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思鵬居士:《佛教三字經》新注 慈恩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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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恩宗

  慈恩宗又稱法相宗、唯識宗。因為創宗者玄奘及其弟子窺基在長安的大慈恩寺翻譯和弘傳唯識法相學,故有慈恩宗之稱。此宗崇奉印度大乘佛教中彌勒、無著、世親相承而下,直至護法,戒賢一系的瑜伽學。即《瑜伽師地論》、《百法明門論》、《五蘊論》、《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頌》、《攝大乘論》、《大乘阿毗達摩集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辯中邊論》、《分別瑜伽論》,這就是所謂的“一本十支”,以此一本十支來闡揚法相唯識的義理,故又稱法相宗或唯識宗。

  唐玄奘 游西域 學瑜伽 祖彌勒

  玄奘大師,俗姓陳,名祎,河南洛陽人,生於隋開皇二十年(600),卒於唐麟德元年(664)。十三歲出家,二十歲在成都受具足戒,曾游歷各地,參訪名師,先後對《攝大乘論》、《雜阿毗昙心論》、《成實論》、《俱捨論》和《大般涅槃經》等經論都有深入的研究。不過就在這時玄奘覺得自己多年來在各地所學經論,雖各有宗途,但異義紛纭,特別是當時流行的《攝論》、《地論》兩家有關法相之學不能統一。唐貞觀二年(628)玄奘大師曾在來華梵僧波羅頗蜜多羅尊者(《大乘莊嚴經論》的譯者)處,得聞那爛陀寺戒賢大師所授《瑜伽師地論》,能總攝佛法大小三藏之說,便發願西行求學該論。貞觀三年(629)玄奘西行,歷經西域一十六國,荏苒四載,一路上備受艱辛,他本著“寧願西行半步死,不願東退半步生”的大無畏精神,終於到達了目的地——中印度摩揭陀國那爛陀寺。在寺中他師戒賢大論師學習《瑜伽師地論》等
  據說玄奘在印度所學總赅三乘教、理、行、果的《瑜伽師地論》,此論是彌勒佛所說。因無著大士看到佛滅度後九百年間,印度大小乘佛教混亂,同時也覺得大乘佛教中的某些論典在理論上還有不夠圓滿的地方,有必要進一步加以組織整理、補充完善。以故才運神通力,上兜率天請未來的佛陀彌勒降世說法。於是彌勒即根據釋迦三時中道了義教的《解深密經》為其主要內容來勘定如來一代聖教,以熄滅印度當時大小乘之诤而說了百卷《瑜伽師地論》。所以《大唐西域記》卷五說:無著“夜升天宮,於慈氏菩薩所受《瑜伽師地論》、《莊嚴大乘經論》、《中邊分別論》等,盡為大眾宣講妙理。”“等”還包括《分別瑜伽論》和《金剛般若經論》,總稱“彌勒五論”。
  《瑜伽師地論》有五分百卷,1、〈本事分〉五十卷,2、〈攝抉擇分〉三十卷,3、〈攝釋分〉二卷,4、〈攝異門分〉二卷,5、〈攝事分〉十六卷。此中〈本事分〉有十七地,是全論的主要部分,以詳闡三乘觀理、修行、證果的三大事相,因此舊有《十七地論》之稱。(此十七地可以用“境、行、果”三種相攝,即前九地是“三乘境”,其中由於一切法以識為體,故五識及意二地是“境體”;尋伺三地有上下粗細的不同,是“境相”;等引、非等引、有心、無心四地有定散隱顯的分別,是“境用”。次六地是“三乘行”,通修三慧行,故聞、思、修三地是“通行”;三乘都隨機修法,成就自乘,故聲聞、獨覺、菩薩三地是“別行”。最後有余依、無余依二地是“三乘果”。)後有〈攝決擇分〉、〈攝釋分〉、〈攝異門分〉、〈攝事分〉的“四攝分”,是抉擇解釋本論前面〈本事分〉中十七地及其他經典要義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慈氏根據世尊在《維摩》等經所立“四依四不依”中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的教導,把屬於了義經的《解深密經》除〈序品〉外,全部引用在《瑜伽師地論》中。如《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五至第七十九,共四卷皆是所引《解深密經》的內容。

  依戒賢  大論師  親傳授  歷年時

  玄奘法師初到印度時,即在那爛陀寺請當時很有名的高僧戒賢大論師宣講《瑜伽師地論》,曾先後對此論通學數遍,時間長達五年。同時還對《中論》、《百論》、《十二門論》、《集量論》、《對法論》、《顯揚聖教論》和《攝大乘論》,以及因明、聲明、大乘般若諸經也都作過深入研究,被大眾公推為戒賢門下通曉三藏的十德之一。當時戒賢論師即請玄奘在那爛陀寺為僧眾講《攝論》、《唯識抉擇論》,時逢中觀大德師子光也在那裡講《中論》、《百論》,他反對法相唯識學,於是玄奘著《會宗論》三千頌,以調和大乘中觀、瑜伽兩派之诤。同時參加了正量部學者般若毱多的辯論,又著《制惡見論》一千六百頌,以抨擊小乘《破大乘論》的異說。玄奘法師又應戒日王的請求,在曲女城召開佛學辯論大會,以玄奘為論主,當時參加辯論法會的有五印十八國王,三千名大小乘佛教學者,也有二千余名外道同時參加。此會即以玄奘所著《會宗論》、《制惡見論》二書的論點標宗,任人難破,但經過一十八天,直至法會結束,沒有一人提出不同意見,一時名震五印,被大乘人尊為“大乘天”,小乘人尊為“解脫天”。玄奘法師在印度共住了十多年的時間,其中除在戒賢論師門下親聆教誨外,還在勝軍居士門下以兩年多的時間學習“唯識抉擇,無住涅槃”、《莊嚴經論》等。

  歸長安  傳窺基  通因明  善三支

  玄奘法師於貞觀十九年(645)正月攜獲梵本657部回到長安,得唐太宗大力支持,於貞觀二十一年(647)在弘福寺翻譯《解深密經》始,至龍朔三年(662)在玉華宮翻譯六百卷《大般若經》終,於此十六年間,共譯經論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玄奘法師的門人很多,最著名的有神昉、嘉尚、普光、窺基,人稱奘門四哲,但真能繼承玄奘法系的,自然要推窺基法師了。
  窺基,俗姓尉遲,字洪道,原名基,亦稱大乘基。因常住大慈恩寺,世稱慈恩大師,京兆長安人。唐·貞觀六年(632)他出生於以武功受封的貴族家庭裡,父親尉遲宗,唐左金吾將軍,松州都督,封江油開國公。窺基出身將門,自幼容貌魁偉,氣概豪邁,少習儒經,善於屬文。貞觀十九年(645)玄奘游印歸來,回到長安偶然在路上遇到窺基,見其眉清目秀,舉止大方,有意度他為弟子,便親自去和他父親商量,得其允許。貞觀二十三年(649),窺基十七歲時才正式捨家受度為玄奘弟子,出家後,師事玄奘,學習梵語及唯識諸論。二十五歲時參與玄奘譯場,後一直跟隨玄奘大師在慈恩、西明、玉華等寺譯經,隨從受業。他對玄奘所授唯識法相之學獨得玄旨,深入堂奧,於是便成了後來繼承唯識法相學的有力接班人。永淳元年(682)十一月十三日,窺基在慈恩寺翻經院圓寂,年五十一歲。十二月四日葬於樊村北渠,靠近玄奘茔隴。後於文宗太和三年(829)七月啟塔荼毗,遷入平原新塔。
  據說玄奘法師在翻譯《瑜伽師地論》時,有一僧人前去偷聽,回去後也照著宣講。時有門人便將此事告知玄奘,玄奘說:“他雖能講,但不懂得因明學,所講不足取”。因此,玄奘大師便將因明學傳給了他的高足弟子窺基法師了,所以窺基無論是講學著書都善用三支比量,能立能破,當然偷聽者便不如窺基了。
  因明乃五明之一,屬於論理學科,立宗、因、喻三支作法,而為言論之法。“因”指推理的根據、理由;“明”指知識、智慧。“宗、因、喻”三支,是完成推理證明的三個組成部分。宗即是“論題”;因是“宗”之所以成立的理由、依據;喻即是用已知的事實為例,來證明“宗”的合理性,使其得以成立。如聲無常(宗),為所作性故(因),如瓶等(喻)。此三支中以“因支”為最重要,故雲“因明”。《因明大疏》說:“明此因義,故名因明”。再說具體一點,宗乃是你在講法造論時,先立一個論點(宗),後用道理把自己所立的論點講清楚(因),最後再用正反兩方面的譬喻把所立的論點給予有力的證實(喻)。這就是所謂的三支作法。

  成唯識  作述記  破邪宗  伸正義

  玄奘大師在印度取回大量的唯識梵典,先後與其弟子窺基等在長安大慈恩寺翻譯和弘傳。唐·顯慶四年(659),玄奘大師准備與其弟子神昉、嘉尚、普光、窺基四人,將印度十大論師(親勝、火辨、難陀、德慧、安慧、淨月、護法、勝友、勝子、智月)對《唯識三十頌》的十部注釋分別譯出(據傳這十家注書共有四千五百頌,玄奘在印度都搜集帶回了中國。特別是護法的注書,原來在印度只付托給一位玄鑒居士珍藏,以待知者。由於玄奘在印度博得盛名,便獨獲該傳本而歸),但後來采納了窺基的建議,改用編纂辦法,糅合十家之說而以護法之說為主,其余九說為輔,並且只留窺基一人獨任筆受,這樣便譯成了十卷本的《成唯識論》。
  本文釋《三十論》的大段區分,據說是依《華手經·求法品》所用的“相、性、位”三分式構成的。即首釋第一頌至第二十四頌,明“唯識相”;次釋第二十五頌,明“唯識性”;後釋第二十六頌至第三十頌,明“唯識位”。綜合這三分解釋,顯示了《三十論》裡的唯識義理明淨極成,故名《成唯識論》。同時窺基大師又對此論作了詳細的疏解,故又名《成唯識論述記》。此論一出,其他宗派執有執空的邪見盡破,而中道了義如實彰顯,所以瑜伽唯識之學在當時非常興盛。以後窺基傳弟子慧沼,慧沼傳智周,均能繼續闡揚,智周弟子有日僧玄昉,於開元四年(716)將大量的唯識法相典籍取回日本,後在日本建立唯識法相宗,直至現在,盛傳不衰。

  有現量  有比量  究竟依  聖教量

  “量”有“現、比、聖教”的因明三量,也有識認識境界時的現、比、非三量,當然此處所說的現量、比量、聖教量,則屬前面所說的因明三量。
  “現量”者,《瑜伽師地論》卷十五雲:“現量者,謂有三種:一、非不現見,二、非已思應思,三、非錯亂境界。”《雜集論》卷十六雲:“現量者,謂自正明了,無迷亂義。自正義言:顯自正取義,如由眼正取色等。此言為簡世間現所得瓶等事,共許為現量所得性,由彼是假故,非現量所得。明了言:為簡由有障等,不可得因故,不現前境。無迷亂言:為簡旋火為輪,幻陽焰等。”
  商羯羅主的《因明入正理論》雲:“此中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於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
  現量有“真現量”和“似現量”兩種。真現量又名勝義現量,似現量又名世俗現量。一般說來眼等前五識及意識中的明了意識,在緣色、聲等境時,無有名言間隔,現現親緣;同時阿賴耶識緣種子、根身、器界,亦是親緣,此二皆為“似現量”(世俗現量)。在無漏位無分別智緣諸法性相,現證現觀,此時無有語言文字之所障隔,亦無有煩惱客塵之所染污,是為“真現量”(勝義現量)。而如上所引諸論所說的現量,主要是指無漏位的真現量。
  “比量”者,《瑜伽師地論》卷十五雲:“比量者,謂與思擇俱,已思、應思,所有境界。”《雜集論》卷十六雲:“比量者,謂現余信解。此雲何?謂除現量所得,余不現事,決定俱轉。先見成就,今現見彼一分時,於所余分,正信解生,謂彼於此,決定當有。由俱轉故。如遠見煙,知彼有火,是名現量為先比量。”
  《因明入正理論》雲:“言比量者,謂借眾相而觀於義,相有三種,如前已說。由彼為因,於所比義,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是名比量。”
  比量有“真比量”和“似比量”兩種。一般說來第六意識運用語言概念對諸事理進行推度認識,而這種認識每每挾有依名取相的分別執著,是名“似比量”。假借聖教文字,抉擇諸法性相,雖有分別,而心常清淨,無有執著,是名“真比量”。似比量屬虛妄分別,不能引生正智;真比量是由“因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從已知推及未知,如由煙知火,由所作知無常等,以此為因,而能引生正智。
  言聖教量者:聖教量又名至教量。《雜集論》卷十六雲:“聖教量者,謂不違二量之教。此雲何?謂所有教,現量、比量皆不相違,決無移轉,定可信受,故名聖教量。”
  古印度各哲學派別立量總有十種:即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假設量、無體量、世傳量、姿態量、外除量、內包量。陳那以前瑜伽行宗古因明家只立前四種量,但陳那不取聖教量和譬喻量,只立前現、比二量,他認為此二量足以概括其他諸量。
  所謂聖教量,此是佛陀大智圓滿實證真如法界平等流出的,當然此教完全與真現量、真比量相符合,永無移轉,學佛者依於聖教信受奉行,方為究竟。

  遍計執  依他性  二者離  圓成證

  遍計、依他、圓成三自性是唯識學的核心理論。
  遍計所執自性者:遍是周遍義,計是計度分別義,也就是遍於染淨一切有為無為諸法上計度分別執有我法,故名遍計所執自性,若對無而執為有者,名增益遍計所執自性;若對有而執為無者,名損減遍計所執自性。《解深密經》卷二雲:“雲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該經同卷中又雲:“相名相應以為緣故,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由此可知,以假名安立一切法有自性、有差別者,名遍計所執自性,也就是依名取相義。所以《顯揚聖教論》卷六作如是說:“遍計所執自性者,謂依名言假立自性。”《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亦說:“依假名言,建立自性。”名遍計所執自性。
  遍計所執自性有能遍計,有所遍計,有所執自性。具體地說,八識中第六、第七二識的見分是能遍計;一切諸法是第六意識的所遍計,阿賴耶識的見分是末那識的所遍計;若於所遍計的一切法上,內執實我,外執實法,這種實我實法是為所執自性。此中能遍計和所遍計是有為無為諸法,它是有而非無;所執自性是主觀顛倒妄計的實我實法,而此實我實法,體相俱無,是空非有。
  總之,遍計所執自性是愚迷不覺的有情於眾緣所生的似我似法相上,或迷執為實有,是為增益的遍計所執自性;或迷執為空無,是為損減的遍計所執自性。有此增益、損減的兩種遍計所執自性,皆與非有非空的中道實相不相符合。凡學佛者,理應遠離此兩種執著。
  依他起自性者:“他”指眾緣,意謂依他眾緣而生起的法,名依他起自性。依他起自性又名緣生法,或名有為法。若是世間緣生有為法者,名為染分依他起自性;若是出世間緣生有為法者,名為淨分依他起自性。而一般經論中所說的依他起自性,多指染分依他起自性。《解深密經》卷二雲:“雲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這就是緣生法相待而有的染分依他起自性。《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雲:“依他起自性者,謂眾緣生,他力所起,諸法自性,非自然有。”而《攝大乘論》對依他起自性解釋得更為明白,如該論卷二雲:“雲何成依他起?何因緣故名依他起?從自熏習種子所生,依他緣起故,名依他起。生剎那後,無有功能自在住故,名依他起。”由此顯示依他起自性,一是依他因緣而起,二是依他因緣而住。依他因緣而起者,顯有為法無有自體;依他因緣而住者,顯諸法生已,剎那無常,不得久立。
  總之,依他眾緣和合而生之法,是名依他起自性。此依他起自性,無有實體,相如夢幻,又如水泡,故不可起有無二邊的分別執著。
  圓成實自性者:圓謂圓滿,成謂現成,實謂真實,圓滿現成真實不虛之法,名圓成實自性,也就是遍於染淨一切緣生有為法上的二空真理。二空真理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此理恆恆常常安立安住,永無變轉。圓成實性又名無為法、一真法界、真如、實相、空相、實際、法性、空性、法無我性或二空真理。《解深密經》卷二雲:“雲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所謂平等真如名圓成實相者,謂流轉、實相、了別、安立、邪行、清淨、正行七方面平等所顯示的二空真理。若欲親見圓成實相者,必於一切緣生依他起相上了知種種遍計所執相,體相俱無,無執為緣,便可了知圓成實自相。所以同經同卷中又雲:“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為緣故,圓成實相而可了知。”《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雲:“雲何圓成實自性?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乃至能令證得清淨,能令解脫一切相縛及粗重縛,亦令引發一切功德。”
  問:學佛者如何才能證得圓成實性?
  答:只有徹底通達一切依他緣生之法,無有實體,如夢如幻,不可於此依他起性上生分別執著,這樣方可證得圓成實性。
  問:“遍計執,依他性,二者離,圓成證。”意謂若欲證得圓成實性,在修觀行時必須捨離遍計、依他兩種自性,方能證得圓成實性,此說對否?
  答:不完全對。何此故?《攝論》說依他起自性為遍計所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所依。迷依他緣生法的實相,則生遍計所執自性,是為世間凡夫;悟依他緣生法的實相,則證圓成實自性,是為出世間的聖者。因之,能否證受圓成實,關鍵看是否能悟依他起,而決不是連依他起也要去掉。《唯識三十頌》雲:“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所謂圓成實,也就是在彼依他起性上,遠離前面的遍計所執性)即此(圓成)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當然說依他起自性就是圓成實自性,是錯的;若說離依他起自性而另有圓成實自性,亦是錯的。因為依他起自性是緣生法,此法雖無實生實滅,但有幻生幻滅;而圓成實自性不僅不是緣生法,而且連幻生幻滅之相都無有。所以說依圓不一。但是《解深密經·勝義谛相品》佛陀言勝義谛遍一切一味相中雲:“善現!我已顯示於一切蘊中清淨所緣是勝義谛,我已顯示於一切處、緣起、食、谛、界、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中清淨所緣是勝義谛。”蘊、處、界、緣起、食、谛等法,是有為緣生的依他起自性。清淨所緣者,顯在此緣生法上遠離了遍計所執,而生起了無分別智,以無分別智所見的蘊等諸法,當下就不是有為緣生法了,而是勝義谛的圓成實自性。《心經》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這又說明離緣生的依他起自性,則無有勝義無二的圓成實自性。依此道理,故又可說言依圓不異。
  凡夫在依他起性上得遍計所執性,而不得圓成實性;聖者在依他起性上得圓成實性而不得遍計所執性。得遍計所執性的凡夫,圓成實性則為無明覆蔽,成在纏真如,而不能證受;得圓成實性的聖者,真如出纏彰顯,而能證受。因之,緣生依他起自性,是染淨二法之所依止。執取依他起自性為實有,則墮增益的遍計所執自性中;捨離依他起自性為空無,則墮損減的遍計所執自性中。有此二執,皆與實相中道不相契合。所以說:“二者離(離遍計、依他),圓成證”,這種說法,是不完全正確的。當然世間的染分依他起自性在成佛時是徹底捨離了的,但同時成就了出世間的淨分依他起自性,也就是用出世間的清淨因果代替了世間的雜染因果,並非清淨因果的淨分依他起自性也要捨離。

  此一宗  號慈恩  先談相  後顯真

  因玄奘、窺基等大師先後在慈恩寺翻譯和弘傳唯識法相學,因而以慈恩宗得名。
  唯識法相學是徹底揭示和圓滿闡釋人生宇宙因果規律以及改造人生宇宙因果規律的偉大聖學。它是從一切緣生有為事相上去顯示人生宇宙的無我實相的。它已把佛陀一代聖教的“三界唯心”和“緣起性空”兩大基本原理有機地結合起來,而主張識內因緣生一切法。因此,唯識是緣生的唯識,緣生是唯識的緣生。
  從性相兩方面言:唯識認為依他起自性是幻有之自性,遍計所執自性是空無之自性,圓成實自性是真實之自性,由依他起自性顯示生無性理,遍計所執自性顯示相無性理,圓成實自性顯示勝義無性理。從法相上見法性,從有為法上見無為法,從生滅法上見無生滅法。因為唯識認為,相就是性,相外無性,即相即性;性就是相,性外無相,即性即相。而決不是離相之外另有真性可得。《維摩诘經·入不二法門品》中也說:“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色是相,空是性,“色即是空”,由此說明相就是性。所以說談相的當下,就是顯性、見真。
  唯識主張立破雙彰,有空並顯,真俗圓融。所謂立,實際上是立一眾緣所生、無有實體、不可言說分別、遠離空有二邊的勝義而有的唯識。這樣的立當下就是破,破在立中;破也就是立,立在破內。《成唯識論》雲:“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這就是對不達建立唯識之真實義、而認為唯識是實有者的有力破斥。所謂有空並顯者:唯識主張遍計所執自性的實我實法,不但無體,而且無相,如龜毛免角,了不可得;依他起自性有如幻的事相,而無實體;圓成實自性是我法二空的真理,清淨無相。此三自性中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是空非有;依他起自性和圓成實自性,此二是有非空,三性結合,正顯非有非空的中道。所謂真俗圓融者:唯識主張學佛者在行持上必須起四無量心,力行四攝六波羅蜜。一面大悲廣度眾生,不捨世間,以隨順俗谛。一面大智觀空遣相,不捨出世間,以隨順真谛,大悲度生是於法不減,大智觀空是於法不增;不減與唯識相(因果)相符合,不增與唯識性(二空真理)相符合。所以真正的唯識學是立破雙彰,有空並顯,真俗圓融,不偏二邊,而徹底揭示諸法非有非空的圓滿中道實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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