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昱法師:觀心·開心 第16章 行捨與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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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行捨與不害
·公道自在人心
·平等、正直與悲愍
·無所執、無所礙
·慈悲心的極致

  一、公道自在人心
  宗教的產生乃源自於人類自身的問題與對世相的迷惑不解,而產生的一個深奧的精神世界。這個精神世界的領域很難以人類有限的知識去評論,去了解;卻因為深入其境而引導我們對人性、對萬物有了更大的涵容與容間。
  以下舉一則實例做為本文的導言:
  辦公室裡鬧哄哄的,一片道賀聲,原來有位科員進公司將近二十年來,首次被送拔至國外各分公司去做巡回講演。
  有位資深的科長意味深長的對著這位即將出國的科員說:“總算有人欣賞你的平實與真誠,這幾年來旁觀你的為人處事、對人不說一句重話,也不批評人、對後學不輕視、遇到旁人有困難或有請托總是盡心盡力幫助,不計較名份地位,也真難為你羅,好好的去開創這一片天空吧!”
  這一席話聽得這位科員心有戚戚焉,原來這個世界仍然有關懷他的人,並不如想像中的現實冷漠!
  正在滿心歡喜當中,有位同事走了過來,很好意地告訴他一件事,一顆歡喜的心頓時往下沉。原來有位科長在暑期中辦了一個研習營打算請他上課,聽說他要出國不能上課(在此之前,任何活動找他,皆不推辭)。就在如開干部會議時,當眾宣布:“以後再也不找他上課了,他這個人……。”
  這位同事語重心長地說:“在座的干部有好多位都是你以前教過的學生,他們的老師如此被批評,我擔心從此以後留給他們的是不好的形像……。”
  科員告訴他的同事說:“不用耽心,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如果心目中的肯定如此輕易地因幾句批評而受動搖,那是聽者對人沒有信心,經不起考驗……。我倒是驚訝於學識如此高的人,竟有這麼情緒化的發言。非常感謝你告訴我,讓我有自我檢討的機會與境界!”
  這一幕人生戲劇尚未演完,以後的情節發展誰也無法預料。本文所要討論的是這位科員的心態,若隨著世間的人情冷暖去改變自己的心境,那他過的是執著的人生,一點風吹草動就能傷害他;如果他對自己有信心、有開朗豁達的胸襟,對社會群眾有悲心,就不會因個人的榮辱毀贊而使心動蕩不安!
  不為世間的“稱、譏、毀、譽、利、衰、苦、樂”所動,不受悲歡離合的情境所阻,堅定信念,向前邁進,隨行隨捨,這就是不執著,就是“行捨”——這是平等心的實踐。
  對眾生心懷悲憫,就是被冤屈、責怪、被毀謗,也不生怨恨,不會加害對方;因無所執著,這顆心也不會受迫害,這就是“不害”——這是慈悲心流露!
  《法華經》的〈常不輕菩薩品〉雲:“凡所有見,皆悉禮拜贊歎,而作是言!我深敬汝等不敢輕慢,所以者何?汝等皆行菩薩道當得作佛。”(《大正藏》卷九·一八四下至一八五上)
  心中有佛,看一切眾生皆是佛;心中有缺陷,看人也都是缺點!星雲大師說:“擁有清淨的心,五濁惡世也是安樂的國土;沒有清淨的心,縱然置身極樂淨土也是污穢的娑婆。”
  《大乘百法明門論》雲: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嗔,七、無癡,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捨,十一、不害。
         (《大正藏》,第三十一卷·八五五頁)。
  二、平等、正直與悲愍——名相釋義
  (一)“行捨”的特性與功能
  “行捨”,梵文upeksa,間譯憂畢叉,意即平靜,略稱“捨”。意謂遠離昏沉之迷昧與掉舉之躁動,住於寂靜而不浮不沉,保持平等的精神作用與狀態。此捨於五蘊中為行蘊所攝,故稱行捨,以別於受蘊所攝之受捨。因此蕅益大師的《百法直解》雲:“此與五受中之捨受不同,故名行捨。”老子雲:“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功成而不居”,即是行捨的實踐。
  關於行捨的特性與功能,見《大乘廣五蘊論》雲:“雲何行捨?謂依如是無貪、無嗔乃至精進,獲得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功用性;又復由此離諸記錄本染法,安住清淨法。謂依無貪、無嗔,無癡精進性故;或時遠離昏沉掉舉諸過失故,初得心平等;或時任運無勉勵故,次得心正直;或時遠離諸雜染故,最後獲得心無功用。”
  由以上引文可知“行捨”的特性是依無貪、無嗔、無癡、精進等善法而立,離開此三善根四法,行捨即了不可得。行捨的功能由淺入深,有以下三種:
  (1)心平等性——與“差別”相對,沒有高低深淺的差別稱“平等”。說明“行捨”能泯除怨親人我差別的觀念(無所偏,無所礙);使心不下沉(遠離委靡、昏沉無力感)不高傲、不因掉舉而浮躁不安,不妄想紛飛,使心安住於平等寂靜之境。
  (2)心正直性——方正質直、不偏不倚、不谄曲之心稱“正直”。行捨能令心平等寂靜,亦能令心正直不曲,遠離分別作意之心。俗謂人心如蛇,彎彎曲曲、行捨如竹節,導之以正直。
  (3)心無功用性——心因無貪、無嗔、無癡而能平等,正直之後,又因精進力故進而至“無功用性”的境界。即不假人為造作、無需深思熟慮,一切皆任運自然,心即安住面道上,這是行捨的最殊勝功能,《八識規矩頌》的第七識頌雲:
  極言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恆催,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這是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證自他平等之理的頌文,可見行促進的“無功用性”含蓋十地菩薩的修持境界。
  以上所述是行捨的功能,其作用又如何呢?《百法直解》雲:“對治掉舉、寂靜而住,以為業用。”
  “掉”是搖晃、動搖,指我們的心搖搖晃晃,妄念紛飛不安住。“舉”是輕舉妄動,指我們的心輕佻、飄浮、不安定。好比念佛時,心常為外境所誘而不能專注在佛號上,這就是“掉舉”。
  修持“行捨”法門,可以讓心平等(遠離掉舉),正直(遠離邪曲),無功用性(自自然然地安住於所觀之境);因此行捨可對治掉舉,能令妄念止息,修觀自在,住於寂靜;也因此行捨能對治一切雜染法、安住清淨淨法,所以清淨性為行捨的體相。是成就定慧之前必修之法門。
  (二)捨心六緣
  《俱捨論》卷十五舉出六種受因緣之斷壞而當捨棄者:
  (1)由心受斷壞故“捨”謂心先受一切惡法,然於得戒,得定後則捨棄之。
  (2)由勢力斷壞故“捨”謂淨信之力,而使煩惱勢力自然斷壞。
  (3)由作業斷壞故“捨”謂由悔改而使往昔所造諸種惡業,不再重蹈覆轍。
  (4)由事物斷壞故“捨”謂所施之諸事物,皆斷壞而無常。
  (5)由壽命斷壞故“捨”謂所依之壽命,皆有斷盡壞滅之日。
  (6)由善根斷壞故“捨”謂由起加行而斷壞欲界一切非色界之善法根、即能生色界。
  (三)不害的體性與作用
  “不害”——梵文ahimsa、指不殺傷一切生物而言,乃至於不損害他人的生命、名譽、財產、以及不妨害公共秩序、不侵害他自由等,皆屬“不害”所攝。
  《成唯識論》卷六雲:“雲何不害?於諸有情,不為損惱,無嗔為性、能對治害、悲愍為業,謂即無嗔於有情所不為損惱、假名不害。”
  不害以“無嗔”為體性、離開了“無嗔”這個善法,不害就難以成立,所以是假有之法。又《百法直解》雲:“於諸有情,不為侵損逼惱而為體性。”是在說明“不害”不只是不害人道眾生,連胎生、卵生、濕生、化生等一切有情眾生也不加害,也不做殺盜、YIN、妄等惱害眾生之事。
  不害的作用是對治“害”,對眾生起悲愍心;對世間起大悲愍心;對世間起大悲愍心的功能;所以《百法直解》雲:“能對治害,悲傷憐愍以為業用。”對一切眾生毫無悲愍心,以刀杖、石塊、繩索等恣意去做宰割、屠殺、鞭打、系縛、恐嚇等事,去迫害,惱害一切有情,稱為“害”。應觀眾生在塵世間中所受的苦很多,我們不要再去驚動打擾,應以悲愍心對待一切眾生,所以〈普門品〉雲:“慈眼視眾生,福聚海無量”。
  三、無所執、無所礙
  佛在《阿含經》中,於四無量心說有捨無量心,於七覺支中說有捨覺支,都是我們所謂的“行捨”。
  《品類足論》卷三:“身平等、心平等、身正值、無警覺、寂靜性是名為捨。”
  《成實論》卷六舉出五種捨雲:“種種心所名捨:(1)若諸受中不了心行名捨;(2)諸禅中離苦樂任放心行名捨;(3)七覺中不沒不動平等心行名捨;(4)離憂喜得平等心名捨;(5)四無量中離憎愛心名捨。”
  《俱捨論》卷四:“言不害者,謂無損惱。”
  《品類足論》卷三雲:“於有情不毀、不損、不傷、不害、不惱、不觸、不令墮苦,是名不害。”
  《瑜伽師地論》卷五五雲:“不害即是無嗔心故,無別實物。”
  《紫柏尊著全集》卷二十八雲:
  流泉豈是世中聲,妄想紛飛聽不成;
  試把耳根暫拈卻,雲邊別有路通明。
     (卍續藏一二七冊·二六頁下)
  白雲無心道人心,流水無跡道人跡;
  心跡兩忘齊有無,白雲流水誰復識。
     (卍續藏一二七冊·二八頁上)
  《憨山大師夢游全集》卷三十六雲:
  欲不可縱,志不可蕩、性不可僻、心不可改、身不可逸、學不可浪、理不可蔽、思不可妄、勿佚豫(安樂)而外馳,勿嗜好而內喪,恬憺自居,白骸無恙、不為物誘其神自主。
     (卍續藏一二七冊·三七零頁下)
  近代中國佛教泰斗虛雲老和尚,曾被對為國師,其信徒遍布全國,師到處興復廢寺,俟工程完俊即飄然遠行,另覓廢寺重建,周而復始,事一過即休,絕不居功系念,這就是長老大德的風范,也是“行捨”的示范。
  又學佛人吃素不殘害眾生也是“不害”的示現;最近國際佛光會響應星雲大師所提倡的“佛光淨土七誡”運動,勸人戒除煙毒、酗酒、財博、色情、偷盜、惡口、暴力等七項濁亂人心禍源,共創人間祥和淨土。這就是“不害”的具體實踐。
  四、慈悲心的極致
  對於懷有嫌隙之人,表面不加損害,卻用消極方式,圍堵其生活出路;或制造謟言使其自然遭殃,這不能算是不害。有“不害”善心的人,會有悲天愍人的胸懷、以無嗔與人快樂,以不害拔人痛苦,二者相結合,是慈悲心的極致。
  《百法直解》雲:“無嗔名慈,不害名悲,與樂拔苦,度生勝用,故體雖一,約用分二。”
  佛教以慈悲為根本,“慈”者給予一切眾生快樂,而以“無嗔”善根為體;“悲”者救拔一切有情眾生的痛苦,依“不害”善法為體。若不建立“不害”則悲心無所依靠,進而不能顯示出其救度眾生的功能勝用來,因此,“無嗔”與“不害”雖是一個體,但為顯示“慈”、“悲”二用有所差別,而將其分為二種,依“無嗔”善根立“不害”之法,以圓成佛教的根本義理。
  十一個善心所,從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心所,皆與前五識相應,是我們一切道德行為的根源,若人人能保持這善心所的活動,循著這個方面去行,必能得到離苦得樂的幸福,而成就生命中的究竟解脫。
  佛陀所謂:“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和《孟子·離婁篇》所雲:“文王視民如傷。”以及宋朝蘇轼的詩雲:“鉤鐮歸乳燕,穴牖出癡蠅,愛鼠常留飯,憐蛾不點燈”等慈心悲心,都是十一個善心所的自然流露。

  今將十一個善心所綜合列表如下:

  心所       性           對治        業
  信………………於實德業能深……………………不信……………………樂善 ——┐
         忍樂欲心淨                        |  
  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無慚……………………止息惡行 |實
  愧………………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無愧……………………止息惡行 |
  無貪……………於有有具無著……………………貪著……………………作善   |法 
  無嗔……………於苦苦具無恚……………………嗔恚……………………作善   | 
  無癡……………於諸事理明解……………………愚癡……………………作善   |
  勤即精進………於善惡修斷事中勇悍……………懈怠……………………滿善 ——┘
  輕安……………遠離粗重調暢身心………………昏沈……………………轉依 ——┐
  不放逸…………依勤三根於所……………………放逸……………………成懑世出 |假
         斷修防修                    世間善事 |
  行捨……………依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掉舉……………………靜    |法 
         正直無功用住                       | 
  不害……………於有情不損惱無嗔………………害………………………悲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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