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煜法師:從中觀思想看如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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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觀思想看如來藏
 
引言:
 
對於這題目,我曾考慮再三,是否演講?
 
因一般人在短時間內,要明了《中觀》大義,就已不容易了;更何況還要再切入「如來藏」思想。
 
然為先前已出版有《中觀論頌直了》和《楞嚴新粹》等書,所以若聽不清楚者,猶可從書中重習也。
 
中觀思想
 
中觀的主旨大意,一言以蔽之,曰:緣起無自性爾。如頌曰: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下以「性、相、體、用」說明之:
 
性:從眾因緣所生之法,即非自存、即非孤立、即不常住,以此謂為無自性。
 
a. 如風從那裡來?因氣壓不等,故空氣從高壓流向低壓,而有「風」。
 
故壓力差愈大,風即愈大。壓力差小時,風即變小。壓力差均等時,風即消失矣!
 
待風吹進屋子後,將門窗關緊;過一段時間後再開時,風已不見了。
 
問:原來的風,那裡去了?答:本無風的個體,所以是現象消失,而非到那裡去!
 
一般說法:風為「動性」,其實應當說是:當空氣示現成「動性」時,乃名為「風」。
 
b. 如火為何物?因物質起燃燒作用時,即名為「火」。
 
所謂「燃燒作用」,從化學的角度看,即是急劇的氧化作用爾。
 
1.能燃燒的物質,2.當溫度達到「燃點」時,3.又供應有充足的氧氣,即能呈現出急劇的氧化作用,而有光和熱的產生,此時即假名為「火」。
 
若溫度下降到「燃點」以下,或氧氣不足,或能燃燒的物質已消耗盡時,「火」即滅矣!
 
問:原來的火,那裡去了?答:本無火的個體,所以是燃燒的現象消失,而非到那裡去!
 
一般說法:火為「暖性」。其實應當說是:當物質示現成「燃燒作用」時,乃名為「火」。
 
c. 如水為何物?當物質的溫度,在「溶點」以上,「沸點」以下時,即名為「水」─液態也。
 
若溫度降到「溶點」以下,即凝結成固態。升到「沸點」以上,即汽化成氣態。
 
問:原來的水,那裡去了?答:本無水的個體,所以是液態消失,而非到那裡去!
 
一般說法:水為「濕性」。其實應當說是:當物質示現成「液態」時,乃名為「水」。
 
d. 如地為何物?當物質的溫度,在「溶點」以下則為固態,而有堅持性。
 
若溫度升到「溶點」以上,即溶化成液態。或被火燒成灰,被水溶解成液狀。甚至碰到很大壓力時,也難為瓦全。
 
一般說法:地為「堅性」。其實應當說是:當物質示現成「固態」時,乃名為「地」。
 
e. 如空為何物?常曰:虛空不動、虛空無為。
 
其實人走動時,或物改變位置了,虛空狀已緣起不同矣!
 
相:如上所言,一切相者,皆隨緣示現。
 
以示現不同故,假名亦不同。
 
示現者,非常非斷;假名者,前後絕然。
 
當深入緣起,才不會被假名所騙。
 
體:集別相而為體,如人的身體,如樹之體。
 
既相是隨緣示現,體亦空花水月。
 
然體以是總相故,較別相有較大的穩定性。如浪花與大海。
 
從緣起觀,諸法本無界限;故個體亦是別相而已!
 
集一切諸法的總相,乃名為「法界」─這界,還是非有非無也!
 
如《起信論》曰: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用:諸法不自用,如刀不自割,指不自指。
 
故一切用者,皆從和合眾緣而有也。
 
是以愈易與它和合者,即愈有用,如锂、鈉、鉀等金屬。
 
愈不易與它和合者,即愈無用,如氦、氖、氩等氣體。
 
小結:以上地、水、火、風、空的存在與相狀,皆因緣起的不同而有差異也。
 
終究而言,乃本無自體、無自性、無常相也。
 
如來藏
 
亦以性、相、體、用來說明之:
 
性:心性與法性是不同的,如《起信論》曰: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心是能覺,法是所覺。眾生以能覺故,曰:眾生皆有佛性。
 
此覺有二:覺照於相的如幻示現,覺悟於性的法爾如是。
 
簡言之,不管法性的空,還是法相的假,皆是心之「所覺」也;至於心之「能覺」者,乃昭然不動,曠古常存。
 
故昭然不動,曠古常存者,乃是心性,而非心相。
 
是以心性,即是佛性。以覺為性,或者說:以「了別」為性。
 
既是性者,即是普遍性與永恆性,亘三世而不移,放四海而皆准。
 
以性故,不為緣所牽,不為相所轉,而稱之為「本來清淨」。如花開、花謝,人生、人死,皆是無常、無我性。
 
此本來清淨的淨,與「淨、垢」相待的淨,其實是不同的。何以故?前者是指性的淨,後者是指相的淨。
 
故眾生學佛修行,是此性的作用;眾生造業沉淪,亦是此性的作用。
 
如禅宗雲:「日用而不知」者,此指此性也。
 
因此在《六祖壇經》中本有:「但用此心,直了成佛」的句子;我將它改成「善用此心,直了成佛」也。
 
此「本來清淨」的性,在某些經書裡,卻將之說成「自性清淨」。於是對於「自性」的定義,就得善加處理。所謂「自性」者,乃是說:自然的性、本來的性。
 
而非「自、他」相待後,還有其自性也。何以故?「自、他」相待,即落入相中矣!若落入相中,還有其自性;便與《中觀》相違背矣!
 
這便是佛法與梵天外道的分水嶺。從性上說清淨,即是佛法。於相中說清淨,即是外道。何以故?從性上說清淨,還是「無我」也。於相中說清淨,即是「有我」爾!
 
此「本來清淨」的性,與眾生的「無始無明」,並無前後的關系。何以故?眾生以不覺悟、不見性故,而為「無始無明」。不見性,是一向就不見性;而非從什麼時候起,才變成不見性。更非因「一念無明乍起」,才不見性。不然這「一念無明乍起」,就是「無因生」也!
 
其次,眾生在「無始無明」當下,其「本來清淨」的性,還是昭然不動,曠古常存的。如前雲:乃「日用而不知」爾!而非已被無明蓋過,更非已不起作用矣!
 
所謂「無明」,是指對法理的不覺悟。是「現象」的描述,而非把它當作「因」,甚至是「第一因」。
 
如小孩子,因少不更事,所以稱其為「幼稚無知」;待成長後,知識閱歷即漸豐富矣!如謂其:本來覺明,因被「幼稚無知」蓋過,所以變成少不更事,便是胡言亂語矣!
 
因此「無明」與「明」的關系,應是漸近線,而非兩極端。
 
 
 
事實上,我們修學佛法的歷程,便是從「無明」的狀態中,慢慢「內攝」而漸「明」矣!
 
此「明」,既包括「性」的覺悟,也包括「相」的覺照。「性」的覺悟,能一了百了;「相」的覺照,卻無始無終也。所以於漸近線中,便只能「趨近」,而不能「到達」。
 
相:性與相,如一體的兩面。既因性,才能覺照相的存在與變化。如前所謂:相的存在與變化,是隨因緣而示現的。
 
亦因相的存在與變化,才能覺悟性的清淨與永恆。
 
然眾生以不見性故,多執著「相」。且於相中,再區分為:能見與所見。此即是「無明」的根本。
 
於是再將「能見」者,當作「我」;此乃「我見」的根本也。如《大乘起信論》曰:依於覺故而有不覺,生三種相不相捨離:一、無明業相,二、能見相,三、境界相。
 
從三細相中,復生六種粗相:1.智相,謂緣境界,生愛非愛心。2.相續相,謂依於智,苦樂覺念相應不斷。3.執著相,謂依苦樂覺念,相續而生執著。4.執名等相,謂依執著分別名等諸安立相。5.起業相,謂依執名等起於種種諸差別業。6.業系苦相,謂依業受苦不得自在。
 
簡言之,雲何為真心?能見性而不著相者,即為真心。
 
雲何為妄識?若著相而不見性者,即為妄識。
 
故雲何以「本來清淨」,而還有「妄識」呢?以不見性故!
 
此不見性,是一向不見性,故稱為「無始無明」;而非後起「無始無明」。
 
此妄識,雲何能消?以見性不著相故,能消!
 
眾生既不離「無始無明」,雲何能見性?答雲:1.以佛性本來清淨,不動不搖故。2.以聞法善因緣故,能見性。
 
妄識既消,何時復起無明?既見性不著相者,即不再起無明矣!
 
體:如《楞嚴經》雲「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對於這段經文,還當從《中觀》的思想來解碼,才不會錯解。
 
性不是相,故相雖隨緣流轉;性卻不動不搖。然性也不離於相,於相的流轉變化中,才能凸顯出性的本來清淨,性的不動不搖。
 
故既非「即塵有分別性」,亦非「離塵有分別性」。
 
「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諸法於緣起中,本不常亦不斷也。所以言: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乃偏於斷滅邊也。
 
尤其說到真心,是從性上說的;而性者,即具普遍性與永恆性。是以絕不能局限於個體有限的身心,來論法身的修證。
 
其次,何謂「法身」呢?以法為身!既法於緣起中,本無界限;則法身亦無界限也。
 
故不能言:我有我的法身,你有你的法身。從悟我之不可得,而契入緣起無限者,方為「法身」。
 
如《楞嚴經》雲「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澄清百千大海,乃喻法身之無限。浮漚體,則喻個人身心之有限。
 
故《起信論》曰: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雖集一切諸法總相,而為「法界」之體,而為「真心」之體─這體,究竟還是非有非無也!
 
然以是總相故,乃較別相有較大的穩定性。
 
簡言之,真心與法身,都是從「見性」,從證得「無我」而能契入也。且契入後,智慧與福德自然能趨向於圓滿也。
 
用:如前已謂,用者,自不成用;乃從和合眾緣中,而成用也。
 
故佛性,雖有了別的特性,還須「眾緣配合」才成用也。
 
是以唯識曰:具九緣,而成眼識。
 
或謂:緣不同故,所見者有異;如盲者,唯見暗而不見明也。如有門牆之隔,唯見室內而不見室外也。
 
雲何謂:如來藏中,具足一切功德?答雲:若性者,即本來清淨,本來具足也。
 
至於相用者,乃隨緣示現爾!若緣具,則示現;緣變,則異。緣散,則消。
 
以過去緣,不同於現在緣;現在緣不同於未來緣。聖者的緣,凡夫的緣,亦皆不同也。雲何能「一切具足」呢?
 
其次,所謂「一切具足」,是包括好的,也包括壞的。生老病死、愛離怨會;你希望「一切具足」嗎?
 
是以性雖「一切具足」,仍得吃飯才能飽;得工作,才能養活自己;得皈依三寶,親近善知識,才能覺悟見性。
 
所以我還強調:非「但用此心,直了成佛」,而是當「善用此心,修行成佛」─雖覺悟見性了,還得悟後啟修,才能趨向究竟。
 
解脫道與菩薩道
 
從「般若」與「真如」的系統中,皆能證得解脫道。何以故?能證得「無我」,即得解脫。
 
於是於自覺後,復以覺他。於自解脫後,再助他人解脫,即是菩薩道也。如世尊的一生。
 
但歷史上所說的菩薩道,卻多是從「般若」系統去切入的。
 
且說到最後,竟強調:當「知空」而不「證空」。其實,「證空」與「墮入頑空」根本是兩碼事。
 
「證空」,即是證得「無我」─簡單說,就是將「小我」的匡匡與設限,完全棄除了。棄除後,非「墮於頑空」,而是得融入廣大無邊的法界中;乃更方便行菩薩道也。
 
其次,若從「真如」系統切入菩薩道者,乃謂:眾生雖有佛性,但日用而不知。以不知故,不能完全發揮佛性的功德。
 
於是從皈依三寶,親近善知識,而能見性。見性後,一方面弘法,助他人見性。一方面悟後啟修,更將佛性的功德,步步提升。於是因覺的層次不同,而有「不覺、始覺、相似覺、隨分覺、等覺、妙覺、究竟覺」等差異。
 
這從覺的層次,來論菩薩道者,乃更不會有「墮入頑空」之虞!
 
事實上,證得「真空」與示現「妙有」,本是一體之兩面。必先證得「真空」,才能示現「妙有」也。
 
如以證得「真空」,為解脫道;則以示現「妙有」,為菩薩道。故以「真如」系統來切入菩薩道,會比以「般若」系統去切入菩薩道,更殊勝也。
 
見道位與證道位
 
目前學術界通稱,大乘佛法有三大系:法性空慧、法相唯識、法界圓覺─太虛大師的名稱。
 
過去我曾判:法性空慧為見道位,法相唯識為修道位,法界圓覺為證道位。何以故?
 
就說理而言,乃以「般若中觀」;既簡潔利落,又究竟了義。
 
就修道而言,乃以「識有境無」為方便,而內攝、內消也。
 
就證道而言,乃以「真心不動而朗照萬物」為證量也。這證道者,非思議所及,乃「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爾!
 
我且用個比喻:凡俗之人的見識,如坐井觀天。學中觀緣起者,如於地觀地。有體證者,如坐天觀地。
 
因此,偏好作思惟功夫者,會偏向「般若中觀」;偏向作修行體證者,會偏向「法界圓覺」。
 
然而若不從「般若中觀」著手,先精析「性、相」之別,而直趨「法界圓覺」者,乃很難避免落入「梵天外道」的歧途,如所謂「南方宗旨」者是也。
 
總結:
 
從《中觀》思想入手,而內攝、內消,以至證得「無我」者,即解脫道之要義。
 
再從真空中,外融法界,而成「法界圓覺」─理事無礙、事事無礙,則菩薩道之圭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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