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覺法師:八大人覺經 第一覺悟 無常無我覺
「為佛弟子,常於晝夜,至心誦念,八大人覺。」 這一段是總標,訓勉佛弟子應以至誠之心,常於晝夜誦念此八種覺悟的道理。 不論在家、出家,只要歸依於佛,都稱為「佛弟子」;「常於晝夜」即是恆常無間之意;「至心誦念」是對於經文的義理必純熟,明記不忘。佛弟子應恆常誦持此八種佛菩薩覺悟的道理,並且要熟記經文的內容,通達其義理,進而依靠經中的義理,時時返照觀心,則能漸除習氣,遠離生死之苦。 眾生所生存的國土,從古至今,無時不在變化。廣闊的領土,遭強國侵略後即失去自主權;美好的山川、肥沃的土地,逢天災地變後,便失去原有的景觀及利用的價值。國際局勢瞬息萬變、人世間聚散離合……,凡此皆是無常的顯現。 盡管有情眾生無時無刻不是生活在無常當中,卻鮮少有人能夠承受無常所帶來的破壞,因而痛苦不堪。例如兩年多前的九二一大地震,對很多人而言,即是一場不堪回顧的悲恸記憶。追根究底,就是因為眾生對於身心、世界有了錯誤的認知:認為這個世界是常住不變的,乃至在這個錯誤的認知中,渾渾噩噩過日子,隨著世俗的物慾造業受報,枉受生死輪迴之苦。 因此,經文首先揭示無常的觀念:「世間無常,國土危脆。」目的是要使佛弟子覺悟:唯有轉變對世界錯誤的認知,體悟一切法悉皆無常的道理,內心就不會再被世俗的慾念所牽引而造業受報。經常如此熏習,即能脫離生死輪迴之苦。 其次,修行人欲脫離生死之苦,除了觀察世間無常,更應觀察:構成我們身心的四大(地、水、火、風)以及五陰(色、受、想、行、識),也是剎那不停地變異遷化,其中並沒有一個實在不變的「我」。眾生一向執著自己的身心為真實不變的實「我」,但是仔細觀察分析:構成吾人身心的五蘊,其中色法是四大──地、水、火、風──四種元素所組成,人體中骨、肉、齒、發屬於地大,唾液、眼淚、尿液等屬於水大,身體的暖氣屬於水大,出入氣息則是屬於風大,地水火風於不停地遷流變異,稍有不適,心就不自在,乃至於四大不調,就生起種種的病症。而構成心法的受(感受)、想(像想)、行(思慮遷流)、識(明了、分別)等四種元素,也是時時刻刻隨著境界的變遷而有所更易。 眾生一向自認是自己身心的主宰,卻無法抑止身心不斷地流變,更無法止息人生的生老病死,只有一次又一次地隨著業力牽引,捨身趣生。古來多少人欲求長生不老之術,如今早已與草木同朽;歷史上多少氣蓋山河英雄豪傑,無論體力如何矯健,終究無人能抵擋時間的洪流,一個個湮沒於時間的洪流之中。 修行人若能深入觀察身心二法生滅不定,虛幻無主,則能漸漸捨離對自我身心的貪著;身心的貪執減輕了,就是漸離生死的最初方便。 「心是惡源,形為罪薮。如是觀察,漸離生死。」 既然世界總是在成住壞空循環之中,人的身心也是不斷地生滅變異;一切現象都是因緣和合所生,其中並沒有所謂「主宰」的實體存在。那麼,倒底是誰使我們受苦無量? 《譬喻經》裡,有一段發人省思的故事:往昔,有一個鬼回到過去生的墳前,鞭笞自己的屍體。傍人看見覺得奇怪,問:「這人已經死了,為什麼要鞭笞他呢?」鬼魂回答:「這屍體是我前輩子的故身,由於他生前非但不誦經、不守淨戒;貪盜、欺詐、不孝父母、不行布施,因此死後,令我墮入惡道,受盡種種罪報,今天我非來痛打他一頓不可。」 《成唯識論》雲:「心清淨故,有情清淨;心雜染故,有情雜染。」所謂「雜染」,就是身心受無明煩惱染污、障敝的意思。眾生心未覺悟,時常在貪瞋癡裡打轉,牽引身體造作種種惡業,因此心就成了罪惡的根源;惡念積聚於身口,身口也成了罪惡的淵薮。現在透過正確的觀察,體悟世間無常、國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陰無我的真相,了悟有情、世間之所以充滿種種罪惡的苦果,實在是自心無明煩惱的牽引所致。因此,欲得遠離無常生死之苦,必須從根本上淨除內心的垢染,轉除內心的無明煩惱。當智慧摧破無明的障蔽,契悟諸法無常、無我的真理時,即可不再為無常的生滅所撼動。
「第一覺悟:世間無常,國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陰無我;生滅變異,虛偽無主;心是惡源,形為罪薮。如是觀察,漸離生死。」
「四大苦空,五陰無我,生滅變異,虛偽無主。」
反觀佛教中,那些證得聖果的尊者,皆是證悟身心無常、虛偽無主的真相,徹底捨離對自我身心的執取,全然脫離生死之苦。因此必須了知,使我們受苦、輪迴的主因就是:不明白身心只是眾緣合和所生,剎那不停地遷謝,於此身心生起貪執,由貪執、無法捨離的緣故,而受苦、輪迴。
《八識規矩頌》第六識頌雲:「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說明:身、口不能自動,必須由心識牽引推動,方能造業;而心識當中,第六識的造作力最強,故言「獨為最」。第六識不停地牽引身口造善惡業,當人往生之後,就會由已成熟的業力牽引到六趣中受一期苦樂的果報,這個牽引的業力稱為「引業」;而決定我們在這一生當中的美丑、高矮、幸福、窮苦;乃至壽命長短等的業力就稱為「滿業」。由此可知,使役我們造業受苦的是自己的心識,身體只是暫時的「工具」而已。故事中的鬼,不明白這個道理,以為是過去的身體使他受苦,而鞭笞自己過去生的死屍。《佛遺教經》雲:「此五根者,心為其主,是故汝等,當好制心。」既然身口的造作,都是自心所引導,與其鞭笞無知的死屍,還不如鞭策自己的心,使他不再起惡念,不再引導身口作惡,將來就不會再受苦果的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