是六相,實為一物六別,六成一物;依總別乃能成與所成相對,所成是總相,能成是別相。依同異乃謂能成之法諸緣和合,和同成物是同相,形類各別為異相。依成壞乃就緣起而言,緣起之用成就是成相,自性不動是壞相;歸納總別是體,同異是相,成壞是用,合為三對,是名六相三對。

六、十玄門--乃十玄緣起無礙法門之簡稱,茲依華嚴疏鈔及探玄記略述要旨:

同時具足相應門:十方三世之一切諸法,由於緣起所使,舉一法即具一切法,圓滿具足,相互照應而顯;緣起乃諸法之自性,故一切諸法於同一時,同一處,為一大緣起存在。華嚴經妙嚴品雲:「一切法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說明事事無礙,法界之總相。

廣狹自在無礙門:一法之力用無際限名廣,守一法之分限不壞本位名狹;然而,大非定大,置毛端而不窄,小非定小,含太虛而有余,華嚴經雲:「以小世界作大世界,大世界作小世界。」所謂事圓理融,自在無礙者是。

一多相容不同門:乃謂一佛土與十方一切佛土互相容納,卻不失一多之本位,華嚴經雲:「以一佛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余。」所謂一月千光,潭潭印月,便是這個道理。

諸法相即自在門:乃謂一切諸法,互融互即,不相妨礙;也就是說:一法即為一切法中之一法,彼既為一切法中之物,故廢己而同他,一法之體,全為彼之一切法;即一切法之外,更無一法為虛體,所同之一切法為有體;華嚴經雲:「一即是多,多即是一」,譬如水之與波,不相捨離。

隱密顯了俱成門:乃謂一切諸法,互攝無礙;也就是說:一切法顯而一法隱,一法顯而一切法隱,顯隱互易。華嚴經雲:「或東方見入正受,或西方見三昧起,於眼根中入正受,於色法中三昧起。」此說顯隱,體無前後,故不妨礙。

微細相容安立門:乃謂一能含多,一多不雜,任何微細中亦含容一切諸法;華嚴經雲:「一毛孔中,無量佛剎,莊嚴清淨,曠然安立。」有若玻璃瓶中,盛滿芥子,或如明鏡中顯映萬像。

因陀羅網法界門:梵語因陀羅即帝釋天,其宮殿前懸有珠網,珠珠各顯一切珠影,相互交輝,重重無盡;華嚴經雲:「諸佛知一切世界,如因陀羅網世界。」此法門,正是經中有名之帝釋天珠網喻。

托事顯法生解門:乃謂寄托一事,即顯無盡法門,令人深生信解;如揚眉瞬目,無不是道。

十世隔法異成門:乃謂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各三世為別,形成九世互入,一念為總世,總別合共十世;十世隔歷,同時具顯;華嚴經雲;「知無量劫是一念,知一念即是無量劫。」所謂無量無數劫,解之即一念,如夜夢百年,成之一念。

主伴圓明具德門:乃謂如來說法,理無孤起,由於萬法成一大緣起,法法皆交徹;任舉一法,他法伴之,速帶緣生;華嚴經雲:「法界修多羅,以佛剎微塵數,修多羅以為眷屬。」誠然,猶一佛主而說法,則一切他佛為之伴;如此緣起之法,互為主伴。

七、十宗說--賢首教義,分大小乘為十宗,茲分述如後:(依五教章)

我法俱有宗:夫佛法以無我為通理,而於佛教中立有我;也就是人我與法俱有;故謂之附佛法之外道。

有法無我宗:乃立法體實有無人我,也就是法有我空的說法。

法無去來宗:乃謂人我固空,但現在法有,過去及未來則無。

現通假實宗:乃謂不但過去及未來無體,即現在之法,也有假有實。

俗妄真實宗:乃謂俗為假,真谛為實,也就是世法轉倒,出世法非倒。

諸法但名宗:乃謂一切有漏無漏之法,但有假名,均無實體。

一切皆空宗:乃謂大乘始教,正指空始教,立有為、無為、畢竟一切諸法皆空。

真德不空宗:乃謂大乘終教,真如不改實德;說明如來藏具無量德,隨緣而起,真如之義不空。

相想俱絕宗:乃謂大乘頓教,能緣之心與所緣之境俱絕,此為泯諸法相,絕心識之想,直入真性本體而論證。

圓明俱德宗:乃謂大乘圓教,圓滿明朗,法性妙德具足,無一法欠滅,一真法界,無盡無極;稱性圓明,眾德具足,事事無礙,主伴無盡。

八、法界三觀--法界者,所觀之境;三觀者,能觀之心。本宗法界三觀,乃初祖杜順大師依華嚴經而立,茲分別條述於後:

真空觀:真是非虛妄的念慮,空是無質礙的色相;窮盡法界諸事相,無有一自爾的別性,皆歸於平等空性;但不是頑無的空,而是真如之理性,超然而離諸相;基於肉眼所見之森羅萬象,皆是妄情偏計,猶若空中之花,其性無實。如是,廓然無相,空色無礙,泯滅知解,心境俱融;即是真空妙有,妄情之觀,屬於四法界中之理法界。

理事無礙觀:理是性靜明體,事是形相分限,為顯實空,泯情所見之事相,以立真如之空性;但此真如,不是凝固無為之頑體,乃具不變隨緣兩種意義,雖以不變,常往無作,然為隨緣,變造一切諸法。是以,肉眼所見之森羅萬象,皆是真如之隨緣;因此,隨緣之萬象即是真如;猶若水與波,波即水,或謂色與空,空即色是同樣的道理。所以,觀廣大之理,鹹歸一塵,也就是了塵之色,通達法界,融萬象之虛,全一真之明性;理事交徹,圓融無礙,是為理事無礙觀,乃四法界之理事無礙法界。

周遍含容觀:周遍是為無所不在,含容是為無法不攝;既知法界一一之事相,是為真如之隨緣性起,而所起,不是分取真如之性,性是一昧平等者,不可分取,縱任一微塵,悉真如之全體,完備了理之一一事相;像理性之法界融通,一一事相亦遍含容諸法界而重重無盡;也就是觀全事之理,隨事而一一可見,全理之事,隨理一一可融;所以,一多無礙,大小含容,互攝互融,隱現自在,是為周遍含容觀,乃四法界之事事無礙法界。

第八節 密學派

一、緣起--本宗以秘密真言為宗,又稱作密教,即所謂秘密之教法;以大日(毗盧遮那)如來為教主,由金剛薩埵親受灌頂(四皈依法)與開頂(傳授曼陀羅法),而承受大日如來之秘密(三密加持)大法。本宗以龍猛(樹)菩薩為伊始,猛傳龍智,智傳善無畏與金剛智(二人皆為三藏大師);中國之有密,始於唐開元年間,由善無畏與金剛智先後來華弘傳,善無畏首傳一行禅師,作大日經疏釋,密宗之教義始明。金剛智傳不空三藏,不空傳惠果大師;而後果傳日僧弘法大師(空海),是為日本密宗之初祖。我國西藏喇嘛教亦屬密宗,系由印度直傳之梵密;現前世稱日本者為東密,西藏者為藏密。本宗立十住心統攝諸教,建曼陀羅法而行三密相應,以不思議力即凡成佛,惟佛能知究竟,非因位中人所能測度者。其所依之典籍有五部秘經:即大日經、金剛頂經(是根本教典)、蘇悉地經、瑜祇經、要略念誦經等。

二、顯密二教--本宗認釋迦牟尼佛及所說的經典為顯教,認毗盧遮那佛直接所說秘奧大法為密教;前者是應身佛,乃對凡夫應病與藥,隨機施教;多為隨他意而說法,所說者,皆為權實法門。而後者是法身佛,自受法樂,對自己眷屬,顯其內證境界;是為自意而說法,所說者,為金剛至胎藏兩部。

三、教相與事相--密宗的修行,首在實踐,從持咒、結印、以至供養、設壇種種儀式,均具一定的規范,不能任意妄為,極端嚴謹;這種實修的法則,稱之為事相。而說明事相所表顯之秘密深旨者,稱之為教相;因此,如不學教相,則無法徹悟旨趣,如不學事相,則一切徒托空談,所以二者不可偏廢;凡教相之理論,可於經典中求之,其事相之作法,通常須經阿阇黎傳授之;所謂阿阇黎,具軌范之義,密教中稱為傳法師。

四、六大--六大周遍法界,乃一切諸法之體;所謂六大,即是地、水、火、風、空、識六者,前五大屬色,後一大屬心;六大乃是萬有成立之基本原因,柤互融通無礙。由於六大隨緣而生諸法,所以又稱之為六大緣起。

五、四曼陀羅--是為六大本體所現之差別相;一為大曼陀羅:系指佛菩薩諸形相,總集諸尊之壇場,也就是所有莊嚴之形色;擴言之,乃是十法界眾有情以及萬法之色相,悉皆依地、水、火、風、空五大而顯。二為三昧耶曼陀羅:系指諸佛菩薩所持之標幟,如器杖、蓮花、印契等;三昧耶的原義為「本誓」,依之而表諸佛菩薩之本誓;擴言之,攝器世間一切日常器物,以及山河草木等,所分別顯現之特性。三為法曼陀羅:系指諸佛菩薩之種子,真言,以及一切經中之文字義理;所謂種子,像大日如來之「阿」字,金剛薩埵之「吽」字等。所謂真言,即是密咒;擴言之,如佛菩薩之名號,經典之文字,以及一切世間之語言,學術、名稱、記號,悉皆謂之法曼陀羅。四為羯磨曼陀羅:系指諸佛菩薩之一切威儀動作;羯磨的本義是事業之動作。擴言之,凡吾人及萬物業用之動作,皆為羯磨曼陀羅。

六、三密加持--三密即是身、語、意三種加持之法,以佛的三密法加持眾生的三業;故有如來自證與眾生修行差別三密之分。如來三密者:謂身語意三業本來平等,身等於語,語等於意,周遍法界;故凡一切形色為身密,一切音聲為語密,一切理谛為意密。此所謂密者,不是隱秘於人,乃是如來自證之境,凡人無分的意思。眾生三密者:謂凡人既不能自證,則仰賴如來之大悲心,行生平等三密;而手結印為身密,口誦真言為語密,意觀本尊,或觀三昧,或觀種子為意密;行此密,藉如來之加持,眾生三業與如來三密相應,以達「入我我入,無二無別」之境,或者成就一切蘇悉地的相應位也!所謂相應,即是說眾生與大日如來同以地、水、火、風、空、識六大為體,以大、三、法、羯四曼陀羅為相,原本無有差別;只為眾生惑業纏縛,無明煩惱不悟,故以三密修行,藉如來之加持,與之相應,互涉互入,無二無別,而圓滿功德。

七、兩部曼陀羅--兩部又叫兩界,毗盧捨那佛集法界眷屬,成就自他兩利之大佛事壇場,計分金剛與胎藏兩大部份;金剛部者,依如來始成之智德;胎藏部者,依眾生本具之理德;兩者各以大日為中心,恆沙之諸尊皆集於此,依自己之本誓而垂化用。所謂金剛界曼陀羅,乃表修顯之智,因如來智慧能摧破惑障,可證實相之理;其堅固銳利,有若金剛故名。所謂胎藏界曼陀羅,乃表本具之理,眾生本有德性,含藏攝持一切如來功德未現,有如母胎攝藏嬰兒故名。基於智有差別,理卻平等,依智修生,是為始覺;理為本有,是本覺之故;立金剛為果,胎藏為因,六大和合而圓成部界。凡九會之金剛界,約佛菩薩千四百六十一尊;胎藏界設十二院,約四百十四尊;惟曼陀羅中,凡繪佛菩薩聖像,多為一定形式而言,因任立諸尊之一(本尊),並具大、三、法、羯四曼陀羅之功;密教行者,不可不知。

八、十住心--依大日經載,心相約百六十,標明者得五十九,然真言密教,縮之為十:今參照大日經疏,菩提心論,釋摩诃衍論,以及日本弘法大師所著之十住心論與秘藏寶鑰等書,述十住心之要於後:

異生羝羊心:凡夫狂迷,不辨善惡,貪欲食YIN,猶若羝羊;此是異生眾生墮落三惡趣的愚癡苦因。

愚童持齋心:由外因緣,生起善心,行於世善,或持五戒,得少為足;小智之舉,猶若童子,不知此是人道果報而已。

嬰童無畏心:梵天外道,修行十善,離惡趣苦,求生天道,劣弱心智,猶如嬰童,只是天乘人之住心。

唯蘊無我心:斷除人我之執著,超出欲、色、無色三界,已空人我,卻存五蘊;此是聲聞之住心,為出世法初門,或謂為小乘初心人。

拔業因種心:惑業因緣,無明種子,是為流轉生死之根本;以十二因緣觀法,拔除業因種子,得超三界,是為緣覺之住心,或謂小乘後心人。

他緣大乘心:小乘人但求自度,為得觀「唯心」之理,發起無緣大悲之心,生出度他饒益之志,是為大乘初門,或謂相宗之住心。

覺心不生心:生起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去之正觀,覺知本來清淨,是為三論之住心。

一道無為心:真如實相之理謂之一道,或稱真谛;真谛者,即空即假即中者是,此為天台之住心;因法華一乘,無二亦無三,所謂生佛不二,境智圓融,無為無相,一道清淨故。

極無自性心:緣起之極至即是無自性,事事無礙,六相融通,緣起法界,十玄四要,是為華嚴之住心。

秘密莊嚴心:恆沙佛德,三密盡攝,即身成於兩部,廣說不離四曼荼羅法,六大二教,智佛莊嚴,是為真言密教之住心。

第九節 禅學派

一、緣起--當悉達多太子在菩提樹下證得了「法爾如是」以後,即便開創了「禅那」的啟蒙;遞至佛在靈山會上,展露出「拈花微笑」的公案,方始有了「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付囑摩诃迦葉,阿難副貳。」(見大梵天問佛決疑經)的宗法;可謂是禅宗的緣起。

二、付法--禅宗自迦葉為初祖,阿難副貳,余下依史傳(大正藏)部,六祖壇經,景德傳燈錄,指月錄等典籍的記載,大抵都是如下的說法:

三祖--商那和修。

四祖--優婆,多。

五祖--提多迦。

六祖--彌遮迦。

七祖--婆須蜜多。

八祖--佛馱難提。

九祖--伏馱蜜多。

十祖--,比丘。

十一祖--富那夜奢。

十二祖--馬鳴。

十三祖--迦毗摩羅。

十四祖--龍樹。

十五祖--迦那提婆。

十六祖--羅猴羅多。

十七祖--僧伽難提。

十八祖--伽耶捨多。

十九祖--鸠摩羅多。

二十祖--阇耶多。

二十一祖--婆修盤頭。

二十二祖--摩拿羅。

二十三祖--鶴勒那。

二十四祖--師子。

二十五祖--婆捨斯多。

二十六祖--不如蜜多。

二十七祖--般若多羅。

二十八祖--菩提達摩。

綜合以上系西土系,後於梁普光元年,菩提達摩泛海來到中國,於少林寺首傳慧可,而後可傳僧璨,璨傳道信,信傳弘忍,忍傳惠能,是為中華祖系第六代祖師;自此,惠能鑒於衣乃爭端,加以中華族性,臻於大乘根器,已能遞相流傳,普得法益,余下概不稱祖。

三、宗派--六祖下,得法者甚多,但以南岳之懷讓,青原之行思為兩大主流;南岳下,分臨濟與沩仰二宗。青原下,分曹洞,雲門,法眼三宗。臨濟宗門下,復分楊岐與黃龍二派;自宋以還,臨濟挻盛,其南北諸大叢林之禅宗法系,多屬其子孫。

四、五宗--各家宗風有別,茲分述於後:

臨濟宗:

南岳懷讓住衡山般若寺,門下有「踏煞天下人」之馬祖道一,道一傳百丈懷海,懷海傳黃檗希運,希運傳臨濟義玄,是臨濟宗之法系;臨濟以「喝」接引學人,有所謂四喝者:

有時一喝如金剛王寶劍。

有時一喝如踞地師子。

由時一喝如探竿影草。

有時一喝不作一喝用。

復有所謂四料揀者:

有時奪人不奪境。

有時奪境不奪人。

有時人境俱奪。

有時人境俱不奪。

沩仰宗:

百丈懷海傳沩山靈佑,靈佑傳仰山慧寂,師弟並而為沩仰宗;時仰山於耽源禅者處受九十七種圓相,僅得其體,後於沩山處因識「○」相而得其用,由是頓悟無生,辄以, 各種圓相之變現而接引學人:如○相之內加佛、加人、加牛、加卍等字,暗透玄機,高深難測。

曹洞宗:

青原行思門下有石頭希遷,希遷傳藥山,山傳雲巖,巖傳良價(住洞山),價傳本寂(住曹山),師弟並山而成宗,名曰曹洞;洞山得雲巖之寶鏡三昧(有疏)付授曹山,遞相秘傳,以之證心,不令外人得知,後為人所盜聽,始公行於世。洞山立五位君臣以為宗要,並有五頌申其大意,五位者:

正中偏。

偏中正。

正中來。

偏中至。

兼中到。

雲門宗:

石頭希遷傳天皇,皇傳龍潭,潭傳德山,山傳雪峰,峰傳文偃(住韶州雲門)依地而名宗;文偃禅師以「一字關」而闡宗法,如:師逢僧必特顧之曰「鑒」,僧擬議則曰「咦」,門人錄之為「顧、鑒、咦」;因此,後人依此,一字答問,而名曰一字關,鮮有人知其旨趣之所在。

法眼宗:

雪峰傳玄沙,沙傳羅漢,漢傳文益,因文益圓寂後,受封為大法眼禅師,由是立法眼宗;師每以華嚴之六相義示人,而為接引學者之手法,謂真如一心為總相,出生諸緣為別相,法法皆齊為同相,隨相不等為異相,建立境界為成相,不動自位為壞相;同時,更標立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以融和宗教於一體,此宗可說是較為偏重學理之一脈。

五、二派--臨濟宗至宋代,有石霜楚圓門下,分黃龍慧南及楊歧方會兩個支派;黃龍之盛,當時贊者比猶馬祖與百丈一般,楊歧自宋至清,法系繁衍,遍及南北各地,不亞於五宗法筵之盛況。

六、禅釋--梵語叫禅那,具有思惟修,功德叢林,靜慮等含義,亦有訛譯為禅定者;達摩東來之前,從來諸家解作禅定,來後,達摩首以四卷楞伽授與慧可,至五祖弘忍大師,始分別以楞伽傳神秀,是為北漸之宗,以金剛傳惠能,是為南頓之宗。

七、禅別--禅之類別,依於三乘之根性,大別有如下的幾種(宗密所判):

外道禅:執著邪見,欣上厭下。

凡夫禅:正信因果,不離欣厭。

小乘禅:悟我空,偏法執,著於理。

大乘禅:悟我法二空,依理谛而修。

最上乘禅:頓悟自性,本來清淨,無漏智性,本自具足;心佛眾生,畢竟無異;此即六祖惠能所創,源自達摩,一脈相承的中國祖師禅。

八、禅與教--凡依經論為據,說事說理而立宗(學派)者是教。單傳心印,開示迷途,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者是禅;佛教中常言宗門或宗下,皆系指禅宗而言。

九、習禅--修習禅法,雖然不立文字,不執理谛,但是,仍有其門徑可尋;大體上可分為如下的幾個階段:

疑情:親近禅德,參究未悟,如參話頭,打禅七,修持功夫,精勤不懈。

思慮:疑情生起,問題叢生,必然可能求得許多答案,但答案中仍會發生問題;於這問題與答案的歷練下,在禅法上,依然只是徘徊於疑情的階段。因此,其間必定有漫長而復雜的過程,這些過程便是思慮,屬於習禅的第二階段。

參悟:因疑起思,真參實究,譬如趙州的一個「無」字,原本圓同太虛,無從下手;倘若起心動念,只是一念真疑,疑而後參,思緒遼闊,用盡心機,毫無所得;如是,山水無色,日月無光,衣食住行,皆入迷亂;直到如雞孵卵,殼裂雛出,才算是雲開日現,悟境顯前,步入了第三階段;但是,到了如此田地,切莫得少為足,這只是參悟的伊始,未來的日子,仍然要輪番應戰,勇往直前;否則,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前功一並消失!

第十節 淨土學派

一、緣起--本宗依於阿彌陀經,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往生論而立;爰為無量壽經廣說阿彌陀佛為法藏比丘時,發四十八大願,誓度眾生;成佛以後,國土莊嚴,接引十方眾生,凡執持阿彌陀名號者,皆得往生彼極樂國土。基於彼佛國土,莊嚴清淨,無有眾苦,是為極樂,稱謂極樂淨土世界,因之而立名。但是淨土持名念佛,依觀無量壽經明十六觀法,九品往生,乃立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之旨;與現前生信發願,持名念佛,帶業往生之簡易法門,似乎稍有出入。不過,此宗三根普被,盡攝眾生,於悲華,寶積,般舟諸經中特別推崇;即馬鳴大士造起信論時亦勸修淨土,諸如龍樹,世親等菩薩,亦提倡深切,在中國,遠始於東晉,慧遠結蓮社於盧山,是為本宗之初祖;時入社會,僧俗率從,精勤修學,確然成效斐卓,於臨命終時,一心不亂,皆有瑞像征驗;而且,頗有成就的僧俗大德,不勝枚舉。

二、行願--法藏比丘發四十八願,其中三願為攝受念佛眾生,原文如下: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發菩提心,修諸功德,至心發願,欲生我國;臨壽終時,假令不與大眾圍繞,現其前者,不取正覺。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聞我名號,系念我國,植眾德本,至心回向,欲生我國,不果遂者,不取正覺。

西方極樂世界,佛土莊嚴,乃法藏比丘之弘願所成;成佛以來,國土清淨,接引眾生無算。

三、資糧--往生淨土,必具信、願、行三大資糧;彌陀要解中說:「依正生信,發願導行,持名徑登不退。」所謂信,信自己,信極樂,信因果,信事理。所謂願,厭離娑婆,欣求往生淨土。所謂行,執持名號,一心不亂;如是信願具足,精勤力行,自登安養。

四、念佛--要分四種,分述於後:

稱名:念佛名號,如念阿彌陀佛。

觀像:觀諸雕塑圖畫之阿彌陀佛像。

觀想:觀諸莊嚴妙德,如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

實相:觀諸法身,谛審諸法,覺然實相。

五、四土--西方極樂淨土,依天台宗所立四國土中,其位雖然最下,但以無礙圓融之道理而言;則此最下之土,即最上之寂光土。茲分述四土如後:

凡聖同居:二乘人天,凡聖同居,有淨穢之分;穢者,如娑婆世界。淨者,如西方極樂世界。

方便有余:斷見思煩惱諸惑,出離三界生死者之生處;乃修小乘方便道者,但塵沙無明未盡。

實報無障礙:證一分中道之理,行真實之法,感得勝報,色心不相妨者;純粹為菩薩所居之土。

常寂光:土常有法身,本在常住之體;寂者解脫,一切諸相永寂;光者般若,照諸相之智慧;乃諸佛如來所依所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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