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泉教授:《大乘法苑義林章》解題
《大乘法苑義林章》解題 《大乘法苑義林章》,略稱《法苑義林章》、《義林章》、《法苑》,別稱《七卷章》,七卷(或作十四卷)。唐代窺基撰。通行本有:《大正藏》(第四十五冊)本等。 自南北朝以來,隨佛典翻譯之進展,義學僧侶多纂集義章,作為研究佛法的入門指南。隋代慧遠所撰的《大乘義章》,為這類著作的集大成者,並影響本書的撰作。窺基親承玄奘,譯出經論,兼為疏解。本書基於唯識學的立場,對佛教教義之組織及基本內容,如判教、唯識義理、修行理論等,均詳加闡釋,系古來唯識研究者之珍貴典籍。 內容分為二十九章。卷一:總料簡、五心、唯識義林、諸乘義林等四章。卷二:諸藏、十二分、斷障、二谛等四章。卷三:大種造色、五根、表無表等三章。卷四:歸敬、四食、六十二見、八解脫、二執等五章。卷五:二十七賢聖、三科、極微、勝定果色、十因、五果、法處色等七章。卷六:三寶、破魔羅、三慧、三輪等四章。卷七:三身義林、佛土等二章。 其中以《總料簡章》為本書最精要部分,基於唯識宗立場,以五段簡擇佛陀一代時教:(一)教益有殊門,舉出小乘異部與諸大乘教各別之利益。(二)時利差別門,先敘中國歷來各家之判教,次述唯識宗三時教之說。(三)诠宗各異門,初舉古來各家立宗之不同,後诠法相之“非有非空之中道宗”之要義。(四)體性不同門,先示外道、小乘、大乘等之教體不同,復揭示唯識宗“四重出體”之說。(五)得名懸隔門,為六合釋之概說,為解釋梵語復合詞的六種方法,即依主釋、相違釋、持業釋、帶數釋、鄰近釋、有財釋。 在窺基所撰的《成唯識論述記》和本書《總料簡章》中,將唯識學認識真理的方法概述為“四重出體”:一、攝相歸性體,將一切有為的事相,歸結於唯一無為的真如實性,即指一切法為“真如”。二、攝境從識體,將一切所緣的境物,歸結於能緣的心識,即指一切法為“心識”。三、攝假隨實體,指一切名相文句之“假法”,皆歸於色、心等“實法”。四、性用別論體,指從諸法性相、假實的差別作用中,論究諸法的體性。 在《唯識義章》中,根據《唯識三十頌》第二十五頌:“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具有創發性地提出五重唯識觀,將對唯識性的體證分為由淺到深、由粗到細的五重次第: 一、遣虛存實觀。依緣起的理法,以三自性為觀境。遣虛,即洗煉主觀情執——遍計所執性,以破有見。存實,即觀取生活現象的事實——依他起性,並進而觀察生活現象所含蘊的真理——圓成實性,以破空見。此以空有相對為認識特征,以明二無我的原理。 二、捨濫留純觀。在依他起性內,心、境是同時待緣而起、且相依並存的。但是,依他緣生的境名“內境”,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名“外境”,使人誤以為與“識”判然兩分,故捨濫留純,強調成立唯識。此以心境為認識特征,以明唯識無境之原理。 三、攝末歸本觀。識的見、相二分,是識的能取、所取,即認識的作用和對象。為統一主客觀世界,不使生命偏於破裂,必須進一步歸結到識的本質、本身,即自證分或證自證分上來。此以體用相對為認識特征,以攝用歸體,明了識體。 四、隱劣顯勝觀。劣指心所,勝指心王。進一步於意識自體上觀取心王,運用理智洗煉情欲,明了一切染淨,只是隨心而現。此以王所相對為認識特征,以明心、心所法之關系。 五、遣相證性觀。相,為依他起之識相;性,為圓成實之識性。了知依他起法,緣生如幻,本無自相可遣,始名遣相;如是則證得圓成實的真實。此以事理相對為認識特征,前四種在相方面下功夫,稱相唯識,此觀直證本性,稱性唯識,包括第一義谛、佛性、法身、如來藏、真如、不二法門等。 七卷本為現今所流行者,相傳另有八卷三十三章之異本,系在原有二十九章外,另加得非得、諸空、十二觀、三根等四章。 本書注釋今存有六十種之多,大多為日本僧人所作。中國僧人所作有:唐代智周《義林章決擇記》四卷、慧沼《大乘法苑義林章補阙》三卷、基辨《義林章獅子吼章》、普寂《義林章纂注》、守千《表無表章擇玩記》等。 ——陳士強、王雷泉等主編:《中國學術名著提要·宗教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7年。
王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